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破题立论的一些建议 第一、不要还没想我方立场就开始想对方立场。
很多辩手天生悲观,拿到辩题一看,想都不想:这个辩题对方占优势啊!这个辩题对方可以这么说这么说这么说,我们只能这么说……
辩子带队多年,一直对于新辩手的这种心态严防死守,甚至禁止新辩手在拿到辩题的时候去想对方的立场。
辩论是一个逻辑游戏,也是一个心态竞争,攘外必先安内,名正则言顺,如果一开始就去为对方设想,最后自己的立场不稳固,得不偿失。
一般来说,思考对方立场的最佳时间,是一辩陈词出来以后,准备攻辩问题的时候,可以站在我方立论的基础上,去设想对方立场,这样才能够有的放矢,收放自如。
第二、立意要新,但是不要怪。
为了赢取评委和观众的好感,一些辩手喜欢在破题立论上标新立异,这是一种比较积极的辩论态度,值得提倡。
但是呢,正因为立意新可以获得加分,所以立意新的难度也是很大的。
一个平庸的立论,即便犯错也不会是致命的错误。一个新颖的立论,则必须做到无过。
因此,从评委和观众的理解能力、普通人对辩题的第一印象等角度考虑,不宜将立意做的很怪,应当在传统立论的基础上适当创新即可。
怪异的立论,不仅是对评委和观众的考验,也是对团队配合与发挥的考验。 至于立论怪不怪,辩子这里不举例,辩手们只需要将立论点拿出来,找一个第三方看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就好。记住,不要解释,只是阐述哦!
第三、自圆其说最重要,不追求压倒性优势。
与悲观辩手不同的是,有一些辩手格外自信,拿到一个辩题,就觉得自己无敌了,对方的立场岂止一无是处,简直就是渣。
须知任何辩题都是双方兼顾的,微弱的优劣势往往会在评委眼里形成感情分。拿到强势立场的,评委的期望值就会高一点,打分不自觉就要求高了。
所以,无论什么风格的破题立论,自圆其说是最重要的,不要试图压倒性驳倒对方立场。
破题立论,是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互相沟通思想达成共识的重要过程,自圆其说,说的其实是自身立场的科学性,说的是辩论逻辑的完整性。
第四、谨防霸王辩,谨防牛角尖
辩题通常分为比较型辩题和是非型辩题。
前者往往带着一个“更”字,意在说明双方立场都有道理,但是有一个立场更重要、更科学、更经济、更时尚等等。这类辩题的破题立论要防止霸王辩,也就是将对方立场擅自纳入我方立场之内。类似于“对方立场其实是我方立场的分支”“没有我方立场,对方立场是无根兰花”等等,都是不适合的。
后者往往是个性鲜明的两个立场作比较,意在要求双方辩手互相批判,两虎相争,十八般武艺大战三百回合。次类辩题谨防陷入牛角尖,或者陷入鸡生蛋的循环论证。辩手们在破题立论的时候要清醒认知到,无论对方说的对不对,他们就是不对的。
一言以蔽之,霸王辩是太自信,过刚易折;牛角尖是太自卑,举步维艰。
第五、论点三个最佳。
鉴于一辩陈词是议论文格式,所以无论是评委还是观众,都习惯了议论文的写作风格。
无论是总分总,还是分总、总分,有条理、有分论点的一辩陈词才能被人们所认可。
最佳的论点数量,是3个,少了缺点气势,多了显得啰嗦,最重要的是,少了攻辩和自由辩的时候无话可说,多了自由辩和攻辩的时候要防守的论点太多。
第六、措辞的专业性和字数控制。
除了通用性辩题,很多辩题都带有一定的背景、学科基础的,辩手们在写作的时候,需要加入一些专业知识。
措辞的专业性主要表现在哲学原理的运用、科学知识的运用、名言警句的运用、逻辑分析的运用等。但是也不要大杂烩一锅端,而是要根据辩题的实际情况,以及陈词写作的需要而适当加入。
人身攻击、反三观言论、违法言论、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坚决删除,否则虽然看上去很牛,其实不会有任何加分效果。
辩论常见逻辑攻击及应对
1. 以偏概全
定义
依据不充分的例证(通常不具代表性或者过于琐碎)得出普遍的结论。诸如“你说话吞吞吐吐就是在撒谎”以及“大学生都很书呆子气”等等成见,就是“以偏概全”的很好例子。
建议
检查所选用的例证:是否只有不多几个人的观点或者经历?如是,则应考虑是否需要增加证据,抑或缩小结论涵盖范围。(注意:本例结论若改为不那么绝对的“某些哲学课对某些学生来说是很难的”,则不属于“以偏概全”。)
2. 推不出
定义
给出的论据的确能够支撑某种结论,然而却非欲论证的结论。
建议
分清论据与结论。检查论据,看它们可以客观地给出什么结论。检查结论,看它需要什么论据作为支撑,然后检查实际是否给出了这样的论据。“推不出”的逻辑谬误往往发生在结论过于宽泛或者过于绝对之时,因此,如果所提主张较大,则应特别小心仔细。
3. 事后归因(亦称“假性因果”)
定义
认为事件甲之后发生了事件乙,因此事件甲导致了事件乙。当然,有时的确是前一事件导致了后一事件,例如,我选修了某门课,之后我的名字便出现在该课学生名单之中,因此确实是前者导致了后者。但是,有时时间上似乎相互关联的两件事,实质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相互关联并不等于存在因果关系。 建议
要避免“事后归因”,本例的论证就需要给出一定的解释,阐明税收增加如何最终就会引起犯罪上升。因此,避免这一谬误的办法就是:如果要说甲导致乙,就还应说明甲如何导致乙,而不能仅仅说是因为甲先发生乙则后发生!
