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空产业园
内容提要
一、园区简介
二、自然环境
三、区位概况
四、基础设施
五、发展规划
六、合作机构
七、投资导向
八、投资政策
九、投资成本
十、招商项目
一、园区简介
珠海航空产业园是广东省重点发展的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它以珠海机场为核心,紧靠珠海市西部主城区,总占地面积97.16平方公里。
园区总体目标是利用国内航空产业资源和引进国外技术,发展飞机总装、飞机零部件加工制造、数控中心、航空维护、航空维修与大修、航空服务和航空物流等项目。最终建设成为“五个基地、一座新城”,即:广东省的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国内重要的民用航空数控加工基地;亚太地区综合性的航空维修基地;世界著名的航空展览基地;国际一流的通用航空(公务机)制造基地,最终把产业园建设成为不仅具有以航空为特征的经济功能,而且具有以航空为特征的社会功能和城区形态,成为拥有相当一部分从事航空产业人口的、现代化的、宜居的珠海航空新城区。使珠海航空产业成为珠海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成为广东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的新支柱。
珠海航空产业园土地资源丰富,空域条件优良,基础设施完善,区域位置优越,投资政策优惠,是理想的投资宝地。珠海有较好的航空产业发展基础,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已成为亚洲最大的民用航空飞行训练中心,珠海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公司已成为国内维修等级最高的民用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
珠海航空产业园人才储备丰富,珠海大学园区发展迅速,目前已引进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吉林大学等九所高校,在校生居广东第二位。大学园区共有7家实验室成为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实验室,这些实验室已成为珠海重要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产学研合作平台。珠海在中文信息处理、大型仿真系统、财务软件、电力业务管理系统、数字化医学影像系统、网络与电子商务软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个别产业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珠海航空产业园的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撑提供了强力保障。
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建设,抓住了我国经济腾飞、航空市场迅速发展和航天航空技术突飞猛进的机遇,也是珠海在国际产业转移和国内产业转型
的大背景下,实现产业升级、促进发展提速的重要举措。园区在众多优越条件的支持下,快速营造适合航空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步步向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发展目标迈进。优质的投资环境,广阔的发展前景,珠海航空产业园期待您的加入,共同开创珠海航空产业发展史的新纪元!
二、区位概况
珠海航空产业园位于珠海市金
湾区东部,是珠海市中部沿江城市
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东临西江的入
海口之一泥湾门水道;南面临海;
西面隔鸡啼门水道与珠海高栏港相
望;北接珠海市未来西部中心城区
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湖城区。
珠海航空产业园所处区域是珠
海市的地理中心,距珠海中心城区
25公里,距斗门中心城区25公里,
距高栏港区15公里。东距香港45海里、80
分钟航程;距澳门10海里, 20分钟航程。
珠海航空产业园背靠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
洲,离广州150 公里,距兴建中的广珠铁路
火车站10公里,是连接香港、深圳等珠三角
东部地区与台山、中山、江门等珠三角西部
地区的纽带。
珠海地处东亚、东南亚主要区域间的航
线节点,国际航空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从珠
海机场起飞,在2至4小时航程内可以覆盖
东亚、东南亚和中国主要地区,是中国发展
航空产业的有利竞争点。
珠海航空产业园空域条件优越,进入珠海机场空域的现有航路,只要借助香港高空航路,来自东南亚、欧、美等国和地区的国际航机就可直接进入珠海进近管制区。民航珠海近进管制中心由国家民航总局批准于1999年9月1日正式运行,是我国第一个独立于机场之外的管制中心。主要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深圳宝安机场、澳门机场、珠海三灶机场、深圳南头直升机场和珠海九洲直升机场等五个机场空域的航空器提供进近管制服务,其九洲导航台为澳门机场进离场提供导航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共安全保障飞行超过一百万架次,创下日平均392架次,日高峰673架次的历史最高记录,顺利确保了澳门回归专机保障、珠海航展等重大空管保障任务。
三、自然环境
珠海航空产业园所处三灶岛是珠江口西部第一大岛,面积约110.3平方公里,地处珠江两大入海口—磨刀门和鸡啼门之间,东面是横琴岛,东南是万山列岛,西南是高栏列岛。与香港、澳门隔海相望。三灶岛以丘陵、低山地为主,许多纵横交错的水网分布其间。
珠海航空产业园有良好的区域环境,西南北三面为山丘围绕,东临大海,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走向为不规则的多边形,依山傍海,山青水秀,风光旖旎,自然景观独具魅力,是一个天然大花园,区内有珍贵的古迹灵岩洞和草堂湾遗址以及优良的海湾和海滩。土地现状为比较平缓的山丘围合谷地和部分吹沙填海地。
珠海航空产业园气候属低纬度的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8摄氏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温和,四季如春。
—— 风向
常年风向及坏天气(能见度≤2000米,云高≤300米时)的风向均以北北西、南南东、东南东、南东、北等风向为主。7米/秒以下各种风向频率好天气占95.8%、坏天气占94.45%;10米/秒以下各种风向频率,好天气占99.55%、坏天气占99.24%。全年主导风向为NNW风频率为27.7%,次主导
风向为SSE风占8.6%,静风频率为16.5%,年平均风速为3.6米/秒。
—— 气温
