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学习任务1
1通过学习和调查,谈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你心目中应当主要体现在哪? 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宏伟目标是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所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在的农村有一定区别的,它的本质特征体现在“新”字上。我对此的理解如下:首先农村的经济条件要达到一定程度,这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其次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应当相应的发展,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当二者都具备时,再着重从后者入手,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使农村焕发出一片春机盎然的气息,使祖国大地的各个角落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气象。
瞻望未来,欣喜若然、信心百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上,势必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挫折,但是我们都能克服、超越。道路虽然曲折,前途依然光明。我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决策、领导下,在亿万人民的辛勤建设中,我心目中的新农村一定能够出现;世代中国人民盼望的新农村必然会屹立在东方文明国度的大地上。
2请结合自己家乡的实际情况,对照社会注意新农村建设标准,查找现实中的差距,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构想。
答:以下就以我所在的农村为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谈谈新农村建设中现实与理论的差距。
①“生产发展”——新农村的物质基础。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把培育新农民作为一项根本措施来抓,通过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增产增收和改变乡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可现实是:农业生产水平落后。传统的产业生产还没改变,从产业化的要求看,在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上差距很大,生产力水平处于低层次,效益较差,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
②.“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
要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开辟各种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从宏观层面来讲,农民增收可以激发广大农村的巨大消费潜力,使农民的需求成为一种有效需求,从而增强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
③“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内容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
但现实中,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由于历史原因,农民文化程度比较低,思想保守,开放度不够,特别是一些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劳动力都在外地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重担。另外,农民“等”、“靠”、“盼”思想严重。
④“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生存状态
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最主要的是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但是,在推行建设新农村经历几十年后的今天,农村脏、乱、差现象依旧严重。从总体上看,村民住房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农民住房无序拆建,进村入院入户道路也没有得到硬化,农民畜禽圈舍乱搭乱建,禽畜散养,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等现象普遍存在,给人一种脏、乱、差的现象。
学习任务2
1从诚实守信方面谈谈你如何看待黑心棉、毒大米、瘦肉精、三鹿奶粉时间。 答:说到底,这都是经济利益的趋使。为了当前的利益,不顾社会的道德和企业的责任,掺假制假,虽然可以得一时之利,但并不是企业发展长久之计。现在的社会,信息高速发达,网络更是铺天盖地,消费者更不是软弱可欺的柿子,一但问题被揭发出来,就有可能使辛苦建立起来的企业信誉毁之一旦,还可能招惹是非,受到法律的制裁。 诚信,是很多商家的诺言,可是在面对金钱与诚信的选择时,三鹿等少数企业令人遗憾的丢弃了诚信,也丢弃了企业的信誉和做人的根本。我们无法想象生
活中如果真的没有了诚信,那我们的世界将会是一种什么模样!真希望如果再次面对这样的选择时,我们的企业丢弃的是金钱而保留的是诚信。
2 说说在农村怎样做到礼貌待人。
答:一是在“敬人律己”的原则上进行人际交往,学会正确与他人进行沟通,宽宏大度,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见。
二是在“团结友爱”的原则下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彼此坦诚相待,尊老爱幼、尊重妇女,争做其乐融融的“五好家庭”。
三是在“真诚守信”的原则下处理好邻里之间的关系,相互关心帮助,讲究诚信公平,全村气氛祥和,共同奔向小康。咱们自己做到了,还要教育好孩子们,要让他们在日益变化的形势下和错综复杂的社会里,正确识别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告别不文明的言行。
争做新型农民还应该学会一些现代文明礼仪,像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以便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交往的需要,发展农业生产和增加收入,不断拓展咱们农民事业发展的空间。
学习任务3
1 结合身边实际,谈谈在广大农村为什么要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和培训。 答: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制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使农民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农民法律意识摆在优先地位。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是农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随着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将面临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越,农业产业结构将面临更大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面临新的组合和分配。因此,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2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需要改进的都有哪些方面?