4. 滑坡谬误
定义
声称某事之后将会发生一连串通常是可怕的后果,但却并无充分证据支撑该推论。这样的推论断定,如果再往前一步踏上“滑坡”,就必定会一路滑跌到沟底,亦即假定我们不可能中途停住。
建议
检查论证中属于“如果甲,那么乙,而如果乙,则丙”之类的连锁引申,确保事件系列关联合理。
5. 类比失当
定义
很多论证需要类比两种或更多事物、观点或情形。如果所比较的两件事物就所讨论的问题而言实际上并非真正类似,这种类比就不恰当,基于其上的论证也就存在“类比失当”的逻辑谬误。
建议
明确对于命题来说哪些才是重要的属性,再看所比较的两个事物是否都具备这些关键属性。
6. 诉诸权威
定义
为使论证更为有力,我们往往举出享有盛誉或权威的资料作为参照,介绍他们对所探讨问题的立场观点。然而,如果只是举出某个人物的大名,或者诉诸某一号称权威但却难说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就期望能够影响读者,那就犯下了“诉诸权威”的逻辑谬误。
建议
要避免“诉诸权威”的谬误,有两个很简单的办法:第一,确保所援引的权威在所讨论的话题方面确实是专家;第二,不要只是说“Authority博士认同某某观点,因此我们也应该认同”之类,还应该充分阐述该权威所依据的理由或者论据。这样的话,读者获得的就不仅仅只是某人的声名。此外,还可以选择那些公认比较中立或理性的权威,而非那些可能会被指立场偏颇的权威。
7. 诉诸公众
定义
这一谬误的拉丁文意为“挟众”。“诉诸公众”有若干形式,但共同之处是利用期望受到欢迎以及符合主流的这种大多数人的心理,从而赢得受众的支持。其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是“从众谬误”,即试图说服受众采取某一行动或接受某一说法,只因为(据说)大家都这样。
建议
确保没有要求读者因为其他所有人都相信、所有冷静的人都相信、相信就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如此等等,所以他也应该相信你的结论。谨记:流行的观点并非总是正确!
8. 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
定义
“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类似“诉诸权威”,也是将人们的注意引向人身而非论证或者论据。这两类谬误的结论通常都是“不应相信某某人的看法”之类,而不能相信的原因则要么是因为某某乃是一个坏人(人身攻击)或者伪君子(你也一样)。涉嫌人身攻击的论证,针对的乃是对手本人而非对手的论证。
建议
务必专注于对方的论证,而非对方的品格。(当然,如果的确是在讨论某人的品格,则应例外:如果你认为“克林顿总统不值得信任”,那么证明他不值得信任的言行的那些论据就是与论题相关的,不属于逻辑谬误。)
9. 诉诸怜悯
定义
“诉诸怜悯”是指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从而接受自己的结论。
确保没有仅仅只是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从而认同自己的观点。
10. 诉诸无知
定义
这一谬误基本上等于说:“瞧,手头尚无这一问题的结论性证据,因此,应该接受我对这一问题的结论。”
建议
仔细检查是否存在已经指出证据不足而又依据证据不足得出了某种结论的那些部分。
11. 草人谬误
定义
增加论辩力量的方法之一是预测可能的驳论然后先发制人。而“草人”谬误则是先把对方的观点变成一个容易推翻的版本,然后将其驳倒而得分;但是,这如同一拳击倒一个草人或者吓唬小鸟的假人,影响实在有限,因此,击败对手已遭扭曲的观点,影响也同样十分有限。
建议
面对对手要宽容厚道。陈述对方的论辩时应该尽量做到同样有力、准确,并且能够将心比心。如果能够驳倒对方观点最为有力的某种辩驳,则属真正有所成就。
