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式履行新职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并承担属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的第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悉心指导下,在去年取得市直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名、“党建工作五级联述联评联考”第一名、“公述民评”A类单位第三名等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首要任务,顺应机构改革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省系统民主评议正风行风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监管,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且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一、2014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位推进,发展和保障动力强大
市委书记葛长伟亲自谋划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支持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国家总局表示支持市药检所扩建增项至6000平方米,支持建设英德、连州两个区域检验分中心,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将有质的飞跃。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江凌亲自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担任副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研究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新体制的正常运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担任市食安委主任,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光荣、副主任邓三妹等市人大领导,经常关心过问食品安全工作。9月1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0月29日下午,清远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会,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审议并就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询问,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做了回应,会议全票通过了对清远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为做好专题询问的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雨绸缪,协调一致,卓有成效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应询任务。通过应询,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的水平。
(二)敢为人先,体制和机制不断创新
1.监管体制改革率先稳步到位
我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方面去年底市级已经完成,县级今年3月份全部完成,走在全省前列。新组建成立了清城区局承接了市局对清城区食品药品的具体日常监管,新组建成立了市食品检验中心承接了市质计所原食品检测的任务。目前,全市系统共有8个县(市、区)局,2个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局共设立38个乡镇级派出机构。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扩大,比原来增加323人,公务员编制增加至564人,其中市级67人、县级298人、派出机构199人;事业编制增加至48人。目前,全市各村(居)均聘请有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共1543人。
新承接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能实现无缝对接,切实做到责任无空挡、监管无缝隙的目标,全市食品生产、食品市场秩序良好。
2.政府食品安全抓手善于作为
一是重新调整完善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后的市食安委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同志担任主任,由30名委员、26个成员单位组成。重新修订了《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两项工作制度。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是抓好了议事协调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2014年第一、二、三季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抽检报表和专家评估机制,制定了《清远市食品抽验检验情况季报表》和《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报送;同时,在每季度末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邀请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技术性指导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是强化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3月正式印发了《清远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公约、行内规范和从业承诺等方式,引导约束行业企业自律。
四是强化了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市食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通知》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操作手册(试行)》,构建了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全市初步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体系,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及时的报送和处置。
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协调各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
3.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将市质计所的食品检验能力项目转移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保证市食品检验中心食品安全检验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切实做到食品安全检验任务的无缝对接,是全省首个基本完成检验能力转移的地级市。
二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实施扩项,食品检验能力增加至301个产品、参数586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将基本覆盖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能力基础建设,我们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并获同意,目前已动工建设,计划明年五月市食品检验中心从市质计所搬迁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工作。同时,全力规划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全力争取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食品药品检验综合大楼1栋,楼高4层,总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并配套有关检验仪器设备和实验室信息网络系统,总投资2238万元。目前,项目已获市发改局批复同意。
四是推动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拟建英德、连州两个食品检验区域分中心。市政府已明确建立英德、连州两个分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也表示全力支持分中心的建设。2014年9月24日,国家总局规划财务司司长王小岩到清远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并表示国家总局支持清远建设市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支持建设英德市、连州市两个食品检验分中心,争取今年通过国家的立项。
4.层级监管和网格化监管初见成效
监管体制改革后,按照职能下放的要求,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监管效能,我局切实转变理念,按照依法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职能,市局从具体的监管业务中抽出身来,重点加强宏观政策的制定、重点工作的部署和督查督办、资源的统筹调配等。注重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培训教育,适时组建培训师资队伍,通过巡回培训、组织骨干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市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抓好统筹调配专项资金,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食品药品典型事件,充分体现全系统一盘棋的态势,展示全系统的良好形象。
各县(市、区)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努力探索推行网格化等科学监管办法,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英德市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不足问题 ,结合实际制定了《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分区监管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建立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分区监管、责任到人”的食品药品监管新模式,确保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尚未全面运作的情况下,努力实现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的全覆盖和无缝衔接。清城区建立健全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即以区为监管中心,以街镇(场)为监管前沿,向村(社区)辐射延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三)典型带动,创建示范试点工程
