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适合高职高专教学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方针,实现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熟悉高职高专教学特点。
3、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及规定。
二、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应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以重实践能力、经验为原则。。
2、各系、专业应在每学期末将新学期拟聘兼职教师报教务处审核。兼职教师的人选应在各系、专业排课前三周内确定;
3、兼职教师的人选由教研室、系、专业提名,经教务处审批后聘用。系、专业主任、教研室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对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须填写《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登记表》,送教务处备案;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
1、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及授课情况而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聘任期限。
2、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统一学院教学原则、要求;同时,由有关系、专业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及具体教学要求。
3、各系、专业及教研室负责人要经常听课、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4、教务处负责对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与午餐补贴计发;负责兼职教师的期中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6、兼职教师的课酬标准原则为:
高级职称:90元/节
副高级职称:85元/节
中级职称:80元/节
初级职称:75元/节
无职称或其他: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
兼职教师应以主人翁的姿态,遵守《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须知》,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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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适合高职高专教学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方针,实现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熟悉高职高专教学特点。
3、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及规定。
二、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应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以重实践能力、经验为原则。。
2、各系、专业应在每学期末将新学期拟聘兼职教师报教务处审核。兼职教师的人选应在各系、专业排课前三周内确定;
3、兼职教师的人选由教研室、系、专业提名,经教务处审批后聘用。系、专业主任、教研室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对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须填写《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登记表》,送教务处备案;
三、兼职教师的管理
1、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及授课情况而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聘任期限。
2、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统一学院教学原则、要求;同时,由有关系、专业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及具体教学要求。
3、各系、专业及教研室负责人要经常听课、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4、教务处负责对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与午餐补贴计发;负责兼职教师的期中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6、兼职教师的课酬标准原则为:
高级职称:90元/节
副高级职称:85元/节
中级职称:80元/节
初级职称:75元/节
无职称或其他: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
兼职教师应以主人翁的姿态,遵守《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须知》,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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