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集团章程

肇东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发挥我市卫生系统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各医院的整体水平,开展城乡医院的合作,达到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化、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化、医疗消费的低廉化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由肇东市人民医院牵头,与市内城乡14家医院协定,经肇东市卫生局批准,成立肇东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第二条医疗集团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预防、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互相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互助,扩大集团知名度,提高各成员单位在群众中的声誉,拓宽服务群体,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

第三条 医疗集团的性质。在市卫生局直接领下,由牵头医院组建,领导、指导成员单位,自愿联合,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提高集团医院的整体水平,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减少重复购置,降低成本,形成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医疗资源互补,科研教学共享、利益共享,各成员单位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集团框架,以合作形式共同构建的松散型医疗联合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的组成

l、董事会

董事会是医疗集团的最高议事机构,负责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对集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并报卫生局审批;探讨集团范围内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纽带的集团合作方式;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医疗、护理、医技、预防、保健、康复质量交叉检查;组织探讨集团内部的医院改革和存在的问题;发动集团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集团重大事项的决策。

董事会由集团内各医院的院长组成。董事长由牵头单位院长担任,副董事长由董事长根据医院的规模及其地域分布提出名单,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产生(任职期间,工作变动,由后任院长接任)。董事会每三年为一届。

2、集团管理办公室

集团管理办公室是医疗集团的常设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协调集团内各医疗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集团日常管理工作。集团管理办公室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产生。

第三章 管理模式

第五条 医疗集团议事机构享有下列权利:

1、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对集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2、讨论集团内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组织、协调集团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利益分配。

4、对集团内部医疗机构行政、财务管理和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5、对集团成员单位人事任免提出推荐建议,并报市卫生党委考核决定任用。

6、探讨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探讨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枢纽的院际合作形式。

7、调整集团内医疗服务模式、专业结构、业务发展方向,形成优势和合力。

8、研讨集团内部的医疗体制改革和科学发展建设问题。

9、修订医疗集团章程。

第六条 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集团章程,执行集团决定,服从集团纪律,完成集团任务。

2、接受集团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支持集团工作,维护集团利益。

3、对集团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向卫生局反映集团情况。

第七条 医疗集团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董事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到会的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表决时同意票必须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可做出相应的决议。 第四章 合作形式

第九条 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各自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原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财务核算形式、收费标准、资金所属关系、人事归属不变,各自承担的指令性任务不变。

第十条 医疗集团应在区域卫生规划下开展工作。通过医疗集团的辐射作用,调整医疗服务模式、专业技术结构、业务发展方向,构筑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自主创新的格局。

第十一条 医疗集团各医疗机构之间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帮助开展门诊、会诊、查房、手术等工作,在医疗、护理、药剂、医技、预防、保健、康复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第十二条 医疗集内部相互为对方提供管理培训、临床进修、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医疗扶贫、卫生下乡、学术交流、技术协作、双向转诊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等工作。提供院内先进的医疗诊断、治疗设备的有偿或无偿使用。并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开展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五章 合作期限

第十三条 医疗集团成立后,合作期限如未做特别规定,将无限期延长。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作:

l、合作形式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违背。

2、成员单位在经营服务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被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资不抵债,无法经营。

4、参加集团的医院提出退出集团申请,经集团董事会通过后终止合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医疗集团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医疗集团董事会负责解。

肇东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发挥我市卫生系统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各医院的整体水平,开展城乡医院的合作,达到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化、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化、医疗消费的低廉化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由肇东市人民医院牵头,与市内城乡14家医院协定,经肇东市卫生局批准,成立肇东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第二条医疗集团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预防、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互相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互助,扩大集团知名度,提高各成员单位在群众中的声誉,拓宽服务群体,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

第三条 医疗集团的性质。在市卫生局直接领下,由牵头医院组建,领导、指导成员单位,自愿联合,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提高集团医院的整体水平,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减少重复购置,降低成本,形成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医疗资源互补,科研教学共享、利益共享,各成员单位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集团框架,以合作形式共同构建的松散型医疗联合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机构的组成

l、董事会

董事会是医疗集团的最高议事机构,负责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对集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并报卫生局审批;探讨集团范围内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纽带的集团合作方式;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医疗、护理、医技、预防、保健、康复质量交叉检查;组织探讨集团内部的医院改革和存在的问题;发动集团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集团重大事项的决策。

