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礼法思想的内容及其当代意义
摘要
荀子乃诸子百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家, 礼法思想是荀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
荀子是第一个对礼法关系作了详细、系统说明的哲学家。荀子站在时代的前端,
融合各家学说,最终使礼法体系化。本文阐述了荀子隆礼重法的内容和特点以及
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荀子 礼法思想 内容 价值 意义
一、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内容和特点
中国一直是一个礼治国家, 荀子的礼法思想对中国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到
了现代我们仍然在受它影响。因此, 对荀子礼法思想进行深入研究, 不仅对知识的
拓展, 还对解决当代社会和谐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一)、礼的内容和法的涵义
荀子作为一位礼学大师, 礼法思想贯穿于他思想的始终。在荀子《劝学篇》
中道:“礼者, 法之大分, 群类之纲纪也, 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1]所以, 荀子的思想中最突出的是“礼”。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荀子认为礼是治
国之本,同时也强调法,主张礼法并用。
关于荀子的法有两种含义:一是先王之道, 如“王者之法”。二是政策、法令。
但他认为, 法与礼并不是同等重要的。“礼者, 法之大分, 群类之纲纪也。”也就是
说, 礼是治国的根本。荀子的礼治思想其实就是主张礼法并用。荀子以儒家为宗,
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 以礼为纲, 以法为纪, 主张礼法皆用。
(二)、以”义”为核心的隆礼重法观的内容及特点
荀子生活的时代正是儒法对立交锋激烈期间,但无论礼治还是法治都不能完
全适合当时社会需要,荀子融合儒法两派观点,他的思想在当时的社会更加实用。
此外荀子还以“义”作为礼法的核心,以义节制人心,加强礼法对人心的束缚,
从而为在更根本上达到大治打下基础。
在荀子的隆礼重法观中,他关于“义”的思想值得一提。义与利在荀子之前
的思想中是对立的,义属于道德范畴,利属于经济范畴;要利就要舍弃义,要义
就要舍弃利,二者不可兼得。然而荀子却把他们统一了起来,“义与利者,人之
所两有也”,他承认二者的合理性;而当义与利发生矛盾时,对道德的追求高于
了对经济的追求,公利应战胜私利,“义”应该适当节制“利”,先于利,“义胜
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
荀子曰:“礼者,法之大分。”荀子的“礼”具有“法”的内涵。在《荀子》
中,礼就是法,法就是礼,这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荀子之所以极力倡
行具有法的思想的礼,就是为了反对法家忽视道德的作用而一味追求法制。单纯
的赏罚不能起到教化人民、治理社会的作用。因此,礼与法的地位又是不平等的。
礼是法的纲领和指导原则,法要以礼为依据,荀子十分强调以礼治国,认为“隆
礼义”是实现王道政治的前提,治理社会最根本的还在于以礼义来教化人民,作
到“政令以定,风俗以一”。 隆礼重法,亦即礼与法的结合。在礼和法的关系上,
认为礼是用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而法是为封建等级制度提供合法的法律依
据。礼是根本原则,法是具体措施,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的。
二、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意义和价值
荀子所指的礼和法与我们今天所说的道德与法律在内容、范围和作用上都相
去甚远。但作为治理国家的手段,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特别是在推进和谐社会建
设的今天,“礼法并重”的治国思想仍对我们今天的国家治理有着深刻的启示。
(一)、荀子礼法思想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1)荀子礼法思想的正面意义
荀子的礼法思想, 在主张“圣人之治”的前提下, 贯彻着依规范而治的思想,
正是这种思想使得荀子的礼法思想具有能够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有效性。荀子
礼法思想的前提条件是“君上之势”, 认为“圣人”为“化性起伪”而立“君上
之势”并创制礼法, 所以礼法的权威性由此树立, 只有树立了权威性才能够有效
地规范人们的行为, 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
在社会生活中, 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力不同, 但两者都是调整社会生活关系和
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 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 才能达到综合的治理效果, 才
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2)荀子礼法思想的消极方面
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思想是构建于“先王制礼义”的唯心史观基础之上
的,“先王制礼义”这种唯心史观,将封建统治者推向至高的地位,凌驾于礼义
之上。所以以荀学为理论框架,却始终无法走出一治一乱的循环,原因就在于人
治。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扬弃荀子的礼法思想中的不良因素,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二)、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价值和意义
首先,荀子礼法思想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启示性意义。荀子既强调道德
的教化作用,又强调刑罚的规范功能。“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
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强调对国家的治理重在于礼与刑并重,这一
思想对我国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其次,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对我们倡导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理念产生
着深远的影响。社会主义社会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与封建时代荀子提到
的隆礼重法的思想内涵具有本质不同。社会主义法治,最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
根本利益,而社会主义道德也至关重要,所以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建设应当批判
地继承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最后,荀子礼法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借鉴意义。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利益的冲突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紧张。因此,要建立和谐融洽的
社会关系,构建统一的道德体系与价值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我们应当吸收、借
鉴荀子的“礼法思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时,
应注重在人们的外部世界构建统一完备的道德规范体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有效
的约束。
因此, 我们在依法治国的同时, “要充分认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相互关
系及各自不可取代的作用, 既重视法制建设, 又强调道德建设, 如此双管齐下所起
的作用更为有效而深刻”。 [2] 荀子的礼法治国理念,开创了中国的封建社会的
治理国家的模式,现在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实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的治国方略,我们应该积极吸取中国文化传统精华而去其糟粕,更好地进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侯外庐, 赵纪彬, 杜国庠. 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7.
[2]鲁品越. 论社会稳秩序与显秩序))) 兼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J].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4):28-36.
