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旦的思想
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的同母之弟,生卒年月不详。他是商周之际的大政治家、思想家,曾助武王伐纣灭商,建立了周王朝。周公旦不仅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而且也是杰出的思想家。他根据周初的政治形势,系统阐发了“以德配天”和“敬德保民”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其内容主要保留在《尚书》的《大诰》、《康诰》、《酒诰》、《名士》、《立政》等篇中(下引《尚书》,只注篇名)。
一、“以德配天”的思想
周公旦是一个“天命论”者,他丝毫不怀疑上帝的绝对权威。周初,上帝又被称之为“天”。周公旦不管讲到什么或干什么,都称是天或上帝的意志和命令。他在东征平乱的文告《大诰》中说:“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国。宁王惟卡用克绥受兹命„„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意谓上天赞美文王,使我小国周兴盛起来。文王通过占卜,接受了天命„„上天的旨意是明确的,人人应该敬畏,帮助我小邦周完成这一伟大的事业。显然,以周公旦为代表的周人,继承了商朝的“君权神授”论。
但是,“君权神授”论有一个明显的漏洞,即商汤代夏的时候,也曾宣称是执行“天命”,并说他们的统治会一代代接续下去;而现在上天为何眼睁睁地看着商王被周人推翻了呢?“天命”是不是不可靠了?如果这样追问下去,周王朝能否世代统治下去,也将使人产生怀疑。面对这种情况,为了说明周王代殷的合理性,把天命从殷王手里转移到自己手中,变成自己的保护伞,就必须对“君权神授”论加以补充和修正,以弥补其理论上的漏洞。为此,周公旦提出了“以德配天”的理论。
所谓“以德配天”,是说唯独有“德”的君王,才配被授予天命,并受上天的保佑。这一理论主要包括下列三项内容:
1、天命不常
周公旦辅政后,有鉴于殷亡的教训,多次强调“惟命不于常”(《康诰》),认为上天所授予的大命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转移的,天命并不是永远地保佑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王朝。为什么天命不常,周公旦在《酒诰》中作了明确的解释,他认为天之所以不再保佑殷王,是因为商纣王胡作非为,骄奢淫逸,“惟荒腆于酒,„„登闻于天,诞惟民怨,„„故天降丧于殷,罔受于殷。”周公旦由此得出结论说:“天非虐,唯民自速辜”。(《酒诰》)也就是说,上天对谁都没有坏心肠,自己的命运,完全是由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天命不常在周初已成为一种共识。《诗·文王》篇说“天命靡常”,《大明》中讲“天难忱斯,不易维亚”。都是告诫人们要牢记天命不常的道理,小心谨慎地治理国家,否则,“天命”就会转移。
2、天以德选君
“天命”根据什么原则来转移呢?周公旦认为是根据“德”,也就是根据君主的道德修养高低和社会政治、人事的好坏进行转移。商王所以被天抛弃,是由于商王失德;周之所以被天选中取代商,乃是因为周人有德。“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天乃大命脉文王殪戎殷”。(《康诰》)意谓由于英明的祖先文王崇德慎罚,不敢欺侮那些无依无靠的老少,用可用,敬可敬,威可威,使民都明白其道理,上天使我小邦周强盛起来„„上天乃转而降大命保佑周,取代商人的统治。《大诰》中也说:“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文王,兴我小邦周”。既然克殷是上天的旨意,所以,周人也就不敢放弃天命的保佑。周公旦在训诫殷朝顽民时又说,不是我们小小的周国敢于夺去你们殷朝的天命,而是上天不保佑你们而来辅助我们了。原因就在于“唯天不畀(音bi,给与)。不明劂德”(《多士》),即上天不把“天命”给那无德的人。
3、以民情视天命
既然天命是可以转移的,那么怎样才能预知天命而防止转移呢?周公旦认为天命与民情是一体的,只能通过民情才能洞悉上天的意志。他说:“天畏裴(fei,辅助)忱(chen,信),民情大可见”。(《康诰》)大意:上天的威严和诚心,从民情上就可看得见。所以,对于统治者来说,要想知道能否得到天的佑助,只有体察民情才能得到真实的答案。因此,周公旦主张“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音jian,照影)”,(《酒诰》),即是说,当政者不能把水当作镜子来照影,而应通过民情来检查自己的政事。
周公旦“以德配天”的理论,既保存了“天命”,又解释了朝代更替的合理性;既把“天”作为自己的