董事会由集团内各医院的院长组成。董事长由牵头单位院长担任,副董事长由董事长根据医院的规模及其地域分布提出名单,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产生(任职期间,工作变动,由后任院长接任)。董事会每三年为一届。

2、集团管理办公室

集团管理办公室是医疗集团的常设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协调集团内各医疗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集团日常管理工作。集团管理办公室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产生。

第三章 管理模式

第五条 医疗集团议事机构享有下列权利:

1、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对集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2、讨论集团内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组织、协调集团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利益分配。

4、对集团内部医疗机构行政、财务管理和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5、对集团成员单位人事任免提出推荐建议,并报市卫生党委考核决定任用。

6、探讨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探讨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枢纽的院际合作形式。

7、调整集团内医疗服务模式、专业结构、业务发展方向,形成优势和合力。

8、研讨集团内部的医疗体制改革和科学发展建设问题。

9、修订医疗集团章程。

第六条 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集团章程,执行集团决定,服从集团纪律,完成集团任务。

2、接受集团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支持集团工作,维护集团利益。

3、对集团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向卫生局反映集团情况。

第七条 医疗集团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董事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到会的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表决时同意票必须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可做出相应的决议。 第四章 合作形式

第九条 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各自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原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财务核算形式、收费标准、资金所属关系、人事归属不变,各自承担的指令性任务不变。

第十条 医疗集团应在区域卫生规划下开展工作。通过医疗集团的辐射作用,调整医疗服务模式、专业技术结构、业务发展方向,构筑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自主创新的格局。

第十一条 医疗集团各医疗机构之间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帮助开展门诊、会诊、查房、手术等工作,在医疗、护理、药剂、医技、预防、保健、康复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第十二条 医疗集内部相互为对方提供管理培训、临床进修、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医疗扶贫、卫生下乡、学术交流、技术协作、双向转诊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等工作。提供院内先进的医疗诊断、治疗设备的有偿或无偿使用。并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开展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五章 合作期限

第十三条 医疗集团成立后,合作期限如未做特别规定,将无限期延长。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作:

l、合作形式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违背。

2、成员单位在经营服务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被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资不抵债,无法经营。

4、参加集团的医院提出退出集团申请,经集团董事会通过后终止合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医疗集团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医疗集团董事会负责解。


相关文章

  •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协会 简介: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简称协会)成立于1988年9月10日,由企业和企业家办会,会员单位主要由从事(化学)药品生产的多种经济类型的骨干企业(集团).省市医药行业协会.医药研究及设计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等组成.2013 ...查看


  • 公司关爱基金会章程
  • ***公司关爱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公司关爱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面对困难员工雪中送炭,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于***公司赞助,原则上不再以公司名义发动捐助 ...查看


  • 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15-060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康智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及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查看


  • 论整体管理(软考论文)
  • 论信息系统项目的整体管理 [摘要] 2013年8月,我作为项目管理师参与了某省大型钢铁集团公司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的项目建设,该项目投资共500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为1年,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实现业务处理计算机化,从而提高医疗保险服 ...查看


  • 我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 #8# 贡献 [7] 现代医院管理 2010年10月第5期总第38期 ModernHospitalManagementNo.5Oc.t2010(SN.38) ,这充分体现出在改革进程中充分调动.激发医 理杂志,2009,25(5):297- ...查看


  • 股权转让纠纷20个经典案例
  • 一.股权竞买人对拍卖信息负审慎审查义务 案例:安徽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纠纷上诉案 <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8期 裁判要旨:股权竞买人应该正视股权拍卖的特点和规律,只有在转让人披露信 ...查看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 二零一四年四月 目录 释义 ...................................... ...查看


  • 万科集团职员手册2006版
  • 万科职员手册2006版 欢迎辞 . ...................................................................................................... ...查看


  • 万科股权之争
  • 万科股权变动--宝万之争 摘要:万科股权及其分散,导致史上有两大股权大战,其一是君万之争,其二就是 宝万之争.本次主要介绍宝万之争,宝万大战从2015年打到了2017年,从最开始的"宝能系"野蛮进攻,王石求助华润但却没有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