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结课论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结课论文

题 目: 论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班 级: 12级法双 姓 名: 高 杨 学 号: 2012702062

2014年11月

论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摘 要:中国的农民工作为日益被边缘化的新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保障缺失问题近年来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民间不断地呼吁,政府也在不断地努力。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不在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而恰恰在于法律、政策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在此情况下,本文对如何更有力地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权益问题以及保证现行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的问题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民中的许多人抛弃了已沿袭几千年的传统生活,浩浩荡荡地闯进城市谋生。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以其吃苦耐劳的艰辛工作和奋斗精神,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城市的繁荣和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阶段农民工在城市求职和劳作过程中,遭遇了以前其他社会群体迄今未曾经历的问题和困难,整体沦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问题”。

一、农民工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大量农民拥向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新生力量。近年,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计生委、劳动保障部等部门都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和监测。劳动保障部2012年5月快速调查统计,目前在城镇的农民工总数约为9947万人。从我们过去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看,农民工的实际规模必然大于快速调查统计数据,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大约有23%进入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按照这样一个比例,加上补足5%的漏报比例,可以推算农民工流动就业的数量约为1.4亿【1】 。当然,也有专家估计,我国农民工数量在2亿左右【2】 。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家乡,流向东南沿海和全国其他地区,成为这些城市的建设者。深圳由一个边陲小镇,仅用十几年的时间就变成一座拥有700万人口的现代化大城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从实际中逐渐认识到,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忽略和替代的重要贡献,他们不仅创造了大量的国民财富,促进了输入地与输出地经济的发展,而且成为先进文化和现代城市文明的传播者,成为维系现阶段我国社会工农联盟最现实的纽带。

从行业特点看,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占68%,在建筑业中接近80%,在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占52%以上【1】 。外出农民已经成为

对中国城乡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不应被忽视的社会群体。从社会学角度看,他们要承受身为“农民”和“工人”的双重负担,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一个带有歧视性的自相矛盾的称谓。这种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矛盾使他们并没有同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而真正融入城市的主流社会和主流生活,而是演变成为一个日益被边缘化的新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人们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

二、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受歧视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第一,各地歧视农民工的政策仍然大量存在,有的城市为了提高城镇居民的就业率,出台地方政策限制或禁止农民工在某些行业或岗位就业。第二,同工不同酬。在一些企业里,农民工虽然从事着劳动负荷最重、劳动条件最差的体力活,但他们的工资却只有城镇职工的一半,甚至更少。第三,择业的自由权受到严格限制。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通过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等手段限制农民工自由流动等。

(二)劳动合同领域存在问题较多。表现为:第一,多数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虽然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本意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第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很多不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受企业决定和控制的现象严重存在,一些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劳动权利不做任何规定或做严格限制性的规定,“ 一边倒合同”表现明显。第三,劳动合同解除时不给予经济补偿。不少企业随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却不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企业不遵守《劳动法》中的劳动时间制度,超时加班的现象严重。在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加工企业占有很大比重,有的企业订单不稳定,加班赶订单的情况较为突出;有的企业为追求利润目标,随意加班加点,延长工时,即使是法定节假日也不例外【3】。

(四)劳动监察和劳动执法存在的问题较多。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劳动监察的执法水平、执法力度十分有限,对企业的劳动违法“备加宽容”,较少采取处罚措施。很多地方政府对劳工的处境和遭遇普遍表现出漠视和冷淡的态度,从而使农民工孤立无援,企业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五)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救济机制不灵活、不完善现象严重。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即使建立了工会的企业,几乎没有吸收农民工入会的。因而,工会在劳动争议中的立场及维权效用未获得农民工的认可。所以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绝大多数人得不到工会的帮助和支持,没有表达自己意见的组织和渠道。

(六)涉及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险缺失非常严重。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立足点是城镇居民,较少顾及农民工,多数农民工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很多地方社会保险法规、规章规定的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险险种不完整,农民工参保比例较低,他们在城市遇到失业、疾病等问题时,很难得到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的保护【4】。

三、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显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的概念范畴,而现行《宪法》和《劳动法》以