答: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度不够;
②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
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陈旧、单一,创新不够;
④一些农民群众对法律理解有偏颇,只重视权利,忽视义务。
第二单元
学习任务1
1通过对本任务的案例的分析解读,你对职业道德有了哪些新的认识。
答:所有的高都是从低处发展来的,因而我们切入的第一个角度是教师是一种职业。职业具有三个基本的含义,其中最为基础和核心的是薪酬待遇。这里有两个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第一,职业不是社会公益劳动,我们从中获取劳动报酬,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因而,敬业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高标精神,它其实是各行各业都需要遵循的一个行为底限。第二,报酬其实是三个部分组成的。物质是基础,精神是附加,发展是需要。我们引入这个理念是为了纠正人们对待遇过低的片面理解,建立更为科学的薪酬价值观念。同时我们也阐述,职业同时是专业。而专业是一种能力诉求。在专业技术领域中,薪酬水平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专业发展水平。所以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要想提高薪酬,我们只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准,在教的能力和策略上不断发展。当然,职业的最后一个含义就是必须有一定的行业伦理规范,所谓“行有行规”。
2说说如何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答:职业道德修养是一种自律行为,关键在于“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任何一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一方面靠他律,即社会的培养和组织的教育;另一方面就取决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即自我修养。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
而且后者更加重要。
你可以通过随时随地认真培养自己的道德情感,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上正确方面的主导作用,促使“为他”的职业道德观念去战胜“为己”的职业道德观念,认真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论和行动,改正一切不符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东西,才能达到不断提高自己职业道德的水平。
只有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同时,还由于对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在道德品质上都有善有恶,从来就没有尽善尽美的“完人”。
第三单元
学习任务1
1给自己的父母写一封信,不求文笔优美,只求有真实情感,字数不限。 答:略。
2主动为自己的老人亲手做两件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求用力,但求用心。 答:略。
学习任务2 关于赡养父母的若干法律问题
1作为子女,我们队父母应当履行哪些法律上的责任?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应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患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住房并维修;耕种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归老人所有。关于赡养费,是需要赡养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所要求的权利。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如发生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2 调查老年人晚年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答:1,老伴:少年夫妻老来伴,相伴一生的夫妻,到老才是最为重要的。家常饭,粗布衣,知冷知热结发妻。 2,老窝:人到老年要有个避寒挡雨的属于自己的家。要记住:父母的家永远是子女的家,而子女的家永远不是父母的
家。 3,老底:老年人手中要有点积蓄。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不到断气时,积蓄不能随便交出去。 4,老本:身体是人生的本钱,对于老年人尤为重要。硬朗的体质是财富也是自立的本钱。更是对儿女们的最大付出和支持。 5,老友:人是社会的。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阅万个人。这是开拓眼界、增长知识、愉悦心情的必由之路。这个“阅”就是要和人交往。人到老年更要多交朋友,多与人来往。网络开拓了与远隔千里之外的人交往的平台,能更多地交友、会客。
6,老来乐:人到晚年就要永远保持快乐的心态,这是强身健体的要素之
一。 7,老好人:人到晚年要有个好脾气,看什么都顺眼,听什么都顺耳。 学习任务3 给我们的父母以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
1清查找歌曲《常回家看看》,体会歌词的意境,并谈谈你的感想。
答: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爱回家所讲的是一位三年都没回家的儿子今年要回来了,老两口高兴极了,到街市买菜准备儿子最喜欢的饭菜。儿子时常想起父母的叮咛与问候,但自己总是忙于工作与应酬,疏于回家看望父母,心中非常愧疚。看了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爱回家之后眼眶不由自主的湿润了。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是他们整夜坐在床边抱着你,只因为你一离开怀抱就哭个不停„„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是他们不厌其烦的教你拿筷子、系鞋带,为你擦鼻涕,擦屁股„„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是他们教会了唱第一首儿歌,把你的奖状贴满家里的白墙„„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我们渐渐长大了,读书、工作、成家„„我们开始有了自己的生活,也忘记了曾经扶持我们走到今天的人。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我们渐渐长大了,淡忘了对他们的关怀,减少了对他们的惦记,在节日里我们陪伴着恋人或者工作,
终于将他们忽略掉„„ 我们在慢慢长大,他们却在慢慢变老,能够陪伴在他们身边,还能有多少时间? 让爱回家吧,他们是我们的父母,我们每个人最亲最近的人。 看了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之后总结的一句话“让爱回家,父母是每个儿女永远的牵挂,别让父母的爱成为永远的等待!”
2已经或者将要为人父母的学员,清你给你年轻的孩子用心写一篇文章,把你对子女未来的期望和要求写下来并珍藏,等子女成年或者成家立业后拿出来在与其分享你曾经的情感历程。
答:略。
第四单元 明晰婚姻家庭矛盾,只有家和才会万事兴
学习任务1 理解婚姻法规,避免婚姻尴尬
1联系身边的生活实例,谈谈自己对“家和万事兴”的理解和感受。
答:“家和万事兴”是老祖宗传承的持家宝典,多少年来无数家庭在通过自己的故事演绎、证实着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和,这个字看似简单,但是,它决定了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和,家庭就会欢欢喜喜;不和,家庭就会支离破碎。和,非常的重要!
