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夫妻共有的房产在时怎么进行分割呢?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一片文章,希望能够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根据房屋的产权特点,以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家庭成员共有房屋、夫妻共有的“部分产权房”或尚未取得产权房等四种情况来分析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

1、夫妻共有房屋。

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分为婚前行为和婚后行为区别对待:当事人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关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方法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但属于原拆原建并未变更产权登记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在时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以合理折价款补偿给另一方;对原原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权属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中处理这类房屋时,住房一般仍归该所有人。根据《婚姻法》第42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以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3、家庭成员共有房屋

此种共有也就是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房屋的情形。夫妻结婚后,与一方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夫妻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分开,包括房屋也属于夫妻和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对于这种情况《离婚意见》第2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

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4、夫妻共有的“部分所有权房屋”或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

《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上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对离婚前房屋拆迁,离婚后取得的补偿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一方回迁取得房屋的,应支付给另一方适当的住房经济补助款。

6、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房款未全部付清的,处理方式:一是采取转按揭的方法,由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将已交纳款项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二是采取拍卖的方法,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夫妻共有的房产在时怎么进行分割呢?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一片文章,希望能够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根据房屋的产权特点,以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家庭成员共有房屋、夫妻共有的“部分产权房”或尚未取得产权房等四种情况来分析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

1、夫妻共有房屋。

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分为婚前行为和婚后行为区别对待:当事人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关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方法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但属于原拆原建并未变更产权登记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在时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以合理折价款补偿给另一方;对原原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权属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中处理这类房屋时,住房一般仍归该所有人。根据《婚姻法》第42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以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3、家庭成员共有房屋

此种共有也就是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房屋的情形。夫妻结婚后,与一方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夫妻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分开,包括房屋也属于夫妻和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对于这种情况《离婚意见》第2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

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4、夫妻共有的“部分所有权房屋”或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

《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上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对离婚前房屋拆迁,离婚后取得的补偿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一方回迁取得房屋的,应支付给另一方适当的住房经济补助款。

6、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房款未全部付清的,处理方式:一是采取转按揭的方法,由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将已交纳款项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二是采取拍卖的方法,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相关文章

  • 专业离婚律师离婚夫妻财产分配的6个问题
  • 离婚夫妻财产分配的6个问题 问题1:共同购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我能分到应得的家产吗? 我与爱人去年结婚,到现在整一年.现在我们要离婚,不知道财产应该如何分 配.我们的情况如下:结婚时,我们两家共同购买一幢房子,价值六万元,当时他 ...查看


  •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 ...查看


  • 谈婚姻法解释三施行后的夫妻房产分割问题
  • 谈婚姻法解释三施行后的夫妻房产分割问题 [摘要]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些新的规定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查看


  • 离婚案件的房产及债务分割概述
  • 法律服务电话:027-51817616.手机:[1**********].李律师 婚姻是人生幸福的港湾,当两人步入婚姻殿堂时,每一对夫妻都希望拥有美满和谐的婚姻.但平静海面有时也会掀起波澜,甚至卷起惊涛骇浪.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价值 ...查看


  • 婚姻纠纷案例
  • 案例一: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2001年王晴与小张结婚.2003年,王晴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晴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小张有了外遇,王晴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小张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 ...查看


  • 资深离婚律师支招如何保护你的婚前财产
  • 资深离婚律师支招如何保护你的婚前 财产 一.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查看


  •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核心内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 ...查看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的指导意见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的指导意见 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中,哪些属于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投资收益"? 答:由于司法解释(二)对" ...查看


  • 离婚复婚又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
  • 没有约定期限的话,没有问题.但是应当尽早办理,越快越好.离婚复婚又离婚财产该怎么分配? 2011年10月21日08:47 浙江在线  我要参与(161) 提交时间:2012-2-25 0:02:00 离婚后,无复婚手续的财产分配? 该协议是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