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文 件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教联„2010‟5号
关于转发《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局)教育局(科)、人事局(科),地林直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在线学习,考试成绩将与我区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结合起来,一并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希望各地及时归纳、总结培训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为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能力”和师德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附件: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方案
大 兴 安 岭 地 区 教 育 局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附件
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知识更新培训方案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专业知识更新和专业能力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 2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省人保厅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师函(2010)8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广大中小学教师了解和掌握基础教育的前沿理论和教育发展动态,更新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不断适应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内容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和教师培训工作的实际,针对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能力”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强化教师实施课堂教学的专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
具体内容设计如下:
1.基础教育改革新思路:通过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改革的历程以及国际基础教育改革的理念、体制等方面的新走向,帮助中小学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本质和意义。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探索:通过分析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现状和问题,帮助中小学教师对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结构重建和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内涵有更深刻的理解,为更好地推动基础教育新课程理论建设与实践探索提供合理思路。
3.基础教育评价新态势:在了解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改革举措与成就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我国基础教育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和国外基础教育评价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新理念、新功能、新策略等方面的内容,帮助中小学教师认知和把握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手段和方法,进而理解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新走向。
4.基础教育学校文化建设新视野:通过对基础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的意义、策略以及先进经验的剖析和总结,帮助
中小学教师了解学校文化建设的内容及其建设途径,促进其思考学校文化的内涵,从而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理解和把握我国基础教育学校的文化建设策略。
5.学生心理发展新视角:通过对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讲解,了解和掌握各个年龄阶段学生自我发展的特点、反抗心理的特点、自我妨碍的特点、品德培养的问题,使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够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引导学生向良性方向发展。
6.基础教育教师政策的新走向:通过对《教师法》、《中十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认识我国基础教育教师政策的新走向,为中小学教师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依法从教奠定基础。
7.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新问题:通过介绍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的内涵、标准、存在的问题以及提高教师专业伦理的对策,旨在使中小学教师了解教师专业伦理的新知识、新规范,明确专业伦理方面的努力方向,并使自己教育教学行为更加专业化。
三、培训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要紧密结合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实际,既要注重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理论水平,又要注重对其实际工作能力的培训,努力做到按需施教、学用结
合,使培训工作满足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和能力的需要。
2.专家引领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由黑龙江大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进程,并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网络授课和教学指导。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习要求自主安排学习时间,自行掌握学习进度,完成规定的网上学习任务和考核内容。
3.注重实效与追求前瞻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要根据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新课程、新理念、新知识、新能力。同时,立足自身的发展和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需要,使参加培训的教师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掌握前沿的教育动态。
4.立足实际与谋求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在充分考虑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坚持以创新求质量的培训思路,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探索远程培训的规律和特点,促进教师培训方式的转变,进而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
四、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为全省具备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
培训方式采取网上自主学习为主的现代远程培训。学员通过网络平台,在线收看专家视频讲座、阅读培训教材、完成规定作业、参加考试等形式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五、教学安排
1.学习时间和内容安排
2010年6月1日至7月30日为学习期间,学员登录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平台(http//210.46.97.236,以下简称“网络工作平台” ),下载培训教材、教学计划和专家视频讲座等资料,通过自学完成72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公需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
2.作业和考试安排
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根据所学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在线完成相应作业。其中初级职称学员需完成一次作业(4道思考题)和一次教育教学叙事;中高级职称学员需完成一次作业(4道思考题)、一次教育教学叙事、一次考试。
3.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8月1日至8月10日为中高级职称学员考期(初级职称学员不参加考试)。学员在此期间通过网络工作平台在线参加考试,每人最多可以参加3次考试,网络学习系统取最高成绩作为其考试的有效成绩。
4.成绩核定
初级职称学员作业100分、教育教学叙事100分,总分加权权重各为50%,即100X 50%+100X 50%=100分; 中高级职称学员作业100分、教育教学叙事100分、考试100分,总分加权权重分别为30%、30%和40%,即100X 30%+100X 30%+100x40%=100分。
六、组织管理
1.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教育学院、黑龙江大学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审定方案,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省教育学院参与培训方案的设计和培训过程的指导监督;黑龙江大学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包括落实培训方案、研发网络课程、组织教学管理、组建专家团队、进行评估考试等。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有效开展。
2.加强培训团队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为确保远程培训质量,培训院校要根据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实际和专业化发展需求,汇聚省内优势培训资源,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懂管理、有理论、通技术,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培训团队,保证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特别是要聘请一部分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教师培训方面的专家承担培训的学习指导任务。教师培训团队具体负责远程培训的课程设计、专题讲座、解惑答疑、资料汇集、布置作业和评定成绩等任务。
3.加强平台建设,注重科学管理
为提高教师学习的有效性,培训院校要加强网络平台的设计,包括课程整体的设计(含课程内容、视频设计、教学资源库等)、学习过程的设计、作业布置的设计、邮件通讯系统的设计等。同时,要对网络环境下的监督功能进行挖掘,实现管理方法的科学化、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加强学习管理,规范学习秩序
培训院校要加强网络化学习的过程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制度。在做好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的前提下,严格要求学员遵守培训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72学时的学习任务,按时提交作业,认真参加考试,达到课程学习目标,确保培训学习质量和效率。
5.加强培训档案管理,严格结业程序
培训院校要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管理制度,对学员的培训学习及考试情况进行如实记载。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
员结业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备案。对坚持网上学习、经考核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并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培训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加盖公章。取得培训证书的学员,其学习时数计入教育部门组织的本轮教师培训学时。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文 件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教联„2010‟5号