年平均气温为21.8 ℃ ,年平均最高气温为25.1℃,年平均最低气温为19.4 ℃,极端最高气温为37.2℃(7月)极端最低气温为1.7 ℃(12月),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为31.6℃ (7月)。
—— 降雨量
年最多降水量为3379.6毫米,年最少降水量为1308.7毫米,年平均降水量为2250.1毫米。降水量多集中在每年五至九月份,并受热带风暴影响,降水量较集中。
—— 雾日数
年平均雾日数为17.4天,年最多雾日数为35天,年最少雾日数为4天,雾日多出现在1-4月份。
—— 暴雨及台风
年平均雷暴日数为74天,年最多雷暴日数为99天,年最少雷暴日数为47天,雷暴多出现在5-9月份。据历史资料统计,珠江口登陆的台风平均每年约1.3次。
—— 潮水位
以黄海基面为基准,历史最高潮水位为2.56米,一般潮水位为2.09米。五十年一遇最高潮水位为3.49米,筑海堤高度不低于4.09米。
—— 工程地质
地质岩性:区内岩浆沿海岸边一带出露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地层。上部为灯笼砂组淤泥粉细砂,下部分为万顷砂组的砾质中粗粒石英砂及不等粒石英砂。山沟各地分布有冲洪积沉积物,岩性为轻亚粘土及碎石混粘土等。
珠海属地裂度Ⅶ区,建筑物结构按抗震规范规定设计。
—— 城市环境
珠海生态环境优美,山水相间,陆岛相望,人均公共绿地21.4平方米,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并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
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和“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人居环境一流。
四、基础设施
珠海航空产业园距珠海港20公
里,距兴建中广珠铁路火车站10公
里,园区以珠海机场为依托,与广珠
城际轻轨、港珠澳大桥、海天客货运
码头及高速公路网将形成立体化的交
通网络系统。入园道路系统包括机场
高速、港珠澳大桥延线、机场西路南
段和机场东路南段,向西连接珠港大
道和粤西沿海高速公路,向东连接江
珠高速和太澳高速公路。
珠海机场位于东经113°23′,北纬
22°01′,为南北走向(05—23), 磁
方位为44°43′/224 °43′,珠海机场按ICAO国际民用机场4E级标准设计建造。拥有先进的航管雷达系统、导航系统和航管设施、无线800兆集群移动通讯系统和卫星地面接受站。机场导航系统主着陆方向设Ⅱ类精密仪表着陆系统(ISL),次着陆方向设Ⅰ类精密仪表着陆系统(ISL)。
跑道长、宽(4000M × 60M),滑行道长、宽(4000M × 44M),有4条快出道和3条联络道,跑道和滑行道相距184M,安全系数高,跑道可承载B-747全载起、降或供A-380型飞机使用,按每小时30架次的频率起降飞机。停机坪面积约50万平方米,廊桥17座,远机位20个。候机楼面积91600平方米,候机楼停车场可供停泊5000辆大型汽车。航空业务油库容量26000立方米,供油能力每小时1000立方米。机场供电为国际标准一级负荷双电源回路。拥有两套供水系统,日供水量12000吨。
机场紧急救援系统按国际八级标准建设,有完善的消防系统和医疗急
救中心中心,可以完成紧急救援任务。
珠海机场空域条件好,可24小时开放,设施优良,保障能力强,是非常理想的飞机总装试飞、维修改装及飞行训练基地。
五、发展规划
珠海航空产业园规划分为三大区域。
机场周边地区为核心区,建设用地面积为
14.70平方公里,现有可用建设用地约2
平方公里,规划填海区5.2平方公里;金
海大道以南、机场东路以北为加工区,建
设用地面积为31.49平方公里,现有可用
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规划填海区3.5
平方公里;湖滨路与金海大道之间为配套
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7.16平方公里,现
有可用建设用地约1.5平方公里,规划填
海区(滩涂)3.8平方公里。
珠海航空产业园核心区,充分依托珠海机场及跑道周边丰富的土地资源、良好的净空资源、
畅顺的海陆空交通资
源,大力发展航空制
造、航空维修、航空物
流、飞行培训及展示等
龙头项目,并以此带动
其他配套项目产业链
的落户,形成航空产业
集聚,推动社会经济的
大发展。
六、合作机构
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现有200多家子公司、20多家上市公司,总资产3200多亿元,员工近38万。按经济规模衡量,已经进入世界500强。中航集团提出了“两融、三新、五化、万亿”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达到万亿产值。
2008年11月4日,在第七届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开幕首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珠海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发展航空产业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珠海地方企业合资成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在珠海建设一个公司总部、两个中心(研究发展中心,飞机销售中心)和三个基地(产品总装试飞基地、产品交付及客户服务基地、通用航空运营基地),产品发展以公务机及水陆两栖飞机为主;同时发展飞机维修与改装、飞机配套产品、航空工业物流、国际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等业务;2015年可年产各型通用飞机上百架,跻身世界通用飞机强者之林。
2、珠海航展有限公司
珠海航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的承办单位。首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于1996年诞生,逢双年举办。它是唯一由中央政府批准举办的国际性专业航空航天展览,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珠海航展是以飞机实物展示、贸易洽谈和技术交流为主,并伴有飞行表演的综合性大型国际航空航天展览,已成为各国航空航天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最佳门户和世界五大航展之一。
据统计,前七届航展其间,参展净面积平均超过12000平方米,超过600家国内外参展商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累计超过400架中外军、民用飞机和直升机参加了实物展示和飞行表演,累计接待观众人数超过200万人次,其中专业观众25万人次,累计共签定了价值近150亿美元和100亿元人民币的合作协议。
七、投资导向
1、航空制造产业
飞机总装厂:生产交付整机
机体制造:机翼、机身、尾翼、发动机舱、起落架,以及飞机零部件; 发动机:活塞式发动机和涡轮喷气发动机、涡轮风扇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叶片、盘、燃烧筒;