保护伞,又强调面向现实,含有重人事的进步因素。从而满足了神、人两方面的要求。这是周公旦对奴隶主贵族的“君权神授”论所作的重要补充和创新。
二、“敬德保民”的主张
既然天命不常,上天只保佑那些有德的人,天的意志又只能从民情中反映出来,所以,作为绝项聪明的政治家,周公旦进一步提出了“敬德保民”的主张。
周公旦认为,夏、商之所以灭亡,就是由于他们的后王不敬德,所谓“不敬劂德,乃早坠劂命”(《尚书·召诰》)。那么,周王要享国久长,就要修明自己的德,以德行事。他说:“皇天既付中国民越疆土于先王,肆王唯德用”。(《尚书·梓材》)只有“敬德”,才能“祈天永命”(《尚书·召诰》)。德是一个综合概念,熔信仰、道德、行政、政策为一体,它主要包含对已和对民两个方面的内容。对已就是对天、祖要诚,对已要严,与人为善,即加强自我克制、自我修养的功夫。对民则表现为“保民”。
“保民”是周公旦提出的一个新的政治概念。殷商末年,“小民方兴,相为乱仇”的阶级斗争,牧野之战中“前徒倒戈”的严酷现实,使周公旦深切感到“小民难保”,对“民”的力量不能不有所警惕。因此,他说:“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就是说,上天关怀下民,要根据情况为下民求得一个比较好的主子。又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秦誓》)告诫统治者要“顺乎天而应乎人”,既要从天意,又要顺民心。因此,“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梓材》),那么,怎样才能保住“小民”呢?周公旦认为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
1、重民。即重视“民事”,体察民情,以民心向背作为制订政策的指针。重民思想早在商代就有萌芽,据《尚书·盘庚》记载:“重我民”,“罔不唯民之承”。周公旦所说“用康保民”、“惟民其康”(《尚书·康诰》),表达的都是重民的思想。具体有“显民”、“恤民”、“惠民”等项内容。“显民”,即首先要重视小民的作用。“恤民”,是要求统治者要体察民情,需“知稼穑之艰难”,“知小民之依(隐痛)”(《尚书·无逸》),对老百姓的疾苦不可置之不理,要予以翔,做到“恤民为德”。“惠民”,即给老百姓一点恩惠,要“惟惠之怀”(同上),以便笼络人心。周公旦认为,如果周王朝统治者能做到这些,就会有效地控制奴隶和平民,从而“以小民受天永命”(《尚书·召诰》),保证周王朝长久地统治下去。这说明,西周统治者已认识到单纯依靠神权欺骗和暴力镇压并不能长治久安,这是对我国古代重民思想的一个重要贡献。
2、“无逸”。这是周公旦对大小当权者的训诫,要求他们吸取夏、商两代灭亡的教训,“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尚书·无逸》),即不要好逸恶劳,声色狗马,荒于政事。他说:“治民祗惧,不敢荒宁”。(同上)切忌姿意妄为,要谨慎从治。周公旦提出“无逸”的目的,就是要以后的统治者励精图治,不贪图享乐,谨守文王、周王开创的基业,避免重蹈夏、商灭亡的覆辙。
3、“慎罚”。周公旦针对殷商重刑乱罚招致民怨民叛的经验教训,提出“彼裕我民,无远用戾”(《尚书·洛诰》),即要慎罚。基于这种认识,周公旦主张除了对杀人抢劫和“不孝不友”的人施以重刑外,对其他犯罪情况要区别对待。他强调要依据成法成典用刑,反对商纣王滥用刑罚的做法。提倡量刑要准,在施刑时还要辅以道德教化,即“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这说明西周统治者已经认识到,只有慎罚并辅以道德教化,才能保信对“小民”的占有,维护自己的统治存在下去。
总之,周公旦“以德配天”和“敬德保民”为主要内容的德政思想,是对夏、商、西周奴隶主阶级政治思想的又一重要发展。它不仅推进了西周奴隶制国家的发展,也在许多方面导引着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发展路向。一是他发明的“以德配天”思想,最终演化成汉儒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论,使君权神授学说成为周至晚请三千多年来君主专制统治的重要理论基础。二是他把“以德敬天”与“敬德保民”思想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确立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把宗教、宗法伦理与政治相结合这一基本框架结构。三是他强调的“敬德保民”的德治思想,成为后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的重要来源,开启了中国古代以德治国、德主刑辅的基本政治路线。因此,周公旦不仅是奴隶主阶级政治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真正奠基人。
