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和宁波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1‟286号),扎实推进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水运工程总体质量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基础和促进作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贯彻落实质量强市要求,坚持“以质取胜、质量优先”,不断夯实质量建设基础,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努力推进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公路水运工程“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狠抓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先进的工艺、工法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增强建设主体质量行为约束能力;全市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一批工程项目争创国家、省、市工程质量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充实县一级管理力量。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分工的意见》(浙交„2011‟62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于明确市县(市、区)两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甬交建„2011‟217号),推进各县(市、

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限内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充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量,适应我市交通建设发展的新要求,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二)加强科技创新,狠抓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研究,针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难题和关键技术,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结合重点项目建设,针对工程实际需要自主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成熟适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科技进步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贡献率。进一步总结全市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经验,形成相关的工艺、工法,在全市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在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分析和研究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成因和治理对策,建立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更加严格的建设市场动态监管体系,按照《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信用评价综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开反映工程从业单位质量信用状况,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用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招投标工作相挂钩的机制,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

(四)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构建建设单位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贯穿于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等制度,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在工程建设中将工程质量责任层层分解,

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关于建立和加强宁波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甬交建„2011‟77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调整质量安全监督重点,建立以参建单位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督机制,由直接监督转变为间接监督,由微观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由对以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监督重点转变为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为监督重点,由阶段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性监督。突出对质量管理较薄弱项目的监管,突出对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加强检查工作的阶段性、连续性和针对性,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有效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质量整改的到位率。

(六)加强试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快试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试验检测技术能力。通过试验检测合理的控制并科学的评价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利用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现有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水运工程材料乙级试验检测平台,继续做好做强,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大力发展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鼓励社会资源整合进入检测市场,在条件成熟的公路水运工程中逐步试点第三方试验检测。加强试验检测行业管理,实施科学检测,把住工程质量控制关口,提升试验检测行业整体水平。积极推行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

(七)加大工程质量创优力度。坚持以政策引导,推动企业树立强质量、争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重视工程质量,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市”的道路,争创精品工程。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做好创优夺杯优质工程的评估推荐工作,把工程质量、创优夺杯、

企业升级等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广泛开展技术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会、交流会,引导企业学习省内外先进的质量创优经验,促进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开展工程质量强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委胡跃军总工担任组长,市质监站李毅站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钱荣、卢照辉、郑嫦月和杨吴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质监站,由李毅任办公室主任,杨吴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石子威、刘学、叶云斌、孙陆军、陈月松和邓念兵组成,叶云斌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并负责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承担有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也应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工作。

(二)加强目标考核。每年年初由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任务,组织编制交通工程建设行业实施工程质量强市工作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将各项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期限、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等做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将各单位质量强市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推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并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

组申报。通过考核评比,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计划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叶云斌,电话[1**********],传真87924000)

各单位联络员须于每月20日前将有关工程质量强市工作的信息材料报送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内容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举措、重大活动、阶段性工作成效等动态信息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报送与质量强调工作有关的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年年初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6月底和年底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大力宣传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就,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有效举措,让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参与工程质量强市工作,把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到每个工程参建人员,营造质量关系人人、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和宁波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1‟286号),扎实推进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水运工程总体质量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基础和促进作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贯彻落实质量强市要求,坚持“以质取胜、质量优先”,不断夯实质量建设基础,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努力推进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公路水运工程“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狠抓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先进的工艺、工法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增强建设主体质量行为约束能力;全市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一批工程项目争创国家、省、市工程质量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充实县一级管理力量。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分工的意见》(浙交„2011‟62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于明确市县(市、区)两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甬交建„2011‟217号),推进各县(市、

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限内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充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量,适应我市交通建设发展的新要求,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二)加强科技创新,狠抓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研究,针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难题和关键技术,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结合重点项目建设,针对工程实际需要自主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成熟适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科技进步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贡献率。进一步总结全市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经验,形成相关的工艺、工法,在全市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在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分析和研究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成因和治理对策,建立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更加严格的建设市场动态监管体系,按照《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信用评价综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开反映工程从业单位质量信用状况,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用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招投标工作相挂钩的机制,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

(四)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构建建设单位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贯穿于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等制度,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在工程建设中将工程质量责任层层分解,

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严格执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关于建立和加强宁波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甬交建„2011‟77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调整质量安全监督重点,建立以参建单位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督机制,由直接监督转变为间接监督,由微观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由对以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监督重点转变为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为监督重点,由阶段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性监督。突出对质量管理较薄弱项目的监管,突出对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加强检查工作的阶段性、连续性和针对性,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有效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质量整改的到位率。

(六)加强试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快试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试验检测技术能力。通过试验检测合理的控制并科学的评价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利用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现有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水运工程材料乙级试验检测平台,继续做好做强,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大力发展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鼓励社会资源整合进入检测市场,在条件成熟的公路水运工程中逐步试点第三方试验检测。加强试验检测行业管理,实施科学检测,把住工程质量控制关口,提升试验检测行业整体水平。积极推行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

(七)加大工程质量创优力度。坚持以政策引导,推动企业树立强质量、争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重视工程质量,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市”的道路,争创精品工程。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做好创优夺杯优质工程的评估推荐工作,把工程质量、创优夺杯、

企业升级等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广泛开展技术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会、交流会,引导企业学习省内外先进的质量创优经验,促进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开展工程质量强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委胡跃军总工担任组长,市质监站李毅站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钱荣、卢照辉、郑嫦月和杨吴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质监站,由李毅任办公室主任,杨吴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石子威、刘学、叶云斌、孙陆军、陈月松和邓念兵组成,叶云斌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并负责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承担有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也应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工作。

(二)加强目标考核。每年年初由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任务,组织编制交通工程建设行业实施工程质量强市工作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将各项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期限、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等做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将各单位质量强市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推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并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

组申报。通过考核评比,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计划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叶云斌,电话[1**********],传真87924000)

各单位联络员须于每月20日前将有关工程质量强市工作的信息材料报送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内容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举措、重大活动、阶段性工作成效等动态信息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报送与质量强调工作有关的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年年初向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6月底和年底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大力宣传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就,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有效举措,让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参与工程质量强市工作,把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到每个工程参建人员,营造质量关系人人、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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