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由卫生部颁布,是艾滋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法律依据。规定艾滋病属乙类管理传染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对社会承担义务和责任,服从并接受医疗或卫生防疫机构的医学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扩散,避免危害其他人。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8年1月14日,卫生部等7个部委颁布。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获得医疗服务、劳动就业、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等的权利。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隐私权应受到尊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不得将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住址等情况公布或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年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要求实行全民无偿献血,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切实落实对供血(浆)者和血液制品的检测及监测措施。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健康。
《关于加强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1995年国务院批准颁布,对我国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方针、原则、目标、措施作了规定,是防治工作纲领性文件。
《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的意见》:1999年4月,卫生部颁布。通知明确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的原则、方式和措施,明确了感染者和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策性很强的艾滋病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他们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和社会福利。不能剥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也不剥夺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应对社会承担义务和责任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医务人员说明自身的感染情况,防止将病毒传播给他人。……对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而故意感染他人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预防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1998年10月,卫生部、国家计委、科技部和财政部下发。
到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学校
开课率为100%, 县(市)和以上学校的开课率为85%以上,乡(镇)或以下学校的开课率为70%以上。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2001年6月,卫生部疾控司颁。
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由卫生部颁布,是艾滋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法律依据。规定艾滋病属乙类管理传染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对社会承担义务和责任,服从并接受医疗或卫生防疫机构的医学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扩散,避免危害其他人。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8年1月14日,卫生部等7个部委颁布。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获得医疗服务、劳动就业、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等的权利。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隐私权应受到尊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不得将病人和感染者的姓名、住址等情况公布或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年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要求实行全民无偿献血,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切实落实对供血(浆)者和血液制品的检测及监测措施。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第十条 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健康。
《关于加强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1995年国务院批准颁布,对我国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方针、原则、目标、措施作了规定,是防治工作纲领性文件。
《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的意见》:1999年4月,卫生部颁布。通知明确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的原则、方式和措施,明确了感染者和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策性很强的艾滋病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受歧视,他们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和社会福利。不能剥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也不剥夺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应对社会承担义务和责任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医务人员说明自身的感染情况,防止将病毒传播给他人。……对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而故意感染他人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预防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1998年10月,卫生部、国家计委、科技部和财政部下发。
到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100%;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学校
开课率为100%, 县(市)和以上学校的开课率为85%以上,乡(镇)或以下学校的开课率为70%以上。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2001年6月,卫生部疾控司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