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该不该降
热点概述
2014年10月20日,哈尔滨长达半年的供热期正式开始,40.35元/平方米的居民供热价格并没有像早前网络上流传的大幅下降,虽然当地煤炭价格已从峰值的每吨671元下降到566元。
煤价是影响北方取暖费的关键因素。200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煤热联动意见”),明确了热价调节与煤价联动。该规定出台9年来,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多数城市处于“空转”,热价调整陷入“联不上去,也降不下来”的怪圈。
热价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销售价格。按照“煤热联动意见”,在不少于一年的联动周期内,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当煤价下降时,在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一定煤价变动因素基础上,应调整热力出厂价,并相应调整热力销售价格。
如今,煤价进入下降通道近两年了,取暖费该不该同步调整?
“当前煤价约566元/吨,这个价格比2008年的基准煤价高,不符合国家发改委规定„若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相应调整热价的标准‟。”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处副处长邹为群说。换言之,哈尔滨市今年不会下调居民取暖费。
相关评论
市民观点:一方认为应该降。随着煤价的下跌,取暖费应当适当下调,相关部门应该举行取暖费听证会。“取暖费有8年没调整了,是不是该结合现在的情况作出调整了?另一方认为不降。取暖费的价格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供热质量。“取暖费价格可以不下调,但供暖的质量必须有所提升,煤价下调省出的成本应在质量上得到体现。
哈尔滨市热力公司: 虽然煤价下降,但供暖价格却不能单纯以煤价来衡量,一些相关费用也需计算其中,比如运输费、装卸费、水资源费等等。而且,随着冬季供热季的到来,煤炭价格还存在上涨的可能。
新华网:取暖费降价与否的问题,一方面是供暖公司成本核算和价格透明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拷问着政府部门对民生关切问题的推动作用。
模拟题
近日来,山东、辽宁、哈尔滨等地居民纷纷反映煤价近几年连连下降,为何不见取暖费
用下调,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随着北方气温的持续下下降,北方多地都已经进入了“取暖模式”。但是因为今年的煤炭价格下降明显,各地区纷纷追问:为什么煤炭降价了,而取暖费却“能上不能下”?应该看到,决大多数地区的取暖费仍维持以往的价格,并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
表面上看起来,这样的追问是有道理的。因为取暖很显然是要用煤,但是煤炭价格的变化却并不能和取暖费价格“划等号”。因为对于热力企业来说,供热成本肯定不仅仅只是煤炭价格这一项。环保改造、人工费用、管道改造,水电费都是供暖企业的成本之一。这也是许多供暖企业解释的主要原因。一家供暖企业表示,“因为煤炭价格的下降速度与其它成本的上升速度抵消,所以就没有必要下调煤炭价格。”显然这样的解释显然是无力的,煤炭价格究竟下降了多少,人工成本到底上涨了多少,诸如此类的问题,居民没有得到任何的明确的回应。这些都是企业的自说自话,换而言之,企业解不解释,怎么解释,都是企业说了算。自然也会导致公众对“取暖费到底该不该降”产生更多的质疑。
深层次看,要回复“取暖费到底该不该降”,首要的是取暖费的成本是否清楚,如果成本计算的一清二楚,那么大家自然不会有疑问。在此基础上,即便供暖成本账目清清楚楚,是否就能行成煤炭成本下降而取暖费就随之下降,关键还在于是否形成价格的联动机制。很明显,供热企业不会有动力来做这件事情的,如果供暖企业不是积极主动的公布价格成本的话,普通的百姓和民众也是无从知晓的。
因此,只有建立起相应的联运机制和相应的价格成本的公示机制,让价格的每个变动都能传达到价格的定制上来,才能够在成本的基础上对取暖费的升降进行市场调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我们在每个取暖季都发出相同的追问。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单独依赖供暖企业的自觉很难实现理想效果,必须要政府参与。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取暖问题上,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能“失语”,不能“缺位”。要看到其是懒政怠政,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为官心态,亦或是担心触动利益方的利益,凡此种种,皆不可成为政府对群众关切事件“失语”的理由。在涉及民生利益的问题上,政府部门更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因为这是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不容回避。建设法治政府,要管住“闲不住的手”,更要依法办事, “该发声时发声”,“该出手时出手”!