飞机各系统及其机载设备的制造:飞行和发动机仪表、导航、通信和飞行控制、操纵系统、液压系统、燃油系统、空调系统、防冰系统等;
飞机客舱内装饰件制造
航空标准件、连接件制造:螺钉、铆钉、螺帽、垫圈、卡箍
专业化航空数控加工产业
2、航空运输产业
客运:干线运输、支线运输
航空货运
通用航空服务:公务机、直升机、教练机,航空测绘、航空救援、航空旅游、森林巡逻、灭火等
3、航空维护、维修与大修
机体维修
发动机维修
部件维修
起落架维修
飞机/发动机/部件改装,如客机加装设备、改变客舱布置、老龄客机改装为货机、
飞机日常航线维护:为航空公司承担航前维护、过站维护、航行后维护
4、航空人才培养
飞行员,工程师,高级技工、技师,专业人员
5、航空展览和服务
航空展览
机场服务:牵引车、制氧车、制冷车
空中交通管制
金融租赁
6、航空基础学科研发
飞机型号研究
发动机
空管系统软件开发:仪表着陆系统、机场塔台控制系统、测试设备等 飞机部件:机翼、机身、内饰等
7、机载/航电设备
8、航空材料:复合材料、金属材料
八、投资政策
1、珠海市关于促进航空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培育和推进珠海市航空产业的发展,全面推动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建设,促进珠海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意见适用于符合《珠海市航空产业指导目录大纲》、在珠海市航空产业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投资项目,或已在珠海市境内设立的航空航天投资企业新设立的航空航天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第二条 投资项目除享受本投资政策优惠外,全面享受国家、广东省及珠海经济特区给予的其他投资优惠政策。
第三条 对于有重大影响和特殊推动作用,投资金额大、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创税能力强的大型投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具体磋商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
第二章 入园扶持
第四条 设立珠海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
扶持资金),由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主要用于入园航空航天产业项目的引进、技术研发、贷款贴息、人才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 入园投资项目建设的配套设施,按不少于投资项目用地价款10%的比例在扶持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
第三章 土地使用
第六条 在投资项目用地范围内,允许将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土地用于行政及生活配套设施,但建筑面积合计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第七条 投资项目的建筑容积率超过 1.0部分的建筑物免收地价款。 第八条 土地出让价款可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由投资企业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纳,但首期付款不得少于土地价款总额的30%。
有关土地权属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投资项目租用园区开发公司提供的标准厂房(库房)或租用园区的土地,给予租金相应的减免优惠:
(一)在非核心区租用园区开发公司提供的土地或标准厂房(库房)3年(含3年)以上的,可享受3年减免50%的优惠;
(二)在核心区租用土地、厂房、库房等,可享受核心区有关优惠。 第四章 投资融资
第十条 投资项目可以从扶持资金中申请1至3年的贷款贴息,贴息最高限额为该项目贷款年利息的50%。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可申请获取市政府优先推荐上市,优先推荐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在境内外融资(包括境外上市),可享受市政府提供的一切便利。
第五章 技术研发
第十三条 按照投资项目投产后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比例在扶持资金中给予投资项目技术研发补助资金,补助年限为3-5年。
第十四条 对于获得国家和省批准的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园区给予其不低于50万元的配套资金。
第十五条 符合珠海市制定自主创新政策条件的投资项目,同时享受珠海市给予的有关政策。
第十六条 为投资项目业主通过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六章 人才引进
第十七条 对于在航空产业园内工作的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才,每年按其在珠海工资收入总额的10%,由扶持资金安排专款补贴给企业,定向作为企业对其再培训的专用资金。
第十八条 对投资项目高级职员(指企业高管人员及高级技术人才)按《珠海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珠府[2006]81号的规定标准给予相应的住房补助。
对于长期(每年不少于3个月)在园区投资企业中从事研发指导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发达国家的科学院院士,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
第十九条 投资项目职员子女的教育,可按职员办理的人才居住证或户籍(居住地)地址就近入学,享受珠海市民同等待遇及12年免费教育。引进的重点技术人才的子女教育,可由市教育部门统筹解决。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所需要的大专以上的航空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又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可给予办理调动手续;投资项目所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园区管委会审核认定,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项目在园区运营期间培养出的高级技师或具有同等职业资格的航空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的人才奖励。
第七章 核心区优惠
