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西教字[2011]96号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10月7日社旗县境内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学生。为此,10月8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1]43号)明电要求,经教体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12年1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各乡镇、学校要从上述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骑车乘车管理,强化非法接送
学生车辆的整治,认真落实校园安保防范措施,加强寄宿制学生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全县教育大局的安全稳定。
附件:西峡县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西峡县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的监管责任,推动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全县学校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解和落实
2011年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
2、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3、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加强各种突发紧急情况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落实情况。
6、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食品卫生安全。
(1)食堂硬件设施和学校饮用水、宿舍、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
(2)所有有食堂的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严格执行统一、定点采购及采购索证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储存、加工、售卖食品,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卫生,确保食品48小时留样和炊事用具、餐具的清洗消毒制度化。
(3)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须首先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4)幼儿园、小学、非寄宿制中学校园内不得开设小卖部、食杂店,其他学校需开设的,所售食品、生活用品、文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
(5)加强对食堂、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等
设施的管理和安全保卫情况。
(6)学校普及卫生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情况。
(7)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勤监测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切实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8)及时建立入学新生的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的体质检查和监测工作。
(9)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并按规定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2、消防安全和学生宿舍管理。
(1)对危旧建筑、电网线路、用电、电器,特别是对老旧损坏的电线、插座、开关等,及时检查维修,严防超负荷运行、电线短路等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私拉、乱接乱用电源插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3)应急灯、照明灯、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位、完好、有效,数量充足。
(4)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疏散门无锁闭现象。
(5)进行消防逃生演练。
(6)宿舍防火灾事故管理制度规范、齐全。
(7)清查收缴带入宿舍的火种、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
制度化。
(8)寄宿制学校有宿舍就寝点名、夜巡查制度,小学低年级及女寝有教师陪寝制度,并严格落实。
3、校园安全保卫和周边治安。
(1)坚持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持值守在位,保持高度警惕。
(2)加强门卫和安保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进出校园询问和登记制度,做好值班和巡逻、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入校滋扰作案。
(3)加强技防设施安装建设,完善校园监控网络情况。上级拨付安保经费合理使用到位。
(4)建立警校共建保平安的长效机制。
(5)做好安全防范,规范危险品的管理。
(6)强化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教育教学氛围。
4、交通安全。
(1)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内关键位臵及校外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和疏导情况。
(2)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教育学生做到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
(3)学生上下学交通工具安全性,学生上下学骑车及乘车的管理,民办幼儿园非法接送车辆营运及治理情况。
5、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1)对辖区内所有校舍和附属设施以及校舍周边地址、交通、环境等进行拉网式质量安全评估检查,做到校校到、间间查,不留死角。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
(3)对发现鉴定的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消除隐患。对
B、C级危房要抓紧进行维修改造,确保校舍安全。
(4)对校内在建工程场地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5)楼梯栏杆扶手、栏杆及女儿墙要按规范有足够的高度和坚固程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迅速加高加固维修。
(6)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在疏散出口等重要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巡逻、疏导学生,以有效防范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7)完善避雷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
6、活动和运动安全。
(1)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参加大型参观、旅游、集会等活动,必须组织的,要严格报批制度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前,要对师生进行全面有效的安全教育,精心制定活动、疏散等安全预案。
(3)学校不得组织非寄宿生参加早晚自习。
(4)体育场地与器材、幼儿活动场所和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合乎规范和要求,大型玩具要张帖有醒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公路、城镇道路等危险路段进行跑操等活动。
7、冬季取暖安全。
(1)采用炭炉、煤炉采暖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要安装有排烟管道,并确保排烟管道畅通、无泄漏,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臵。寄宿制学校学生夜间休息期间采暖设备要有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2)学校新安装的取暖锅炉,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要对学校取暖设备安装的施工队伍资质条件进行把关,设备安装施工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在用锅炉年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需要进行安全改造(承压改常压)的要联系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改造,严防如常压设备承压安装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
(3)要加强对司炉工(含采暖炉管理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锅炉司炉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8、队伍建设。学校要增强安全保卫力量,建立安全管理队伍。
(1)学校须按要求配备安全副职和主任。
(2)设立安全专管机构,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具体。
(3)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配备及定期开展工作情况。
