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聘用消防值班人员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消防值班人员6名,每班不少于2人,负责甲方消防控制室设施监管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为2年6个月,即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06月31日止。
三、聘用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值班服务费用每月共计¥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2016年07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值班服务费用每月共计¥13,800元, (大写: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每月服务费在每月10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必须保证受聘值班人员符合上岗条件。在岗工作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消防控制室监控设施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用品,即报警电话、手电筒及各种记录等。
2、甲方在乙方值班人员上岗前,需向值班人员明确本单位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
3、甲方由权利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特别对违反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值班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并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如乙方不予调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服务费。
4、乙方值班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因履行职责遭受不法侵害所造成的后果或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5、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章制度和考核处罚规定,如没有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认真地履行职责,确保甲方自动消防设施24小时监视。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如不能及时整改,甲方要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甲方一份,消防局一份,消防公司一份),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对甲方提出超越值班服务范畴的要求,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但同时上报消防公司。公司与甲方商榷,妥善解决。
4、乙方为了提高值班人员的整体素质,可以对在岗的值班人员进行脱岗轮训和交流,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检查考评,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执勤物品要妥善保管,如人为造成损失和丢失的予以赔偿。
6、乙方负责消防值班员工资和服装发放工作。
7、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告知第三者。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足日足量派出值班人员,甲方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双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改或增加条款,但必须达成协议,否则无效。
十、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乙方可提请本溪市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聘用消防值班人员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消防值班人员6名,每班不少于2人,负责甲方消防控制室设施监管服务工作。
二、聘用期为2年6个月,即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06月31日止。
三、聘用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值班服务费用每月共计¥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2016年07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值班服务费用每月共计¥13,800元, (大写: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每月服务费在每月10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必须保证受聘值班人员符合上岗条件。在岗工作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消防控制室监控设施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用品,即报警电话、手电筒及各种记录等。
2、甲方在乙方值班人员上岗前,需向值班人员明确本单位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
3、甲方由权利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特别对违反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值班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并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如乙方不予调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服务费。
4、乙方值班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因履行职责遭受不法侵害所造成的后果或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5、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章制度和考核处罚规定,如没有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认真地履行职责,确保甲方自动消防设施24小时监视。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如不能及时整改,甲方要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甲方一份,消防局一份,消防公司一份),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对甲方提出超越值班服务范畴的要求,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但同时上报消防公司。公司与甲方商榷,妥善解决。
4、乙方为了提高值班人员的整体素质,可以对在岗的值班人员进行脱岗轮训和交流,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检查考评,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执勤物品要妥善保管,如人为造成损失和丢失的予以赔偿。
6、乙方负责消防值班员工资和服装发放工作。
7、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告知第三者。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足日足量派出值班人员,甲方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双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改或增加条款,但必须达成协议,否则无效。
十、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乙方可提请本溪市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