它是家庭幸福的秘籍。家庭围城的风景,也会有熟地无睹的时候,域外的花枝偶尔也会耀眼地伸来诱人的清香,这些闻起来香的诱惑、看起来美的风景都会成为家庭和睦的温柔杀手,让一些人在不知不觉间偏离生活的轨道,滑向婚姻的歧路,甚至因此断送美好的姻缘。我的邻居刘家经常吵得不可开交,有时候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摔东西,动不动就要离婚。
它是事业成功的动力。家是避风港,当遇到暴风暴雨时,家是停靠站,携手抵挡风雨;家是光明区,当遇到黑暗昏眩时,引领家人奔赴光明;家是自然界,当身心疲惫时,家是自由、豪迈的大天地,任由自己飞翔,释怀。但前提是必须家和。 《论语》也讲“礼之用,和为贵”。希望大家都来遵守“家和万事兴”这个定律,让老人在和谐幸福的家庭里安度晚年;让青壮年在公平安定的社会中,充满活力地努力工作,编织祖国强盛的梦想;让少年儿童在和睦友爱的环境里,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2有人认为虽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只要公开举办了婚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仍受法律保护。清判断以上说法是否正确?并简单说明理由。
答:正中说法是不正确的。
一、 具体解析:
没有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必须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属于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没有登记的话,你们之间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建立的。你们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其次,你们还不满足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的年龄,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 法条依据: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学习任务2 夫妻财产的归属受制于法律的有关规定
1男方在婚姻期间借下高额债务做生意,被骗正在通过警方追讨,现在夫妻只有一套住房,这期间夫妻离婚,男方写下离婚协议,主动承担所有债务,女方拥有住房。那么离婚后女方可以卖房子吗?如果偷偷把房子卖了然后钱财给了子女,女方只有一月1200左右的工资,那么法院会怎么判?会要求子女返还卖房子的钱吗?
答:对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夫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负担问题作出约定或判决,对债权人是否有影响;夫妻离婚后如何承担债务以及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该解释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除外”。25
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离婚协议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由于处理婚姻关系不允许第三人参加,债权人往往对他们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对外债务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如果离婚协议并不是故意逃避债务,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向原配偶追偿。
2案例解析:2006年初,小王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再加上父母支援,靠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2006年底,小王与小李结婚后搬到新房居住,两人一起承担月供,1年后小王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如今双方闹起离婚,小李主张房子本是婚后取得的,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王主张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房屋增值了2倍,也与小李无关。
答: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本案中,房屋应归小王所有,但应结合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并根据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小王给予小李相应补偿。 学习任务3 与婚姻相关的婚约及彩礼问题
1 结婚彩礼纠纷如何解决?
答: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类纠纷是笔者审理最多的,也是笔者体会最深的案件。男女双方从相识、相知、相爱、相恋,再到结婚生子组织家庭,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男女结合的方式亦不尽相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由恋爱;另一种是经媒人介绍。第一种方式以城市、城镇居民居多,另一种方式在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居民居多。相比较而言,经媒人介绍的比自由恋爱的,产生“彩礼”的纠纷较多。在司法实践中,彩礼的名目繁多,解决此类“彩礼”纠纷,有的学者认为:“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离婚时,一方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全部予以返还彩礼。如何确定“未共同生活”,笔者认为,双方没有性生活,经济上未合作,生活上不相互关心、扶助。在农村,一般以双方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作为同居生活的依据,但个案除外。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时,在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及子女抚养费承担方面产生的纠纷。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案由分割的是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彩礼”与“嫁妆”系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以自己的理解说说婚约的特性。
答: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①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②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
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
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③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
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学习任务4 在离婚纠纷中英注意的问题
1到当地民政部门实际了解我国关于结婚或者离婚的程序同时可以调查下当地
的离婚率情况。
答: 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时应持下列证件: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管理档案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
况证明》;
3、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二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2张;
4、离婚者须持离婚证件(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均可。离婚判决书须有同一法
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二、审查:
(一)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要求结婚的男女符合结婚条件的,发给《婚
前医学检查证明》;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须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亲自到指定的妇幼保健单位
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
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
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第十一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
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
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
定证明。
(三)婚前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结婚当事人自理。