及相关配套法规都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有明确规定。《劳动法》其实就是调整企业用工关系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最权威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并不存在所谓的法律盲区或立法空白。因此,将农民工从“劳动者”这一法律概念中人为地剥离出来,加大立法成本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是否必要、是否有重复立法浪费立法资源之嫌,的确是值得商榷和质疑的。作者认为,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法律问题不在于立法而恰恰在于执法。也就是说,对保障农民工权益而言,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条款,而是加大依法办事的力度。其主要原因就是既定的法律、政策得不到有效实施。即当出现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政策的执行机关,没有积极履行查处的职责,更没有事先建立预防机制,甚至自身的一些行政行为也在侵犯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对农民工从事的工种进行限制;再如“欠薪”最严重的建设工程领域,拖欠最为严重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9.6%和26.7%。

【5】政府投资工程竟然成为“欠款大户”。这不仅直接使政府形象受损,而且在拖欠现象中起了

某种“示范效应”,不同程度地助长了拖欠之风的蔓延。因此,笔者认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首先要解决的不是法律问题(当然,现行立法有不完善之处,但这不是主要问题),而是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保障现行法律全方位执行的问题。

四、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对策

(一)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一是将城镇落户条件由户籍限制改为条件限制,凡是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均可按照本人意愿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二是改变现行依据户籍区别公民身份的做法,突破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分类方法,实行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城乡统一的居民身份制度。三是逐步剥离依附或隐含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社会福利,淡化户籍制度的社会经济功能,恢复户籍制度只承担单纯的人口基本信息统计功能,最终实现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的人口管理制度【6】。

(二)落实、完善劳动立法。一是改革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在现有的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细化对农民工的规则和保护。二是从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落实、完善劳动立法。三是落实和完善对女职工、未成年职工劳动权益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维权作用,尽快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四是落实和完善劳动立法中的工会制度,提高工会在保护农民工权益中的作用。

(三)改革和完善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目前,农民工劳动争议发生率高,农民工在时间、金钱等承受能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对于农民工劳 动权利的保护极为重要。本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与司法审判相并行的其它形式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谈判和其他非诉讼成本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同时,对现 有的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机制加以完善。

(四)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执法,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法律制度设计是保障农民工劳动权利的前提,法律制度的执行是保障农民工劳动权利的根本。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

更重要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司法救济相比,行政救济具有及时性、低成本的特点,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为此,我们必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劳动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刘军,陈兰.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与特点[J].新华文摘,2005,(20).

[2]刘维佳.中国农民工问题调查——以四川、浙江为例[N].学习时报,2006-01-10.

[3]杨福忠.试论农民工权益保障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对策[J].中国工运学院学报,2012,(4).

[4]袁小兵.王斌余袒露心声:看守所比工地好[N].南方都市报,2010-09-11.

[5]周士君.政府工程不应成为“欠款示范户”[N].法制日报,2013-11-10.

[6]刘翠宵.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法学研究,2009,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结课论文

题 目: 论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班 级: 12级法双 姓 名: 高 杨 学 号: 2012702062

2014年11月

论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摘 要:中国的农民工作为日益被边缘化的新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保障缺失问题近年来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民间不断地呼吁,政府也在不断地努力。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不在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而恰恰在于法律、政策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在此情况下,本文对如何更有力地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权益问题以及保证现行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的问题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民中的许多人抛弃了已沿袭几千年的传统生活,浩浩荡荡地闯进城市谋生。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以其吃苦耐劳的艰辛工作和奋斗精神,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城市的繁荣和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阶段农民工在城市求职和劳作过程中,遭遇了以前其他社会群体迄今未曾经历的问题和困难,整体沦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问题”。