1.创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试点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个农贸市场作为试点,切实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委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力推进试点工程建设。10月11日,全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试点工程建设现场会在英德市仙泉市场召开,11月中旬,市食安办组织市商务、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全市除连南县外的9个农贸市场试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到今年年底,全部示范工程试点和县以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目标。
2.打造70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着重开展创建30家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工作,带动全市学校食堂提升管理水平。其中佛冈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列为年度民生工程。从4月至10月15日,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各县(市、区)拟申报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3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多次一线现场督查指导,促进各地利用暑假期间加快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完善食品安全资料台账管理,从申报单位中好中选优,遴选出30家单位作为我市创建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推荐上报,确保了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3.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加强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的维护力度,连南县、阳山县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各项创建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正准备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检查验收。
4.推进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申报试点的单位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的各项建设标准设立乳粉销售专柜,验收合格才可以实行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四)真抓实干,监管业务成效显著
1.行政许可简化便民。对行政审批实行三个100%,即市局对窗口承办行政审批工作100%充分授权,市局行政审批项目100%通过窗口受理及办结,市局行政审批项目100%通过同级网上办事大厅处理。同时,行政审批工作做到“五化”,即审批工作标准化、服务群众优质化、审批流程精简化、审批权限下沉化、审查审批分离化,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办事。
2.日常检查扎实推进。全市系统按照市政府确定的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提高检查覆盖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市局统筹安排,推动日常检查常态化,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督检查痕迹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进新版GMP和GSP实施工作,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全市各监测单位药品不良反应(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报告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ADR)上报报表188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上报报表480份,《药物滥用调查表》上报报表892份;完成两例药物不良反应聚集性信号现场调查和分析评价。
3.专项整治有的放矢。全市系统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整治、豆芽菜、学校食堂、肉制品、散装食品、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还在节假日、中高考、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关键时间食品药品安全。
4.抽样检验保持力度。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类抽验5209批次,餐饮具抽验4982份,药品1286批次,医疗器械40批次,保健食品33批次,化妆品123批次。其中,药品监督抽验命中率继续保持超50%。
5.稽查打假成绩显著。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普遍得到重视和升格;稽查队伍不断壮大,各县级局稽查人员编制陆续到位,队伍不断得到充实;稽查打假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统一规范了稽查执法文书,建立了稽查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
案件查办取得新的突破,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2014年,全市系统全年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42866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0290家次,全市立案1559宗,涉案货值共计147万余元,罚没款456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77家,捣毁窝点23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17宗,公安立案48宗,刑事拘留46人,逮捕31人,判刑19人。
我局还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制,积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经过多方面的沟通与调试,我市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服务热线已开通了联通、电信、移动用户电话,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目前12331热线已并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五)修身强体,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月17日,我局在市直单位率先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以来,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带头到位、活动组织到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局良好,初见成效。我局注重“学、查、改”统筹推进,重点落实了开展一次“群众在我心中”学习讨论活动、办好一块教育实践活动宣传阵地、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市局领导带头讲党课活动、开展一次“转作风、树形象”食品药品安全“问计千万家”活动、开展一次“转换角色、切身体验”实践活动、开展一次“转换角色、切身体验”实践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活动等“九个一”活动,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着力解决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我局于8月6日顺利召开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于10月23日召开实践活动总结会。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的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政府和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行评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了行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评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的组织领导、评议措施、评议结果评定办法、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组织实施。4月15日,市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局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与市局签订了行评责任书,各县局也陆续召开了动员大会。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在全市系统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全市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改进。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后监管职能的调整,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及时修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财务费用报销“三审、三签”制度,加强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同时,在每月初的局办公会议上公布全局三公经费支出明细,细化到每一笔开支的具体内容,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工作。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因公(公)出国(境)审批制度》。
