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
-------读书报告
对《乌合之众》这本书最初的印象除了老师的推荐还有着百度百科上的这样一句话“有两位政治人物,尤其忙于通读勒庞的著作。他们将勒庞制定的规则付诸实践,并且及其认真的将他们分门别类,这两位就是墨索里尼和希特勒。最循规蹈矩的跟随勒庞,并按照真正的日耳曼人的彻底性来做的人是阿道夫·希特勒。他的《我的奋斗》就是仅仅追随勒庞的推理逻辑。读起来就像是勒庞作品的伪劣盗版”在我的印象里希特勒不仅是纳粹党首,更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演说家,军事家。希特勒通过对全书的通读,可以说把领袖对群体的掌控力完完全全的变成了自身能力的一部分。这也证明了《乌合之众》中的理论不仅是源于生活更可以反作用于生活。
一、群体的一般特征
由原始社会至今,人类一直是一种群居动物,这也形成了人类的社会属性,个人无法脱离群体而存在,群体亦不能离开个人而形成,二者相互依存的关系就决定了在某些问题上二者必然会存在一定的矛盾,甚至站在对立面。
个体融入群体的过程往往是磨灭自身特性的过程。古斯塔夫·勒庞相信,当许多的个人一旦构成一个群体时,就会产生独特的集体心理,即“群体心理特征:群体中个人的固有思想感情发生的变化以及他们个性的消失。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活动的得势,智力的下降和感情的彻底变化。这种变化了的感情,既可以比形成群体的个人的感情更好,也可以比它更糟。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群体心理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群体中个体的相互感染,这样的一类群体缺乏理性的思考,容易冲动,行动迅速,而且力量巨大。勒庞谈到,“心理群体是一个有异质成分组成的临时存在,这些成分暂时结合在一起,正像构成一个活体的细胞一样,这些细胞通过重组形成了一个新的存在,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与每个细胞单独拥有的那些特征大不相同。”也就是说相同的群体在不同的环境之下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特征。 在环境发生违背他们心愿的变化时,他们又容易受到环境的暗示并显示出一系列“暴躁”、“冲动”、“轻信”的性格特征。 群体还有着其他的鲜明特征:任何一个需要被群体所认同的观念都要经受时间的长期考验,一旦形成便不容割舍;群体只有十分低下的推理能力,群体不受理性的影响,它所接受的观念只有表面上的相似性和连续性;群体有着强大的想象力,只会形象思维,而这些形象之间并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群体的一切特征都将基于整个群体所处的环境之下,无论是反抗还是顺从都是群体表现感情的一种方式。
二、群体领袖
在《乌合之众》中,作者以一定的篇幅讲述群体领袖,而这一章也是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
勒庞在书中写到“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让自己处在一个头领的统治之下。” 群体中的领袖往往有着坚韧的品质和十分狂热的信仰,领袖需要特别的坚定带给整个群体最原始的崇拜和信仰,而这种力量也正让群体中的个体被领袖的“追求”所奴役。领袖的强大意志力往往是一个群体完成事业的强大助力,勒庞在书中提出了“开凿苏伊士运河”的实例,可见一个“强大的”领袖对群体造成的影响。
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是指以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让一个观念深入群体中去。断言:不考虑任何理性的推理或是证据的简短断言,最能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的大脑。重复:不断地用措辞不变的词语来重复。拿破仑曾说过:“最有效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地
重复。”传染:在一个断言被有效、无争议地重复之后,所谓的流行观点就会形成。与此同时,强大的传染过程就开始了。传染具有极大的威力,完全可以控制一个人接受什么意见,让他产生某种情感表现。勒庞讲道:“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隶的欲望。”
诚然,任何时期的社会都有着清晰的层次,就中国来说,自古以来农民都是中国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在封建社会他们往往也是弱势群体的存在,可是他们也一味的尊崇皇权,不断的被赋税所累,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可以从群体领袖的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自古以来皇权便是神化的,皇帝被奉为真命天子,是从出生就被打上领袖标志的人,同时中国从汉代以来便奉行“儒学”,最高统治者不但从中寻找治国平天下的方针大计,而且对臣民思想的规范、伦理道德的确立、民风民俗的导向,无一不依从儒家经典。儒家经典施于社会的影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这样的环境下皇帝这一领袖“断言”我的权利至高无上,“重复”以儒学规范思想,国民以被“传染”一代一代的顺从,这样封建社会屹立千年而不衰也就可以理解了。
在现代社会下断言,重复,传染也是行之有效的让一种观念深入群体中的方法,比如说“脑白金”的电视广告,一个被我们大家所知晓的品牌,它便是利用了断言和重复的方式,当它影响了一部分人之后,那么传染也就开始了。这应当是群体心理学最简单的运用了吧。
关于是群体树立了领袖,还是领袖利用了群体这个问题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我们没有必要去判断到底是哪一方占据主动,我们更多的应当去感受领袖在群体中的掌控力。