周公旦的思想
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的同母之弟,生卒年月不详。他是商周之际的大政治家、思想家,曾助武王伐纣灭商,建立了周王朝。周公旦不仅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而且也是杰出的思想家。他根据周初的政治形势,系统阐发了“以德配天”和“敬德保民”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其内容主要保留在《尚书》的《大诰》、《康诰》、《酒诰》、《名士》、《立政》等篇中(下引《尚书》,只注篇名)。
一、“以德配天”的思想
周公旦是一个“天命论”者,他丝毫不怀疑上帝的绝对权威。周初,上帝又被称之为“天”。周公旦不管讲到什么或干什么,都称是天或上帝的意志和命令。他在东征平乱的文告《大诰》中说:“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国。宁王惟卡用克绥受兹命„„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意谓上天赞美文王,使我小国周兴盛起来。文王通过占卜,接受了天命„„上天的旨意是明确的,人人应该敬畏,帮助我小邦周完成这一伟大的事业。显然,以周公旦为代表的周人,继承了商朝的“君权神授”论。
但是,“君权神授”论有一个明显的漏洞,即商汤代夏的时候,也曾宣称是执行“天命”,并说他们的统治会一代代接续下去;而现在上天为何眼睁睁地看着商王被周人推翻了呢?“天命”是不是不可靠了?如果这样追问下去,周王朝能否世代统治下去,也将使人产生怀疑。面对这种情况,为了说明周王代殷的合理性,把天命从殷王手里转移到自己手中,变成自己的保护伞,就必须对“君权神授”论加以补充和修正,以弥补其理论上的漏洞。为此,周公旦提出了“以德配天”的理论。
所谓“以德配天”,是说唯独有“德”的君王,才配被授予天命,并受上天的保佑。这一理论主要包括下列三项内容:
1、天命不常
周公旦辅政后,有鉴于殷亡的教训,多次强调“惟命不于常”(《康诰》),认为上天所授予的大命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转移的,天命并不是永远地保佑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王朝。为什么天命不常,周公旦在《酒诰》中作了明确的解释,他认为天之所以不再保佑殷王,是因为商纣王胡作非为,骄奢淫逸,“惟荒腆于酒,„„登闻于天,诞惟民怨,„„故天降丧于殷,罔受于殷。”周公旦由此得出结论说:“天非虐,唯民自速辜”。(《酒诰》)也就是说,上天对谁都没有坏心肠,自己的命运,完全是由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天命不常在周初已成为一种共识。《诗·文王》篇说“天命靡常”,《大明》中讲“天难忱斯,不易维亚”。都是告诫人们要牢记天命不常的道理,小心谨慎地治理国家,否则,“天命”就会转移。
2、天以德选君
“天命”根据什么原则来转移呢?周公旦认为是根据“德”,也就是根据君主的道德修养高低和社会政治、人事的好坏进行转移。商王所以被天抛弃,是由于商王失德;周之所以被天选中取代商,乃是因为周人有德。“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天乃大命脉文王殪戎殷”。(《康诰》)意谓由于英明的祖先文王崇德慎罚,不敢欺侮那些无依无靠的老少,用可用,敬可敬,威可威,使民都明白其道理,上天使我小邦周强盛起来„„上天乃转而降大命保佑周,取代商人的统治。《大诰》中也说:“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天休于文王,兴我小邦周”。既然克殷是上天的旨意,所以,周人也就不敢放弃天命的保佑。周公旦在训诫殷朝顽民时又说,不是我们小小的周国敢于夺去你们殷朝的天命,而是上天不保佑你们而来辅助我们了。原因就在于“唯天不畀(音bi,给与)。不明劂德”(《多士》),即上天不把“天命”给那无德的人。
3、以民情视天命
既然天命是可以转移的,那么怎样才能预知天命而防止转移呢?周公旦认为天命与民情是一体的,只能通过民情才能洞悉上天的意志。他说:“天畏裴(fei,辅助)忱(chen,信),民情大可见”。(《康诰》)大意:上天的威严和诚心,从民情上就可看得见。所以,对于统治者来说,要想知道能否得到天的佑助,只有体察民情才能得到真实的答案。因此,周公旦主张“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音jian,照影)”,(《酒诰》),即是说,当政者不能把水当作镜子来照影,而应通过民情来检查自己的政事。
周公旦“以德配天”的理论,既保存了“天命”,又解释了朝代更替的合理性;既把“天”作为自己的
保护伞,又强调面向现实,含有重人事的进步因素。从而满足了神、人两方面的要求。这是周公旦对奴隶主贵族的“君权神授”论所作的重要补充和创新。