4.大力推进干部培训工作。根据新的业务需求,我局邀请食品生产、食品市场、食品餐饮、酒类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大数据”方面专家开展干部业务培训10期,累计培训610人次,派出本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的各项业务培训14批,共计200余人次,全系统干部职工均接受一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和再教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还组织各县(市、区)食品市场监管人员赴湖南常德等地考察学习有关食品市场监管的成功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同心合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公众传递准确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今年以来,各地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其中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新闻通气会1场,在国家、省、市媒体发布信息100多篇,市局网站更新信息603篇,在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公益广告2个共240次,充分传递了食品药品监管正能量。二是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共举办各类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9期,培训人数2670人;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350期,培训人数303人;受理全市大中专院校鉴定962人次,通过910人。同时,配合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做好我市执业药师注册、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三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6月10日和10月9日,市、区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先后在清城区城市广场前庭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南粤幸福活动周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暨爱心药包惠民活动,各县(市、区)也分别开展了相应的活动。
2.加强部门联动沟通。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强化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调动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紧密合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在稽查打假中,全市系统注重部门联动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在舆论引导中,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注重与省市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强应急舆情处置,及时消除社会公众疑虑,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药品安全观,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仍需面对的困难与问题
(一)监管机构仍不健全。
新一轮的监管体制改革中的县级以上机构已建立,但与之配套的人员、装备、专业素质仍未到位。主要体现在编制人员仍未完全到位,镇级派出机构仍未全面组建,县、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乡镇级监管网络和食品药品协管体制软硬件尚未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设备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监管力量仍显薄弱。
一是人手不足且到位率低。监管体制改革后,虽然全系统的人员编制有所增加,但与整合调整的职能和实际监管工作任务相比,还是显得人手不足。二是执法装备相对滞后。特别是新组建的机构,例如城区局、市食品检验中心、各乡镇派出机构等,在办公场所、车辆、执法装备、快检仪器设备等方面尤显突出。三是执法手段相对有限。对于一些有怀疑的节点,由于职权所限,难以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影响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时效和力度。
(三)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复杂。
一是镇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薄弱。镇村一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不够到位,对身边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没有足够的敏感性。二是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隐蔽性更强。存在向农村、向山沟转移,专业化造假的趋势,造假手段更高明,甚至有些明知是有问题产品,但按目前的检测手段和标准却难以判断。
(四)工作条理还不够清晰。面对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经济社会的新常态,部分同志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缺乏对推进工作的深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解决问题的韧性不够,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部分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改革的落实年、突破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按照省局“三个唯一”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唯一目标,把依法行政、严查重处作为贯穿监管工作的唯一主线,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监管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落实“七抓一确保”的工作任务(在抓班子带队伍、抓改革强监管、抓制度促落实、抓重点控风险、抓案件树正气、抓能力强效率、抓宣传助共治等七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找准着力点,开拓创新,再创佳绩,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要着力在转变职能上下功夫。要顺应机构改革和职能下沉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简政放权,提升监管效能。按照依法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局要站在全市的高度,统筹谋划全市监管工作。要从具体的监管业务中抽出身来,重点加强宏观政策的制定、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资源的统筹调配等。要注重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教育,通过巡回培训、组织骨干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市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要加大督查督办的工作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局加大督促力度,开展约谈,督促其履职尽责,对受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于开展工作的,要加大对县(市、区)局的支持力度,做县(市、区)局的坚强后盾。要抓好资源的统筹调配,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食品药品典型事件,充分体现全市系统一盘棋的态势,展示全市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要着力在科学评价上下功夫。要建立科学评价制度,评价各县(市、区)局和各科(室、局)的工作成效,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局和各科(室、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确立发现问题、查办大案要案是监管有力的具体表现的观点。要研究该收集什么数据,如何利用数据,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用数据考核工作、用数据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局和各科(室、局)应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监管数据月报表,报表应反映市局本级和全市系统的统计数据,通过指标反映工作的质量,通过指标促进工作更上台阶。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分析评估食品药品监管的风险点,落实监管责任。
三要着力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部署,继续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正风行动,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打造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四要着力在亮点工程上下功夫。要结合我们的自身职责,突出重点,找准亮点,敢担当、善作为、有创新。今年,市政府把农贸市场和超市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列为十件民生实事,我们要好好研究实际,联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该项工作,要不折不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我们还要深入研究,谋划创新开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专项工作,要敢于创新,敢于先行先试,从小处着手,作出大的成效,形成效应,突出清远特色、打造清远品牌。
五要着力在稽查打假上下功夫。目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制假售假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高明、数额更加巨大,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创新稽查打假模式,构建大稽查队伍,使日常监管与稽查工作无缝对接,提高整体监管效能。要宣传好、利用好、兑现好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让造假售假无处遁形。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查办打击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足够强大的震慑力。
六要着力在传递正能量上下功夫。要注重发掘我局工作亮点,全面提升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及时全面宣传我局政务工作和正能量。要密切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报道全市系统的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树立全市系统的良好形象。要正面宣传大案要案,表彰办案有功人员。要加强法制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引导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观。要创新宣传方式,多运用新媒体、新载体,搭建好与公众交流的平台,讲求宣传效果,把宣传工作做大做好。