第二十二条 对于租用珠海机场核心区土地的飞机维修、改装、整机制造、总装、航空物流企业,以及在园区配备10架(含)以上训练飞机、年飞行活动不少于200天的飞行培训学校,给予有关费用减免的优惠:
(一)在核心区租用停机坪、维修机库、标准厂房、仓库、专用道路、办公用房超过3年的,可享受减免30%年租金或年使用费的优惠。
(二)在珠海机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飞行、航班飞行、教学飞行、试
飞、转场飞行时,由珠海机场收取的起降费、夜航费、停场费等费用,第1年可全免、第2年可享受减免70%、第3年可享受减免60%使用费的优惠,以后可一直享受50%的优惠。
第二十三条 积极支持核心区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设立保税仓。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时,免收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手续工本费。
第八章 优质服务
第二十五条 投资项目设备、货物通关由海关开设绿色通道,提高通关效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设立保税仓,全力配合做好物流服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对投资项目给予“一站式”的跟踪服务,加快项目审批,安排专职人员全程跟踪,协助办理申报、注册手续等相关事宜。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珠海市航空产业指导目录大纲》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制订、颁布。
第二十八条 本意见由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实施与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国家、广东省及珠海经济特区投资政策 ——企业所得税
经过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共20种)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生产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的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消费税
★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或先征后退税。“免”税,是指免征该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企业可用购买国内原材料零部件所负担的进项税金抵内销货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一季度内抵扣不完的进项税金予以退税。“先征后退”税是指出口货物先按征税率征税,征税后按出口货物退税率退税。
★ 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限制类除外),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加工货物出口后,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 对外商投资鼓励类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外籍员工将每月工资减4800元人民币扣除额后,按5-45%超额累计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人所得税参照执行。
——产品销售
★ 凡外商投资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且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其产品内外销比例可由外商自行确定,内销比例可放宽到100%。
★ 经珠海市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产品可内销100%。
——利润汇出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所得利润和合同期满或中止时清理债务后所分得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汇出国外。汇出净利润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有关规定汇出国外。
——土地使用
在产业集群集聚区及综合配套区内设立的物流、会展等为产业集群生产直接服务的企业,其用地可按工业类基准地价开展“招、拍、挂”,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
——行政事业费
自2008年起至2012年止,对产业集群集聚区内的主导产业和关联产业建设项目,免收基本建设方面的地方性行政规费。
九、投资成本
1、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
工业用地基本地价480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按有关规定采用挂牌、招标、拍卖程序,针对重大龙头项目,可提供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政府服务。
2、厂房、办公楼租赁费用
根据不同地点、层数及情况,厂房月租金12-18元/平方米;办公楼月租金18-35元/平方米。也可根据投资商要求新建厂房
3、水费:
1.65元/立方米,工业用污水处理费:0.65元/吨*用水量*90%。 4、电费:(大宗工业用电)
(1)基本电价:基本容量电价每月18元/千伏安(也可按最大需量每月27元/千瓦)。
(2)电费:高峰0.921元/千瓦时;平段0.5906元/千瓦时;低谷0.3058元/千瓦时。
4、人力资源成本参考费用
注:社会最低月工资:770元/月
十、招商项目
管理当局——珠海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珠海航空产业园管理当局为珠海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珠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全面负责园区党的建设、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经济贸易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4个职能局(室)和招商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将为广大投资商提供投资咨询和立项报批,并协助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海关登记等综合服务。
