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党发„2012‟ 13 号
中共长坝乡委员会 长坝乡人民政府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
质,在全乡形成“争当文明户、建文明村居、创文明乡镇”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中共金沙县委办公室、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字„2012‟55号)文件精神,结合长坝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主题
我要争星、我要文明。
二、目的意义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城乡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活力金沙、宜居金沙、幸福金沙”建设进程。
三、总体要求
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创建文明和谐家庭为目标,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以“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评选和管理,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推进“要我评星”到“我要评星”的转变,促进发展明显加快、管理明显有序、服务明显完善、环境明显优美、治安明显良好、生活明显便利、人际关系明显和谐、榜样作用突出、群众公认的和谐新农村的形成,不断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四、创建内容
“十星”:四爱星、守法星、美德星、卫生星、计生星、知识星、致富星、新风星、诚信星、科技星。
五、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为3月20日)。成立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村设初评小组,村民组(院落)设互评小组。各村要把创星评星活动作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有计划、有步骤、重实效,保证创建评选活动顺利进行。互评小组长一般应由村初评小组成员担任,或由村初评小组指定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关心本村建设的人担任,也可由各小组推荐产生。各村要结合实际,于3月20日前将机构设立情况报乡党政办。
(二)宣传发动阶段。 (3月20日—3月31日)。结合
“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通过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会,使评比程序、方法和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创星活动的影响力,推动评星活动开展。
(三)“三榜评星”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群众自评:由每户根据评星标准,自己填报本年应得星情况。
2、村民互评:在每户自评以后,以村民组(院落)为单位进行互评。首先由小组长提出评比要求,然后宣布每户自评情况,再逐户进行评定。要正确引导群众的上进心,坚持标准,认真进行评比,不搞矛盾上交,为村初评打好基础。评比结果要在组(院落)内张榜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一榜。要让本组(院落)群众有3-5天“争星比星”时间,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确实评错的要纠正。各小组将评比结果报村初评委。
3、村初评:在群众互评之后,村初评委(不是初评委的互评小组长要列席)进行初评,初评委要统一标准和尺度,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小组互评结果进行初评,重点把关,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二榜。公布初评结果要让群众有3-5天反映情况的时间,要注意收集了解群众意见,对掌握情况不准,评错的要纠正。村将初评结果上报乡领导小组审核。
4、审核表彰阶段:(11月2日—11月30日)。在村上报初评名单后,乡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各村群众的反映,进行认真审核。派员入户检查,不符合的则取消相应的星,保证创星活动的健康发展。乡进行审核结果在政府政务公开
栏和各村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三榜。留3-5天的“争星”时间,没有意见后,汇总上报县文明办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星级文明户,本着勤俭节约、隆重热烈的原则,营造喜庆气氛,大张旗鼓开展授牌活动,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把创建评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妇联、团委、工会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力量,形成合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努力将评“星”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评比方法宣传到各村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标准要高,程序要严,质量要高,宁缺勿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优亲厚友,不凭个人好恶,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管并重,动态管理。对“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星级文明户”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年底根据实际表现和评定结果对各户进行增星、减星。
(五)严格测评,明确奖惩。对评出的“星级文明户”
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群众争星创星的积极性。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发生违法犯罪的家庭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再纳入“星级文明户”评选范围。
附件:
行)
2
3
4
5
6
7
、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管理办法(试、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互评表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初评表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审核表 、金沙县×ד星级文明户”统计表 8、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公示栏(式样)1
附件1:
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推进新时期我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抓手。按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使“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星级文明户”是农户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群众评价好,由县文明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 “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范围为:除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以外的本乡户籍城镇居民户和农村户籍农户。
第四条 遵循先易后难,自愿申报,小组推荐,民主评议,严格审批,动态管理,宁缺勿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标 准
第五条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内容为“十星”:四爱星、守法星、美德星、卫生星、计生星、知识星、致富星、
新风星、诚信星、科技星。标准为:
(一)四爱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村规民约‣;模范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无非法买卖土地,无违法违章建设;无欺行霸市、打架斗殴等行为;无偷盗、赌博、吸毒、贩毒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不参与非访、不越级上访,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不参与非组织活动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
(三)美德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
(四)卫生星:有良好卫生习惯,庭院有绿化,室内外整洁卫生,房屋四周无垃圾、无污物、无乱堆乱放,有卫生厕所。
(五)计生星: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积极倡导婚育新风,无早婚、非婚,无早育、非婚生育及政策外生育现象。