七要着力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再好的想法、再完美的计划,如果不付诸行动,只停留在白纸上、口头上,那永远只能是纸上谈兵,一句空话!要注重过程管理,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准、抓实、抓细、抓快、抓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我们相信,在清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支持指导下,通过全市系统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完成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任务,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新篇章!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式履行新职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并承担属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的第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悉心指导下,在去年取得市直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名、“党建工作五级联述联评联考”第一名、“公述民评”A类单位第三名等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首要任务,顺应机构改革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省系统民主评议正风行风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监管,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且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一、2014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位推进,发展和保障动力强大
市委书记葛长伟亲自谋划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支持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国家总局表示支持市药检所扩建增项至6000平方米,支持建设英德、连州两个区域检验分中心,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将有质的飞跃。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江凌亲自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担任副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研究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新体制的正常运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担任市食安委主任,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光荣、副主任邓三妹等市人大领导,经常关心过问食品安全工作。9月1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0月29日下午,清远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会,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审议并就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询问,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做了回应,会议全票通过了对清远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为做好专题询问的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未雨绸缪,协调一致,卓有成效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应询任务。通过应询,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的水平。
(二)敢为人先,体制和机制不断创新
1.监管体制改革率先稳步到位
我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方面去年底市级已经完成,县级今年3月份全部完成,走在全省前列。新组建成立了清城区局承接了市局对清城区食品药品的具体日常监管,新组建成立了市食品检验中心承接了市质计所原食品检测的任务。目前,全市系统共有8个县(市、区)局,2个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局共设立38个乡镇级派出机构。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扩大,比原来增加323人,公务员编制增加至564人,其中市级67人、县级298人、派出机构199人;事业编制增加至48人。目前,全市各村(居)均聘请有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共1543人。
新承接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能实现无缝对接,切实做到责任无空挡、监管无缝隙的目标,全市食品生产、食品市场秩序良好。
2.政府食品安全抓手善于作为
一是重新调整完善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后的市食安委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同志担任主任,由30名委员、26个成员单位组成。重新修订了《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两项工作制度。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是抓好了议事协调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2014年第一、二、三季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抽检报表和专家评估机制,制定了《清远市食品抽验检验情况季报表》和《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报送;同时,在每季度末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邀请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技术性指导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是强化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3月正式印发了《清远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公约、行内规范和从业承诺等方式,引导约束行业企业自律。
四是强化了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市食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通知》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操作手册(试行)》,构建了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全市初步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体系,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及时的报送和处置。
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协调各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
3.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将市质计所的食品检验能力项目转移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保证市食品检验中心食品安全检验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切实做到食品安全检验任务的无缝对接,是全省首个基本完成检验能力转移的地级市。
二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实施扩项,食品检验能力增加至301个产品、参数586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将基本覆盖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能力基础建设,我们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并获同意,目前已动工建设,计划明年五月市食品检验中心从市质计所搬迁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工作。同时,全力规划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全力争取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食品药品检验综合大楼1栋,楼高4层,总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并配套有关检验仪器设备和实验室信息网络系统,总投资2238万元。目前,项目已获市发改局批复同意。
四是推动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拟建英德、连州两个食品检验区域分中心。市政府已明确建立英德、连州两个分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也表示全力支持分中心的建设。2014年9月24日,国家总局规划财务司司长王小岩到清远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并表示国家总局支持清远建设市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支持建设英德市、连州市两个食品检验分中心,争取今年通过国家的立项。
4.层级监管和网格化监管初见成效
监管体制改革后,按照职能下放的要求,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监管效能,我局切实转变理念,按照依法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职能,市局从具体的监管业务中抽出身来,重点加强宏观政策的制定、重点工作的部署和督查督办、资源的统筹调配等。注重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培训教育,适时组建培训师资队伍,通过巡回培训、组织骨干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市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抓好统筹调配专项资金,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食品药品典型事件,充分体现全系统一盘棋的态势,展示全系统的良好形象。
各县(市、区)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努力探索推行网格化等科学监管办法,不断提升监管效能。英德市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不足问题 ,结合实际制定了《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分区监管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建立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分区监管、责任到人”的食品药品监管新模式,确保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尚未全面运作的情况下,努力实现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的全覆盖和无缝衔接。清城区建立健全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即以区为监管中心,以街镇(场)为监管前沿,向村(社区)辐射延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三)典型带动,创建示范试点工程
