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
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告
区审改办:
依据《大同市矿区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矿政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我处成立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专项整治小组,组长柴继进,副组长刘洋,具体承办人李慧慧、王晓佳,现就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大同市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 原有行政权力事项1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有0项,管理服务类有0项,其他服务类有6项,行政强制类有0项,行政征收类有0项,行政处罚类有12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如下:
①其他服务类:2014办理421项 2015年办理61项
其中,
1、户外促销活动初审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231项;2015年办理60项)
2、临街施工、门面装修初审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50项;2015年办理1项)
3、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初审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4、临时占用公共场地堆物作业、搭建临时设施初审办理情况:
(2014年办理40项;2015年办理0项)
②行政处罚类:2014办理46项 2015年办理0项
其中:
1、不按照规定乱设摊点,流动售货车、商亭、公用电话亭和摊点不在指定地点经营,不保持场地清洁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29项;2015年办理0项)
2、在城市主、次街道两侧建筑物和构筑物、行道树、电线杆等擅自张贴、悬挂或者涂写标语、启示、海报等宣传品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3项;2015年办理0项)
3、临街施工场地不设围幛,不按照规定堆料,不及时清除废弃物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5项;2015年办理0项)
4、不按照规定及时清理工程废弃物、损坏地面和设施不及时修补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5、擅自更改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外型以及所设置的各类标志、设施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6、擅自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占用便道、搭建临时设施(房、棚、伞、架、围栏)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5项;2015年办理0项)
7、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匾、未经批准在重要街区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不定期维修、更新,有碍市容市貌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8、未经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
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其余的处罚项目没有案件办理情况。
(2)行政权力办事流程,公示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的办事流程为:首先,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笔录中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如实详细的记录案件发生经过,不遗漏或省略,为案件提供有效的文字证据,保证行政案件的真实性。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其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大同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结合当事人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处罚对象、处罚标准)对其进行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行政处罚分为情节轻微、较重和严重三个程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执《行政处罚决定书》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在整理案卷时将银行代收罚没款票据的复印件留存在案卷中;再次,将简易程序案件进行编号分类集中归档,一般程序案件整理装订成册,行政案件按照法律依据分类归档,做到“一案一档一号”分类明确,对每个案件的调查设立电子文档,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
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并未在矿区政务审批中心大厅公示。
二、两集中,两到位情况:
我单位原成立过行政审批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机动分队并未进入大厅。现阶段没有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并未在矿区政务审批中心大
厅公布。日后为了方便办事人进行查询、监督及申请办理,希望我单位能尽快进驻政务审批大厅。
三、针对《大同市矿区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15]19号文件中的10项整治任务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达到为民、便民、利民的目的。
根据区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根据办公室工作职责和时间安排等因素,今后将加大此项工作的力度。
四、针对自查报告、进展情况和督查小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
1、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自查自纠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收集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
3、结合实际、充分部署。将纪律作风和教育整顿等内容列入到大队的重心工作中,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集中学习计划。并切实开展了队伍的规章制度、行政法律法规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
五、发放专项整治问卷和政府服务投诉箱的情况:
(1)发放专项整治问卷的情况:发放15份,收回15份,从问
卷中没有发现问题。
(2)举报箱的情况:无人举报。
六、专项整治取得的成就,不足及建议。
1、抓好专项整治理论学习。侧重在运用、思考、把握上下功夫,抓好专项整治的理论学习,确保对照检查阶段的高度和深度;
2、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系,坚持执法监督与执法考核相结合,促使执法事业上新水平,上新台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落实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落脚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查整改效果,实现整改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4、注重实效,实施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公正、公开、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扎实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机制的实效性。
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在行政审批专项整治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单位将以本次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为契机,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作好行政审批工作,抓好行政审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大同市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
2015年5月14日
大同市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
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告
区审改办:
依据《大同市矿区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矿政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我处成立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专项整治小组,组长柴继进,副组长刘洋,具体承办人李慧慧、王晓佳,现就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大同市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 原有行政权力事项1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有0项,管理服务类有0项,其他服务类有6项,行政强制类有0项,行政征收类有0项,行政处罚类有12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如下:
①其他服务类:2014办理421项 2015年办理61项
其中,
1、户外促销活动初审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231项;2015年办理60项)
2、临街施工、门面装修初审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50项;2015年办理1项)
3、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初审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4、临时占用公共场地堆物作业、搭建临时设施初审办理情况:
(2014年办理40项;2015年办理0项)
②行政处罚类:2014办理46项 2015年办理0项
其中:
1、不按照规定乱设摊点,流动售货车、商亭、公用电话亭和摊点不在指定地点经营,不保持场地清洁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29项;2015年办理0项)
2、在城市主、次街道两侧建筑物和构筑物、行道树、电线杆等擅自张贴、悬挂或者涂写标语、启示、海报等宣传品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3项;2015年办理0项)
3、临街施工场地不设围幛,不按照规定堆料,不及时清除废弃物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5项;2015年办理0项)
4、不按照规定及时清理工程废弃物、损坏地面和设施不及时修补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5、擅自更改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外型以及所设置的各类标志、设施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6、擅自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占用便道、搭建临时设施(房、棚、伞、架、围栏)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5项;2015年办理0项)
7、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匾、未经批准在重要街区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不定期维修、更新,有碍市容市貌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8、未经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办理情况:(2014年办
理1项;2015年办理0项)
其余的处罚项目没有案件办理情况。
(2)行政权力办事流程,公示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的办事流程为:首先,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笔录中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如实详细的记录案件发生经过,不遗漏或省略,为案件提供有效的文字证据,保证行政案件的真实性。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其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大同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结合当事人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处罚对象、处罚标准)对其进行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行政处罚分为情节轻微、较重和严重三个程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执《行政处罚决定书》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在整理案卷时将银行代收罚没款票据的复印件留存在案卷中;再次,将简易程序案件进行编号分类集中归档,一般程序案件整理装订成册,行政案件按照法律依据分类归档,做到“一案一档一号”分类明确,对每个案件的调查设立电子文档,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
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并未在矿区政务审批中心大厅公示。
二、两集中,两到位情况:
我单位原成立过行政审批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机动分队并未进入大厅。现阶段没有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并未在矿区政务审批中心大
厅公布。日后为了方便办事人进行查询、监督及申请办理,希望我单位能尽快进驻政务审批大厅。
三、针对《大同市矿区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015]19号文件中的10项整治任务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达到为民、便民、利民的目的。
根据区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根据办公室工作职责和时间安排等因素,今后将加大此项工作的力度。
四、针对自查报告、进展情况和督查小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
1、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自查自纠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收集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
3、结合实际、充分部署。将纪律作风和教育整顿等内容列入到大队的重心工作中,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集中学习计划。并切实开展了队伍的规章制度、行政法律法规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
五、发放专项整治问卷和政府服务投诉箱的情况:
(1)发放专项整治问卷的情况:发放15份,收回15份,从问
卷中没有发现问题。
(2)举报箱的情况:无人举报。
六、专项整治取得的成就,不足及建议。
1、抓好专项整治理论学习。侧重在运用、思考、把握上下功夫,抓好专项整治的理论学习,确保对照检查阶段的高度和深度;
2、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系,坚持执法监督与执法考核相结合,促使执法事业上新水平,上新台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落实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落脚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查整改效果,实现整改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4、注重实效,实施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公正、公开、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扎实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机制的实效性。
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在行政审批专项整治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单位将以本次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为契机,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作好行政审批工作,抓好行政审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公平透明,规范操作”的目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大同市矿区市容监察管理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