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试行)
(SWMAS-2012-JJ/04)
目 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4 组织和职责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6 检查与评价 7 反馈
附件: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 2.技术监控动态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3.技术监督及设备管理月度报表 4.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表 5.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6.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回执单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等各项工作。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1. DL/T1053-2007 2. GB12325-1990
3. GB/T15543-1995 4. GB/T15945-1995
5. GB12326-1990 6. 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7. 华东电力
8.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规定》
4 组织和职责
4.1 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电能质量监督组负责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监督网,组织开展本单位电能质量监督工作。 4.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电能质量监督条例、规定、规程、标准等。
4.3 组织制定、审查本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制度和各类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4 组织监督本单位完成上级下达的电能质量标准。
4.5 召开电能质量分析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6 对本公司的技术改造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的保证电能质量措施进行技术监督,行使监督职权。
4.7 配合计量监督做好有关电能质量指标、监督方面有关协调工作。
4.8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做好阶段性工作和年度报告。 4.9 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5.1.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组成有各级专责人参加的全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定期开展活动(每季度一次)。平时结合设备运行,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管理的作用。
5.2各级专责人仍在本部门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并协助上一级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员开展工作。
5.3电气运行人员是全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其它有关班组应积极配合他们做好这项工作。 5.4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5.4.1 主管全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严格贯彻上级关于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的指示、规程和制度,督促执行华东网局、省局电能质量监督技术管理条例、神皖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电能质量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5.5 安全监察部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
5.5.1 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督促设备部、电气分公司贯彻上级有关设备部工作的指示,检查有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5.5.2 审查电能质量监督报表,组织参加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年会和电能质量分析会。
5.5.3 做好本岗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掌握主要影响电能质量情况,分析研究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
5.5.4 审查技术改造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中影响电能质量设备的报告、电能质量监督报表;并将上述报告送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5.5.5 协助安监部、总工程师召开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网全体人员参加的公司电能质量监督专业会议,会前做好准备,会上做好记录,会后起草会议纪要。 5.5.6 参加电能质量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讨论,并填写电能质量事故报告。并制定反事故措施。
5.5.7 向神皖安监部、电科院上报如下电能质量监督报表、资料: a) 每月电能质量监督报表(每月3日)
b) 年度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总结(元月15日前报出) 5.6 发电部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
5.6.1 在发电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电能质量工作要求和有关制度规程。
5.6.2指导协助运行人员,保证我公司电能质量.
5.6.3 掌握公司电能质量的状况,做好电能质量的事故分析研究,并制定消除缺陷的措施;参加电能质量事故分析,研究反事故技术措施。
5.6.4审查送出发电部的报告,经发电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报设备部、安全监察部。 5.6.5检查督促运行人员,控制调节电能质量,若发现问题应逐级汇报。 5.6.6即时上报每月电能质量监督报表(每月1日)
5.7频率质量
5.7.1 华东电网的频率标准是50Hz,频率偏差不得超过50Hz±0.2Hz。 5.7.2 在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投入时,应使频率保持在50Hz±0.1Hz之内。 禁止升高或降低频率运行。
5.7.3 保持本公司时钟与标准钟的误差在任何时候不大于30秒。 5.8 电压质量监督
5.8.1 发电机正常运行时,电压控制应投自动方式。发电机出口电压应在20kV±1kV范围内。
5.8.2 我公司220kV母线电压为系统电压监视点,监视点的电压应严格按省调下达的电压曲线控制。
5.9 电压正弦波形畸变(谐波)监督
5.9.1 高压母线的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电压波动值和闪频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及GB12326—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的限值规定。
5.9.2 配合谐波监测站,定期进行谐波电压和电流,电压波动和闪变的测试,提出谐波评估报告。
5.9.3 建立非线性负载的技术档案及运行特点,对于谐波污染超过国标规定限值的用户,应督促其制订消谐措施并落实。
5.10季度、半年书面小结一次,年底总结一次。主要内容:发现电能质量缺陷及消除情况等。分别于4月5日、7月5日、 10月5日和12月25日前交发电部、设备部、安全监察部各一份
5.11 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有关总结、计划等工作均统一按此工作年进行。
5.12 分管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应参加中试所每年一次的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年会。
5.13 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网每年至少活动两次。 6 检查与评价
6.1 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安监部应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过程,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6.2 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7 反馈
7.1 本标准应根据如下情况和意见反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7.1.1 国家、行业、电网推行新的标准和要求; 7.1.2 公司检修管理思路提出新的要求; 7.1.3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7.1.4各专业公司对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提出的改进建议; 7.1.5发电管理系统评价结果;
7.1.6公司安健环委员会会议提出的改进意见。
7.2 本标准经过适当修订后,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件1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度检查/评价表
附件2
技术监控动态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填报日期:
技术监督及设备管理月度报表
填报单位: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 年 月份
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XXXX年度工作计划表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通知单编号: 年 月 日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回执单
通知单编号: 年 月 日