12. 转移议题
定义
这是指在论证过程中偏离正题,转向某一次要问题,从而转移人们对要害问题的注意力;之后的论证往往再不会回归原题。
建议
借用提纲形式,把论据与相应结论分列出来,看看论证中提出了多少问题,各个论据能否支撑相应结论。
13. 虚假两分
定义
“虚假两分”指设法让人认为只有两种选择,然后排除其中之一,于是便剩下似乎是唯一的答案,亦即论证想要的首选答案。但是,实际上往往存在很多其他选择,而不仅只有两个;如果我们一一都考查一下,也许就不会那么快就选择论证所想要的那一个了。
建议
注意检查在声称只能二者选一的时候,是否真的如此,是否还有其他选择没有提到;如果有,就不应略去不谈,而应该也给出排除的理由。同理,让人认为只存在三个、四个等等选择这样的谬误,虽然还没有正式的术语以名之,但是如果实际存在的选择不止那些,则与“虚假两分”性质相同,也应避免。
14. 窃取论题
这一谬误颇为复杂,表现为多种形式,较之此前讨论过的谬误更难判别。但基本可以这样认为:“窃取论题”就是要求读者径直接受结论而并不给出任何真正的证据;论证要么是建立在与结论内容相同的论据之上(即所谓“循环论证”),要么就是略去了论证以为依据的某一重要(然而可疑的)假定。有时,人们会把“窃取论题”用作一种常见的评语,泛指结论缺乏充分理据的那些情形,但这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含义。
建议
避免“窃取论题”的方法之一是把自己的论据及其结论按提纲形式一一列举出来,检查其中是否缺少某些环节、步骤,从而造成论据之间或者论据与结论之间的脱节;补上缺失的那些命题。如果这些命题存在争议,而又被含混敷衍过去,那就可能发生了“窃取论题”谬误。
之后,检查一下论据所表达实质内容(但说法不同)是否与结论相同;如果是,那么就属于“窃取论题”。要旨在于:务必不要把试图论证的问题用作假定或者无可争议的证据。
15. 词语歧义
定义
即在论证中某一重要词语的两个或更多含义之间游移不定。
建议
找出论证中的重点词语,检查它们是否可能造成歧义,如是,则应确保没有同时使用其不同含义。
一句话的多种解释:算命先生的辩论 1、初级版:一见如故。
有个聪明人开了个卦馆,有一天下很大的雪,算命的人跟徒弟一起守在店里,这时来了一个人算命。
算命师傅劈头就问:“你是不是住在河东村?是不是姓陈?你是不是给你老婆算命来的?”
那人一惊,说都对,于是话便多了,算命师傅给他算完后,他千恩万谢地走了。 徒弟觉得神极了,便请教师傅,师傅说,也没什么神的,只是看这个人身上的雪都在身前,是顶着风来的,今天刮的是什么什么风,在那个方向只有河东村一个村子,他不是从那里来的是从哪里来的?他拿的伞上面写个“陈”字,不是姓陈吗?这样的大雪天,不是为了老婆,谁会为父母出来呢(这句话说得可有点……)。
2、升级版:一指神禅
某日三名秀才赴京赶考,夜宿客店,遇一算命老翁,三人问及科举前途,老者神秘兮兮地伸出一指晃了晃说:“想必你们一定能领会我一指的暗示吧。”并约了见榜归来在此店见面的时间,验正其准确程度。
三个秀才都不愿放下“聪明文化人”的架子,都显露出心领神会的样子。
秀才走后,店老板出于崇拜与算命先生攀谈,算命老翁诡秘一笑说:“这不准确吗,若一人中,则释为暗示只一人能考中;若二人中,则释为暗示一人不能考中;若三人都未中,则释为一人都考不中;三种可能皆在暗示之中,你说我哪能算不准呀!”
4、高级版:父在母先亡。
从前,有一个人,为了安排老年父母的后事,就请算命先生占卜父母百年先后。 算命先生听他报父母生辰时流露出凄凉的口气,便说:“父在母先亡啊!'' 那占卜的人说:”先生,我母亲还在呀!''
算命先生说;:“是啊,父亲在母亲之前百年啊!''
占卜人说:“我父亲也在啊!''
算命先生说:“是啊!日后你父亲在你母亲之前百年啊!''
占卜人的妻子一旁道:“先生,你说错了,他母亲早逝了!''
算命先生道:“对呀!那就是父亲在,母亲先亡了罗!''
