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
人员面试方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2012年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律师协会
2012年6月1日
2012年濮阳市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2012年全市实习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和《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制定如下面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等原则,进一步规范面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面试水平,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律师人才。
二、组织领导
全市实习人员面试工作在省厅、省律师协会、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由市律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选派局机关有关人员参与监督指导,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局党委报告。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评委评定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方面考察应试者是否适应专业律师工作。面试时间每人7分钟,其中演讲5分钟,答辩2分钟。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6月中旬,设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具体地点另行
通知。面试考场内须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全程记录每名应试者的面试情况。
五、面试内容和范围
1、律师法
2、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律师仪容仪表规范
六、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
(一)面试评委
成立“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炳立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璞,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任副组长。下设面试评委会,由市局主管领导、律师协会有关人员组成,洪璞同志任主任评委。
(二)面试工作人员
1、为确保面试的公正、公平,面试室安排1-2名监督员,从市局人事、纪检监察人员中选任,也可邀请市局领导同志参加。监督员负责对面试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及计时。
2、另外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应试者报到接待,面试题本及有关资料的交接、保管及考点的后勤服务等工作,对候考者实行控制管理及控制人员出入和带领应试者进出面试室。
3、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前要对面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熟悉工作程序和方法,
明确纪律要求。
4、全体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面试工作人员守则》(附件3)。
七、面试办法及程序
(一)应试者须持实习证和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工作人员查验应试者的实习证和身份证后进入候考室后,接受封闭管理。
(二)面试前,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组织应试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填写面试抽签顺序表。
(三)面试评委、工作人员须提前进入工作岗位,做好面试的准备工作。面试前,由主任评委主持,对面试题目难易程度进行排序,确保趋近公平、公正。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须按照岗位分工和职责要求,逐一引导应试者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引导应试者离开面试室,并阻止已完成面试的应试者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五)面试时,主要由主任评委发问,经主任评委允许,其他评委也可以进行发问,但仅限1次。面试评委根据应试者回答问题的情况,按照面试各测评要素逐项进行评定。
(六)每位应试者面试开始时,主任评委应首先宣读指导语,然后宣布“计时开始”。首先,应试者结合实习期间的感悟得失等向评委进行5分钟内的演讲;之后,由应试者抽签确定
答辩题目,2分钟内答辩完毕。计时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开始计时,在剩余半分钟时,要采取适当方式提醒应试者注意时间,面试时间到时,要宣布“时间到”,主任评委应发出指令请应试者停止答题并离开考场。
(七)面试结束后,按照仪容仪表、演讲、答辩情况等,5名评委分别给予“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评定,最后由工作人员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
八、有关要求
面试是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工作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关系着整个考试录用工作的成败。各律师事务所及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主动接受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和举报。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及有违纪行为的应试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及工作人员凡与面试者有亲属关系或者系本所人员的,要实行回避。
附件:1、面试评委守则
2、面试应试者须知
3、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附件1
面试评委守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认真、负责地实施面试。
二、面试期间不私自外出,不与无关人员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通讯工具应主动关闭。
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保密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向应试者和其他人员泄露面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四、按时到达考点、考场,提前做好面试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试题的含义及测评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面试,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
六、面试期间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的状态,认真听取应试者答题,不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喧哗,以免影响考场秩序。
七、面试过程中坚持独立思考、独立评判,不以任何方式对其他考官施加影响,不打“人情分”、“关系分”。
八、与应试者有回避关系或其他不适宜担任面试考官情况的,应主动提出。
九、面试期间忠于职守,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附件2
面试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必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实习证和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六、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记录答题要点等。应试者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答题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
八、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不得与候考人员联系。
九、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负责,热情服务,按照面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面试考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负其责,不随意出入与本人职责无关的场所。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应试者和其他人员泄露面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六、自觉接受封闭管理。不私自外出,不与无关人员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无特殊需要不使用通讯工具。
七、加强管理,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及时处理好考场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八、认真受理群众和应试者的申诉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九、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面试巡视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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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