电话:86-756-7771018 传真:86-756-7771218 网址:www.zhaip.com
珠海航空产业园
内容提要
一、园区简介
二、自然环境
三、区位概况
四、基础设施
五、发展规划
六、合作机构
七、投资导向
八、投资政策
九、投资成本
十、招商项目
一、园区简介
珠海航空产业园是广东省重点发展的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它以珠海机场为核心,紧靠珠海市西部主城区,总占地面积97.16平方公里。
园区总体目标是利用国内航空产业资源和引进国外技术,发展飞机总装、飞机零部件加工制造、数控中心、航空维护、航空维修与大修、航空服务和航空物流等项目。最终建设成为“五个基地、一座新城”,即:广东省的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国内重要的民用航空数控加工基地;亚太地区综合性的航空维修基地;世界著名的航空展览基地;国际一流的通用航空(公务机)制造基地,最终把产业园建设成为不仅具有以航空为特征的经济功能,而且具有以航空为特征的社会功能和城区形态,成为拥有相当一部分从事航空产业人口的、现代化的、宜居的珠海航空新城区。使珠海航空产业成为珠海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成为广东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的新支柱。
珠海航空产业园土地资源丰富,空域条件优良,基础设施完善,区域位置优越,投资政策优惠,是理想的投资宝地。珠海有较好的航空产业发展基础,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已成为亚洲最大的民用航空飞行训练中心,珠海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公司已成为国内维修等级最高的民用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
珠海航空产业园人才储备丰富,珠海大学园区发展迅速,目前已引进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吉林大学等九所高校,在校生居广东第二位。大学园区共有7家实验室成为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实验室,这些实验室已成为珠海重要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产学研合作平台。珠海在中文信息处理、大型仿真系统、财务软件、电力业务管理系统、数字化医学影像系统、网络与电子商务软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个别产业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珠海航空产业园的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撑提供了强力保障。
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建设,抓住了我国经济腾飞、航空市场迅速发展和航天航空技术突飞猛进的机遇,也是珠海在国际产业转移和国内产业转型
的大背景下,实现产业升级、促进发展提速的重要举措。园区在众多优越条件的支持下,快速营造适合航空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步步向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发展目标迈进。优质的投资环境,广阔的发展前景,珠海航空产业园期待您的加入,共同开创珠海航空产业发展史的新纪元!
二、区位概况
珠海航空产业园位于珠海市金
湾区东部,是珠海市中部沿江城市
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东临西江的入
海口之一泥湾门水道;南面临海;
西面隔鸡啼门水道与珠海高栏港相
望;北接珠海市未来西部中心城区
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湖城区。
珠海航空产业园所处区域是珠
海市的地理中心,距珠海中心城区
25公里,距斗门中心城区25公里,
距高栏港区15公里。东距香港45海里、80
分钟航程;距澳门10海里, 20分钟航程。
珠海航空产业园背靠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
洲,离广州150 公里,距兴建中的广珠铁路
火车站10公里,是连接香港、深圳等珠三角
东部地区与台山、中山、江门等珠三角西部
地区的纽带。
珠海地处东亚、东南亚主要区域间的航
线节点,国际航空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从珠
海机场起飞,在2至4小时航程内可以覆盖
东亚、东南亚和中国主要地区,是中国发展
航空产业的有利竞争点。
珠海航空产业园空域条件优越,进入珠海机场空域的现有航路,只要借助香港高空航路,来自东南亚、欧、美等国和地区的国际航机就可直接进入珠海进近管制区。民航珠海近进管制中心由国家民航总局批准于1999年9月1日正式运行,是我国第一个独立于机场之外的管制中心。主要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深圳宝安机场、澳门机场、珠海三灶机场、深圳南头直升机场和珠海九洲直升机场等五个机场空域的航空器提供进近管制服务,其九洲导航台为澳门机场进离场提供导航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共安全保障飞行超过一百万架次,创下日平均392架次,日高峰673架次的历史最高记录,顺利确保了澳门回归专机保障、珠海航展等重大空管保障任务。
三、自然环境
珠海航空产业园所处三灶岛是珠江口西部第一大岛,面积约110.3平方公里,地处珠江两大入海口—磨刀门和鸡啼门之间,东面是横琴岛,东南是万山列岛,西南是高栏列岛。与香港、澳门隔海相望。三灶岛以丘陵、低山地为主,许多纵横交错的水网分布其间。
珠海航空产业园有良好的区域环境,西南北三面为山丘围绕,东临大海,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走向为不规则的多边形,依山傍海,山青水秀,风光旖旎,自然景观独具魅力,是一个天然大花园,区内有珍贵的古迹灵岩洞和草堂湾遗址以及优良的海湾和海滩。土地现状为比较平缓的山丘围合谷地和部分吹沙填海地。
珠海航空产业园气候属低纬度的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8摄氏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温和,四季如春。
—— 风向
常年风向及坏天气(能见度≤2000米,云高≤300米时)的风向均以北北西、南南东、东南东、南东、北等风向为主。7米/秒以下各种风向频率好天气占95.8%、坏天气占94.45%;10米/秒以下各种风向频率,好天气占99.55%、坏天气占99.24%。全年主导风向为NNW风频率为27.7%,次主导
风向为SSE风占8.6%,静风频率为16.5%,年平均风速为3.6米/秒。
—— 气温