(六)知识星:重视文化教育,家庭成员无文盲,学龄儿童无辍学,适龄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生活,家庭藏非教科书50册以上。
(七)致富星: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有可靠的致富项目,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本县本年平均水平。
(八)新风星:积极参加“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革除不良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破除迷
信、移风易俗。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诚信星: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诚信纳税,热心公益事业。家庭成员诚实、守信,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在群众中有良好的信誉。
(十)科技星:有科技意识,注重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掌握1—2项以上实用技术,带头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加工业。
第六条 必须达到1至5星标准要求,才能申报星级文明户。
第三章 程 序
第七条 以村为单位,10月初评,11月审核评,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三个环节,即:小组认星、村评星、乡审核;实行村民小组(院落)、村两委会、乡党委和政府“三榜评星”,报县审批定星制度;村居两委会按照星级文明农户标准严格把关评选,乡审核。对达到标准的户,由村两委会向乡申报,乡审核汇总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文明办抽查后报县领导小组审批授牌,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农户,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摘星、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第一步,申报。各户对照评定标准,自主申报。由户主召开家庭会议,对照创建标准填写•金沙县××年度“星级
文明户”申报表‣。
第二步,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或户代表会,对每户的申报情况进行公开互评,对达到标准的,填写•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初评表‣,向村申报并第一次张榜公布。
第三步,初评。由村两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定星,第二次张榜公布,建立台账。
第四步,审核。乡派员入户检查,对不符合的则取消相应的星,保证创星活动的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审核研究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统一填写•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备案建档,上报县文明办审查并报县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步,授牌。以乡为单位统一汇总,向县领导小组提交,由县领导小组抽查复核,研究同意后,召开授牌大会,进行授牌。
第四章 奖 惩
第八条 乡党委将创建评选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
核。考核办要把创评工作纳入村支两委的年度实绩考核内容,一起考核,一起奖励。
1、2012年,各村达到“1至5星”及以上户数的比例
不能低于总户数的6%;
2、从2013年起,每年各星级要求新增户数根据当年下
达指标完成创建。
第九条 各村必须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本着宁缺勿滥,有多少评选多少的原则开展评选。
第十条 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管理经费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1、对“守法星”、“计生星”实行“一票否决”制;
2、从6星开始至9星的,每增一颗星,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每户每颗星100元。对一次获得或逐年达到“十星”时,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每户1000元;
3、五星级文明户户数达到60%以上的村,可申报“文明村”;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严格按照标准,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户,摘牌摘星,归还奖金,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第十一条 各相关部门要把创建评选活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使群众感到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荣获“五星”及以上的家庭给予培训、贷款、贴息贷款、项目扶持(以奖代补)等一定的政策优惠和经济鼓励;对卫生星、计生星、守法星严重达不到的家庭,村两委及村民小组在村民大会上应提出批评帮助,在村寨集中地制作大型喷绘展板进行曝光,限期整改,促进来年增星。
第五章 任 务
第十二条 各村要把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加强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分类指导,明确
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 深入开展科技文化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城乡群众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增强城乡群众的发展意识。
第十四条 抓好群众文化活动,多方面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各项硬件设施建设;抓好文化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第十五条 把“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到农村。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要组织集中教育活动,解决突出问题,动员农民群众建设村镇文明环境。
第十六条 坚持不懈地抓政策法规、文化娱乐、道德风尚、环境卫生、致富本领“五进家园”活动。
第十七条 大张旗鼓开展“星级文明户”挂牌授星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发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到创建评选活动中来,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第十八条 本活动由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在实施中,遇问题请及时与乡党委联系。具
体事宜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
组 长:罗云富常务副组长:徐安云副 组 长:汪显贵 成 员:吴佑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乡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赵成良 政法委书记
马廷凯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黄昌明 党委委员
黄方志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 河 党建办负责人 周佳瑜 纪委副书记
石德敬 村镇建设规划站负责人 王忠琴 妇联主席
何德勇 财政所负责人 王仕西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冉永兵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本友 卫生院院长
梁合鸣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龙继豪 长坝乡工会副主席
黄方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
附件3 :
金沙县 年度“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金沙县 乡镇 村(居) 组 户主(签名):
注:在是否得星栏内打“☆”
村民组长签字: (是否同意参与互评)
附件4 :
金沙县 乡镇 村(居、社区) 组 户主姓名:
村民组长签字: (是否同意参与村初评)
附件5:
金沙县 乡镇 村(居、社区) 组 户主姓名:
村两委负责人共同签字: (是否同意报乡审核)
附件6:
金沙县 乡镇 村(居、社区) 组 户主姓
注:在认为符合条件的栏内填写。
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 (是否同意向县申报)
附件7:
金沙县 年度“星级文明户”
汇总表(附名单)
附件8 :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
公示栏(式样)
乡镇 村(组)
长党发„2012‟ 13 号