取暖费该不该降
热点概述
2014年10月20日,哈尔滨长达半年的供热期正式开始,40.35元/平方米的居民供热价格并没有像早前网络上流传的大幅下降,虽然当地煤炭价格已从峰值的每吨671元下降到566元。
煤价是影响北方取暖费的关键因素。200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煤热联动意见”),明确了热价调节与煤价联动。该规定出台9年来,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多数城市处于“空转”,热价调整陷入“联不上去,也降不下来”的怪圈。
热价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销售价格。按照“煤热联动意见”,在不少于一年的联动周期内,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当煤价下降时,在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一定煤价变动因素基础上,应调整热力出厂价,并相应调整热力销售价格。
如今,煤价进入下降通道近两年了,取暖费该不该同步调整?
“当前煤价约566元/吨,这个价格比2008年的基准煤价高,不符合国家发改委规定„若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相应调整热价的标准‟。”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处副处长邹为群说。换言之,哈尔滨市今年不会下调居民取暖费。
相关评论
市民观点:一方认为应该降。随着煤价的下跌,取暖费应当适当下调,相关部门应该举行取暖费听证会。“取暖费有8年没调整了,是不是该结合现在的情况作出调整了?另一方认为不降。取暖费的价格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供热质量。“取暖费价格可以不下调,但供暖的质量必须有所提升,煤价下调省出的成本应在质量上得到体现。
哈尔滨市热力公司: 虽然煤价下降,但供暖价格却不能单纯以煤价来衡量,一些相关费用也需计算其中,比如运输费、装卸费、水资源费等等。而且,随着冬季供热季的到来,煤炭价格还存在上涨的可能。
新华网:取暖费降价与否的问题,一方面是供暖公司成本核算和价格透明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拷问着政府部门对民生关切问题的推动作用。
模拟题
近日来,山东、辽宁、哈尔滨等地居民纷纷反映煤价近几年连连下降,为何不见取暖费
用下调,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随着北方气温的持续下下降,北方多地都已经进入了“取暖模式”。但是因为今年的煤炭价格下降明显,各地区纷纷追问:为什么煤炭降价了,而取暖费却“能上不能下”?应该看到,决大多数地区的取暖费仍维持以往的价格,并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
表面上看起来,这样的追问是有道理的。因为取暖很显然是要用煤,但是煤炭价格的变化却并不能和取暖费价格“划等号”。因为对于热力企业来说,供热成本肯定不仅仅只是煤炭价格这一项。环保改造、人工费用、管道改造,水电费都是供暖企业的成本之一。这也是许多供暖企业解释的主要原因。一家供暖企业表示,“因为煤炭价格的下降速度与其它成本的上升速度抵消,所以就没有必要下调煤炭价格。”显然这样的解释显然是无力的,煤炭价格究竟下降了多少,人工成本到底上涨了多少,诸如此类的问题,居民没有得到任何的明确的回应。这些都是企业的自说自话,换而言之,企业解不解释,怎么解释,都是企业说了算。自然也会导致公众对“取暖费到底该不该降”产生更多的质疑。
深层次看,要回复“取暖费到底该不该降”,首要的是取暖费的成本是否清楚,如果成本计算的一清二楚,那么大家自然不会有疑问。在此基础上,即便供暖成本账目清清楚楚,是否就能行成煤炭成本下降而取暖费就随之下降,关键还在于是否形成价格的联动机制。很明显,供热企业不会有动力来做这件事情的,如果供暖企业不是积极主动的公布价格成本的话,普通的百姓和民众也是无从知晓的。
因此,只有建立起相应的联运机制和相应的价格成本的公示机制,让价格的每个变动都能传达到价格的定制上来,才能够在成本的基础上对取暖费的升降进行市场调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我们在每个取暖季都发出相同的追问。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单独依赖供暖企业的自觉很难实现理想效果,必须要政府参与。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取暖问题上,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能“失语”,不能“缺位”。要看到其是懒政怠政,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为官心态,亦或是担心触动利益方的利益,凡此种种,皆不可成为政府对群众关切事件“失语”的理由。在涉及民生利益的问题上,政府部门更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因为这是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不容回避。建设法治政府,要管住“闲不住的手”,更要依法办事, “该发声时发声”,“该出手时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