5、番外版:皮特的一生
关于算命的事也有个笑话,还是外国滴。
说有一个人,我们叫他皮特吧,他有一天闲来无事,无意中走到一条小巷,里面有一家很古老的书店,他在书店里看到一本书,名字叫《皮特的一生》。
由于跟自己是一样的名字,他就拿起来随手一翻,没想到这本书竟真的讲了他的出生、和他经历过的事情,一点不差,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想了解一下书上的皮特是怎么死的,于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上面写了皮特于某年某月某日死于从纽约飞往华盛顿的飞机空难。
过了许多年,到了这一天,他由于害怕早就取消了所有的出行任务,但这一天却突然有一个洛衫矶的重要会议必须要他去参加,他见不是华盛顿,想了想就去了,不想飞机起飞的不久,就报告洛杉矶天气恶劣无法降落,飞机将飞去华盛顿停留。 这人听后不安起来,跑到机长办公室,非要飞机改向,机长当然不会听他的,以为他疯了,于是他绝望地去跟机长抢操纵杆,结果,飞机失事了。他果然是死于从纽约飞往华盛顿飞机失事。
科普:我国传统文化的源头之作《易经》,因其阴阳学说、凶吉概念,一度被江湖术士当做养家糊口的占卜之书。孔子在读完易经后,非常推崇,最难能可贵的是,用他的理解将易经
哲学化了,成为五经之首,在孔子的理解中,说了句:“不占而以矣”,后世的荀子也说“知易者不占,善易者不卜。”
辩论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新辩手们常常因为拘泥于辩论规则,陷入咬文嚼字的泥潭,却忽视了辩论的本质并不是解释辩题,而是探讨逻辑。同一句话,不同的断句、不同的逻辑框架、不同的参照物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因此,辩手们在辩论过程中,要学着做一个“算命先生”,善于和对方打太极,借力打力,用对方的案例证明我方的立场,用对方的逻辑漏洞论证对方的观点错误
--辩论中的悖论逻辑
“智者”普罗泰戈拉和他的一位学生约定:学生入学前先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等毕业后打赢第一场官司后支付(意为"三包"教学,打不赢则不收学费).
学生学成之后,却拒交另一半学费.
普罗泰戈拉便向法庭提出控告:"若我赢了,他应按照法律支付给我另一半学费;若他赢了,按照我们之间的协定,他也应该支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因为我已经教会他打赢了第一场官司了.因此,无论如何他都是要交出另一半学费的。” 没想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的这位高足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若赢了,按照法律我不用支付;若我败诉,则按照我和他的协定,我也不用交,因为他还没教会我打赢官司,因此,无论法庭判决的结果如何,我都不必交另一半学费.”
结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把法官也给弄得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不知如何是好.
故事中,普罗泰戈拉的学生巧妙地利用了老师话里的逻辑漏洞,定制了一个悖论逻辑,让法官陷入两难。
科普: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传统逻辑普适性绝对化。
辩论是一件考验逻辑的事情,而悖论则几乎是最反逻辑的逻辑阐述。有些辩手会在立论或攻辩问题设计的时候引入悖论,可以发挥非常好的效果。悖论的运用,一般是在是非型辩题中。比如“没有绝对的事情”这句话,本身也是一个悖论。让对方在不经意间陷入一个悖论,或者将对方的立场演绎成一个悖论,需要一定的功力,也需要良好的逻辑设计。
总结陈词总结
所谓总结陈词,首先的定义还是陈词,和立论陈词一样,是一篇议论文。写陈词的基本要求,已经在立论环节讲过,这里单独讨论下怎么作总结。
最好的总结陈词,肯定是现场总结出来的,可是绝大多数辩手还没有这个倚马万言的能力,所以,场下准备必不可少。
那么,场下准备的总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对方的逻辑错误。
逻辑性错误是最容易提前总结的,类似于偷换概念、以偏概全、自我矛盾等逻辑,都是可以提前安插给对方,且不会明显漏洞的。因为逻辑性的表述本身就是与立场密切相关的。
2、对方的立场片面性。
立场是自带的,鉴于双方的立场不同,所以在我方看来,对方立场肯定是片面的,去提前总结对方立场片面在什么地方,也是和现场比赛不会有大出入的。
3、对方的观点错误。
这个呢,就需要一些猜测了,一般可以写一些方向性的错误,然后现场把这些方向性的错误替换成对方的具体表述。
4、我方观点总结或补充。
如果写总结陈词的时候,一辩陈词已经出来明确全票通过了,建议总结我方观点。 如果写总结陈词的时候,一辩陈词还没有,或者不满意,建议补充我方观点。 这里的总结和补充,其实就是,如果立论很好,就再用一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嘛;如果立论不好,就不提了,换个角度分析下辩题,还不用担心被反驳。