荀子礼法思想的内容及其当代意义
摘要
荀子乃诸子百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家, 礼法思想是荀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
荀子是第一个对礼法关系作了详细、系统说明的哲学家。荀子站在时代的前端,
融合各家学说,最终使礼法体系化。本文阐述了荀子隆礼重法的内容和特点以及
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荀子 礼法思想 内容 价值 意义
一、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内容和特点
中国一直是一个礼治国家, 荀子的礼法思想对中国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到
了现代我们仍然在受它影响。因此, 对荀子礼法思想进行深入研究, 不仅对知识的
拓展, 还对解决当代社会和谐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一)、礼的内容和法的涵义
荀子作为一位礼学大师, 礼法思想贯穿于他思想的始终。在荀子《劝学篇》
中道:“礼者, 法之大分, 群类之纲纪也, 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1]所以, 荀子的思想中最突出的是“礼”。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荀子认为礼是治
国之本,同时也强调法,主张礼法并用。
关于荀子的法有两种含义:一是先王之道, 如“王者之法”。二是政策、法令。
但他认为, 法与礼并不是同等重要的。“礼者, 法之大分, 群类之纲纪也。”也就是
说, 礼是治国的根本。荀子的礼治思想其实就是主张礼法并用。荀子以儒家为宗,
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 以礼为纲, 以法为纪, 主张礼法皆用。
(二)、以”义”为核心的隆礼重法观的内容及特点
荀子生活的时代正是儒法对立交锋激烈期间,但无论礼治还是法治都不能完
全适合当时社会需要,荀子融合儒法两派观点,他的思想在当时的社会更加实用。
此外荀子还以“义”作为礼法的核心,以义节制人心,加强礼法对人心的束缚,
从而为在更根本上达到大治打下基础。
在荀子的隆礼重法观中,他关于“义”的思想值得一提。义与利在荀子之前
的思想中是对立的,义属于道德范畴,利属于经济范畴;要利就要舍弃义,要义
就要舍弃利,二者不可兼得。然而荀子却把他们统一了起来,“义与利者,人之
所两有也”,他承认二者的合理性;而当义与利发生矛盾时,对道德的追求高于
了对经济的追求,公利应战胜私利,“义”应该适当节制“利”,先于利,“义胜
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
荀子曰:“礼者,法之大分。”荀子的“礼”具有“法”的内涵。在《荀子》
中,礼就是法,法就是礼,这可以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荀子之所以极力倡
行具有法的思想的礼,就是为了反对法家忽视道德的作用而一味追求法制。单纯
的赏罚不能起到教化人民、治理社会的作用。因此,礼与法的地位又是不平等的。
礼是法的纲领和指导原则,法要以礼为依据,荀子十分强调以礼治国,认为“隆
礼义”是实现王道政治的前提,治理社会最根本的还在于以礼义来教化人民,作
到“政令以定,风俗以一”。 隆礼重法,亦即礼与法的结合。在礼和法的关系上,
认为礼是用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而法是为封建等级制度提供合法的法律依
据。礼是根本原则,法是具体措施,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的。
二、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意义和价值
荀子所指的礼和法与我们今天所说的道德与法律在内容、范围和作用上都相
去甚远。但作为治理国家的手段,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特别是在推进和谐社会建
设的今天,“礼法并重”的治国思想仍对我们今天的国家治理有着深刻的启示。
(一)、荀子礼法思想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1)荀子礼法思想的正面意义
荀子的礼法思想, 在主张“圣人之治”的前提下, 贯彻着依规范而治的思想,
正是这种思想使得荀子的礼法思想具有能够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有效性。荀子
礼法思想的前提条件是“君上之势”, 认为“圣人”为“化性起伪”而立“君上
之势”并创制礼法, 所以礼法的权威性由此树立, 只有树立了权威性才能够有效
地规范人们的行为, 才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
在社会生活中, 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力不同, 但两者都是调整社会生活关系和
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 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 才能达到综合的治理效果, 才
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2)荀子礼法思想的消极方面
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思想是构建于“先王制礼义”的唯心史观基础之上
的,“先王制礼义”这种唯心史观,将封建统治者推向至高的地位,凌驾于礼义
之上。所以以荀学为理论框架,却始终无法走出一治一乱的循环,原因就在于人
治。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扬弃荀子的礼法思想中的不良因素,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二)、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价值和意义
首先,荀子礼法思想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启示性意义。荀子既强调道德
的教化作用,又强调刑罚的规范功能。“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
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强调对国家的治理重在于礼与刑并重,这一
思想对我国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其次,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对我们倡导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理念产生
着深远的影响。社会主义社会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与封建时代荀子提到
的隆礼重法的思想内涵具有本质不同。社会主义法治,最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
根本利益,而社会主义道德也至关重要,所以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建设应当批判
地继承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最后,荀子礼法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借鉴意义。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利益的冲突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紧张。因此,要建立和谐融洽的
社会关系,构建统一的道德体系与价值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我们应当吸收、借
鉴荀子的“礼法思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时,
应注重在人们的外部世界构建统一完备的道德规范体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有效
的约束。
因此, 我们在依法治国的同时, “要充分认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相互关
系及各自不可取代的作用, 既重视法制建设, 又强调道德建设, 如此双管齐下所起
的作用更为有效而深刻”。 [2] 荀子的礼法治国理念,开创了中国的封建社会的
治理国家的模式,现在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实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的治国方略,我们应该积极吸取中国文化传统精华而去其糟粕,更好地进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侯外庐, 赵纪彬, 杜国庠. 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7.
[2]鲁品越. 论社会稳秩序与显秩序))) 兼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J].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4):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