一、农民工对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大量农民拥向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新生力量。近年,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计生委、劳动保障部等部门都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和监测。劳动保障部2012年5月快速调查统计,目前在城镇的农民工总数约为9947万人。从我们过去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看,农民工的实际规模必然大于快速调查统计数据,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大约有23%进入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按照这样一个比例,加上补足5%的漏报比例,可以推算农民工流动就业的数量约为1.4亿【1】 。当然,也有专家估计,我国农民工数量在2亿左右【2】 。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家乡,流向东南沿海和全国其他地区,成为这些城市的建设者。深圳由一个边陲小镇,仅用十几年的时间就变成一座拥有700万人口的现代化大城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从实际中逐渐认识到,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忽略和替代的重要贡献,他们不仅创造了大量的国民财富,促进了输入地与输出地经济的发展,而且成为先进文化和现代城市文明的传播者,成为维系现阶段我国社会工农联盟最现实的纽带。

从行业特点看,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占68%,在建筑业中接近80%,在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占52%以上【1】 。外出农民已经成为

对中国城乡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不应被忽视的社会群体。从社会学角度看,他们要承受身为“农民”和“工人”的双重负担,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一个带有歧视性的自相矛盾的称谓。这种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矛盾使他们并没有同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而真正融入城市的主流社会和主流生活,而是演变成为一个日益被边缘化的新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人们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

二、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受歧视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第一,各地歧视农民工的政策仍然大量存在,有的城市为了提高城镇居民的就业率,出台地方政策限制或禁止农民工在某些行业或岗位就业。第二,同工不同酬。在一些企业里,农民工虽然从事着劳动负荷最重、劳动条件最差的体力活,但他们的工资却只有城镇职工的一半,甚至更少。第三,择业的自由权受到严格限制。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通过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等手段限制农民工自由流动等。

(二)劳动合同领域存在问题较多。表现为:第一,多数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虽然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本意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第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很多不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受企业决定和控制的现象严重存在,一些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劳动权利不做任何规定或做严格限制性的规定,“ 一边倒合同”表现明显。第三,劳动合同解除时不给予经济补偿。不少企业随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却不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企业不遵守《劳动法》中的劳动时间制度,超时加班的现象严重。在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加工企业占有很大比重,有的企业订单不稳定,加班赶订单的情况较为突出;有的企业为追求利润目标,随意加班加点,延长工时,即使是法定节假日也不例外【3】。

(四)劳动监察和劳动执法存在的问题较多。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劳动监察的执法水平、执法力度十分有限,对企业的劳动违法“备加宽容”,较少采取处罚措施。很多地方政府对劳工的处境和遭遇普遍表现出漠视和冷淡的态度,从而使农民工孤立无援,企业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五)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救济机制不灵活、不完善现象严重。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即使建立了工会的企业,几乎没有吸收农民工入会的。因而,工会在劳动争议中的立场及维权效用未获得农民工的认可。所以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绝大多数人得不到工会的帮助和支持,没有表达自己意见的组织和渠道。

(六)涉及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险缺失非常严重。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立足点是城镇居民,较少顾及农民工,多数农民工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很多地方社会保险法规、规章规定的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险险种不完整,农民工参保比例较低,他们在城市遇到失业、疾病等问题时,很难得到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的保护【4】。

三、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显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的概念范畴,而现行《宪法》和《劳动法》以

及相关配套法规都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有明确规定。《劳动法》其实就是调整企业用工关系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最权威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并不存在所谓的法律盲区或立法空白。因此,将农民工从“劳动者”这一法律概念中人为地剥离出来,加大立法成本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是否必要、是否有重复立法浪费立法资源之嫌,的确是值得商榷和质疑的。作者认为,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法律问题不在于立法而恰恰在于执法。也就是说,对保障农民工权益而言,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条款,而是加大依法办事的力度。其主要原因就是既定的法律、政策得不到有效实施。即当出现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政策的执行机关,没有积极履行查处的职责,更没有事先建立预防机制,甚至自身的一些行政行为也在侵犯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对农民工从事的工种进行限制;再如“欠薪”最严重的建设工程领域,拖欠最为严重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9.6%和26.7%。

【5】政府投资工程竟然成为“欠款大户”。这不仅直接使政府形象受损,而且在拖欠现象中起了

某种“示范效应”,不同程度地助长了拖欠之风的蔓延。因此,笔者认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首先要解决的不是法律问题(当然,现行立法有不完善之处,但这不是主要问题),而是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保障现行法律全方位执行的问题。