辩论-破题立论的一些建议 第一、不要还没想我方立场就开始想对方立场。
很多辩手天生悲观,拿到辩题一看,想都不想:这个辩题对方占优势啊!这个辩题对方可以这么说这么说这么说,我们只能这么说……
辩子带队多年,一直对于新辩手的这种心态严防死守,甚至禁止新辩手在拿到辩题的时候去想对方的立场。
辩论是一个逻辑游戏,也是一个心态竞争,攘外必先安内,名正则言顺,如果一开始就去为对方设想,最后自己的立场不稳固,得不偿失。
一般来说,思考对方立场的最佳时间,是一辩陈词出来以后,准备攻辩问题的时候,可以站在我方立论的基础上,去设想对方立场,这样才能够有的放矢,收放自如。
第二、立意要新,但是不要怪。
为了赢取评委和观众的好感,一些辩手喜欢在破题立论上标新立异,这是一种比较积极的辩论态度,值得提倡。
但是呢,正因为立意新可以获得加分,所以立意新的难度也是很大的。
一个平庸的立论,即便犯错也不会是致命的错误。一个新颖的立论,则必须做到无过。
因此,从评委和观众的理解能力、普通人对辩题的第一印象等角度考虑,不宜将立意做的很怪,应当在传统立论的基础上适当创新即可。
怪异的立论,不仅是对评委和观众的考验,也是对团队配合与发挥的考验。 至于立论怪不怪,辩子这里不举例,辩手们只需要将立论点拿出来,找一个第三方看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就好。记住,不要解释,只是阐述哦!
第三、自圆其说最重要,不追求压倒性优势。
与悲观辩手不同的是,有一些辩手格外自信,拿到一个辩题,就觉得自己无敌了,对方的立场岂止一无是处,简直就是渣。
须知任何辩题都是双方兼顾的,微弱的优劣势往往会在评委眼里形成感情分。拿到强势立场的,评委的期望值就会高一点,打分不自觉就要求高了。
所以,无论什么风格的破题立论,自圆其说是最重要的,不要试图压倒性驳倒对方立场。
破题立论,是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互相沟通思想达成共识的重要过程,自圆其说,说的其实是自身立场的科学性,说的是辩论逻辑的完整性。
第四、谨防霸王辩,谨防牛角尖
辩题通常分为比较型辩题和是非型辩题。
前者往往带着一个“更”字,意在说明双方立场都有道理,但是有一个立场更重要、更科学、更经济、更时尚等等。这类辩题的破题立论要防止霸王辩,也就是将对方立场擅自纳入我方立场之内。类似于“对方立场其实是我方立场的分支”“没有我方立场,对方立场是无根兰花”等等,都是不适合的。
后者往往是个性鲜明的两个立场作比较,意在要求双方辩手互相批判,两虎相争,十八般武艺大战三百回合。次类辩题谨防陷入牛角尖,或者陷入鸡生蛋的循环论证。辩手们在破题立论的时候要清醒认知到,无论对方说的对不对,他们就是不对的。
一言以蔽之,霸王辩是太自信,过刚易折;牛角尖是太自卑,举步维艰。
第五、论点三个最佳。
鉴于一辩陈词是议论文格式,所以无论是评委还是观众,都习惯了议论文的写作风格。
无论是总分总,还是分总、总分,有条理、有分论点的一辩陈词才能被人们所认可。
最佳的论点数量,是3个,少了缺点气势,多了显得啰嗦,最重要的是,少了攻辩和自由辩的时候无话可说,多了自由辩和攻辩的时候要防守的论点太多。
第六、措辞的专业性和字数控制。
除了通用性辩题,很多辩题都带有一定的背景、学科基础的,辩手们在写作的时候,需要加入一些专业知识。
措辞的专业性主要表现在哲学原理的运用、科学知识的运用、名言警句的运用、逻辑分析的运用等。但是也不要大杂烩一锅端,而是要根据辩题的实际情况,以及陈词写作的需要而适当加入。
人身攻击、反三观言论、违法言论、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坚决删除,否则虽然看上去很牛,其实不会有任何加分效果。
辩论常见逻辑攻击及应对
1. 以偏概全
定义
依据不充分的例证(通常不具代表性或者过于琐碎)得出普遍的结论。诸如“你说话吞吞吐吐就是在撒谎”以及“大学生都很书呆子气”等等成见,就是“以偏概全”的很好例子。
建议
检查所选用的例证:是否只有不多几个人的观点或者经历?如是,则应考虑是否需要增加证据,抑或缩小结论涵盖范围。(注意:本例结论若改为不那么绝对的“某些哲学课对某些学生来说是很难的”,则不属于“以偏概全”。)
2. 推不出
定义
给出的论据的确能够支撑某种结论,然而却非欲论证的结论。
建议
分清论据与结论。检查论据,看它们可以客观地给出什么结论。检查结论,看它需要什么论据作为支撑,然后检查实际是否给出了这样的论据。“推不出”的逻辑谬误往往发生在结论过于宽泛或者过于绝对之时,因此,如果所提主张较大,则应特别小心仔细。
3. 事后归因(亦称“假性因果”)
定义
认为事件甲之后发生了事件乙,因此事件甲导致了事件乙。当然,有时的确是前一事件导致了后一事件,例如,我选修了某门课,之后我的名字便出现在该课学生名单之中,因此确实是前者导致了后者。但是,有时时间上似乎相互关联的两件事,实质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相互关联并不等于存在因果关系。 建议
要避免“事后归因”,本例的论证就需要给出一定的解释,阐明税收增加如何最终就会引起犯罪上升。因此,避免这一谬误的办法就是:如果要说甲导致乙,就还应说明甲如何导致乙,而不能仅仅说是因为甲先发生乙则后发生!
