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管理暂行办法

【时效性】:已失效【发文字号】:民政部令[1994]第2号【颁布日期】:1994-11-30【生效日期】:1994-11-30【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民政部

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管理暂行办法 (1994年11月30日 民政部令 [1994]第2号)

class="law_article" name="1">  第一条 为实施对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的管理,维护捐赠者和受捐赠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class="law_article" name="2">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系指社会各界为帮助社会救济对象、支援灾区、扶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援救其他突发性灾害中遭遇困难的人们募集款物而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活动。

class="law_article" name="3">  第三条 义演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同时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优惠。

class="law_article" name="4">  第四条 国家专门从事社会福利性事业的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有关组织可以单独申请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必须与受捐单位联合举办。

class="law_article" name="5">  第五条 中央国家机关、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举办的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向民政部提出申请;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个人举办的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向当地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现行演出法规的规定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class="law_article" name="6">  第六条 申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者,应向民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办单位的介绍信或申办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银行或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资信证明。   (四)演出计划、募集款物使用计划、活动经费预算计划。

class="law_article" name="7">  第七条 义演主办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接收和管理捐赠款物和其他收入,单独立户,专账管理。义演主办单位接受捐赠款物,要给捐赠者开具收据和捐赠证书。

class="law_article" name="8">  第八条 义演所得收入,包括捐赠款物、广告赞助及门票、声像等收入,必须按国家财会制度进行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和公证部门公证后,除必要的成本支出外,必须全部移交受捐单位。

class="law_article" name="9">  第九条 受捐单位应按募集款物使用计划和捐赠者的捐赠意向,具体落实款物用项,并由民政部门负责检查使用情况。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class="law_article" name="10">  第十条 参加义演的演职员在排练和演出期间,除必要的生活补贴(交通、食宿)外,不应领取报酬。

class="law_article" name="11">  第十一条 未经民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违者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class="law_article" name="12">  第十二条 募捐义演的主办单位和受捐单位均不得挪用、私分捐赠款物,违者由民政部门报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class="law_article" name="13">  第十三条 其他有关社会福利募捐性的义卖、义展、义赛、义诊、义画等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class="law_article" name="14">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class="law_article" name="15">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时效性】:已失效【发文字号】:民政部令[1994]第2号【颁布日期】:1994-11-30【生效日期】:1994-11-30【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民政部

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管理暂行办法 (1994年11月30日 民政部令 [1994]第2号)

class="law_article" name="1">  第一条 为实施对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的管理,维护捐赠者和受捐赠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class="law_article" name="2">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系指社会各界为帮助社会救济对象、支援灾区、扶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援救其他突发性灾害中遭遇困难的人们募集款物而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活动。

class="law_article" name="3">  第三条 义演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同时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优惠。

class="law_article" name="4">  第四条 国家专门从事社会福利性事业的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有关组织可以单独申请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必须与受捐单位联合举办。

class="law_article" name="5">  第五条 中央国家机关、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举办的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向民政部提出申请;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个人举办的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向当地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现行演出法规的规定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class="law_article" name="6">  第六条 申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者,应向民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办单位的介绍信或申办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银行或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资信证明。   (四)演出计划、募集款物使用计划、活动经费预算计划。

class="law_article" name="7">  第七条 义演主办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接收和管理捐赠款物和其他收入,单独立户,专账管理。义演主办单位接受捐赠款物,要给捐赠者开具收据和捐赠证书。

class="law_article" name="8">  第八条 义演所得收入,包括捐赠款物、广告赞助及门票、声像等收入,必须按国家财会制度进行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和公证部门公证后,除必要的成本支出外,必须全部移交受捐单位。

class="law_article" name="9">  第九条 受捐单位应按募集款物使用计划和捐赠者的捐赠意向,具体落实款物用项,并由民政部门负责检查使用情况。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class="law_article" name="10">  第十条 参加义演的演职员在排练和演出期间,除必要的生活补贴(交通、食宿)外,不应领取报酬。

class="law_article" name="11">  第十一条 未经民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违者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class="law_article" name="12">  第十二条 募捐义演的主办单位和受捐单位均不得挪用、私分捐赠款物,违者由民政部门报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class="law_article" name="13">  第十三条 其他有关社会福利募捐性的义卖、义展、义赛、义诊、义画等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class="law_article" name="14">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class="law_article" name="15">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 甘肃省慈善捐助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令 第27号 2006-03-29]
  •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甘肃省慈善捐助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陆 浩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慈善捐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查看


  • 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
  • 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 ...查看


  • 2000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 (2000年5月12日民政部令第2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保护捐赠人.救灾捐赠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制 ...查看


  • 镇江黄丝带网络志愿者.doc
  •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 黄丝带网络志愿者,是镇江市专注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协助政府的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和完善,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的民间公益组织. 黄丝带背后的故事: 2009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小城大爱& ...查看


  • 抗震救灾工作简报第一期
  • 抗震救灾工作简报 第一期 市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我市各界赈灾捐款已超一亿元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以来,我市各界爱心涌动,纷纷以各种形式表达对灾区人民的慰问,捐款捐物络绎不绝.截至6月9日市慈善总会募集捐款5885.5 ...查看


  • "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及"十二五"慈善工作谋划
  • "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及"十二五"慈善 工作谋划 "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 "十一五"时期,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帮扶困难群众.支持社会发展的显著成绩,积累 ...查看


  • 论慈善主体的功能定位
  • 2010年5月(下) 论慈善主体的功能定位 郑思婧 摘 要 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于弘扬传统美德.优化社会结构.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 要的积极意义.而推进慈善事业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政府.民间慈 ...查看


  • 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与北京德法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协议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 2010-02-21 11:34:00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裁判摘要] 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 ...查看


  • 基金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已填写)
  • (山西省大爱慈善)基金会 2015年度工作报告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2015 )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