中共长坝乡委员会 长坝乡人民政府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
质,在全乡形成“争当文明户、建文明村居、创文明乡镇”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中共金沙县委办公室、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字„2012‟55号)文件精神,结合长坝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主题
我要争星、我要文明。
二、目的意义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城乡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活力金沙、宜居金沙、幸福金沙”建设进程。
三、总体要求
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创建文明和谐家庭为目标,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以“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评选和管理,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推进“要我评星”到“我要评星”的转变,促进发展明显加快、管理明显有序、服务明显完善、环境明显优美、治安明显良好、生活明显便利、人际关系明显和谐、榜样作用突出、群众公认的和谐新农村的形成,不断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四、创建内容
“十星”:四爱星、守法星、美德星、卫生星、计生星、知识星、致富星、新风星、诚信星、科技星。
五、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为3月20日)。成立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村设初评小组,村民组(院落)设互评小组。各村要把创星评星活动作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有计划、有步骤、重实效,保证创建评选活动顺利进行。互评小组长一般应由村初评小组成员担任,或由村初评小组指定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关心本村建设的人担任,也可由各小组推荐产生。各村要结合实际,于3月20日前将机构设立情况报乡党政办。
(二)宣传发动阶段。 (3月20日—3月31日)。结合
“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通过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会,使评比程序、方法和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创星活动的影响力,推动评星活动开展。
(三)“三榜评星”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群众自评:由每户根据评星标准,自己填报本年应得星情况。
2、村民互评:在每户自评以后,以村民组(院落)为单位进行互评。首先由小组长提出评比要求,然后宣布每户自评情况,再逐户进行评定。要正确引导群众的上进心,坚持标准,认真进行评比,不搞矛盾上交,为村初评打好基础。评比结果要在组(院落)内张榜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一榜。要让本组(院落)群众有3-5天“争星比星”时间,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确实评错的要纠正。各小组将评比结果报村初评委。
3、村初评:在群众互评之后,村初评委(不是初评委的互评小组长要列席)进行初评,初评委要统一标准和尺度,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小组互评结果进行初评,重点把关,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二榜。公布初评结果要让群众有3-5天反映情况的时间,要注意收集了解群众意见,对掌握情况不准,评错的要纠正。村将初评结果上报乡领导小组审核。
4、审核表彰阶段:(11月2日—11月30日)。在村上报初评名单后,乡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各村群众的反映,进行认真审核。派员入户检查,不符合的则取消相应的星,保证创星活动的健康发展。乡进行审核结果在政府政务公开
栏和各村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三榜。留3-5天的“争星”时间,没有意见后,汇总上报县文明办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星级文明户,本着勤俭节约、隆重热烈的原则,营造喜庆气氛,大张旗鼓开展授牌活动,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把创建评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妇联、团委、工会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力量,形成合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努力将评“星”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评比方法宣传到各村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标准要高,程序要严,质量要高,宁缺勿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优亲厚友,不凭个人好恶,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管并重,动态管理。对“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星级文明户”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年底根据实际表现和评定结果对各户进行增星、减星。
(五)严格测评,明确奖惩。对评出的“星级文明户”
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群众争星创星的积极性。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发生违法犯罪的家庭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再纳入“星级文明户”评选范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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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管理办法(试、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互评表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初评表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审核表 、金沙县×ד星级文明户”统计表 8、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公示栏(式样)1
附件1:
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推进新时期我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抓手。按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使“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星级文明户”是农户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群众评价好,由县文明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 “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范围为:除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以外的本乡户籍城镇居民户和农村户籍农户。
第四条 遵循先易后难,自愿申报,小组推荐,民主评议,严格审批,动态管理,宁缺勿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标 准
第五条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内容为“十星”:四爱星、守法星、美德星、卫生星、计生星、知识星、致富星、
新风星、诚信星、科技星。标准为:
(一)四爱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村规民约‣;模范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无非法买卖土地,无违法违章建设;无欺行霸市、打架斗殴等行为;无偷盗、赌博、吸毒、贩毒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不参与非访、不越级上访,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不参与非组织活动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
(三)美德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
(四)卫生星:有良好卫生习惯,庭院有绿化,室内外整洁卫生,房屋四周无垃圾、无污物、无乱堆乱放,有卫生厕所。
(五)计生星: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积极倡导婚育新风,无早婚、非婚,无早育、非婚生育及政策外生育现象。
