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釜底抽薪”,即宣告专利无效制度。首先介绍了专利无效制度的特点,然后从企业角度分析了这一制度的使用情况,以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最后阐述了“釜底抽薪”这一制度的弊端。
【关键词】 专利无效;专利侵权;专利侵权诉讼
一、专利无效制度的条件及作用
(一)认定专利无效制度的条件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是指被授予的专利权因其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有个单位或个人请求通过行政审查程序宣告其为无效的程序。我国《专利法》规定:满足下列任何一条即可宣告其专利无效: (1)基于现有技术使专利无效的; (2)授权专利的主题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范围;(3)所授权专利不具备相应类型专利的条件;(4)所授权的专利不具备专利的实质条件; (5)违反了先申请原则;(6)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 (7)修改过的申请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二)专利无效制度设立的作用
专利权是一种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专利权的产生与一般的物权不同,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定的程序审查后批准产生。专利权这种由法律推定而产生的财产权稳定性不如一般的有形财产。一项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局只是在完成法定的审查程序后,推定某一发明创造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授权条件,然后授予其专利权。在现实中,由于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的多种因素,导致了大量“垃圾专利”产生。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不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查,在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情况下而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更大。
为保证专利的质量,纠正专利机会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以纠正不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这一制度是通过在专利法中设立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而实现的。
二、企业如何善用专利无效制度
(一)专利无效经典案例回顾
双环VS本田之案:本田公司新闻发言人介绍:“双环”生产S-RV车与本田CR-V极其相似,已构成侵权。双环公司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本田CR-V市场的开发,“双环”S-RV每辆售价10万元左右,本田CR-V每辆售价24万元左右。2004前10个月双环S-RV销量在1万辆左右,同期本田CR-V销量只有8200多辆,双环公司的侵权行为对本田CR-V的销售造成了极大影响。本田以CR-V的整体和前后保险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双环及其经销商北京旭阳恒兴经贸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索赔1亿元人民币。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双环公司也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虽然已经“足以使普通消费者不会产生误认”了,却仍然制定了慎密的诉讼计划。在管辖权争夺这一回合中占了先机的双环,紧接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本田CR-V外观专利权无效的审查请求,请求01319523.9号整车外观设计专利,01302609.7号、01302610.0 号两汽车保险杠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这在三十六计中叫釜底抽薪计,“釜底抽薪”是三十六计中的第十九计,此计是指从根本之处解决问题,就如抽去釜底燃烧的柴薪,便可彻底止住釜中之水的沸腾。
(二)专利无效制度对于企业的作用
上述案例中,双环公司通过申请本田公司专利权无效来结束本田公司对自己专利侵权的诉讼,这一招是企业对于专利无效制度的惯用手法。专利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是企业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产品或技术,也可以使企业通过很好的利用专利无效的制度去达到竞争的目的或抵御对手的威胁。企业对专利无效制度的利用,大多数是受到对方的侵权诉讼了,才会以对方的专利无效发起反诉。这种专利无效攻击是被动型。美国大约46%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最后以专利被宣告无效结案,这种无效攻击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在侵权诉讼审理的过程中,权利人可以申请临时禁令,即使专利被宣告无效,临时禁令仍然可以把被告人拖垮。
(三)企业运用专利无效制度应注意的事项
1.企业要增强运用专利无效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企业要明白设立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目的,正是为了纠正本不应授权,却被授予了专利权的现象,以保证专利法的正确执行和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分成三种:宣告专利权无效、维持专利权有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2.企业要重视专利无效请求的证据收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于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现有技术来说,除了申请日前国内外出版物中公开发表过的内容之外,还必须考虑申请日前国内公知公用所披露的内容。如果搜集的证据不能完全反应出所项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则会认为证据收集的不充分,认定专利无效也自然胎死腹中。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1997(11)
【摘要】 “釜底抽薪”,即宣告专利无效制度。首先介绍了专利无效制度的特点,然后从企业角度分析了这一制度的使用情况,以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最后阐述了“釜底抽薪”这一制度的弊端。
【关键词】 专利无效;专利侵权;专利侵权诉讼
一、专利无效制度的条件及作用
(一)认定专利无效制度的条件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是指被授予的专利权因其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有个单位或个人请求通过行政审查程序宣告其为无效的程序。我国《专利法》规定:满足下列任何一条即可宣告其专利无效: (1)基于现有技术使专利无效的; (2)授权专利的主题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范围;(3)所授权专利不具备相应类型专利的条件;(4)所授权的专利不具备专利的实质条件; (5)违反了先申请原则;(6)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 (7)修改过的申请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二)专利无效制度设立的作用
专利权是一种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专利权的产生与一般的物权不同,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定的程序审查后批准产生。专利权这种由法律推定而产生的财产权稳定性不如一般的有形财产。一项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局只是在完成法定的审查程序后,推定某一发明创造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授权条件,然后授予其专利权。在现实中,由于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的多种因素,导致了大量“垃圾专利”产生。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不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查,在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情况下而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更大。
为保证专利的质量,纠正专利机会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以纠正不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这一制度是通过在专利法中设立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而实现的。
二、企业如何善用专利无效制度
(一)专利无效经典案例回顾
双环VS本田之案:本田公司新闻发言人介绍:“双环”生产S-RV车与本田CR-V极其相似,已构成侵权。双环公司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本田CR-V市场的开发,“双环”S-RV每辆售价10万元左右,本田CR-V每辆售价24万元左右。2004前10个月双环S-RV销量在1万辆左右,同期本田CR-V销量只有8200多辆,双环公司的侵权行为对本田CR-V的销售造成了极大影响。本田以CR-V的整体和前后保险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双环及其经销商北京旭阳恒兴经贸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索赔1亿元人民币。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双环公司也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虽然已经“足以使普通消费者不会产生误认”了,却仍然制定了慎密的诉讼计划。在管辖权争夺这一回合中占了先机的双环,紧接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本田CR-V外观专利权无效的审查请求,请求01319523.9号整车外观设计专利,01302609.7号、01302610.0 号两汽车保险杠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这在三十六计中叫釜底抽薪计,“釜底抽薪”是三十六计中的第十九计,此计是指从根本之处解决问题,就如抽去釜底燃烧的柴薪,便可彻底止住釜中之水的沸腾。
(二)专利无效制度对于企业的作用
上述案例中,双环公司通过申请本田公司专利权无效来结束本田公司对自己专利侵权的诉讼,这一招是企业对于专利无效制度的惯用手法。专利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是企业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产品或技术,也可以使企业通过很好的利用专利无效的制度去达到竞争的目的或抵御对手的威胁。企业对专利无效制度的利用,大多数是受到对方的侵权诉讼了,才会以对方的专利无效发起反诉。这种专利无效攻击是被动型。美国大约46%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最后以专利被宣告无效结案,这种无效攻击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在侵权诉讼审理的过程中,权利人可以申请临时禁令,即使专利被宣告无效,临时禁令仍然可以把被告人拖垮。
(三)企业运用专利无效制度应注意的事项
1.企业要增强运用专利无效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企业要明白设立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目的,正是为了纠正本不应授权,却被授予了专利权的现象,以保证专利法的正确执行和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分成三种:宣告专利权无效、维持专利权有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2.企业要重视专利无效请求的证据收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于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现有技术来说,除了申请日前国内外出版物中公开发表过的内容之外,还必须考虑申请日前国内公知公用所披露的内容。如果搜集的证据不能完全反应出所项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则会认为证据收集的不充分,认定专利无效也自然胎死腹中。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19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