4. 滑坡谬误
定义
声称某事之后将会发生一连串通常是可怕的后果,但却并无充分证据支撑该推论。这样的推论断定,如果再往前一步踏上“滑坡”,就必定会一路滑跌到沟底,亦即假定我们不可能中途停住。
建议
检查论证中属于“如果甲,那么乙,而如果乙,则丙”之类的连锁引申,确保事件系列关联合理。
5. 类比失当
定义
很多论证需要类比两种或更多事物、观点或情形。如果所比较的两件事物就所讨论的问题而言实际上并非真正类似,这种类比就不恰当,基于其上的论证也就存在“类比失当”的逻辑谬误。
建议
明确对于命题来说哪些才是重要的属性,再看所比较的两个事物是否都具备这些关键属性。
6. 诉诸权威
定义
为使论证更为有力,我们往往举出享有盛誉或权威的资料作为参照,介绍他们对所探讨问题的立场观点。然而,如果只是举出某个人物的大名,或者诉诸某一号称权威但却难说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就期望能够影响读者,那就犯下了“诉诸权威”的逻辑谬误。
建议
要避免“诉诸权威”的谬误,有两个很简单的办法:第一,确保所援引的权威在所讨论的话题方面确实是专家;第二,不要只是说“Authority博士认同某某观点,因此我们也应该认同”之类,还应该充分阐述该权威所依据的理由或者论据。这样的话,读者获得的就不仅仅只是某人的声名。此外,还可以选择那些公认比较中立或理性的权威,而非那些可能会被指立场偏颇的权威。
7. 诉诸公众
定义
这一谬误的拉丁文意为“挟众”。“诉诸公众”有若干形式,但共同之处是利用期望受到欢迎以及符合主流的这种大多数人的心理,从而赢得受众的支持。其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是“从众谬误”,即试图说服受众采取某一行动或接受某一说法,只因为(据说)大家都这样。
建议
确保没有要求读者因为其他所有人都相信、所有冷静的人都相信、相信就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如此等等,所以他也应该相信你的结论。谨记:流行的观点并非总是正确!
8. 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
定义
“人身攻击”及“你也一样”类似“诉诸权威”,也是将人们的注意引向人身而非论证或者论据。这两类谬误的结论通常都是“不应相信某某人的看法”之类,而不能相信的原因则要么是因为某某乃是一个坏人(人身攻击)或者伪君子(你也一样)。涉嫌人身攻击的论证,针对的乃是对手本人而非对手的论证。
建议
务必专注于对方的论证,而非对方的品格。(当然,如果的确是在讨论某人的品格,则应例外:如果你认为“克林顿总统不值得信任”,那么证明他不值得信任的言行的那些论据就是与论题相关的,不属于逻辑谬误。)
9. 诉诸怜悯
定义
“诉诸怜悯”是指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从而接受自己的结论。
确保没有仅仅只是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从而认同自己的观点。
10. 诉诸无知
定义
这一谬误基本上等于说:“瞧,手头尚无这一问题的结论性证据,因此,应该接受我对这一问题的结论。”
建议
仔细检查是否存在已经指出证据不足而又依据证据不足得出了某种结论的那些部分。
11. 草人谬误
定义
增加论辩力量的方法之一是预测可能的驳论然后先发制人。而“草人”谬误则是先把对方的观点变成一个容易推翻的版本,然后将其驳倒而得分;但是,这如同一拳击倒一个草人或者吓唬小鸟的假人,影响实在有限,因此,击败对手已遭扭曲的观点,影响也同样十分有限。
建议
面对对手要宽容厚道。陈述对方的论辩时应该尽量做到同样有力、准确,并且能够将心比心。如果能够驳倒对方观点最为有力的某种辩驳,则属真正有所成就。