三、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
的,予以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
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小实践:到当地法庭实地旁听一次关于离婚或者遗产分割的案件受理。依据我
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民事案件只要不涉及但是人隐私的,一般
均会公开受理,允许民众旁听。
答:略。
学习任务5 继承法帮你了解家庭财产纠纷
P42 1答:赵氏长子不能以财产继承不公拒绝赡养自己的母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
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陈老先生的两个儿
子在庭审中以其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妹妹为由,认为多得利多尽责,要求妹妹
完全负起赡养父亲的责任,以自己没有得到父母的财产来借由免责,拒绝支付父
亲赡养费,这一做法显属不当。赡养父母是一种义务,并不是一种对价行为,不
应附有任何条件。子女不能以将来不继承父母财产,或父母分配财产不公为理由
拒绝承担应尽的赡养责任,因此,陈老先生要求两个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和分担
医疗费用的请求最终获得法庭的支持。
2、老人赵氏处理自己的财产方式合法。法院不会支持长子的诉讼请求。
第五单元 积极寻求维权途径,改变农民工权利困扰
学习任务1 当代农民工的生存困境及社会原因
1 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两种外出打工原因的影响
在传统时代,因为农民收入很低,他们不得不通过手工业和打工来维持家庭
生存。当前中国农村出现的外出打工行为则大多来自村庄内的“面子竞争”,是
超出了温饱需要以外的打工。
因为土地可以生产农民温饱所需的粮食,养殖业可以为农民提供一些收入,
菜蔬可以自给,使农民的外出打工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尤其在当前中央有相
对较好的农业政策和农村政策的状况下,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主要用于超出温饱
之外的需求,诸如建楼房,购买奢侈品,供子女上高中和读大学等。这些超出温
饱之需的收入可以让农民获得人生的体面与尊严。但这种“面子竞争”在很大程
度上是以浪费性使用资源甚至无效使用资源为特征的。
在农村,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只要身体康健,都会投入到力所能及的农业生
产和家务劳动中去,未满18岁的青少年也可以下地干活。再加上科技进步和基
础设施的改善,仅凭这些“半劳力”就可以有效地完成农业生产,这不仅可以解
决自己的温饱问题,而且可以为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基础的解决温饱的农
产品。而进城的农民不仅不能得到来自农业的收入,“半劳力”也缺少劳动的机
会,从而使得他们不得不靠打工维持城市生活。
此外,农村生活使得人们有了从事经济活动的目标,即收入并不只是要维持
生存,更不仅仅是追求更高的收入,而是要在村里竞争中处于较有利的位置,为
了延续香火,为了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为了让生活具有意义。而进城农民的生
活却可能因收支不平衡,而长期处在生存挣扎的状况。
2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遇到的困境是什么?
答:收入不高是新生代农民工实现社会融合的一个重要障碍。
调查显示,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人均年收入仅16965.7元,月均收入1413.8
元,平均小时工资7.5元,较老一代农民工低了近0.5元,低于很多地区的最低
标准。而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已达12264.55元。调查者认为,
偏低的收入,让新生代农民工缺少了融入社会必要的物质基础,让他们更没有时
间和财力参与休闲、娱乐活动,失去了融入城市的精神纽带。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收入较低的原因,调查者认为,一是农村教育质量欠佳,
使其技能储备严重不足;二是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各类培训效果欠佳;三是他们
工作流动频繁。
学习任务2 农民工维权的艰辛与维权的误区
1 当代农民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答:1..心理情绪问题。
(1)自卑心理和悲观情绪。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在就业、生活、医疗、
教育等许多方面与城里人隔着一条人为的然而却是难以逾越的鸿沟。这种身份差
别而导致的不平等很容易使农民工产生自卑心理。
(2)失衡心理和焦虑情绪。城乡居民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上的巨大反差,使得
农民工在心理上有一种政府的疏离感,感到自己过多地承受了改革的代价,是改
革中的吃亏受损者,容易产生失衡心理和对政府、社会的失望、埋怨情绪。
(3)孤独心理和受挫情绪。很多农民工只身一人外出务工,缺少家庭温暖。加
之他们务工的一些私营企业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业余文化生活贫乏,这种
孤独寂寞使不少农民工形成封闭的心理,缺乏人际交往,对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不利。
(4)压抑心理和怨恨情绪。农民工的过客心理使得他们对城市缺少归属感和责
任感。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农民工经常受到个别城市居民的不公正对待。直接伤
害了农民工的自尊心,从而容易产生农民工与城里人的对立怨恨情绪。
(5)被剥夺心理和抵触情绪。分配问题上的不公平容易使农民工产生强烈的被
剥夺感,这种心理的长期潜伏和蔓延,必然引发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并在个
别人身上发展为反社会心理。
2.婚恋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婚恋出现家乡的“归根”和城市的“扎根”的两难局面,婚恋取向
呈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两栖”婚恋模式为以后婚姻埋下
隐患,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当青年农民工在遇到现实的困难时,会经历“脱
根”———“扎根”———“归根”的过程,经历文化震惊、心理压力以及“农
民”———“农民工”———“农民”角色的转变等。
3.对城市的适应。
农民工融入城市,不仅是地理空间上由农村向城市的迁移,更重要的是他们逐渐
适应城市生活、从心理上认同城市的过程。主要表现为生活空间的扩大,交往范
围的拓展。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社会价值观念的适应要高于对城市规则的适应。
新生代农民工的未来愿望倾向于融入城市,成为“新城市人” 很多青年农民工
的愿景参照系已经由农村劳动者向城市同龄劳动者转变,由自己与自己的过去比
向拿自己的现在与他人的现在比转变,由个体纵向比较转向群体横向比较转变。
4.社会保障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两大方面来说,农民工都没有得到应有完善的保障,社会保障问题也会使农民工
危机意识加重,从而影响农民工心理,导致一系列随之而生的社会问题。
2:《若干意见》是一部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全面系统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
性文件,农民工劳动安全条件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若干意见》采取哪
些举措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答:职业安全卫生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
动权利,也是他们就业后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多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包
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已经颁布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职
业安全卫生标准,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针对当前职业安全
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若干意见》强调了五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
的责任。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有关部门要切
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企业和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用
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必须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履行告知义
务,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
行健康检查。三是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
