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金华市体育局、金华市体育总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下旬在金华市举行。
第一天 队式赛资格赛
第二天 队式赛资格赛
第三天 队式赛决赛、未参加决赛的队伍进行混合双人赛(临时报名组合)
第四天 双人赛第1、2轮
三、参赛单位
省、市、县、乡镇、街道体育总会和分会,行业(系统)、有关省(部)属企业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俱乐部(包括高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队式赛、公开组双人赛
(二)女子组队式赛、女子组双人赛
(三)混合组双人赛
(四)青年组队式赛(高校在校学生组,男女不限)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全国各省市(含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工作一年以上(2010年6月前办理暂住证和人事关系证明);外籍人士在浙江省定居经商一年以上(凭有效证件)。
(二)参赛者须到所在地体育社团办理会员注册,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名前10天,已完成会员注册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
(三)青年组运动员为高校在学生,为促进桥牌后备队伍建设,每队允许一名本校老师参加。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运动员6名、女运动员6名、青年队6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参赛队数超过总容量数60队时,主办单位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酌情决定该队能否成功报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最新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和《复式桥牌裁判法》。
(二)队式赛均采用分阶段比赛。
第一阶段为瑞士制赛,比赛轮数、每轮牌量视报名情况酌定,第二阶段为前八名的淘汰赛,比赛牌量每轮16副。
(三)双人赛进行2轮,全场打同一套牌,按全场总成绩排列名次。
八、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8月20日,为各代表队确定参赛的项目和人数,每项可预报替补队员2名,第二次报名8月30日为正式报名。报名表统一在省体育局网站首页的群众体育栏目中“全民体育竞赛系统”中下载,各代表队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一式
两份,分别报送省体育总会,(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联系人:张振民,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571-85061939);金华市体育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路801号:邮编:321017,联系人:盛俊臣,电话及传真:0579-8246982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表须经各市体育总会,各省级行业体协,有关省(部)属企业体育协会和俱乐部盖公章方为有效。
(二)运动员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动每换1人收取更名手续费100元。
(三)各代表队应按规定的比赛报到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四)报到时应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每人交纳报名费60元。
九、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差旅费、食宿费用均自理。
(二)运动员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临场判罚裁判,并交纳300元申诉费,由受理裁判转交仲裁委员会裁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金华市体育局、金华市体育总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下旬在金华市举行。
第一天 队式赛资格赛
第二天 队式赛资格赛
第三天 队式赛决赛、未参加决赛的队伍进行混合双人赛(临时报名组合)
第四天 双人赛第1、2轮
三、参赛单位
省、市、县、乡镇、街道体育总会和分会,行业(系统)、有关省(部)属企业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俱乐部(包括高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队式赛、公开组双人赛
(二)女子组队式赛、女子组双人赛
(三)混合组双人赛
(四)青年组队式赛(高校在校学生组,男女不限)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全国各省市(含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工作一年以上(2010年6月前办理暂住证和人事关系证明);外籍人士在浙江省定居经商一年以上(凭有效证件)。
(二)参赛者须到所在地体育社团办理会员注册,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名前10天,已完成会员注册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
(三)青年组运动员为高校在学生,为促进桥牌后备队伍建设,每队允许一名本校老师参加。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运动员6名、女运动员6名、青年队6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参赛队数超过总容量数60队时,主办单位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酌情决定该队能否成功报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最新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和《复式桥牌裁判法》。
(二)队式赛均采用分阶段比赛。
第一阶段为瑞士制赛,比赛轮数、每轮牌量视报名情况酌定,第二阶段为前八名的淘汰赛,比赛牌量每轮16副。
(三)双人赛进行2轮,全场打同一套牌,按全场总成绩排列名次。
八、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8月20日,为各代表队确定参赛的项目和人数,每项可预报替补队员2名,第二次报名8月30日为正式报名。报名表统一在省体育局网站首页的群众体育栏目中“全民体育竞赛系统”中下载,各代表队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一式
两份,分别报送省体育总会,(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联系人:张振民,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571-85061939);金华市体育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路801号:邮编:321017,联系人:盛俊臣,电话及传真:0579-8246982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表须经各市体育总会,各省级行业体协,有关省(部)属企业体育协会和俱乐部盖公章方为有效。
(二)运动员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动每换1人收取更名手续费100元。
(三)各代表队应按规定的比赛报到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四)报到时应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每人交纳报名费60元。
九、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差旅费、食宿费用均自理。
(二)运动员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临场判罚裁判,并交纳300元申诉费,由受理裁判转交仲裁委员会裁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