12. 转移议题
定义
这是指在论证过程中偏离正题,转向某一次要问题,从而转移人们对要害问题的注意力;之后的论证往往再不会回归原题。
建议
借用提纲形式,把论据与相应结论分列出来,看看论证中提出了多少问题,各个论据能否支撑相应结论。
13. 虚假两分
定义
“虚假两分”指设法让人认为只有两种选择,然后排除其中之一,于是便剩下似乎是唯一的答案,亦即论证想要的首选答案。但是,实际上往往存在很多其他选择,而不仅只有两个;如果我们一一都考查一下,也许就不会那么快就选择论证所想要的那一个了。
建议
注意检查在声称只能二者选一的时候,是否真的如此,是否还有其他选择没有提到;如果有,就不应略去不谈,而应该也给出排除的理由。同理,让人认为只存在三个、四个等等选择这样的谬误,虽然还没有正式的术语以名之,但是如果实际存在的选择不止那些,则与“虚假两分”性质相同,也应避免。
14. 窃取论题
这一谬误颇为复杂,表现为多种形式,较之此前讨论过的谬误更难判别。但基本可以这样认为:“窃取论题”就是要求读者径直接受结论而并不给出任何真正的证据;论证要么是建立在与结论内容相同的论据之上(即所谓“循环论证”),要么就是略去了论证以为依据的某一重要(然而可疑的)假定。有时,人们会把“窃取论题”用作一种常见的评语,泛指结论缺乏充分理据的那些情形,但这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含义。
建议
避免“窃取论题”的方法之一是把自己的论据及其结论按提纲形式一一列举出来,检查其中是否缺少某些环节、步骤,从而造成论据之间或者论据与结论之间的脱节;补上缺失的那些命题。如果这些命题存在争议,而又被含混敷衍过去,那就可能发生了“窃取论题”谬误。
之后,检查一下论据所表达实质内容(但说法不同)是否与结论相同;如果是,那么就属于“窃取论题”。要旨在于:务必不要把试图论证的问题用作假定或者无可争议的证据。
15. 词语歧义
定义
即在论证中某一重要词语的两个或更多含义之间游移不定。
建议
找出论证中的重点词语,检查它们是否可能造成歧义,如是,则应确保没有同时使用其不同含义。
一句话的多种解释:算命先生的辩论 1、初级版:一见如故。
有个聪明人开了个卦馆,有一天下很大的雪,算命的人跟徒弟一起守在店里,这时来了一个人算命。
算命师傅劈头就问:“你是不是住在河东村?是不是姓陈?你是不是给你老婆算命来的?”
那人一惊,说都对,于是话便多了,算命师傅给他算完后,他千恩万谢地走了。 徒弟觉得神极了,便请教师傅,师傅说,也没什么神的,只是看这个人身上的雪都在身前,是顶着风来的,今天刮的是什么什么风,在那个方向只有河东村一个村子,他不是从那里来的是从哪里来的?他拿的伞上面写个“陈”字,不是姓陈吗?这样的大雪天,不是为了老婆,谁会为父母出来呢(这句话说得可有点……)。
2、升级版:一指神禅
某日三名秀才赴京赶考,夜宿客店,遇一算命老翁,三人问及科举前途,老者神秘兮兮地伸出一指晃了晃说:“想必你们一定能领会我一指的暗示吧。”并约了见榜归来在此店见面的时间,验正其准确程度。
三个秀才都不愿放下“聪明文化人”的架子,都显露出心领神会的样子。
秀才走后,店老板出于崇拜与算命先生攀谈,算命老翁诡秘一笑说:“这不准确吗,若一人中,则释为暗示只一人能考中;若二人中,则释为暗示一人不能考中;若三人都未中,则释为一人都考不中;三种可能皆在暗示之中,你说我哪能算不准呀!”
4、高级版:父在母先亡。
从前,有一个人,为了安排老年父母的后事,就请算命先生占卜父母百年先后。 算命先生听他报父母生辰时流露出凄凉的口气,便说:“父在母先亡啊!'' 那占卜的人说:”先生,我母亲还在呀!''
算命先生说;:“是啊,父亲在母亲之前百年啊!''
占卜人说:“我父亲也在啊!''
算命先生说:“是啊!日后你父亲在你母亲之前百年啊!''
占卜人的妻子一旁道:“先生,你说错了,他母亲早逝了!''
算命先生道:“对呀!那就是父亲在,母亲先亡了罗!''