三.群体的分类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部分对群体进行了以异质性和同质性的分类,并对犯罪群体和刑事案件的陪审团,选民群体和议会这几种异质性群体做了详细的描述。勒庞认为“群体犯法是在心理上也许不能称之为犯罪。群体行为绝对是无意识的。”这一点从群体的特征我们也能够得到这样的观点,个人融入群体,其个人的理性判断几乎完全丧失,他可以跟随着群体进行犯罪,甚至进行反人类的活动,并且事后还可能会坚定的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自己身为群体中一员的责任。而在刑事案件陪审团中,我认为陪审团是完全用感性来处理一切事情的群体,他们的感性完全超越了理性,这是有失公平的存在。在对选民群体的介绍中,勒庞认为在这个群体中“素质”“名望”都是必备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工人群体中极少甚至不会被选举的问题。以一个选民群体,一个只有极少推理能力,没有批判精神,轻信,易怒,并且头脑简单的群体去选举官员,这难道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么?关于议会制度,勒庞有着这样的一段话“议会制度却是一切现代文明民族的理想。这种制度是一种观念的反映,即在某个问题上,一大群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独立的决定。”勒庞指出,这种观念在心理学上是错误的,但却是被普遍赞同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当群体中的某些人做出相同的选择之后,在同一个群体中的其他人很有可能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而做出选择,而这样的情况又可以发生在两个甚至多个群体之间,因此我们也就可以得到“一大群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独立的决定”这样的结论了。
在书的最后,作者对文明进化的共同阶段做了概括。作者认为“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势时,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在我看来这样的说法似与道家的说法不谋而合,“日极则仄,月满则亏。物极则反,命曰环流。”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必然遵循着循环这一定律,既是始也是终。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是“乌合之众”的一员,这是不可避免的,可是我们在接受了这么多教育之后,我们有必要去探求自己所真正想要的,而不是随波逐流放弃独立批判的思考能力,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永远的做“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
-------读书报告
对《乌合之众》这本书最初的印象除了老师的推荐还有着百度百科上的这样一句话“有两位政治人物,尤其忙于通读勒庞的著作。他们将勒庞制定的规则付诸实践,并且及其认真的将他们分门别类,这两位就是墨索里尼和希特勒。最循规蹈矩的跟随勒庞,并按照真正的日耳曼人的彻底性来做的人是阿道夫·希特勒。他的《我的奋斗》就是仅仅追随勒庞的推理逻辑。读起来就像是勒庞作品的伪劣盗版”在我的印象里希特勒不仅是纳粹党首,更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演说家,军事家。希特勒通过对全书的通读,可以说把领袖对群体的掌控力完完全全的变成了自身能力的一部分。这也证明了《乌合之众》中的理论不仅是源于生活更可以反作用于生活。
一、群体的一般特征
由原始社会至今,人类一直是一种群居动物,这也形成了人类的社会属性,个人无法脱离群体而存在,群体亦不能离开个人而形成,二者相互依存的关系就决定了在某些问题上二者必然会存在一定的矛盾,甚至站在对立面。
个体融入群体的过程往往是磨灭自身特性的过程。古斯塔夫·勒庞相信,当许多的个人一旦构成一个群体时,就会产生独特的集体心理,即“群体心理特征:群体中个人的固有思想感情发生的变化以及他们个性的消失。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活动的得势,智力的下降和感情的彻底变化。这种变化了的感情,既可以比形成群体的个人的感情更好,也可以比它更糟。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群体心理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群体中个体的相互感染,这样的一类群体缺乏理性的思考,容易冲动,行动迅速,而且力量巨大。勒庞谈到,“心理群体是一个有异质成分组成的临时存在,这些成分暂时结合在一起,正像构成一个活体的细胞一样,这些细胞通过重组形成了一个新的存在,表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与每个细胞单独拥有的那些特征大不相同。”也就是说相同的群体在不同的环境之下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特征。 在环境发生违背他们心愿的变化时,他们又容易受到环境的暗示并显示出一系列“暴躁”、“冲动”、“轻信”的性格特征。 群体还有着其他的鲜明特征:任何一个需要被群体所认同的观念都要经受时间的长期考验,一旦形成便不容割舍;群体只有十分低下的推理能力,群体不受理性的影响,它所接受的观念只有表面上的相似性和连续性;群体有着强大的想象力,只会形象思维,而这些形象之间并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群体的一切特征都将基于整个群体所处的环境之下,无论是反抗还是顺从都是群体表现感情的一种方式。
二、群体领袖