四、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对策

(一)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一是将城镇落户条件由户籍限制改为条件限制,凡是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均可按照本人意愿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二是改变现行依据户籍区别公民身份的做法,突破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分类方法,实行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城乡统一的居民身份制度。三是逐步剥离依附或隐含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社会福利,淡化户籍制度的社会经济功能,恢复户籍制度只承担单纯的人口基本信息统计功能,最终实现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的人口管理制度【6】。

(二)落实、完善劳动立法。一是改革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在现有的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细化对农民工的规则和保护。二是从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落实、完善劳动立法。三是落实和完善对女职工、未成年职工劳动权益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维权作用,尽快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四是落实和完善劳动立法中的工会制度,提高工会在保护农民工权益中的作用。

(三)改革和完善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目前,农民工劳动争议发生率高,农民工在时间、金钱等承受能力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对于农民工劳 动权利的保护极为重要。本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与司法审判相并行的其它形式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谈判和其他非诉讼成本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同时,对现 有的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机制加以完善。

(四)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执法,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法律制度设计是保障农民工劳动权利的前提,法律制度的执行是保障农民工劳动权利的根本。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

更重要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司法救济相比,行政救济具有及时性、低成本的特点,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为此,我们必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劳动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刘军,陈兰.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与特点[J].新华文摘,2005,(20).

[2]刘维佳.中国农民工问题调查——以四川、浙江为例[N].学习时报,2006-01-10.

[3]杨福忠.试论农民工权益保障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对策[J].中国工运学院学报,2012,(4).

[4]袁小兵.王斌余袒露心声:看守所比工地好[N].南方都市报,2010-09-11.

[5]周士君.政府工程不应成为“欠款示范户”[N].法制日报,2013-11-10.

[6]刘翠宵.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法学研究,2009,2


相关文章

  • 10论文选题2
  • 管理系2010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参考题 目 一.学年论文工作说明: 为提高论文质量,管理系实行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同一导师指导的方式.总结以往导师分配中的弊端,本届毕业生学年论文(毕业论文)采取随机抽取的原则(班长进行抽签) ...查看


  • 中国人口老龄化特点及政策思考
  • ・& ・健康老龄化专题论坛・ !![编者按]!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问题,其对社会和经济.人民生活方式.健康和疾病.卫生服务提供均产生了很大影响,给国家和地区的卫生.福利.社会服务系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本刊在连续介绍了澳大 ...查看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论文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论文之-- 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及未来展望 院系:会计系 班级:09级财务会计七班 学号:2009010707 姓名:申良群 2011年3月22日 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及未来展望 摘 要:建立一 ...查看


  • 劳动保障法论文:由求职纠纷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社会劳动保障法 1
  • 劳动保障法论文:由求职纠纷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社 会劳动保障法 摘要: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应届毕业大学生人数的持续增长和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影响,求职者的就业纠纷也日渐增多.有些职业中介公司以介绍工作.培训技能为名,收取培训费.服装费.介绍费等 ...查看


  • 劳动保障法论文:由求职纠纷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社会劳动保障法
  • 劳动保障法论文:由求职纠纷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社会劳动保障法 摘要: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应届毕业大学生人数的持续增长和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影响,求职者的就业纠纷也日渐增多.有些职业中介公司以介绍工作.培训技能为名,收取培训费.服装费.介绍费等费 ...查看


  •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制度研究
  • 苏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制度研究 姓名:张高贵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劳动法 指导教师:沈同仙 20100501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制度研究中文摘要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制度研究 中文摘要 随着经 ...查看


  • [劳动关系学]期末论文
  • ------------------ 装 ------ 订 ------- 线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 11 -20 12 学年第 1 学期) 普本 法学 专业20 10 级 1 ...查看


  • 什么是社会保障制度论文
  • 什么是社会保障制度 现状. 一)当前(2009年)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中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 ...查看


  • 城镇化开题报告
  • 宜春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 目:袁州区湖田乡樟树村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探究 学 院: 政法学院 教研室 历史与公共事业 专 业: 公共事业管理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一.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1.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