(六)知识星:重视文化教育,家庭成员无文盲,学龄儿童无辍学,适龄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生活,家庭藏非教科书50册以上。
(七)致富星: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有可靠的致富项目,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本县本年平均水平。
(八)新风星:积极参加“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革除不良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破除迷
信、移风易俗。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九)诚信星: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诚信纳税,热心公益事业。家庭成员诚实、守信,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在群众中有良好的信誉。
(十)科技星:有科技意识,注重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掌握1—2项以上实用技术,带头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加工业。
第六条 必须达到1至5星标准要求,才能申报星级文明户。
第三章 程 序
第七条 以村为单位,10月初评,11月审核评,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三个环节,即:小组认星、村评星、乡审核;实行村民小组(院落)、村两委会、乡党委和政府“三榜评星”,报县审批定星制度;村居两委会按照星级文明农户标准严格把关评选,乡审核。对达到标准的户,由村两委会向乡申报,乡审核汇总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文明办抽查后报县领导小组审批授牌,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农户,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摘星、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第一步,申报。各户对照评定标准,自主申报。由户主召开家庭会议,对照创建标准填写•金沙县××年度“星级
文明户”申报表‣。
第二步,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或户代表会,对每户的申报情况进行公开互评,对达到标准的,填写•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初评表‣,向村申报并第一次张榜公布。
第三步,初评。由村两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定星,第二次张榜公布,建立台账。
第四步,审核。乡派员入户检查,对不符合的则取消相应的星,保证创星活动的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审核研究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统一填写•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备案建档,上报县文明办审查并报县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步,授牌。以乡为单位统一汇总,向县领导小组提交,由县领导小组抽查复核,研究同意后,召开授牌大会,进行授牌。
第四章 奖 惩
第八条 乡党委将创建评选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
核。考核办要把创评工作纳入村支两委的年度实绩考核内容,一起考核,一起奖励。
1、2012年,各村达到“1至5星”及以上户数的比例
不能低于总户数的6%;
2、从2013年起,每年各星级要求新增户数根据当年下
达指标完成创建。
第九条 各村必须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本着宁缺勿滥,有多少评选多少的原则开展评选。
第十条 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管理经费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1、对“守法星”、“计生星”实行“一票否决”制;
2、从6星开始至9星的,每增一颗星,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每户每颗星100元。对一次获得或逐年达到“十星”时,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每户1000元;
3、五星级文明户户数达到60%以上的村,可申报“文明村”;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严格按照标准,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户,摘牌摘星,归还奖金,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第十一条 各相关部门要把创建评选活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使群众感到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荣获“五星”及以上的家庭给予培训、贷款、贴息贷款、项目扶持(以奖代补)等一定的政策优惠和经济鼓励;对卫生星、计生星、守法星严重达不到的家庭,村两委及村民小组在村民大会上应提出批评帮助,在村寨集中地制作大型喷绘展板进行曝光,限期整改,促进来年增星。
第五章 任 务
第十二条 各村要把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加强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分类指导,明确
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 深入开展科技文化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城乡群众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增强城乡群众的发展意识。
第十四条 抓好群众文化活动,多方面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各项硬件设施建设;抓好文化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第十五条 把“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到农村。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要组织集中教育活动,解决突出问题,动员农民群众建设村镇文明环境。
第十六条 坚持不懈地抓政策法规、文化娱乐、道德风尚、环境卫生、致富本领“五进家园”活动。
第十七条 大张旗鼓开展“星级文明户”挂牌授星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发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到创建评选活动中来,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第十八条 本活动由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在实施中,遇问题请及时与乡党委联系。具
体事宜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长坝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
组 长:罗云富常务副组长:徐安云副 组 长:汪显贵 成 员:吴佑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乡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赵成良 政法委书记
马廷凯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黄昌明 党委委员
黄方志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 河 党建办负责人 周佳瑜 纪委副书记
石德敬 村镇建设规划站负责人 王忠琴 妇联主席
何德勇 财政所负责人 王仕西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冉永兵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本友 卫生院院长
梁合鸣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龙继豪 长坝乡工会副主席
黄方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
附件3 :
金沙县 年度“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金沙县 乡镇 村(居) 组 户主(签名):
注:在是否得星栏内打“☆”
村民组长签字: (是否同意参与互评)
附件4 :
金沙县 乡镇 村(居、社区) 组 户主姓名:
村民组长签字: (是否同意参与村初评)
附件5:
金沙县 乡镇 村(居、社区) 组 户主姓名:
村两委负责人共同签字: (是否同意报乡审核)
附件6:
金沙县 乡镇 村(居、社区) 组 户主姓
注:在认为符合条件的栏内填写。
乡镇党委负责人签字: (是否同意向县申报)
附件7:
金沙县 年度“星级文明户”
汇总表(附名单)
附件8 :
金沙县××年度“星级文明户”
公示栏(式样)
乡镇 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