1.创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试点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个农贸市场作为试点,切实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委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力推进试点工程建设。10月11日,全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试点工程建设现场会在英德市仙泉市场召开,11月中旬,市食安办组织市商务、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全市除连南县外的9个农贸市场试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到今年年底,全部示范工程试点和县以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目标。
2.打造70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着重开展创建30家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工作,带动全市学校食堂提升管理水平。其中佛冈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列为年度民生工程。从4月至10月15日,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各县(市、区)拟申报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3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多次一线现场督查指导,促进各地利用暑假期间加快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完善食品安全资料台账管理,从申报单位中好中选优,遴选出30家单位作为我市创建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推荐上报,确保了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3.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加强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的维护力度,连南县、阳山县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各项创建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正准备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检查验收。
4.推进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申报试点的单位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的各项建设标准设立乳粉销售专柜,验收合格才可以实行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四)真抓实干,监管业务成效显著
1.行政许可简化便民。对行政审批实行三个100%,即市局对窗口承办行政审批工作100%充分授权,市局行政审批项目100%通过窗口受理及办结,市局行政审批项目100%通过同级网上办事大厅处理。同时,行政审批工作做到“五化”,即审批工作标准化、服务群众优质化、审批流程精简化、审批权限下沉化、审查审批分离化,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办事。
2.日常检查扎实推进。全市系统按照市政府确定的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提高检查覆盖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市局统筹安排,推动日常检查常态化,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督检查痕迹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进新版GMP和GSP实施工作,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全市各监测单位药品不良反应(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报告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ADR)上报报表188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上报报表480份,《药物滥用调查表》上报报表892份;完成两例药物不良反应聚集性信号现场调查和分析评价。
3.专项整治有的放矢。全市系统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整治、豆芽菜、学校食堂、肉制品、散装食品、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还在节假日、中高考、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关键时间食品药品安全。
4.抽样检验保持力度。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类抽验5209批次,餐饮具抽验4982份,药品1286批次,医疗器械40批次,保健食品33批次,化妆品123批次。其中,药品监督抽验命中率继续保持超50%。
5.稽查打假成绩显著。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普遍得到重视和升格;稽查队伍不断壮大,各县级局稽查人员编制陆续到位,队伍不断得到充实;稽查打假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统一规范了稽查执法文书,建立了稽查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
案件查办取得新的突破,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2014年,全市系统全年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42866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0290家次,全市立案1559宗,涉案货值共计147万余元,罚没款456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77家,捣毁窝点23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17宗,公安立案48宗,刑事拘留46人,逮捕31人,判刑19人。
我局还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制,积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经过多方面的沟通与调试,我市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服务热线已开通了联通、电信、移动用户电话,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目前12331热线已并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五)修身强体,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月17日,我局在市直单位率先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以来,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带头到位、活动组织到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局良好,初见成效。我局注重“学、查、改”统筹推进,重点落实了开展一次“群众在我心中”学习讨论活动、办好一块教育实践活动宣传阵地、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市局领导带头讲党课活动、开展一次“转作风、树形象”食品药品安全“问计千万家”活动、开展一次“转换角色、切身体验”实践活动、开展一次“转换角色、切身体验”实践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活动等“九个一”活动,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着力解决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我局于8月6日顺利召开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于10月23日召开实践活动总结会。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的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政府和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行评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了行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评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的组织领导、评议措施、评议结果评定办法、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组织实施。4月15日,市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局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与市局签订了行评责任书,各县局也陆续召开了动员大会。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在全市系统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全市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改进。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后监管职能的调整,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及时修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财务费用报销“三审、三签”制度,加强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同时,在每月初的局办公会议上公布全局三公经费支出明细,细化到每一笔开支的具体内容,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工作。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因公(公)出国(境)审批制度》。
4.大力推进干部培训工作。根据新的业务需求,我局邀请食品生产、食品市场、食品餐饮、酒类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大数据”方面专家开展干部业务培训10期,累计培训610人次,派出本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的各项业务培训14批,共计200余人次,全系统干部职工均接受一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和再教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还组织各县(市、区)食品市场监管人员赴湖南常德等地考察学习有关食品市场监管的成功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同心合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公众传递准确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今年以来,各地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其中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新闻通气会1场,在国家、省、市媒体发布信息100多篇,市局网站更新信息603篇,在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公益广告2个共240次,充分传递了食品药品监管正能量。二是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共举办各类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9期,培训人数2670人;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350期,培训人数303人;受理全市大中专院校鉴定962人次,通过910人。同时,配合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做好我市执业药师注册、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三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6月10日和10月9日,市、区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先后在清城区城市广场前庭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南粤幸福活动周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暨爱心药包惠民活动,各县(市、区)也分别开展了相应的活动。