二、“敬德保民”的主张
既然天命不常,上天只保佑那些有德的人,天的意志又只能从民情中反映出来,所以,作为绝项聪明的政治家,周公旦进一步提出了“敬德保民”的主张。
周公旦认为,夏、商之所以灭亡,就是由于他们的后王不敬德,所谓“不敬劂德,乃早坠劂命”(《尚书·召诰》)。那么,周王要享国久长,就要修明自己的德,以德行事。他说:“皇天既付中国民越疆土于先王,肆王唯德用”。(《尚书·梓材》)只有“敬德”,才能“祈天永命”(《尚书·召诰》)。德是一个综合概念,熔信仰、道德、行政、政策为一体,它主要包含对已和对民两个方面的内容。对已就是对天、祖要诚,对已要严,与人为善,即加强自我克制、自我修养的功夫。对民则表现为“保民”。
“保民”是周公旦提出的一个新的政治概念。殷商末年,“小民方兴,相为乱仇”的阶级斗争,牧野之战中“前徒倒戈”的严酷现实,使周公旦深切感到“小民难保”,对“民”的力量不能不有所警惕。因此,他说:“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就是说,上天关怀下民,要根据情况为下民求得一个比较好的主子。又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秦誓》)告诫统治者要“顺乎天而应乎人”,既要从天意,又要顺民心。因此,“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梓材》),那么,怎样才能保住“小民”呢?周公旦认为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
1、重民。即重视“民事”,体察民情,以民心向背作为制订政策的指针。重民思想早在商代就有萌芽,据《尚书·盘庚》记载:“重我民”,“罔不唯民之承”。周公旦所说“用康保民”、“惟民其康”(《尚书·康诰》),表达的都是重民的思想。具体有“显民”、“恤民”、“惠民”等项内容。“显民”,即首先要重视小民的作用。“恤民”,是要求统治者要体察民情,需“知稼穑之艰难”,“知小民之依(隐痛)”(《尚书·无逸》),对老百姓的疾苦不可置之不理,要予以翔,做到“恤民为德”。“惠民”,即给老百姓一点恩惠,要“惟惠之怀”(同上),以便笼络人心。周公旦认为,如果周王朝统治者能做到这些,就会有效地控制奴隶和平民,从而“以小民受天永命”(《尚书·召诰》),保证周王朝长久地统治下去。这说明,西周统治者已认识到单纯依靠神权欺骗和暴力镇压并不能长治久安,这是对我国古代重民思想的一个重要贡献。
2、“无逸”。这是周公旦对大小当权者的训诫,要求他们吸取夏、商两代灭亡的教训,“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尚书·无逸》),即不要好逸恶劳,声色狗马,荒于政事。他说:“治民祗惧,不敢荒宁”。(同上)切忌姿意妄为,要谨慎从治。周公旦提出“无逸”的目的,就是要以后的统治者励精图治,不贪图享乐,谨守文王、周王开创的基业,避免重蹈夏、商灭亡的覆辙。
3、“慎罚”。周公旦针对殷商重刑乱罚招致民怨民叛的经验教训,提出“彼裕我民,无远用戾”(《尚书·洛诰》),即要慎罚。基于这种认识,周公旦主张除了对杀人抢劫和“不孝不友”的人施以重刑外,对其他犯罪情况要区别对待。他强调要依据成法成典用刑,反对商纣王滥用刑罚的做法。提倡量刑要准,在施刑时还要辅以道德教化,即“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这说明西周统治者已经认识到,只有慎罚并辅以道德教化,才能保信对“小民”的占有,维护自己的统治存在下去。
总之,周公旦“以德配天”和“敬德保民”为主要内容的德政思想,是对夏、商、西周奴隶主阶级政治思想的又一重要发展。它不仅推进了西周奴隶制国家的发展,也在许多方面导引着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发展路向。一是他发明的“以德配天”思想,最终演化成汉儒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论,使君权神授学说成为周至晚请三千多年来君主专制统治的重要理论基础。二是他把“以德敬天”与“敬德保民”思想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确立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把宗教、宗法伦理与政治相结合这一基本框架结构。三是他强调的“敬德保民”的德治思想,成为后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的重要来源,开启了中国古代以德治国、德主刑辅的基本政治路线。因此,周公旦不仅是奴隶主阶级政治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真正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