力。特别提出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四是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五是对
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禁止使用童工提出了严格要求。
学习任务3 农民工权益与国家法律援助 1就自己的理解,农民工权益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权。在我国,
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
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
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
治性权益,有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从这个方面来看,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问题之一是劳动权益屡遭侵害。劳动权益遭侵害第一表现就是就业受限制。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
市场。
第二表现在于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遭到侵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屡屡
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
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拖
欠甚至拒付工资。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的重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已经有
所好转,但仍然任重道远。
第三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
福利待遇普遍没有保障。
第四工作生活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
不注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工作的
安全隐患多,职业病发病率较高。
问题二是政治权益难以实现。第一政治权利不能实现。由于长年在外,有的
地方村委会选举有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回乡参加过选举。
问题三是社会权益得不到尊重。一来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由于城市
里公办学校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农民工很难承担。二来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
得不到保证。农民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重。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经
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即使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过,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限及报酬
对这些企业来说形同虚设。
2查找资料理解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农民工权益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职业病和工伤等方面。在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农民工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如果是被拖欠
工资,农民工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讨薪。
讨薪程序:
第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
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
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
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单元 解决土地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的核心利益
学习任务1 常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应对办法
1《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这部法律的出台有何重大意义?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对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有着
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巩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
分结合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是我们国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这一制度,
核心是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
二是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承包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
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这部法
律的颁布,有利于规范土地承包与流转,制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行为,保障
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提供有力
的法律武器。
三是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这部法律的颁布明确了调解和仲裁是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法律渠道,有利于公正、及时地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纠纷,化解涉及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同时,这部法律的颁布为依法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也提供了法律依
据。从我们的工作实践来看,调解和仲裁是解决这类纠纷的有效方式、重要渠道。
这部法律的颁布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活动,为各地开展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提供了法律武器。
2从总体上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情况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
视的问题。就自己的理解说说都有哪些问题存在。
答:一是法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
二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从全国看,目前还
有少数村组没有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户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
营权证书。一些地方因部分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产权不明晰,边界不确定等原因,
林权证发放不及时。个别地方还存在随意终止或变更承包合同,以及以村规民约
剥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
三是违法批地用地、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比较突出,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
得不到落实。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承包土地的主体地位,违反土地利用规划,随
意扩大征地规模,违法越权审批土地。有些地方为了减少征地成本,降低征地补
偿标准,忽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有些地方补偿费的分配没有充分体现
农民的受益主体地位,以各种名目拖欠、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由此,引发了
不少矛盾和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学习任务2 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解读
1就我县的实际情况,说说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问题有哪些?
