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 固
运营经费 , 律师 的工资 、 盖办公楼 、 购置现代化办公设备 、 电话费等都要通过财政开支。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也有 限 ,经常要侵 占律师事务所的经费 ,这样也不利于律师 事业的发展 。三是行政编制里面 ,往往总是把那些年龄
■
律师事务所在 中国设立办事处。第七个是台湾律师参加 社会资格考试可以取得律师资格 ,可以在 内地 的律师事
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关于改革 ,最主要的还是性质上 的改变 ,由国家法
大的 、能力差的安排去当律师,真正 的优秀人才进不 了 律师 队伍。种种原 因迫切要求律师制度有一个较大的改 变 ,当时我在律师司具体管这个事情感受更强烈 ,更迫 切 。那个阶段是过渡时期 ,改革是不彻底的 ,但是这一
步又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这一过渡阶段的改革就没有后 来律师制度的发展。
律工作者变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了把这个改革能 够推 向前进 ,我们提倡搞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 ,合作制 的律师事务所就是 由几个合伙人组织起来的事务所 ,但 是为了不戴上资本主义帽子 ,我们把它称为合作制律师 事务所 。当时从事这个工作的人心里都明白,它就是合 伙制。在起草律师工作报告的时候 ,改革 以后究竟是什
么性质 的事务所 ,司法部内部意见也是不统一的。我们
我当律师司司长前后经历的改革 ,归纳起来大概有 七个方面 : 第一个是改革律师机构 的名称 ,律师事务所 原来叫做法律顾问处 , 是司法行政机构 的一个组成部分。 后来改成律师事务所 , 把它从行政管理机关里分离出来 , 这个阻力不是很大。第二个是改变律师的性质 ,由国家 法律工作者变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然后变成社会法
律工作者 ,最后成 为一种 职业。这个性质 的改变 既有外 部的阻力 ,也有司法行政系统 内部的阻力 。第三个是改
律师司是坚持律师就是 自由职业者 ,这个合作制事务所 就是合伙制 ,跨展到向国际接轨。但 当时的主管领导有
不 同意见 ,没有按照我们原来预想的那样一步到位 ,采 取了折 中的办法 ,最后写成 了社会法律工作者。在分配 制度上也是有争议的,为了使改革顺利的发展 ,我带了 两个工作组下去调查研究 ,想借助社会的力量克服改革
阻力 。 走访调查了 3 3 个律师事务所 , 通过律师现身说法 , 借他们 的口来说 改革 的必要性。同时 ,我们访 问了若干
个法院和检察 院,通过他们来反映律师制度改革 的必要 性。再有就是我们访 问了很多当事人 ,并把这些反映情
况都做 了记录 ,印成材料 ,在讨论的时候把这些材料拿
变律师队伍的组成成分 ,开始因为是行政编制受限制 ,
所 以采取了一些临时的措施 ,既有专职律师 ,又有兼职 律师 ,还有特有律师。特有律师就是政法系统退下来的
老 同志 , 退休以后聘为律师 。这样虽然解决 了燃眉之急 ,
但是人 员素质参差不齐 ; 后来的改革主要是发展专职律
出来 ,这对我们改革方案的通过起了很大的作用。
为 了使改革能够顺利地进行 ,我们在经费上动了一
师队伍 ,兼职律师和特有律师处于萎缩的状态 ,逐渐被 淘汰。第四个就是改变律师 的分配制度 ,原来是 由国家
统包的,经费 、装备都 由国家行政机关统筹统制 ,后来
些脑筋 ,因为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们也有顾虑 ,改革以后 能否做到 自收自支?工资能否得到满足?买房子 、将来
养老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这也是他们的顾虑。通过我 们的努力 ,得到了税务部 门的支持 ,税费在临时改革 以
改变成为全额管理 ,差额补助 ,就是律师事务所 收入不 足 ,由财政经费来进行补足,最后过渡到独立核算 ,自
负盈亏 ,完全脱离行政管理机关 ,由律师事务所 自收 自
后的 3 年 内全免。第一次免税 3 年 ,后来我们又延续 了 3 年, 一共 6 年是免税的。再一个就是解决养老 的问题 ,
买养老金 ,这样使律师制度改革无后顾之忧 ,这方面我
支。第五个改革是律师资格 由国家任命 ( 像任命行政干
部一样地任命律师 ) 过渡到全国统一考试 ,进行 国家考
核 ,通过考核 以后再授予律师资格 。这是一大进步 ,这
就保证律师队伍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第六个是允许外国
们也做 了些工作。另外要 向国务 院报告 ,好多报告就是
陈述改革的需要 ,请求政府部门支持 ,这些材料都在我
中 国律 师
CHf NESE l AW YER 2 01 5 ・9
一
㈠ 一 1 豳 圜
写的 《 律师的足迹 》一书中反映出来了。我觉得改革的 过程还是艰难 的,但是 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时特别 是邓小平 同志提 出来要发展几十万律师 、上百万律师这