5、番外版:皮特的一生
关于算命的事也有个笑话,还是外国滴。
说有一个人,我们叫他皮特吧,他有一天闲来无事,无意中走到一条小巷,里面有一家很古老的书店,他在书店里看到一本书,名字叫《皮特的一生》。
由于跟自己是一样的名字,他就拿起来随手一翻,没想到这本书竟真的讲了他的出生、和他经历过的事情,一点不差,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想了解一下书上的皮特是怎么死的,于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上面写了皮特于某年某月某日死于从纽约飞往华盛顿的飞机空难。
过了许多年,到了这一天,他由于害怕早就取消了所有的出行任务,但这一天却突然有一个洛衫矶的重要会议必须要他去参加,他见不是华盛顿,想了想就去了,不想飞机起飞的不久,就报告洛杉矶天气恶劣无法降落,飞机将飞去华盛顿停留。 这人听后不安起来,跑到机长办公室,非要飞机改向,机长当然不会听他的,以为他疯了,于是他绝望地去跟机长抢操纵杆,结果,飞机失事了。他果然是死于从纽约飞往华盛顿飞机失事。
科普:我国传统文化的源头之作《易经》,因其阴阳学说、凶吉概念,一度被江湖术士当做养家糊口的占卜之书。孔子在读完易经后,非常推崇,最难能可贵的是,用他的理解将易经
哲学化了,成为五经之首,在孔子的理解中,说了句:“不占而以矣”,后世的荀子也说“知易者不占,善易者不卜。”
辩论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新辩手们常常因为拘泥于辩论规则,陷入咬文嚼字的泥潭,却忽视了辩论的本质并不是解释辩题,而是探讨逻辑。同一句话,不同的断句、不同的逻辑框架、不同的参照物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因此,辩手们在辩论过程中,要学着做一个“算命先生”,善于和对方打太极,借力打力,用对方的案例证明我方的立场,用对方的逻辑漏洞论证对方的观点错误
--辩论中的悖论逻辑
“智者”普罗泰戈拉和他的一位学生约定:学生入学前先交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等毕业后打赢第一场官司后支付(意为"三包"教学,打不赢则不收学费).
学生学成之后,却拒交另一半学费.
普罗泰戈拉便向法庭提出控告:"若我赢了,他应按照法律支付给我另一半学费;若他赢了,按照我们之间的协定,他也应该支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因为我已经教会他打赢了第一场官司了.因此,无论如何他都是要交出另一半学费的。” 没想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的这位高足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若赢了,按照法律我不用支付;若我败诉,则按照我和他的协定,我也不用交,因为他还没教会我打赢官司,因此,无论法庭判决的结果如何,我都不必交另一半学费.”
结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把法官也给弄得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不知如何是好.
故事中,普罗泰戈拉的学生巧妙地利用了老师话里的逻辑漏洞,定制了一个悖论逻辑,让法官陷入两难。
科普: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传统逻辑普适性绝对化。
辩论是一件考验逻辑的事情,而悖论则几乎是最反逻辑的逻辑阐述。有些辩手会在立论或攻辩问题设计的时候引入悖论,可以发挥非常好的效果。悖论的运用,一般是在是非型辩题中。比如“没有绝对的事情”这句话,本身也是一个悖论。让对方在不经意间陷入一个悖论,或者将对方的立场演绎成一个悖论,需要一定的功力,也需要良好的逻辑设计。
总结陈词总结
所谓总结陈词,首先的定义还是陈词,和立论陈词一样,是一篇议论文。写陈词的基本要求,已经在立论环节讲过,这里单独讨论下怎么作总结。
最好的总结陈词,肯定是现场总结出来的,可是绝大多数辩手还没有这个倚马万言的能力,所以,场下准备必不可少。
那么,场下准备的总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对方的逻辑错误。
逻辑性错误是最容易提前总结的,类似于偷换概念、以偏概全、自我矛盾等逻辑,都是可以提前安插给对方,且不会明显漏洞的。因为逻辑性的表述本身就是与立场密切相关的。
2、对方的立场片面性。
立场是自带的,鉴于双方的立场不同,所以在我方看来,对方立场肯定是片面的,去提前总结对方立场片面在什么地方,也是和现场比赛不会有大出入的。
3、对方的观点错误。
这个呢,就需要一些猜测了,一般可以写一些方向性的错误,然后现场把这些方向性的错误替换成对方的具体表述。
4、我方观点总结或补充。
如果写总结陈词的时候,一辩陈词已经出来明确全票通过了,建议总结我方观点。 如果写总结陈词的时候,一辩陈词还没有,或者不满意,建议补充我方观点。 这里的总结和补充,其实就是,如果立论很好,就再用一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嘛;如果立论不好,就不提了,换个角度分析下辩题,还不用担心被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