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知识竞赛、
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深化市直各单位的学习教育工作,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举办“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庆祝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 (一)参赛要求
以“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为主题,题目自拟,演讲内容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政治立场坚定,理论观点鲜明,以身边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为基本素材,用具体、生动、鲜活的事例展示他们的良好形象。
(二)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演讲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有力抓手。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明确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发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考核
市直机关工委将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开展情况列入2016年度机关党建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三)注意事项
1.知识竞赛:书面答题阶段,各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独立作答,杜绝抄袭。参加现场预、决赛的代表队必须统一服装。务必于5月 30日之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竞答参赛队报名表打印版和电子版。
2.演讲比赛:参加演讲比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于9月 6日前报送,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后取前12名选手进入决赛。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讲演。所用稿件预赛前统一审核,稿件内容若与网络文字完全相同30字以上,将严格审核稿件来源,如系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3.文艺汇演:6月10日前报送节目,6月25日前,市直机关工委对选送节目进行汇演并评奖。择优选拔一台节目举办庆“七一”
文艺晚会。
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2:
“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起评分为90分,最高得分100分,由评委评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作弃权。
一、得分
1、演讲材料熟悉,完全脱稿得20分; 2、演讲者服饰整洁、精神风貌好,得10分; 3、演讲者语言流畅、口齿清晰、表达准确得10分; 4、演讲者融入情感,声情并茂,能够烘托气氛,得20分; 5、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生动,得20分; 6、结合实际,紧跟形势,鼓舞士气,得20分。
二、扣分
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5—7分钟,每少或超1秒扣0.1分
附件3:
“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电话:
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知识竞赛、
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深化市直各单位的学习教育工作,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举办“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庆祝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 (一)参赛要求
以“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为主题,题目自拟,演讲内容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政治立场坚定,理论观点鲜明,以身边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为基本素材,用具体、生动、鲜活的事例展示他们的良好形象。
(二)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演讲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有力抓手。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明确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发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考核
市直机关工委将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开展情况列入2016年度机关党建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三)注意事项
1.知识竞赛:书面答题阶段,各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独立作答,杜绝抄袭。参加现场预、决赛的代表队必须统一服装。务必于5月 30日之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竞答参赛队报名表打印版和电子版。
2.演讲比赛:参加演讲比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于9月 6日前报送,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后取前12名选手进入决赛。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讲演。所用稿件预赛前统一审核,稿件内容若与网络文字完全相同30字以上,将严格审核稿件来源,如系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3.文艺汇演:6月10日前报送节目,6月25日前,市直机关工委对选送节目进行汇演并评奖。择优选拔一台节目举办庆“七一”
文艺晚会。
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2:
“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起评分为90分,最高得分100分,由评委评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作弃权。
一、得分
1、演讲材料熟悉,完全脱稿得20分; 2、演讲者服饰整洁、精神风貌好,得10分; 3、演讲者语言流畅、口齿清晰、表达准确得10分; 4、演讲者融入情感,声情并茂,能够烘托气氛,得20分; 5、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生动,得20分; 6、结合实际,紧跟形势,鼓舞士气,得20分。
二、扣分
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5—7分钟,每少或超1秒扣0.1分
附件3:
“受教育、强党性、当先锋、促发展”演讲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