答:(一)农民思想观念陈旧,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识薄弱。
在我县农村,有很大一部分村民中都存在有盲目攀比的现象,尤其是对住房,已
经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主题。
(二)村镇建设规划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宅基地布局零散,土地低效
利用。
近年来,在县政府的要求下各乡镇也制定了一些简单的村镇规划,这些规划大多
只是支差应付,认识不到位、观念老化,缺乏整体的、长远的考虑,效果不明显。
由于规划建设未能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农民随意建房,村庄相应的
占用耕地外扩、村内老宅基闲置、宅基地零散无序,又造成了土地的利用率低下。
另外,到现在为止,大多数村庄都还在延续过去的风俗,坚持“单门独院”的建
房格局,形成地表和空间的浪费。
(三)农村村民违法用地是宅基地管理混乱的重头戏 。
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主要存在着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
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
在我县的土地信访件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
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三是超面积占地、
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这中间还存在一个尖锐的问题,也是当
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
2查找资料,解析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及解决方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方针政策,挖
掘土地资源潜力,使土地资源有效合理利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现状,我个人认为解决方法如下:
(1)、领导干部要思想重视,制定政策,抓好落实。一是党委、政府牵头要
切实把解决农村村庄“空心村”问题摆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各乡镇、行政村要在
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结合本村实际,检查“空心村”的实际状况,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据有关政策,制定出整治“空心村”实施方案,科学合理
地编制农村土地使用规划,并严格落实执行。三是土地、规划部门要定期对农村
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以保障规划的法律
效力。
(2)、依法办事,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大
对《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
节约土地资源的思想意识。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明白土地是国家、集体所有,“一
户一宅”是法律规定,树立“保护耕地,人人有责和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
线”的观念,自觉节约用地,有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3)、真抓实干,做好开展农村“空心村”全面整治工作。尽快组织一次规模大、
见效快的农村“空心村”全面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实行旧村改造,填实“空心
村”。二是引导村民按统一标准进行建房,逐步改变一家一户的建房方式。有条
件的,村委规划可采取统建、联建方式建造公寓式住宅,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
积率,实现村庄用地集约节约。三是加强在外务工人员旧宅的管理。
学习任务3 农村土地被征收过程中常见的若干问题
1结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谈谈应当怎样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 答:①从法律上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并完善其权能。
②建立征地补偿市场标准。
③完善征地补偿机制。
④健全农村保障体系。
⑤健全户籍管理制度。
⑥提高法律意识。
⑦建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2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谈一下,为何当代农村关于土地征收及补偿的纠纷呈现
出多发趋势,当地政府采取了哪些相应的对策?
答:从面上来说,要解决上述拆迁难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对上述分析拆迁难成因
中找出根本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①要完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立法工作,做
到有法可依。②明确补偿标准。 目前所见的有关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
范围均为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的拆迁补偿,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无
规定。③各级政府对征地后所引进的项目或建设内容严格审查,从有利于可持续
发展的角度出发,避免盲目攀比引进外资数量,而引导到有选择地引进对环境不
产生严重污染的优质的阳光产业,不能只讲规模不论内涵,并将该项目的建设论
证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加强前期宣传工作,争取农民的支持配合。 ④在征
地拆迁实施中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相应的监督力
度,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过多的所谓“人情化”操作,强调“人性化”操作。
⑤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政策法律方面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正确摆正国
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让农民认识到:只有国家经济的发展,农民的
生活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才能缩小城乡差别,才能逐步实现城镇化,农民才能
达到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准;只有国家这一大家富强了,个人才能富裕;只有国家的
强盛,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第一单元
学习任务1
1通过学习和调查,谈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你心目中应当主要体现在哪? 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宏伟目标是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所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在的农村有一定区别的,它的本质特征体现在“新”字上。我对此的理解如下:首先农村的经济条件要达到一定程度,这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其次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应当相应的发展,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当二者都具备时,再着重从后者入手,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使农村焕发出一片春机盎然的气息,使祖国大地的各个角落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气象。
瞻望未来,欣喜若然、信心百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上,势必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挫折,但是我们都能克服、超越。道路虽然曲折,前途依然光明。我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决策、领导下,在亿万人民的辛勤建设中,我心目中的新农村一定能够出现;世代中国人民盼望的新农村必然会屹立在东方文明国度的大地上。