9、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1)严格落实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把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作为必修课,采取课堂教育与其他学科渗透、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等方式,教会学生掌握必要的逃生和自救技能,以提高学生及幼儿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护、自救方面的知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安全培训,每月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3)加强学校应急演练,能够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危机面前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科学性的必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经常性的演练活动,培养广大师生熟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逐渐养成临危不惧、应对自如的心理素质,创造和谐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
10、特殊体质学生的教育、疏导和管理。
11、安全档案建设。是否按《西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的通知》要求建档及《西峡县中小学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工作考核评估表》充实完善相关各项内容,分类装订是否规范。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了保障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西峡县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联军
副组长:李花阁 孙士伟 陶 成 杜恭礼 李志军
成 员:股室及二级单位包乡镇、局直学校负责人,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及局直学校校长。
这次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对本辖区、本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县局派出17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和局直学校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情况进行全程综合督查。督查组对所督查乡镇、学校负总责。
各小组分工情况:
第一组:安全管理股督查丹水镇。责任人:宋玉强
第二组:招生办督查田关乡。责任人:庞五普
第三组:老干股督查阳城乡。责任人:王建华
第四组:教研室督查回车镇。责任人:孙辉义
第五组:基础教育股督查城区及局直学校。责任人:李锋 第六组:师训股督查五里桥镇。责任人:王怡竹
第七组:职成教股督查丁河镇及民办职业学校。责任人:周 迪 第八组:教研室督查重阳镇。责任人:杨海申
第九组:办公室督查西坪镇。责任人:王洪彬
第十组:电教中心督查寨根乡。责任人:杨占强
第十一组:人事股督查桑坪镇。责任人:李建伟
第十二组:招生办督查石界河乡。责任人:王金保
第十三组:体卫艺股督查米坪镇。责任人:陈晓东
第十四组:电教中心督查军马河乡。责任人: 袁书珍
第十五组:纪检监察股督查双龙镇。责任人:贾正杰
第十六组:计财股督查二郎坪乡。责任人:闵 钟
第十七组:督导室督查太平镇。责任人:代华定
四、检查方式
这次大检查由县教体局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采取学校自查与上级教育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县局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学校要认真全面地做好自查自纠,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检查整改要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县局检查乡镇、局直学校要达到百分之百,乡镇中心学校检查所属学校要达到百分之百,各级各类学校自查自纠要达到百分之百,查出隐患和问题整改率要达到百分之百。确保不留死角、死面,排查整改完全到位。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自纠。从现在起到11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制订检查方案,组织广大师生员工深入排查本单位、本区域、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必须当场解决;对当场不能解决、但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设定明确期
限,限期解决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划定警戒线,安排专人值守,不得让任何人靠近,直至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乡镇排查整改。10月20日至12月20日,乡镇中心校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排查,全面治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月至少全面排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建立台帐限期整改,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查看督查按期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县局督导检查。从10月25日起到12月20日,县教体局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每月全面督查不少于一次,每次督导检查学校数不少于乡镇学校总数的50%,活动开展过程中督导检查面要达到100%。督查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督促整改,直止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县局检查验收。从11月21起到12月31日,县教体局专项检查组将结合安全保障型学校检查验收活动,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全县第一批49所安全保障型示范学校进行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该乡镇、学校2011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成绩的重要依据。
第五阶段,回头看和总结。从12月21日到2012年1月10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局直各学校要对大检查情况全面总结,并按照大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回头看,自查自纠不到位者,
要责令重查。县教体局各督查组对每乡镇抽查学校数不少于30%。
在2012年1月10日前,各学校要将整个大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由校长签字后上报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由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到教体局安全管理股。各督查组要在1月10日前向县局写出负责性的督查报告。县局将根据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情况,对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于虚于应付、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的单位,责令重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师生伤亡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学校安全大检查,是在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的形势下开展的,非常重要,非常必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工作、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要把学校安全作为教育事业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关键前提和根本保障,强化监管,严管细查,持之以恒把弦绷紧,严格依照学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
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发展,认真研究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探讨学校安全工作规律,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制定本地、本辖区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大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自查自纠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要按照县局统一安排,坚持主体责任自负、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参加谁负责的原则,狠抓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效果。
(三)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各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要深入乡、村、学校,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深入细致地进行检查。要不漏一间房、不丢一根梁、不落一段墙,校校到、间间看、处处查。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管。通过大检查活动的开展,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真正落实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学校要充实安全管理队伍,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完善各类应急处臵防范预案,强化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西教字[2011]96号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10月7日社旗县境内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学生。为此,10月8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1]43号)明电要求,经教体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12年1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各乡镇、学校要从上述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骑车乘车管理,强化非法接送