年平均气温为21.8 ℃ ,年平均最高气温为25.1℃,年平均最低气温为19.4 ℃,极端最高气温为37.2℃(7月)极端最低气温为1.7 ℃(12月),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为31.6℃ (7月)。
—— 降雨量
年最多降水量为3379.6毫米,年最少降水量为1308.7毫米,年平均降水量为2250.1毫米。降水量多集中在每年五至九月份,并受热带风暴影响,降水量较集中。
—— 雾日数
年平均雾日数为17.4天,年最多雾日数为35天,年最少雾日数为4天,雾日多出现在1-4月份。
—— 暴雨及台风
年平均雷暴日数为74天,年最多雷暴日数为99天,年最少雷暴日数为47天,雷暴多出现在5-9月份。据历史资料统计,珠江口登陆的台风平均每年约1.3次。
—— 潮水位
以黄海基面为基准,历史最高潮水位为2.56米,一般潮水位为2.09米。五十年一遇最高潮水位为3.49米,筑海堤高度不低于4.09米。
—— 工程地质
地质岩性:区内岩浆沿海岸边一带出露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地层。上部为灯笼砂组淤泥粉细砂,下部分为万顷砂组的砾质中粗粒石英砂及不等粒石英砂。山沟各地分布有冲洪积沉积物,岩性为轻亚粘土及碎石混粘土等。
珠海属地裂度Ⅶ区,建筑物结构按抗震规范规定设计。
—— 城市环境
珠海生态环境优美,山水相间,陆岛相望,人均公共绿地21.4平方米,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并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
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和“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人居环境一流。
四、基础设施
珠海航空产业园距珠海港20公
里,距兴建中广珠铁路火车站10公
里,园区以珠海机场为依托,与广珠
城际轻轨、港珠澳大桥、海天客货运
码头及高速公路网将形成立体化的交
通网络系统。入园道路系统包括机场
高速、港珠澳大桥延线、机场西路南
段和机场东路南段,向西连接珠港大
道和粤西沿海高速公路,向东连接江
珠高速和太澳高速公路。
珠海机场位于东经113°23′,北纬
22°01′,为南北走向(05—23), 磁
方位为44°43′/224 °43′,珠海机场按ICAO国际民用机场4E级标准设计建造。拥有先进的航管雷达系统、导航系统和航管设施、无线800兆集群移动通讯系统和卫星地面接受站。机场导航系统主着陆方向设Ⅱ类精密仪表着陆系统(ISL),次着陆方向设Ⅰ类精密仪表着陆系统(ISL)。
跑道长、宽(4000M × 60M),滑行道长、宽(4000M × 44M),有4条快出道和3条联络道,跑道和滑行道相距184M,安全系数高,跑道可承载B-747全载起、降或供A-380型飞机使用,按每小时30架次的频率起降飞机。停机坪面积约50万平方米,廊桥17座,远机位20个。候机楼面积91600平方米,候机楼停车场可供停泊5000辆大型汽车。航空业务油库容量26000立方米,供油能力每小时1000立方米。机场供电为国际标准一级负荷双电源回路。拥有两套供水系统,日供水量12000吨。
机场紧急救援系统按国际八级标准建设,有完善的消防系统和医疗急
救中心中心,可以完成紧急救援任务。
珠海机场空域条件好,可24小时开放,设施优良,保障能力强,是非常理想的飞机总装试飞、维修改装及飞行训练基地。
五、发展规划
珠海航空产业园规划分为三大区域。
机场周边地区为核心区,建设用地面积为
14.70平方公里,现有可用建设用地约2
平方公里,规划填海区5.2平方公里;金
海大道以南、机场东路以北为加工区,建
设用地面积为31.49平方公里,现有可用
建设用地约3.5平方公里,规划填海区3.5
平方公里;湖滨路与金海大道之间为配套
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7.16平方公里,现
有可用建设用地约1.5平方公里,规划填
海区(滩涂)3.8平方公里。
珠海航空产业园核心区,充分依托珠海机场及跑道周边丰富的土地资源、良好的净空资源、
畅顺的海陆空交通资
源,大力发展航空制
造、航空维修、航空物
流、飞行培训及展示等
龙头项目,并以此带动
其他配套项目产业链
的落户,形成航空产业
集聚,推动社会经济的
大发展。
六、合作机构
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现有200多家子公司、20多家上市公司,总资产3200多亿元,员工近38万。按经济规模衡量,已经进入世界500强。中航集团提出了“两融、三新、五化、万亿”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达到万亿产值。
2008年11月4日,在第七届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开幕首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珠海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发展航空产业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珠海地方企业合资成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在珠海建设一个公司总部、两个中心(研究发展中心,飞机销售中心)和三个基地(产品总装试飞基地、产品交付及客户服务基地、通用航空运营基地),产品发展以公务机及水陆两栖飞机为主;同时发展飞机维修与改装、飞机配套产品、航空工业物流、国际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等业务;2015年可年产各型通用飞机上百架,跻身世界通用飞机强者之林。
2、珠海航展有限公司
珠海航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的承办单位。首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于1996年诞生,逢双年举办。它是唯一由中央政府批准举办的国际性专业航空航天展览,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珠海航展是以飞机实物展示、贸易洽谈和技术交流为主,并伴有飞行表演的综合性大型国际航空航天展览,已成为各国航空航天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最佳门户和世界五大航展之一。
据统计,前七届航展其间,参展净面积平均超过12000平方米,超过600家国内外参展商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累计超过400架中外军、民用飞机和直升机参加了实物展示和飞行表演,累计接待观众人数超过200万人次,其中专业观众25万人次,累计共签定了价值近150亿美元和100亿元人民币的合作协议。
七、投资导向
1、航空制造产业
飞机总装厂:生产交付整机
机体制造:机翼、机身、尾翼、发动机舱、起落架,以及飞机零部件; 发动机:活塞式发动机和涡轮喷气发动机、涡轮风扇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叶片、盘、燃烧筒;