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所以维护企业 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大 课题。我经常想能不能有个维权委员会 ,为企业说话 ,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与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我认为律
样的一个 目标 , 对实际律师制度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当时司法部的主要领 导开始是邹瑜 ,后来是蔡诚 ,对律 师制度改革是非常支持的。所 以上下一起努力 ,终于使 律师制
度改革迈 出了很可喜的一步 ,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很快在全 国铺开 。所以我觉得律师发展到今天 ,与 当年 的改革是很有关系的。 很多优秀人才能够涌进律师队伍 ,
师事务所可以,律师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是大有可
为的。
我现在仍然很关注律师业 的发展 ,有律师座谈会我 都积极地参加 ,我觉得 目 前需要改革的就是很多属于律
师 的业务被其他部门所 占有。记得当时我建议律师司授
予律师商标代理人资格 ,把这个收编过去 ,先授予律师
资格 ,再整顿 ,优胜劣汰 ,但 当时这个建议没被认可。 我觉得商标代理本身就是律师业务 ,专利代理人,税务 代理人 , 各行各业都有它的代理人 , 应该把它统一起来 , 由司法部统一管理 ,不要把 它分得七零八碎的。实 际上 很多商标代理人光靠商标代理养活不 了自己,如果说通
使律师 队伍的素质大大 提高,服务领 域也大大拓宽 了。
所 以觉得我一辈子很成功的工作之一 、就是把律师制度 的改革摆在了很重要 的位置 。 让我特别欣慰的是 , 很多律师还记得我当年 的努力 ,
十多年 、二十年 以后我还看到律师杂志上有律师在怀念 我 当时对律师的爱护 ,对律师工作的贡献的文章。我 印
象最深的是 ,原来有个律师挨整的时候 ,我确实是千方
过这个学习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能拓展其他业务的话 ,对
他 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所以我觉得这是今后改革需要 注意 的事情。
百计去帮他 救他 ,2 0年后他在浙江 的律师杂志上发表 文章表示还很怀念。我们 当时能力有限,能够救的毕竟
是少数。随着社会的发展 , 今后 的律师工作环境会更好。 刚恢复律师资格的时候 ,一些过去被打成 “ 右派”的律
律师行 业现 在 的发展状况 总体看还是 不错 的,有
很多成功 的律师事 务所。过去我 出国访 问的时候 很羡 慕一些 国外 的律师事务所 ,业务很饱 满 ,在经济建设
师回到了律师 队伍 ,但是有些 “ 左”的思想的人就认为 律师还是 “ 右派” ,是 “ 坏人” ,这是在发展过程 中的一 个阶段,是逐步好转的。为改变社会对律师 的看法 ,我
收集了很多关于律师被迫害的案例 向中央反 映,就是希 望有领导人能够对律师 的作 用做正面 的评价 ,能够 明确 讲律师是 中国法律 队伍里重要的一员,是对 中国法治建 设起到积极作用的。 回顾 我在律师司工作 的这 1 4年 ,最令我骄傲 的还
中发挥 了很 大的作用 ,现在我们很多律师 事务所也做 到 了这一步 。我 觉得律师管理还要加
强 ,当时我们很 强调律 师的道德 ,律师 的管 理 ,律 师的整顿 。律师 队
伍 的整 顿现 在总体反 映是好 的 ,但 有个 别律师成 了行 贿受贿 的中间人 ,还有的成了 “ 骗子 ” ,实际上是骗当 事 人。这个 尽管 是少数 ,但 我 觉得管理 部 门要重视 ,
要加 强律师职业道德教 育。律师 的管理靠律师事务所
和行 业管理 ,要重视职 业道 德方面 的管理 。还有 就是
是律师制度改革。我贯彻 了司法部党组的意见 ,工作是
积极 、尽心尽力 的,做 出了我应做的贡献。
对律师 的宣传 ,要加强对真正好的律 师事务所 的宣传 ,
要让 更多 的律 师成 为人大代表 、政协委 员 ,让他 们反 映律师 的实际情况 。
对律 师制度 进一 步 改革 的想 法
我退休 以后和企业接触 比较多 ,企业 的权利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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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经费 , 律师 的工资 、 盖办公楼 、 购置现代化办公设备 、 电话费等都要通过财政开支。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也有 限 ,经常要侵 占律师事务所的经费 ,这样也不利于律师 事业的发展 。三是行政编制里面 ,往往总是把那些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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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在 中国设立办事处。第七个是台湾律师参加 社会资格考试可以取得律师资格 ,可以在 内地 的律师事
