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厦劳社〔2010〕42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0]7号),为便于我市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
二、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小时9.6元。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政策解读
本月起,在厦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在新闻通气会上发布:从3月1日起,厦门全市六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到1100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统一调整为11.60元。
据悉,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增加居民收入的工作思路,最低工资标准今后将每年增长13%以上,在“十二五”末期要达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左右。
厦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最高
据介绍,这是继去年厦门首次统一全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后,厦门再一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幅达22.2%。 目前,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福建省是最高的,比泉州、福州的950元高出了150元,比较符合厦门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据了解,进入2011年,全国许多地方陆续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已经公布的情况看,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全国最高的,达到1320元,该标准将从4月1日起执行。接下来分别是杭州、宁波1310元,广州1300元,上海1280元,北京1160元。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处于全国中上水平。
据悉,厦门此次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100元,综合考虑了对企业稳定发展造成影响的因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对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导报记者了解到,从厦门人力资源市场薪酬情况来看,现在招一个普工,薪酬基本都在1500元,甚至在2000元以上。而且由于结构性劳动力短缺的存在,春节后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招聘工资有一定幅度的上涨,目前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各岗位工资水平,明显高于1100元这一标准。
最低时薪标准提高一元多
由于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今后厦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也随着提高,本月起全市六区统一调整为11.60元的标准。
那么,对于全日制用工企业,工人的小时工资是否会受影响呢?
针对该问题,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吴目国表示: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今后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也将提高。
按照目前每个月平均工作174个小时来计算,今后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是6.32元 (1100元/174小时)。比原来的每小时5.17元提高了1.15元。
这样一来,劳动者的小时加班工资,也将随着提高。他们在平时、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将分别为6.32元的1.5倍、2倍和3倍,即分别为9.48元、12.64元和18.96元。
不过,吴目国表示,这只是一个底线,表明企业给劳动者的小时加班工资不得低于这一标准。但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比这一标准高,仍要按合同约定的执行。
失业金增加了将近两百元
与此同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厦门的失业金和外来员工养老保险也将有所变化。
吴目国告诉导报记者,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前,厦门市的失业金最高可领到855元(即900元×95%)。最低工资调整后,失业金最高可领到1045元 (1100元×95%),增加了接近200元,这还不包括医疗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补贴。
与此同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新的失业金标准也将从本月开始执行。由于目前3月份的失业金已经发放,因此差额部分将在近期给予补发。
此外,由于计算基数的变化,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的缴费今后也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有所提高。不过,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上半年还不会受到影响,新的缴费标准将从今年7月起(新一个社保年度)开始执行。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最低工资1100元是否指的是劳动者实际领取到手的工资?有没有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吴目国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个最低的保障标准,不是企业的分配标准。企业不应将其等同于企业的分配制度,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支付的工资标准,简单地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
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个人支出项目,可在其工资中进行代扣代缴。 已签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照涨
由于最低工资标准是从3月1日起正式执行,那么如果3月1日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新标准,将如何执行?
针对该问题,吴目国表示,签过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照样涨。
因为,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不管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否在3月1日前签订,也不管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低于新公布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从3月1日开始都要自动调整,严格按新标准来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企业,可以通过书面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以及工资集体协议等方式,来明确适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厦门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受理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热线是5110656、5038040。此外,各区也都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具体号码通过劳动保障热线12333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厦劳社〔2010〕42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0]7号),为便于我市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
二、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小时9.6元。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政策解读
本月起,在厦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在新闻通气会上发布:从3月1日起,厦门全市六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到1100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统一调整为11.60元。
据悉,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增加居民收入的工作思路,最低工资标准今后将每年增长13%以上,在“十二五”末期要达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左右。
厦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最高
据介绍,这是继去年厦门首次统一全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后,厦门再一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幅达22.2%。 目前,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福建省是最高的,比泉州、福州的950元高出了150元,比较符合厦门经济发展实际情况。
据了解,进入2011年,全国许多地方陆续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已经公布的情况看,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全国最高的,达到1320元,该标准将从4月1日起执行。接下来分别是杭州、宁波1310元,广州1300元,上海1280元,北京1160元。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处于全国中上水平。
据悉,厦门此次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100元,综合考虑了对企业稳定发展造成影响的因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对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导报记者了解到,从厦门人力资源市场薪酬情况来看,现在招一个普工,薪酬基本都在1500元,甚至在2000元以上。而且由于结构性劳动力短缺的存在,春节后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招聘工资有一定幅度的上涨,目前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各岗位工资水平,明显高于1100元这一标准。
最低时薪标准提高一元多
由于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今后厦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也随着提高,本月起全市六区统一调整为11.60元的标准。
那么,对于全日制用工企业,工人的小时工资是否会受影响呢?
针对该问题,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吴目国表示: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今后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也将提高。
按照目前每个月平均工作174个小时来计算,今后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是6.32元 (1100元/174小时)。比原来的每小时5.17元提高了1.15元。
这样一来,劳动者的小时加班工资,也将随着提高。他们在平时、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将分别为6.32元的1.5倍、2倍和3倍,即分别为9.48元、12.64元和18.96元。
不过,吴目国表示,这只是一个底线,表明企业给劳动者的小时加班工资不得低于这一标准。但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比这一标准高,仍要按合同约定的执行。
失业金增加了将近两百元
与此同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厦门的失业金和外来员工养老保险也将有所变化。
吴目国告诉导报记者,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前,厦门市的失业金最高可领到855元(即900元×95%)。最低工资调整后,失业金最高可领到1045元 (1100元×95%),增加了接近200元,这还不包括医疗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补贴。
与此同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新的失业金标准也将从本月开始执行。由于目前3月份的失业金已经发放,因此差额部分将在近期给予补发。
此外,由于计算基数的变化,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的缴费今后也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有所提高。不过,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上半年还不会受到影响,新的缴费标准将从今年7月起(新一个社保年度)开始执行。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最低工资1100元是否指的是劳动者实际领取到手的工资?有没有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吴目国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个最低的保障标准,不是企业的分配标准。企业不应将其等同于企业的分配制度,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支付的工资标准,简单地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
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个人支出项目,可在其工资中进行代扣代缴。 已签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照涨
由于最低工资标准是从3月1日起正式执行,那么如果3月1日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新标准,将如何执行?
针对该问题,吴目国表示,签过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照样涨。
因为,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不管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否在3月1日前签订,也不管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低于新公布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从3月1日开始都要自动调整,严格按新标准来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企业,可以通过书面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以及工资集体协议等方式,来明确适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厦门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受理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热线是5110656、5038040。此外,各区也都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具体号码通过劳动保障热线12333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