2请结合自己家乡的实际情况,对照社会注意新农村建设标准,查找现实中的差距,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构想。
答:以下就以我所在的农村为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谈谈新农村建设中现实与理论的差距。
①“生产发展”——新农村的物质基础。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把培育新农民作为一项根本措施来抓,通过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增产增收和改变乡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可现实是:农业生产水平落后。传统的产业生产还没改变,从产业化的要求看,在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上差距很大,生产力水平处于低层次,效益较差,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
②.“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
要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开辟各种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从宏观层面来讲,农民增收可以激发广大农村的巨大消费潜力,使农民的需求成为一种有效需求,从而增强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
③“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内容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
但现实中,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由于历史原因,农民文化程度比较低,思想保守,开放度不够,特别是一些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劳动力都在外地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重担。另外,农民“等”、“靠”、“盼”思想严重。
④“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生存状态
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最主要的是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但是,在推行建设新农村经历几十年后的今天,农村脏、乱、差现象依旧严重。从总体上看,村民住房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农民住房无序拆建,进村入院入户道路也没有得到硬化,农民畜禽圈舍乱搭乱建,禽畜散养,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等现象普遍存在,给人一种脏、乱、差的现象。
学习任务2
1从诚实守信方面谈谈你如何看待黑心棉、毒大米、瘦肉精、三鹿奶粉时间。 答:说到底,这都是经济利益的趋使。为了当前的利益,不顾社会的道德和企业的责任,掺假制假,虽然可以得一时之利,但并不是企业发展长久之计。现在的社会,信息高速发达,网络更是铺天盖地,消费者更不是软弱可欺的柿子,一但问题被揭发出来,就有可能使辛苦建立起来的企业信誉毁之一旦,还可能招惹是非,受到法律的制裁。 诚信,是很多商家的诺言,可是在面对金钱与诚信的选择时,三鹿等少数企业令人遗憾的丢弃了诚信,也丢弃了企业的信誉和做人的根本。我们无法想象生
活中如果真的没有了诚信,那我们的世界将会是一种什么模样!真希望如果再次面对这样的选择时,我们的企业丢弃的是金钱而保留的是诚信。
2 说说在农村怎样做到礼貌待人。
答:一是在“敬人律己”的原则上进行人际交往,学会正确与他人进行沟通,宽宏大度,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见。
二是在“团结友爱”的原则下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彼此坦诚相待,尊老爱幼、尊重妇女,争做其乐融融的“五好家庭”。
三是在“真诚守信”的原则下处理好邻里之间的关系,相互关心帮助,讲究诚信公平,全村气氛祥和,共同奔向小康。咱们自己做到了,还要教育好孩子们,要让他们在日益变化的形势下和错综复杂的社会里,正确识别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告别不文明的言行。
争做新型农民还应该学会一些现代文明礼仪,像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以便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交往的需要,发展农业生产和增加收入,不断拓展咱们农民事业发展的空间。
学习任务3
1 结合身边实际,谈谈在广大农村为什么要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和培训。 答: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制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使农民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农民法律意识摆在优先地位。
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是农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随着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将面临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越,农业产业结构将面临更大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面临新的组合和分配。因此,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2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需要改进的都有哪些方面?
答: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度不够;
②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
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陈旧、单一,创新不够;
④一些农民群众对法律理解有偏颇,只重视权利,忽视义务。
第二单元
学习任务1
1通过对本任务的案例的分析解读,你对职业道德有了哪些新的认识。
答:所有的高都是从低处发展来的,因而我们切入的第一个角度是教师是一种职业。职业具有三个基本的含义,其中最为基础和核心的是薪酬待遇。这里有两个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第一,职业不是社会公益劳动,我们从中获取劳动报酬,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因而,敬业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高标精神,它其实是各行各业都需要遵循的一个行为底限。第二,报酬其实是三个部分组成的。物质是基础,精神是附加,发展是需要。我们引入这个理念是为了纠正人们对待遇过低的片面理解,建立更为科学的薪酬价值观念。同时我们也阐述,职业同时是专业。而专业是一种能力诉求。在专业技术领域中,薪酬水平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专业发展水平。所以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要想提高薪酬,我们只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准,在教的能力和策略上不断发展。当然,职业的最后一个含义就是必须有一定的行业伦理规范,所谓“行有行规”。
2说说如何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答:职业道德修养是一种自律行为,关键在于“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任何一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一方面靠他律,即社会的培养和组织的教育;另一方面就取决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即自我修养。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
而且后者更加重要。