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关于改革 ,最主要的还是性质上 的改变 ,由国家法
大的 、能力差的安排去当律师,真正 的优秀人才进不 了 律师 队伍。种种原 因迫切要求律师制度有一个较大的改 变 ,当时我在律师司具体管这个事情感受更强烈 ,更迫 切 。那个阶段是过渡时期 ,改革是不彻底的 ,但是这一
步又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这一过渡阶段的改革就没有后 来律师制度的发展。
律工作者变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了把这个改革能 够推 向前进 ,我们提倡搞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 ,合作制 的律师事务所就是 由几个合伙人组织起来的事务所 ,但 是为了不戴上资本主义帽子 ,我们把它称为合作制律师 事务所 。当时从事这个工作的人心里都明白,它就是合 伙制。在起草律师工作报告的时候 ,改革 以后究竟是什
么性质 的事务所 ,司法部内部意见也是不统一的。我们
我当律师司司长前后经历的改革 ,归纳起来大概有 七个方面 : 第一个是改革律师机构 的名称 ,律师事务所 原来叫做法律顾问处 , 是司法行政机构 的一个组成部分。 后来改成律师事务所 , 把它从行政管理机关里分离出来 , 这个阻力不是很大。第二个是改变律师的性质 ,由国家 法律工作者变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然后变成社会法
律工作者 ,最后成 为一种 职业。这个性质 的改变 既有外 部的阻力 ,也有司法行政系统 内部的阻力 。第三个是改
律师司是坚持律师就是 自由职业者 ,这个合作制事务所 就是合伙制 ,跨展到向国际接轨。但 当时的主管领导有
不 同意见 ,没有按照我们原来预想的那样一步到位 ,采 取了折 中的办法 ,最后写成 了社会法律工作者。在分配 制度上也是有争议的,为了使改革顺利的发展 ,我带了 两个工作组下去调查研究 ,想借助社会的力量克服改革
阻力 。 走访调查了 3 3 个律师事务所 , 通过律师现身说法 , 借他们 的口来说 改革 的必要性。同时 ,我们访 问了若干
个法院和检察 院,通过他们来反映律师制度改革 的必要 性。再有就是我们访 问了很多当事人 ,并把这些反映情
况都做 了记录 ,印成材料 ,在讨论的时候把这些材料拿
变律师队伍的组成成分 ,开始因为是行政编制受限制 ,
所 以采取了一些临时的措施 ,既有专职律师 ,又有兼职 律师 ,还有特有律师。特有律师就是政法系统退下来的
老 同志 , 退休以后聘为律师 。这样虽然解决 了燃眉之急 ,
但是人 员素质参差不齐 ; 后来的改革主要是发展专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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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了使改革能够顺利地进行 ,我们在经费上动了一
师队伍 ,兼职律师和特有律师处于萎缩的状态 ,逐渐被 淘汰。第四个就是改变律师 的分配制度 ,原来是 由国家
统包的,经费 、装备都 由国家行政机关统筹统制 ,后来
些脑筋 ,因为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们也有顾虑 ,改革以后 能否做到 自收自支?工资能否得到满足?买房子 、将来
养老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这也是他们的顾虑。通过我 们的努力 ,得到了税务部 门的支持 ,税费在临时改革 以
改变成为全额管理 ,差额补助 ,就是律师事务所 收入不 足 ,由财政经费来进行补足,最后过渡到独立核算 ,自
负盈亏 ,完全脱离行政管理机关 ,由律师事务所 自收 自
后的 3 年 内全免。第一次免税 3 年 ,后来我们又延续 了 3 年, 一共 6 年是免税的。再一个就是解决养老 的问题 ,
买养老金 ,这样使律师制度改革无后顾之忧 ,这方面我
支。第五个改革是律师资格 由国家任命 ( 像任命行政干
部一样地任命律师 ) 过渡到全国统一考试 ,进行 国家考
核 ,通过考核 以后再授予律师资格 。这是一大进步 ,这
就保证律师队伍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第六个是允许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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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改革的需要 ,请求政府部门支持 ,这些材料都在我
中 国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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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一 1 豳 圜
写的 《 律师的足迹 》一书中反映出来了。我觉得改革的 过程还是艰难 的,但是 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时特别 是邓小平 同志提 出来要发展几十万律师 、上百万律师这