在《乌合之众》中,作者以一定的篇幅讲述群体领袖,而这一章也是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
勒庞在书中写到“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让自己处在一个头领的统治之下。” 群体中的领袖往往有着坚韧的品质和十分狂热的信仰,领袖需要特别的坚定带给整个群体最原始的崇拜和信仰,而这种力量也正让群体中的个体被领袖的“追求”所奴役。领袖的强大意志力往往是一个群体完成事业的强大助力,勒庞在书中提出了“开凿苏伊士运河”的实例,可见一个“强大的”领袖对群体造成的影响。
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是指以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让一个观念深入群体中去。断言:不考虑任何理性的推理或是证据的简短断言,最能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的大脑。重复:不断地用措辞不变的词语来重复。拿破仑曾说过:“最有效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地
重复。”传染:在一个断言被有效、无争议地重复之后,所谓的流行观点就会形成。与此同时,强大的传染过程就开始了。传染具有极大的威力,完全可以控制一个人接受什么意见,让他产生某种情感表现。勒庞讲道:“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隶的欲望。”
诚然,任何时期的社会都有着清晰的层次,就中国来说,自古以来农民都是中国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在封建社会他们往往也是弱势群体的存在,可是他们也一味的尊崇皇权,不断的被赋税所累,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可以从群体领袖的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自古以来皇权便是神化的,皇帝被奉为真命天子,是从出生就被打上领袖标志的人,同时中国从汉代以来便奉行“儒学”,最高统治者不但从中寻找治国平天下的方针大计,而且对臣民思想的规范、伦理道德的确立、民风民俗的导向,无一不依从儒家经典。儒家经典施于社会的影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这样的环境下皇帝这一领袖“断言”我的权利至高无上,“重复”以儒学规范思想,国民以被“传染”一代一代的顺从,这样封建社会屹立千年而不衰也就可以理解了。
在现代社会下断言,重复,传染也是行之有效的让一种观念深入群体中的方法,比如说“脑白金”的电视广告,一个被我们大家所知晓的品牌,它便是利用了断言和重复的方式,当它影响了一部分人之后,那么传染也就开始了。这应当是群体心理学最简单的运用了吧。
关于是群体树立了领袖,还是领袖利用了群体这个问题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我们没有必要去判断到底是哪一方占据主动,我们更多的应当去感受领袖在群体中的掌控力。
三.群体的分类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部分对群体进行了以异质性和同质性的分类,并对犯罪群体和刑事案件的陪审团,选民群体和议会这几种异质性群体做了详细的描述。勒庞认为“群体犯法是在心理上也许不能称之为犯罪。群体行为绝对是无意识的。”这一点从群体的特征我们也能够得到这样的观点,个人融入群体,其个人的理性判断几乎完全丧失,他可以跟随着群体进行犯罪,甚至进行反人类的活动,并且事后还可能会坚定的认为自己是在履行自己身为群体中一员的责任。而在刑事案件陪审团中,我认为陪审团是完全用感性来处理一切事情的群体,他们的感性完全超越了理性,这是有失公平的存在。在对选民群体的介绍中,勒庞认为在这个群体中“素质”“名望”都是必备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工人群体中极少甚至不会被选举的问题。以一个选民群体,一个只有极少推理能力,没有批判精神,轻信,易怒,并且头脑简单的群体去选举官员,这难道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么?关于议会制度,勒庞有着这样的一段话“议会制度却是一切现代文明民族的理想。这种制度是一种观念的反映,即在某个问题上,一大群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独立的决定。”勒庞指出,这种观念在心理学上是错误的,但却是被普遍赞同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当群体中的某些人做出相同的选择之后,在同一个群体中的其他人很有可能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而做出选择,而这样的情况又可以发生在两个甚至多个群体之间,因此我们也就可以得到“一大群人要比一小撮人更有可能做出明智而独立的决定”这样的结论了。
在书的最后,作者对文明进化的共同阶段做了概括。作者认为“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势时,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在我看来这样的说法似与道家的说法不谋而合,“日极则仄,月满则亏。物极则反,命曰环流。”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都必然遵循着循环这一定律,既是始也是终。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是“乌合之众”的一员,这是不可避免的,可是我们在接受了这么多教育之后,我们有必要去探求自己所真正想要的,而不是随波逐流放弃独立批判的思考能力,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永远的做“乌合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