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考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师范处安排,定于2012年11月25日举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此次考试所获证书是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证件之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即2012年之前每年岗前培训的科目)
二、命题及考务
考试由省教育厅师范处组织统一命题。命题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能力。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考点。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考务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以及考试的阅卷和统分工作。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定为2012年 11 月 25日,考试安排如下:
学院教师安排在青岛大学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人员为今年参加岗前培训网上考试人员;另外,今年参加岗培补考的需再补考一次。
大家可向2012年以前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借教材。
参加考试人员:刘倩、夏斌、郭鑫、郭娜、冷燃、李勇洁、李煌、范修光、徐海燕、毕增奎、曲宗顺、刘石磊、马博、高鹏飞、殷建立、孙典新、李洪涛、李海彤、李曰广、关磊、吴卫刚、李世合、田堂存、樊林奇、高延年、周帅、姜哲、孙平、陈旭、颜士芹
五、考试成绩的使用
省教育厅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六、考风考纪
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严格考风考纪,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违规行为,按照省考试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次给予警告、取消单科考试成绩、本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七、目前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认定两项工作关系的说明 近期许多教师对岗前培训无纸化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有关事项有疑惑,为协助各位教师理顺上述两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便于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目前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认定两项工作的关系予以说明如下表:
人事处
2012年11月15日
关于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考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师范处安排,定于2012年11月25日举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此次考试所获证书是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证件之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即2012年之前每年岗前培训的科目)
二、命题及考务
考试由省教育厅师范处组织统一命题。命题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能力。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考点。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考务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以及考试的阅卷和统分工作。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定为2012年 11 月 25日,考试安排如下:
学院教师安排在青岛大学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人员为今年参加岗前培训网上考试人员;另外,今年参加岗培补考的需再补考一次。
大家可向2012年以前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借教材。
参加考试人员:刘倩、夏斌、郭鑫、郭娜、冷燃、李勇洁、李煌、范修光、徐海燕、毕增奎、曲宗顺、刘石磊、马博、高鹏飞、殷建立、孙典新、李洪涛、李海彤、李曰广、关磊、吴卫刚、李世合、田堂存、樊林奇、高延年、周帅、姜哲、孙平、陈旭、颜士芹
五、考试成绩的使用
省教育厅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询。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六、考风考纪
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严格考风考纪,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违规行为,按照省考试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次给予警告、取消单科考试成绩、本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七、目前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认定两项工作关系的说明 近期许多教师对岗前培训无纸化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有关事项有疑惑,为协助各位教师理顺上述两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便于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目前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认定两项工作的关系予以说明如下表:
人事处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