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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税制度设计
作者:韩旭
来源:《商情》2013年第28期
【摘要】本文首先对发达国家房产税税收制度进行了大致的阐述,并对实施一年多的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进行研究,进而基于中国国情,对中国即将扩围的房产税进行制度设计。
【关键词】房产税,增量房,存量房,评估价值,土地出让金,差别税率,保有课税
一、国外房产税税收制度
国外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从课征环节看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课税;二是对保有房地产进行课税;三是对转让房地产的投资收益征税。三部分在实践中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了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第二环节的房地产保有课税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即表现为房产税,美、英、加、法、德、意、日等发达国家都比较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的课税。这些国家对房地产保有课税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基于税收法律权限划分,多以地方税形式征收
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尽管各国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地产税种名称不一,但大部分国家都把房地产税归属为地方税。在立法权方面,地方的自主权很大,一些国家甚至可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对房地产课税的税种设置、开征、停征、课税范围以及收入规模并享有较大的财权。
2、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是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该环节房地产税收的计税依据,如加拿大、美国、日本等。以财产评估价值为核心确定计税依据的方法,既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的房地产财产状况,较好地体现按能力负税的原则;又能使房地产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价值的提高而稳步增长。
3、税率设计灵活,针对性强
发达国家的房产税一般实行比例税率,仅个别国家实行定额税率,且税率都比较低,一般在1%-3%,还有些国家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率都规定了固定比率或最高上限。税率一般由地方政府每年根据地方财政状况自行拟定,充分反映了财产价值与公共服务之间存在的一定关系。
4、通过住宅空置税制设计,促进房地产资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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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税制度设计
作者:韩旭
来源:《商情》2013年第28期
【摘要】本文首先对发达国家房产税税收制度进行了大致的阐述,并对实施一年多的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进行研究,进而基于中国国情,对中国即将扩围的房产税进行制度设计。
【关键词】房产税,增量房,存量房,评估价值,土地出让金,差别税率,保有课税
一、国外房产税税收制度
国外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从课征环节看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课税;二是对保有房地产进行课税;三是对转让房地产的投资收益征税。三部分在实践中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了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第二环节的房地产保有课税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即表现为房产税,美、英、加、法、德、意、日等发达国家都比较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的课税。这些国家对房地产保有课税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基于税收法律权限划分,多以地方税形式征收
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尽管各国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地产税种名称不一,但大部分国家都把房地产税归属为地方税。在立法权方面,地方的自主权很大,一些国家甚至可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对房地产课税的税种设置、开征、停征、课税范围以及收入规模并享有较大的财权。
2、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是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为该环节房地产税收的计税依据,如加拿大、美国、日本等。以财产评估价值为核心确定计税依据的方法,既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的房地产财产状况,较好地体现按能力负税的原则;又能使房地产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价值的提高而稳步增长。
3、税率设计灵活,针对性强
发达国家的房产税一般实行比例税率,仅个别国家实行定额税率,且税率都比较低,一般在1%-3%,还有些国家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率都规定了固定比率或最高上限。税率一般由地方政府每年根据地方财政状况自行拟定,充分反映了财产价值与公共服务之间存在的一定关系。
4、通过住宅空置税制设计,促进房地产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