2.加强部门联动沟通。充分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强化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调动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紧密合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在稽查打假中,全市系统注重部门联动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在舆论引导中,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注重与省市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强应急舆情处置,及时消除社会公众疑虑,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药品安全观,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仍需面对的困难与问题
(一)监管机构仍不健全。
新一轮的监管体制改革中的县级以上机构已建立,但与之配套的人员、装备、专业素质仍未到位。主要体现在编制人员仍未完全到位,镇级派出机构仍未全面组建,县、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乡镇级监管网络和食品药品协管体制软硬件尚未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设备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监管力量仍显薄弱。
一是人手不足且到位率低。监管体制改革后,虽然全系统的人员编制有所增加,但与整合调整的职能和实际监管工作任务相比,还是显得人手不足。二是执法装备相对滞后。特别是新组建的机构,例如城区局、市食品检验中心、各乡镇派出机构等,在办公场所、车辆、执法装备、快检仪器设备等方面尤显突出。三是执法手段相对有限。对于一些有怀疑的节点,由于职权所限,难以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影响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时效和力度。
(三)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复杂。
一是镇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薄弱。镇村一级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不够到位,对身边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没有足够的敏感性。二是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隐蔽性更强。存在向农村、向山沟转移,专业化造假的趋势,造假手段更高明,甚至有些明知是有问题产品,但按目前的检测手段和标准却难以判断。
(四)工作条理还不够清晰。面对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经济社会的新常态,部分同志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缺乏对推进工作的深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解决问题的韧性不够,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部分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改革的落实年、突破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按照省局“三个唯一”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唯一目标,把依法行政、严查重处作为贯穿监管工作的唯一主线,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监管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落实“七抓一确保”的工作任务(在抓班子带队伍、抓改革强监管、抓制度促落实、抓重点控风险、抓案件树正气、抓能力强效率、抓宣传助共治等七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找准着力点,开拓创新,再创佳绩,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要着力在转变职能上下功夫。要顺应机构改革和职能下沉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简政放权,提升监管效能。按照依法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局要站在全市的高度,统筹谋划全市监管工作。要从具体的监管业务中抽出身来,重点加强宏观政策的制定、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资源的统筹调配等。要注重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教育,通过巡回培训、组织骨干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全市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要加大督查督办的工作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局加大督促力度,开展约谈,督促其履职尽责,对受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于开展工作的,要加大对县(市、区)局的支持力度,做县(市、区)局的坚强后盾。要抓好资源的统筹调配,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食品药品典型事件,充分体现全市系统一盘棋的态势,展示全市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要着力在科学评价上下功夫。要建立科学评价制度,评价各县(市、区)局和各科(室、局)的工作成效,及时通报各县(市、区)局和各科(室、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确立发现问题、查办大案要案是监管有力的具体表现的观点。要研究该收集什么数据,如何利用数据,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用数据考核工作、用数据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局和各科(室、局)应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监管数据月报表,报表应反映市局本级和全市系统的统计数据,通过指标反映工作的质量,通过指标促进工作更上台阶。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分析评估食品药品监管的风险点,落实监管责任。
三要着力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部署,继续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正风行动,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打造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四要着力在亮点工程上下功夫。要结合我们的自身职责,突出重点,找准亮点,敢担当、善作为、有创新。今年,市政府把农贸市场和超市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列为十件民生实事,我们要好好研究实际,联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该项工作,要不折不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我们还要深入研究,谋划创新开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专项工作,要敢于创新,敢于先行先试,从小处着手,作出大的成效,形成效应,突出清远特色、打造清远品牌。
五要着力在稽查打假上下功夫。目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制假售假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高明、数额更加巨大,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创新稽查打假模式,构建大稽查队伍,使日常监管与稽查工作无缝对接,提高整体监管效能。要宣传好、利用好、兑现好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让造假售假无处遁形。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查办打击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足够强大的震慑力。
六要着力在传递正能量上下功夫。要注重发掘我局工作亮点,全面提升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及时全面宣传我局政务工作和正能量。要密切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报道全市系统的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树立全市系统的良好形象。要正面宣传大案要案,表彰办案有功人员。要加强法制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引导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观。要创新宣传方式,多运用新媒体、新载体,搭建好与公众交流的平台,讲求宣传效果,把宣传工作做大做好。
七要着力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再好的想法、再完美的计划,如果不付诸行动,只停留在白纸上、口头上,那永远只能是纸上谈兵,一句空话!要注重过程管理,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准、抓实、抓细、抓快、抓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我们相信,在清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的支持指导下,通过全市系统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完成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任务,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新篇章!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