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深化改革的“安邦构想”
贺军 2012-07-27
中国的国有企业还需不需要改革?答案似乎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改革国企,就意味着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停滞。然而,中国的国企改革目前存在极大的阻力,因为很多的利益相关者都强烈希望改革到此为止。在安邦的智库团队看来,中国的国企改革只完成了上半场,但现在的真实情况是,在中场休息的时候,球员和裁判都不愿意踢下半场了,只剩下观众在一旁干着急。
利益集团的阻碍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改革意愿似乎也有了变化。在朱镕基时代,中国政府还大力推动以“抓大放小”、股份制改造和国企上市为主的大手笔国企改革,但在此阶段之后,政府对国企改革的意愿似乎明显下降。现在国企垄断依然严重,“国进民退”愈演愈烈,在经济转冷之时,国企改革问题成了事关民怨的大问题。因此,国企改革的下半场无法回避!
从智库角度看,推动国企改革不只是表达一种理念,而是要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格局和利益格局之下,提出新的设计,找到新的路径。以陈功为核心的安邦国企改革研究团队提出:中国可以考虑从金融角度入手,大规模地推广共同基金,以发展共同基金的方式来实现国企改革。这可以称为国企改革的“安邦构想”。
以共同基金方式推动国企改革,其基本方案是中国政府(可以是各级政府)只是共同基金中的一员,也可以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成为基金的主要发起人。这类共同基金的成员并不限于政府,它还要利用政府的号召力和优势地位,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境外资金来进入共同基金共谋发展。政府发起成立共同基金之后,基金将完全按照金融业的市场规则来运作,政府发起者(如财政部)只是作为共同基金的大股东,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则交由聘请的职业经理人来进行。
共同基金投资到具体企业后,可以通过企业的董事会来发挥股东的作用,施加影响。但与过去管理国企不同的是,政府不能直接对企业指手划脚,不能决定企业的人事问题、薪酬问题、投资决定等。将政府与企业进行比较彻底的“区隔”,这在现有的国资委体制之下很难实现,尤其是现在中央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更像是政府官员而不是企业家,对他们的任免不是由企业董事会来决定,而是听命于中组部。这种管理和干预方式,在共同基金模式之下将不会出现。
在“安邦构想”之下,企业、基金管理公司与政府的联系,主要是资金意义上的联系,体现为股权所有关系。企业、基金管理公司对政府的责任,则主要体现在投资回报上。
在共同基金的构想之下,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在安邦的构想中,国家发改委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产业战略管理机构。也就是说,发改委今后可以对产业投资和项目进行政策性的审批,但不要直接负责项目投资和市场准入的许可。国资委可以继续管理现有的中央国企,但国企的范围要进一步缩小。在结构上,这一模式表现为“政府或财政—共同基金—基金(投资)—董事会—企业”的管理结构。
以发展共同基金来推动国企改革的新构想能实现三个核心目的:在国资经营中全面引入社会监管;政府不搞直接投资,避免“政企不分”;最有效地吸引民资和外资参与,这相当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招商引资。
国有企业改革是解决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点。以“安邦构想”来改革国企,将能解决多个国企改革在国际国内面临的死结问题,这是中国国企改革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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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深化改革的“安邦构想”
贺军 2012-07-27
中国的国有企业还需不需要改革?答案似乎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改革国企,就意味着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停滞。然而,中国的国企改革目前存在极大的阻力,因为很多的利益相关者都强烈希望改革到此为止。在安邦的智库团队看来,中国的国企改革只完成了上半场,但现在的真实情况是,在中场休息的时候,球员和裁判都不愿意踢下半场了,只剩下观众在一旁干着急。
利益集团的阻碍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改革意愿似乎也有了变化。在朱镕基时代,中国政府还大力推动以“抓大放小”、股份制改造和国企上市为主的大手笔国企改革,但在此阶段之后,政府对国企改革的意愿似乎明显下降。现在国企垄断依然严重,“国进民退”愈演愈烈,在经济转冷之时,国企改革问题成了事关民怨的大问题。因此,国企改革的下半场无法回避!
从智库角度看,推动国企改革不只是表达一种理念,而是要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格局和利益格局之下,提出新的设计,找到新的路径。以陈功为核心的安邦国企改革研究团队提出:中国可以考虑从金融角度入手,大规模地推广共同基金,以发展共同基金的方式来实现国企改革。这可以称为国企改革的“安邦构想”。
以共同基金方式推动国企改革,其基本方案是中国政府(可以是各级政府)只是共同基金中的一员,也可以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成为基金的主要发起人。这类共同基金的成员并不限于政府,它还要利用政府的号召力和优势地位,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境外资金来进入共同基金共谋发展。政府发起成立共同基金之后,基金将完全按照金融业的市场规则来运作,政府发起者(如财政部)只是作为共同基金的大股东,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则交由聘请的职业经理人来进行。
共同基金投资到具体企业后,可以通过企业的董事会来发挥股东的作用,施加影响。但与过去管理国企不同的是,政府不能直接对企业指手划脚,不能决定企业的人事问题、薪酬问题、投资决定等。将政府与企业进行比较彻底的“区隔”,这在现有的国资委体制之下很难实现,尤其是现在中央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更像是政府官员而不是企业家,对他们的任免不是由企业董事会来决定,而是听命于中组部。这种管理和干预方式,在共同基金模式之下将不会出现。
在“安邦构想”之下,企业、基金管理公司与政府的联系,主要是资金意义上的联系,体现为股权所有关系。企业、基金管理公司对政府的责任,则主要体现在投资回报上。
在共同基金的构想之下,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在安邦的构想中,国家发改委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产业战略管理机构。也就是说,发改委今后可以对产业投资和项目进行政策性的审批,但不要直接负责项目投资和市场准入的许可。国资委可以继续管理现有的中央国企,但国企的范围要进一步缩小。在结构上,这一模式表现为“政府或财政—共同基金—基金(投资)—董事会—企业”的管理结构。
以发展共同基金来推动国企改革的新构想能实现三个核心目的:在国资经营中全面引入社会监管;政府不搞直接投资,避免“政企不分”;最有效地吸引民资和外资参与,这相当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招商引资。
国有企业改革是解决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点。以“安邦构想”来改革国企,将能解决多个国企改革在国际国内面临的死结问题,这是中国国企改革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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