制度控制表
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试行)
(SWMAS-2012-JJ/04)
目 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4 组织和职责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6 检查与评价 7 反馈
附件: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 2.技术监控动态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3.技术监督及设备管理月度报表 4.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表 5.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6.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回执单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等各项工作。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1. DL/T1053-2007 2. GB12325-1990
3. GB/T15543-1995 4. GB/T15945-1995
5. GB12326-1990 6. 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7. 华东电力
8.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规定》
4 组织和职责
4.1 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电能质量监督组负责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监督网,组织开展本单位电能质量监督工作。 4.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电能质量监督条例、规定、规程、标准等。
4.3 组织制定、审查本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制度和各类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4 组织监督本单位完成上级下达的电能质量标准。
4.5 召开电能质量分析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6 对本公司的技术改造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的保证电能质量措施进行技术监督,行使监督职权。
4.7 配合计量监督做好有关电能质量指标、监督方面有关协调工作。
4.8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做好阶段性工作和年度报告。 4.9 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5.1.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组成有各级专责人参加的全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定期开展活动(每季度一次)。平时结合设备运行,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管理的作用。
5.2各级专责人仍在本部门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并协助上一级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员开展工作。
5.3电气运行人员是全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其它有关班组应积极配合他们做好这项工作。 5.4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5.4.1 主管全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严格贯彻上级关于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的指示、规程和制度,督促执行华东网局、省局电能质量监督技术管理条例、神皖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电能质量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5.5 安全监察部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
5.5.1 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督促设备部、电气分公司贯彻上级有关设备部工作的指示,检查有关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5.5.2 审查电能质量监督报表,组织参加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年会和电能质量分析会。
5.5.3 做好本岗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掌握主要影响电能质量情况,分析研究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
5.5.4 审查技术改造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中影响电能质量设备的报告、电能质量监督报表;并将上述报告送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5.5.5 协助安监部、总工程师召开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网全体人员参加的公司电能质量监督专业会议,会前做好准备,会上做好记录,会后起草会议纪要。 5.5.6 参加电能质量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讨论,并填写电能质量事故报告。并制定反事故措施。
5.5.7 向神皖安监部、电科院上报如下电能质量监督报表、资料: a) 每月电能质量监督报表(每月3日)
b) 年度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总结(元月15日前报出) 5.6 发电部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
5.6.1 在发电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电能质量工作要求和有关制度规程。
5.6.2指导协助运行人员,保证我公司电能质量.
5.6.3 掌握公司电能质量的状况,做好电能质量的事故分析研究,并制定消除缺陷的措施;参加电能质量事故分析,研究反事故技术措施。
5.6.4审查送出发电部的报告,经发电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报设备部、安全监察部。 5.6.5检查督促运行人员,控制调节电能质量,若发现问题应逐级汇报。 5.6.6即时上报每月电能质量监督报表(每月1日)
5.7频率质量
5.7.1 华东电网的频率标准是50Hz,频率偏差不得超过50Hz±0.2Hz。 5.7.2 在自动发电控制装置(AGC)投入时,应使频率保持在50Hz±0.1Hz之内。 禁止升高或降低频率运行。
5.7.3 保持本公司时钟与标准钟的误差在任何时候不大于30秒。 5.8 电压质量监督
5.8.1 发电机正常运行时,电压控制应投自动方式。发电机出口电压应在20kV±1kV范围内。
5.8.2 我公司220kV母线电压为系统电压监视点,监视点的电压应严格按省调下达的电压曲线控制。
5.9 电压正弦波形畸变(谐波)监督
5.9.1 高压母线的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电压波动值和闪频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及GB12326—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的限值规定。
5.9.2 配合谐波监测站,定期进行谐波电压和电流,电压波动和闪变的测试,提出谐波评估报告。
5.9.3 建立非线性负载的技术档案及运行特点,对于谐波污染超过国标规定限值的用户,应督促其制订消谐措施并落实。
5.10季度、半年书面小结一次,年底总结一次。主要内容:发现电能质量缺陷及消除情况等。分别于4月5日、7月5日、 10月5日和12月25日前交发电部、设备部、安全监察部各一份
5.11 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有关总结、计划等工作均统一按此工作年进行。
5.12 分管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应参加中试所每年一次的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年会。
5.13 公司电能质量监督工作网每年至少活动两次。 6 检查与评价
6.1 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安监部应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过程,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6.2 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7 反馈
7.1 本标准应根据如下情况和意见反馈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7.1.1 国家、行业、电网推行新的标准和要求; 7.1.2 公司检修管理思路提出新的要求; 7.1.3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7.1.4各专业公司对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提出的改进建议; 7.1.5发电管理系统评价结果;
7.1.6公司安健环委员会会议提出的改进意见。
7.2 本标准经过适当修订后,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件1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度检查/评价表
附件2
技术监控动态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填报日期:
技术监督及设备管理月度报表
填报单位: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 年 月份
神皖马鞍山发电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XXXX年度工作计划表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通知单编号: 年 月 日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回执单
通知单编号: 年 月 日
制度控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