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所以维护企业 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大 课题。我经常想能不能有个维权委员会 ,为企业说话 ,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与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我认为律
样的一个 目标 , 对实际律师制度改革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当时司法部的主要领 导开始是邹瑜 ,后来是蔡诚 ,对律 师制度改革是非常支持的。所 以上下一起努力 ,终于使 律师制
度改革迈 出了很可喜的一步 ,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很快在全 国铺开 。所以我觉得律师发展到今天 ,与 当年 的改革是很有关系的。 很多优秀人才能够涌进律师队伍 ,
师事务所可以,律师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是大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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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仍然很关注律师业 的发展 ,有律师座谈会我 都积极地参加 ,我觉得 目 前需要改革的就是很多属于律
师 的业务被其他部门所 占有。记得当时我建议律师司授
予律师商标代理人资格 ,把这个收编过去 ,先授予律师
资格 ,再整顿 ,优胜劣汰 ,但 当时这个建议没被认可。 我觉得商标代理本身就是律师业务 ,专利代理人,税务 代理人 , 各行各业都有它的代理人 , 应该把它统一起来 , 由司法部统一管理 ,不要把 它分得七零八碎的。实 际上 很多商标代理人光靠商标代理养活不 了自己,如果说通
使律师 队伍的素质大大 提高,服务领 域也大大拓宽 了。
所 以觉得我一辈子很成功的工作之一 、就是把律师制度 的改革摆在了很重要 的位置 。 让我特别欣慰的是 , 很多律师还记得我当年 的努力 ,
十多年 、二十年 以后我还看到律师杂志上有律师在怀念 我 当时对律师的爱护 ,对律师工作的贡献的文章。我 印
象最深的是 ,原来有个律师挨整的时候 ,我确实是千方
过这个学习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能拓展其他业务的话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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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计去帮他 救他 ,2 0年后他在浙江 的律师杂志上发表 文章表示还很怀念。我们 当时能力有限,能够救的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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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 业现 在 的发展状况 总体看还是 不错 的,有
很多成功 的律师事 务所。过去我 出国访 问的时候 很羡 慕一些 国外 的律师事务所 ,业务很饱 满 ,在经济建设
师回到了律师 队伍 ,但是有些 “ 左”的思想的人就认为 律师还是 “ 右派” ,是 “ 坏人” ,这是在发展过程 中的一 个阶段,是逐步好转的。为改变社会对律师 的看法 ,我
收集了很多关于律师被迫害的案例 向中央反 映,就是希 望有领导人能够对律师 的作 用做正面 的评价 ,能够 明确 讲律师是 中国法律 队伍里重要的一员,是对 中国法治建 设起到积极作用的。 回顾 我在律师司工作 的这 1 4年 ,最令我骄傲 的还
中发挥 了很 大的作用 ,现在我们很多律师 事务所也做 到 了这一步 。我 觉得律师管理还要加
强 ,当时我们很 强调律 师的道德 ,律师 的管 理 ,律 师的整顿 。律师 队
伍 的整 顿现 在总体反 映是好 的 ,但 有个 别律师成 了行 贿受贿 的中间人 ,还有的成了 “ 骗子 ” ,实际上是骗当 事 人。这个 尽管 是少数 ,但 我 觉得管理 部 门要重视 ,
要加 强律师职业道德教 育。律师 的管理靠律师事务所
和行 业管理 ,要重视职 业道 德方面 的管理 。还有 就是
是律师制度改革。我贯彻 了司法部党组的意见 ,工作是
积极 、尽心尽力 的,做 出了我应做的贡献。
对律师 的宣传 ,要加强对真正好的律 师事务所 的宣传 ,
要让 更多 的律 师成 为人大代表 、政协委 员 ,让他 们反 映律师 的实际情况 。
对律 师制度 进一 步 改革 的想 法
我退休 以后和企业接触 比较多 ,企业 的权利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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