飞机各系统及其机载设备的制造:飞行和发动机仪表、导航、通信和飞行控制、操纵系统、液压系统、燃油系统、空调系统、防冰系统等;
飞机客舱内装饰件制造
航空标准件、连接件制造:螺钉、铆钉、螺帽、垫圈、卡箍
专业化航空数控加工产业
2、航空运输产业
客运:干线运输、支线运输
航空货运
通用航空服务:公务机、直升机、教练机,航空测绘、航空救援、航空旅游、森林巡逻、灭火等
3、航空维护、维修与大修
机体维修
发动机维修
部件维修
起落架维修
飞机/发动机/部件改装,如客机加装设备、改变客舱布置、老龄客机改装为货机、
飞机日常航线维护:为航空公司承担航前维护、过站维护、航行后维护
4、航空人才培养
飞行员,工程师,高级技工、技师,专业人员
5、航空展览和服务
航空展览
机场服务:牵引车、制氧车、制冷车
空中交通管制
金融租赁
6、航空基础学科研发
飞机型号研究
发动机
空管系统软件开发:仪表着陆系统、机场塔台控制系统、测试设备等 飞机部件:机翼、机身、内饰等
7、机载/航电设备
8、航空材料:复合材料、金属材料
八、投资政策
1、珠海市关于促进航空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培育和推进珠海市航空产业的发展,全面推动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建设,促进珠海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意见适用于符合《珠海市航空产业指导目录大纲》、在珠海市航空产业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投资项目,或已在珠海市境内设立的航空航天投资企业新设立的航空航天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第二条 投资项目除享受本投资政策优惠外,全面享受国家、广东省及珠海经济特区给予的其他投资优惠政策。
第三条 对于有重大影响和特殊推动作用,投资金额大、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创税能力强的大型投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具体磋商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
第二章 入园扶持
第四条 设立珠海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
扶持资金),由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主要用于入园航空航天产业项目的引进、技术研发、贷款贴息、人才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 入园投资项目建设的配套设施,按不少于投资项目用地价款10%的比例在扶持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
第三章 土地使用
第六条 在投资项目用地范围内,允许将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土地用于行政及生活配套设施,但建筑面积合计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第七条 投资项目的建筑容积率超过 1.0部分的建筑物免收地价款。 第八条 土地出让价款可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由投资企业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纳,但首期付款不得少于土地价款总额的30%。
有关土地权属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投资项目租用园区开发公司提供的标准厂房(库房)或租用园区的土地,给予租金相应的减免优惠:
(一)在非核心区租用园区开发公司提供的土地或标准厂房(库房)3年(含3年)以上的,可享受3年减免50%的优惠;
(二)在核心区租用土地、厂房、库房等,可享受核心区有关优惠。 第四章 投资融资
第十条 投资项目可以从扶持资金中申请1至3年的贷款贴息,贴息最高限额为该项目贷款年利息的50%。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可申请获取市政府优先推荐上市,优先推荐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在境内外融资(包括境外上市),可享受市政府提供的一切便利。
第五章 技术研发
第十三条 按照投资项目投产后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比例在扶持资金中给予投资项目技术研发补助资金,补助年限为3-5年。
第十四条 对于获得国家和省批准的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园区给予其不低于50万元的配套资金。
第十五条 符合珠海市制定自主创新政策条件的投资项目,同时享受珠海市给予的有关政策。
第十六条 为投资项目业主通过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六章 人才引进
第十七条 对于在航空产业园内工作的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才,每年按其在珠海工资收入总额的10%,由扶持资金安排专款补贴给企业,定向作为企业对其再培训的专用资金。
第十八条 对投资项目高级职员(指企业高管人员及高级技术人才)按《珠海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珠府[2006]81号的规定标准给予相应的住房补助。
对于长期(每年不少于3个月)在园区投资企业中从事研发指导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发达国家的科学院院士,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
第十九条 投资项目职员子女的教育,可按职员办理的人才居住证或户籍(居住地)地址就近入学,享受珠海市民同等待遇及12年免费教育。引进的重点技术人才的子女教育,可由市教育部门统筹解决。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所需要的大专以上的航空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又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可给予办理调动手续;投资项目所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园区管委会审核认定,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项目在园区运营期间培养出的高级技师或具有同等职业资格的航空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的人才奖励。
第七章 核心区优惠
第二十二条 对于租用珠海机场核心区土地的飞机维修、改装、整机制造、总装、航空物流企业,以及在园区配备10架(含)以上训练飞机、年飞行活动不少于200天的飞行培训学校,给予有关费用减免的优惠:
(一)在核心区租用停机坪、维修机库、标准厂房、仓库、专用道路、办公用房超过3年的,可享受减免30%年租金或年使用费的优惠。
(二)在珠海机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飞行、航班飞行、教学飞行、试
飞、转场飞行时,由珠海机场收取的起降费、夜航费、停场费等费用,第1年可全免、第2年可享受减免70%、第3年可享受减免60%使用费的优惠,以后可一直享受50%的优惠。
第二十三条 积极支持核心区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设立保税仓。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时,免收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手续工本费。
第八章 优质服务
第二十五条 投资项目设备、货物通关由海关开设绿色通道,提高通关效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设立保税仓,全力配合做好物流服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对投资项目给予“一站式”的跟踪服务,加快项目审批,安排专职人员全程跟踪,协助办理申报、注册手续等相关事宜。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珠海市航空产业指导目录大纲》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制订、颁布。
第二十八条 本意见由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实施与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国家、广东省及珠海经济特区投资政策 ——企业所得税
经过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共20种)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生产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的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消费税
★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或先征后退税。“免”税,是指免征该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企业可用购买国内原材料零部件所负担的进项税金抵内销货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一季度内抵扣不完的进项税金予以退税。“先征后退”税是指出口货物先按征税率征税,征税后按出口货物退税率退税。
★ 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限制类除外),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加工货物出口后,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 对外商投资鼓励类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外籍员工将每月工资减4800元人民币扣除额后,按5-45%超额累计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人所得税参照执行。
——产品销售
★ 凡外商投资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且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其产品内外销比例可由外商自行确定,内销比例可放宽到100%。
★ 经珠海市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产品可内销100%。
——利润汇出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所得利润和合同期满或中止时清理债务后所分得的资金,可按有关规定汇出国外。汇出净利润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有关规定汇出国外。
——土地使用
在产业集群集聚区及综合配套区内设立的物流、会展等为产业集群生产直接服务的企业,其用地可按工业类基准地价开展“招、拍、挂”,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
——行政事业费
自2008年起至2012年止,对产业集群集聚区内的主导产业和关联产业建设项目,免收基本建设方面的地方性行政规费。
九、投资成本
1、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
工业用地基本地价480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按有关规定采用挂牌、招标、拍卖程序,针对重大龙头项目,可提供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政府服务。
2、厂房、办公楼租赁费用
根据不同地点、层数及情况,厂房月租金12-18元/平方米;办公楼月租金18-35元/平方米。也可根据投资商要求新建厂房
3、水费:
1.65元/立方米,工业用污水处理费:0.65元/吨*用水量*90%。 4、电费:(大宗工业用电)
(1)基本电价:基本容量电价每月18元/千伏安(也可按最大需量每月27元/千瓦)。
(2)电费:高峰0.921元/千瓦时;平段0.5906元/千瓦时;低谷0.3058元/千瓦时。
4、人力资源成本参考费用
注:社会最低月工资:770元/月
十、招商项目
管理当局——珠海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珠海航空产业园管理当局为珠海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珠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全面负责园区党的建设、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经济贸易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4个职能局(室)和招商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将为广大投资商提供投资咨询和立项报批,并协助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海关登记等综合服务。
电话:86-756-7771018 传真:86-756-7771218 网址:www.zha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