关于转发《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局)教育局(科)、人事局(科),地林直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在线学习,考试成绩将与我区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结合起来,一并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希望各地及时归纳、总结培训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为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能力”和师德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附件: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方案
大 兴 安 岭 地 区 教 育 局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附件
2010年度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知识更新培训方案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专业知识更新和专业能力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 2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省人保厅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师函(2010)8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广大中小学教师了解和掌握基础教育的前沿理论和教育发展动态,更新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不断适应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内容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和教师培训工作的实际,针对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能力”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强化教师实施课堂教学的专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
具体内容设计如下:
1.基础教育改革新思路:通过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改革的历程以及国际基础教育改革的理念、体制等方面的新走向,帮助中小学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本质和意义。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探索:通过分析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现状和问题,帮助中小学教师对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结构重建和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内涵有更深刻的理解,为更好地推动基础教育新课程理论建设与实践探索提供合理思路。
3.基础教育评价新态势:在了解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改革举措与成就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我国基础教育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和国外基础教育评价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新理念、新功能、新策略等方面的内容,帮助中小学教师认知和把握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手段和方法,进而理解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新走向。
4.基础教育学校文化建设新视野:通过对基础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的意义、策略以及先进经验的剖析和总结,帮助
中小学教师了解学校文化建设的内容及其建设途径,促进其思考学校文化的内涵,从而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理解和把握我国基础教育学校的文化建设策略。
5.学生心理发展新视角:通过对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讲解,了解和掌握各个年龄阶段学生自我发展的特点、反抗心理的特点、自我妨碍的特点、品德培养的问题,使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够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引导学生向良性方向发展。
6.基础教育教师政策的新走向:通过对《教师法》、《中十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认识我国基础教育教师政策的新走向,为中小学教师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依法从教奠定基础。
7.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新问题:通过介绍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的内涵、标准、存在的问题以及提高教师专业伦理的对策,旨在使中小学教师了解教师专业伦理的新知识、新规范,明确专业伦理方面的努力方向,并使自己教育教学行为更加专业化。
三、培训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要紧密结合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实际,既要注重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理论水平,又要注重对其实际工作能力的培训,努力做到按需施教、学用结
合,使培训工作满足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和能力的需要。
2.专家引领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由黑龙江大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进程,并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网络授课和教学指导。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习要求自主安排学习时间,自行掌握学习进度,完成规定的网上学习任务和考核内容。
3.注重实效与追求前瞻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要根据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新课程、新理念、新知识、新能力。同时,立足自身的发展和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需要,使参加培训的教师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掌握前沿的教育动态。
4.立足实际与谋求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在充分考虑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坚持以创新求质量的培训思路,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探索远程培训的规律和特点,促进教师培训方式的转变,进而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
四、培训对象和培训方式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为全省具备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
培训方式采取网上自主学习为主的现代远程培训。学员通过网络平台,在线收看专家视频讲座、阅读培训教材、完成规定作业、参加考试等形式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五、教学安排
1.学习时间和内容安排
2010年6月1日至7月30日为学习期间,学员登录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平台(http//210.46.97.236,以下简称“网络工作平台” ),下载培训教材、教学计划和专家视频讲座等资料,通过自学完成72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公需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
2.作业和考试安排
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根据所学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在线完成相应作业。其中初级职称学员需完成一次作业(4道思考题)和一次教育教学叙事;中高级职称学员需完成一次作业(4道思考题)、一次教育教学叙事、一次考试。
3.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8月1日至8月10日为中高级职称学员考期(初级职称学员不参加考试)。学员在此期间通过网络工作平台在线参加考试,每人最多可以参加3次考试,网络学习系统取最高成绩作为其考试的有效成绩。
4.成绩核定
初级职称学员作业100分、教育教学叙事100分,总分加权权重各为50%,即100X 50%+100X 50%=100分; 中高级职称学员作业100分、教育教学叙事100分、考试100分,总分加权权重分别为30%、30%和40%,即100X 30%+100X 30%+100x40%=100分。
六、组织管理
1.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教育学院、黑龙江大学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审定方案,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省教育学院参与培训方案的设计和培训过程的指导监督;黑龙江大学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包括落实培训方案、研发网络课程、组织教学管理、组建专家团队、进行评估考试等。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本次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有效开展。
2.加强培训团队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为确保远程培训质量,培训院校要根据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实际和专业化发展需求,汇聚省内优势培训资源,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懂管理、有理论、通技术,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培训团队,保证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特别是要聘请一部分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教师培训方面的专家承担培训的学习指导任务。教师培训团队具体负责远程培训的课程设计、专题讲座、解惑答疑、资料汇集、布置作业和评定成绩等任务。
3.加强平台建设,注重科学管理
为提高教师学习的有效性,培训院校要加强网络平台的设计,包括课程整体的设计(含课程内容、视频设计、教学资源库等)、学习过程的设计、作业布置的设计、邮件通讯系统的设计等。同时,要对网络环境下的监督功能进行挖掘,实现管理方法的科学化、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加强学习管理,规范学习秩序
培训院校要加强网络化学习的过程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制度。在做好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的前提下,严格要求学员遵守培训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72学时的学习任务,按时提交作业,认真参加考试,达到课程学习目标,确保培训学习质量和效率。
5.加强培训档案管理,严格结业程序
培训院校要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管理制度,对学员的培训学习及考试情况进行如实记载。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
员结业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备案。对坚持网上学习、经考核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并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培训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加盖公章。取得培训证书的学员,其学习时数计入教育部门组织的本轮教师培训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