学生车辆的整治,认真落实校园安保防范措施,加强寄宿制学生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全县教育大局的安全稳定。
附件:西峡县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西峡县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安全保障型学校”,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的监管责任,推动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全县学校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解和落实
2011年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
2、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3、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加强各种突发紧急情况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落实情况。
6、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食品卫生安全。
(1)食堂硬件设施和学校饮用水、宿舍、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
(2)所有有食堂的学校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严格执行统一、定点采购及采购索证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储存、加工、售卖食品,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卫生,确保食品48小时留样和炊事用具、餐具的清洗消毒制度化。
(3)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须首先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4)幼儿园、小学、非寄宿制中学校园内不得开设小卖部、食杂店,其他学校需开设的,所售食品、生活用品、文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
(5)加强对食堂、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等
设施的管理和安全保卫情况。
(6)学校普及卫生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情况。
(7)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勤监测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切实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8)及时建立入学新生的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的体质检查和监测工作。
(9)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并按规定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2、消防安全和学生宿舍管理。
(1)对危旧建筑、电网线路、用电、电器,特别是对老旧损坏的电线、插座、开关等,及时检查维修,严防超负荷运行、电线短路等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私拉、乱接乱用电源插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3)应急灯、照明灯、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位、完好、有效,数量充足。
(4)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疏散门无锁闭现象。
(5)进行消防逃生演练。
(6)宿舍防火灾事故管理制度规范、齐全。
(7)清查收缴带入宿舍的火种、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
制度化。
(8)寄宿制学校有宿舍就寝点名、夜巡查制度,小学低年级及女寝有教师陪寝制度,并严格落实。
3、校园安全保卫和周边治安。
(1)坚持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持值守在位,保持高度警惕。
(2)加强门卫和安保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进出校园询问和登记制度,做好值班和巡逻、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入校滋扰作案。
(3)加强技防设施安装建设,完善校园监控网络情况。上级拨付安保经费合理使用到位。
(4)建立警校共建保平安的长效机制。
(5)做好安全防范,规范危险品的管理。
(6)强化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教育教学氛围。
4、交通安全。
(1)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内关键位臵及校外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和疏导情况。
(2)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教育学生做到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
(3)学生上下学交通工具安全性,学生上下学骑车及乘车的管理,民办幼儿园非法接送车辆营运及治理情况。
5、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1)对辖区内所有校舍和附属设施以及校舍周边地址、交通、环境等进行拉网式质量安全评估检查,做到校校到、间间查,不留死角。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
(3)对发现鉴定的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消除隐患。对
B、C级危房要抓紧进行维修改造,确保校舍安全。
(4)对校内在建工程场地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5)楼梯栏杆扶手、栏杆及女儿墙要按规范有足够的高度和坚固程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迅速加高加固维修。
(6)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在疏散出口等重要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巡逻、疏导学生,以有效防范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7)完善避雷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
6、活动和运动安全。
(1)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参加大型参观、旅游、集会等活动,必须组织的,要严格报批制度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前,要对师生进行全面有效的安全教育,精心制定活动、疏散等安全预案。
(3)学校不得组织非寄宿生参加早晚自习。
(4)体育场地与器材、幼儿活动场所和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合乎规范和要求,大型玩具要张帖有醒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公路、城镇道路等危险路段进行跑操等活动。
7、冬季取暖安全。
(1)采用炭炉、煤炉采暖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要安装有排烟管道,并确保排烟管道畅通、无泄漏,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臵。寄宿制学校学生夜间休息期间采暖设备要有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2)学校新安装的取暖锅炉,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要对学校取暖设备安装的施工队伍资质条件进行把关,设备安装施工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在用锅炉年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需要进行安全改造(承压改常压)的要联系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改造,严防如常压设备承压安装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生。
(3)要加强对司炉工(含采暖炉管理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锅炉司炉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8、队伍建设。学校要增强安全保卫力量,建立安全管理队伍。
(1)学校须按要求配备安全副职和主任。
(2)设立安全专管机构,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具体。
(3)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配备及定期开展工作情况。