人员面试方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2012年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律师协会
2012年6月1日
2012年濮阳市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2012年全市实习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和《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试行)》,制定如下面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等原则,进一步规范面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面试水平,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律师人才。
二、组织领导
全市实习人员面试工作在省厅、省律师协会、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由市律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选派局机关有关人员参与监督指导,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局党委报告。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评委评定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方面考察应试者是否适应专业律师工作。面试时间每人7分钟,其中演讲5分钟,答辩2分钟。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6月中旬,设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具体地点另行
通知。面试考场内须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全程记录每名应试者的面试情况。
五、面试内容和范围
1、律师法
2、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3、律师仪容仪表规范
六、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
(一)面试评委
成立“濮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炳立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璞,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任副组长。下设面试评委会,由市局主管领导、律师协会有关人员组成,洪璞同志任主任评委。
(二)面试工作人员
1、为确保面试的公正、公平,面试室安排1-2名监督员,从市局人事、纪检监察人员中选任,也可邀请市局领导同志参加。监督员负责对面试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及计时。
2、另外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应试者报到接待,面试题本及有关资料的交接、保管及考点的后勤服务等工作,对候考者实行控制管理及控制人员出入和带领应试者进出面试室。
3、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前要对面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熟悉工作程序和方法,
明确纪律要求。
4、全体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面试工作人员守则》(附件3)。
七、面试办法及程序
(一)应试者须持实习证和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工作人员查验应试者的实习证和身份证后进入候考室后,接受封闭管理。
(二)面试前,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组织应试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填写面试抽签顺序表。
(三)面试评委、工作人员须提前进入工作岗位,做好面试的准备工作。面试前,由主任评委主持,对面试题目难易程度进行排序,确保趋近公平、公正。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须按照岗位分工和职责要求,逐一引导应试者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引导应试者离开面试室,并阻止已完成面试的应试者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五)面试时,主要由主任评委发问,经主任评委允许,其他评委也可以进行发问,但仅限1次。面试评委根据应试者回答问题的情况,按照面试各测评要素逐项进行评定。
(六)每位应试者面试开始时,主任评委应首先宣读指导语,然后宣布“计时开始”。首先,应试者结合实习期间的感悟得失等向评委进行5分钟内的演讲;之后,由应试者抽签确定
答辩题目,2分钟内答辩完毕。计时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开始计时,在剩余半分钟时,要采取适当方式提醒应试者注意时间,面试时间到时,要宣布“时间到”,主任评委应发出指令请应试者停止答题并离开考场。
(七)面试结束后,按照仪容仪表、演讲、答辩情况等,5名评委分别给予“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评定,最后由工作人员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
八、有关要求
面试是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工作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关系着整个考试录用工作的成败。各律师事务所及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主动接受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和举报。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及有违纪行为的应试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及工作人员凡与面试者有亲属关系或者系本所人员的,要实行回避。
附件:1、面试评委守则
2、面试应试者须知
3、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附件1
面试评委守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认真、负责地实施面试。
二、面试期间不私自外出,不与无关人员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通讯工具应主动关闭。
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保密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向应试者和其他人员泄露面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四、按时到达考点、考场,提前做好面试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试题的含义及测评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面试,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
六、面试期间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的状态,认真听取应试者答题,不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喧哗,以免影响考场秩序。
七、面试过程中坚持独立思考、独立评判,不以任何方式对其他考官施加影响,不打“人情分”、“关系分”。
八、与应试者有回避关系或其他不适宜担任面试考官情况的,应主动提出。
九、面试期间忠于职守,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附件2
面试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必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实习证和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六、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记录答题要点等。应试者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答题完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
八、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不得与候考人员联系。
九、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负责,热情服务,按照面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面试考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负其责,不随意出入与本人职责无关的场所。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应试者和其他人员泄露面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六、自觉接受封闭管理。不私自外出,不与无关人员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无特殊需要不使用通讯工具。
七、加强管理,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及时处理好考场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八、认真受理群众和应试者的申诉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九、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面试巡视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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