9、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1)严格落实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把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作为必修课,采取课堂教育与其他学科渗透、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等方式,教会学生掌握必要的逃生和自救技能,以提高学生及幼儿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护、自救方面的知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安全培训,每月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3)加强学校应急演练,能够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危机面前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科学性的必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经常性的演练活动,培养广大师生熟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逐渐养成临危不惧、应对自如的心理素质,创造和谐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
10、特殊体质学生的教育、疏导和管理。
11、安全档案建设。是否按《西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的通知》要求建档及《西峡县中小学安全保障型学校创建工作考核评估表》充实完善相关各项内容,分类装订是否规范。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了保障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西峡县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联军
副组长:李花阁 孙士伟 陶 成 杜恭礼 李志军
成 员:股室及二级单位包乡镇、局直学校负责人,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及局直学校校长。
这次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对本辖区、本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县局派出17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和局直学校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情况进行全程综合督查。督查组对所督查乡镇、学校负总责。
各小组分工情况:
第一组:安全管理股督查丹水镇。责任人:宋玉强
第二组:招生办督查田关乡。责任人:庞五普
第三组:老干股督查阳城乡。责任人:王建华
第四组:教研室督查回车镇。责任人:孙辉义
第五组:基础教育股督查城区及局直学校。责任人:李锋 第六组:师训股督查五里桥镇。责任人:王怡竹
第七组:职成教股督查丁河镇及民办职业学校。责任人:周 迪 第八组:教研室督查重阳镇。责任人:杨海申
第九组:办公室督查西坪镇。责任人:王洪彬
第十组:电教中心督查寨根乡。责任人:杨占强
第十一组:人事股督查桑坪镇。责任人:李建伟
第十二组:招生办督查石界河乡。责任人:王金保
第十三组:体卫艺股督查米坪镇。责任人:陈晓东
第十四组:电教中心督查军马河乡。责任人: 袁书珍
第十五组:纪检监察股督查双龙镇。责任人:贾正杰
第十六组:计财股督查二郎坪乡。责任人:闵 钟
第十七组:督导室督查太平镇。责任人:代华定
四、检查方式
这次大检查由县教体局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采取学校自查与上级教育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县局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学校要认真全面地做好自查自纠,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检查整改要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县局检查乡镇、局直学校要达到百分之百,乡镇中心学校检查所属学校要达到百分之百,各级各类学校自查自纠要达到百分之百,查出隐患和问题整改率要达到百分之百。确保不留死角、死面,排查整改完全到位。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自纠。从现在起到11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制订检查方案,组织广大师生员工深入排查本单位、本区域、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必须当场解决;对当场不能解决、但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设定明确期
限,限期解决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划定警戒线,安排专人值守,不得让任何人靠近,直至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乡镇排查整改。10月20日至12月20日,乡镇中心校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排查,全面治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月至少全面排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建立台帐限期整改,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查看督查按期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县局督导检查。从10月25日起到12月20日,县教体局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每月全面督查不少于一次,每次督导检查学校数不少于乡镇学校总数的50%,活动开展过程中督导检查面要达到100%。督查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督促整改,直止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县局检查验收。从11月21起到12月31日,县教体局专项检查组将结合安全保障型学校检查验收活动,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全县第一批49所安全保障型示范学校进行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该乡镇、学校2011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成绩的重要依据。
第五阶段,回头看和总结。从12月21日到2012年1月10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局直各学校要对大检查情况全面总结,并按照大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回头看,自查自纠不到位者,
要责令重查。县教体局各督查组对每乡镇抽查学校数不少于30%。
在2012年1月10日前,各学校要将整个大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由校长签字后上报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由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到教体局安全管理股。各督查组要在1月10日前向县局写出负责性的督查报告。县局将根据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情况,对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于虚于应付、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的单位,责令重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师生伤亡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学校安全大检查,是在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的形势下开展的,非常重要,非常必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工作、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要把学校安全作为教育事业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关键前提和根本保障,强化监管,严管细查,持之以恒把弦绷紧,严格依照学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
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发展,认真研究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探讨学校安全工作规律,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制定本地、本辖区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大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自查自纠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要按照县局统一安排,坚持主体责任自负、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参加谁负责的原则,狠抓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效果。
(三)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各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要深入乡、村、学校,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深入细致地进行检查。要不漏一间房、不丢一根梁、不落一段墙,校校到、间间看、处处查。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管。通过大检查活动的开展,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真正落实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学校要充实安全管理队伍,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完善各类应急处臵防范预案,强化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