你可以通过随时随地认真培养自己的道德情感,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上正确方面的主导作用,促使“为他”的职业道德观念去战胜“为己”的职业道德观念,认真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论和行动,改正一切不符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东西,才能达到不断提高自己职业道德的水平。
只有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同时,还由于对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在道德品质上都有善有恶,从来就没有尽善尽美的“完人”。
第三单元
学习任务1
1给自己的父母写一封信,不求文笔优美,只求有真实情感,字数不限。 答:略。
2主动为自己的老人亲手做两件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求用力,但求用心。 答:略。
学习任务2 关于赡养父母的若干法律问题
1作为子女,我们队父母应当履行哪些法律上的责任?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应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患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住房并维修;耕种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归老人所有。关于赡养费,是需要赡养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所要求的权利。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如发生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2 调查老年人晚年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答:1,老伴:少年夫妻老来伴,相伴一生的夫妻,到老才是最为重要的。家常饭,粗布衣,知冷知热结发妻。 2,老窝:人到老年要有个避寒挡雨的属于自己的家。要记住:父母的家永远是子女的家,而子女的家永远不是父母的
家。 3,老底:老年人手中要有点积蓄。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不到断气时,积蓄不能随便交出去。 4,老本:身体是人生的本钱,对于老年人尤为重要。硬朗的体质是财富也是自立的本钱。更是对儿女们的最大付出和支持。 5,老友:人是社会的。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阅万个人。这是开拓眼界、增长知识、愉悦心情的必由之路。这个“阅”就是要和人交往。人到老年更要多交朋友,多与人来往。网络开拓了与远隔千里之外的人交往的平台,能更多地交友、会客。
6,老来乐:人到晚年就要永远保持快乐的心态,这是强身健体的要素之
一。 7,老好人:人到晚年要有个好脾气,看什么都顺眼,听什么都顺耳。 学习任务3 给我们的父母以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
1清查找歌曲《常回家看看》,体会歌词的意境,并谈谈你的感想。
答: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爱回家所讲的是一位三年都没回家的儿子今年要回来了,老两口高兴极了,到街市买菜准备儿子最喜欢的饭菜。儿子时常想起父母的叮咛与问候,但自己总是忙于工作与应酬,疏于回家看望父母,心中非常愧疚。看了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爱回家之后眼眶不由自主的湿润了。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是他们整夜坐在床边抱着你,只因为你一离开怀抱就哭个不停„„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是他们不厌其烦的教你拿筷子、系鞋带,为你擦鼻涕,擦屁股„„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是他们教会了唱第一首儿歌,把你的奖状贴满家里的白墙„„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我们渐渐长大了,读书、工作、成家„„我们开始有了自己的生活,也忘记了曾经扶持我们走到今天的人。 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让我回忆起当我们渐渐长大了,淡忘了对他们的关怀,减少了对他们的惦记,在节日里我们陪伴着恋人或者工作,
终于将他们忽略掉„„ 我们在慢慢长大,他们却在慢慢变老,能够陪伴在他们身边,还能有多少时间? 让爱回家吧,他们是我们的父母,我们每个人最亲最近的人。 看了这部常回家看看歌词之后总结的一句话“让爱回家,父母是每个儿女永远的牵挂,别让父母的爱成为永远的等待!”
2已经或者将要为人父母的学员,清你给你年轻的孩子用心写一篇文章,把你对子女未来的期望和要求写下来并珍藏,等子女成年或者成家立业后拿出来在与其分享你曾经的情感历程。
答:略。
第四单元 明晰婚姻家庭矛盾,只有家和才会万事兴
学习任务1 理解婚姻法规,避免婚姻尴尬
1联系身边的生活实例,谈谈自己对“家和万事兴”的理解和感受。
答:“家和万事兴”是老祖宗传承的持家宝典,多少年来无数家庭在通过自己的故事演绎、证实着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和,这个字看似简单,但是,它决定了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和,家庭就会欢欢喜喜;不和,家庭就会支离破碎。和,非常的重要!
它是家庭幸福的秘籍。家庭围城的风景,也会有熟地无睹的时候,域外的花枝偶尔也会耀眼地伸来诱人的清香,这些闻起来香的诱惑、看起来美的风景都会成为家庭和睦的温柔杀手,让一些人在不知不觉间偏离生活的轨道,滑向婚姻的歧路,甚至因此断送美好的姻缘。我的邻居刘家经常吵得不可开交,有时候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摔东西,动不动就要离婚。
它是事业成功的动力。家是避风港,当遇到暴风暴雨时,家是停靠站,携手抵挡风雨;家是光明区,当遇到黑暗昏眩时,引领家人奔赴光明;家是自然界,当身心疲惫时,家是自由、豪迈的大天地,任由自己飞翔,释怀。但前提是必须家和。 《论语》也讲“礼之用,和为贵”。希望大家都来遵守“家和万事兴”这个定律,让老人在和谐幸福的家庭里安度晚年;让青壮年在公平安定的社会中,充满活力地努力工作,编织祖国强盛的梦想;让少年儿童在和睦友爱的环境里,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2有人认为虽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只要公开举办了婚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仍受法律保护。清判断以上说法是否正确?并简单说明理由。
答:正中说法是不正确的。
一、 具体解析:
没有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必须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属于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没有登记的话,你们之间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建立的。你们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其次,你们还不满足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的年龄,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 法条依据: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学习任务2 夫妻财产的归属受制于法律的有关规定
1男方在婚姻期间借下高额债务做生意,被骗正在通过警方追讨,现在夫妻只有一套住房,这期间夫妻离婚,男方写下离婚协议,主动承担所有债务,女方拥有住房。那么离婚后女方可以卖房子吗?如果偷偷把房子卖了然后钱财给了子女,女方只有一月1200左右的工资,那么法院会怎么判?会要求子女返还卖房子的钱吗?
答:对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夫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负担问题作出约定或判决,对债权人是否有影响;夫妻离婚后如何承担债务以及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该解释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除外”。25
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离婚协议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由于处理婚姻关系不允许第三人参加,债权人往往对他们处理夫妻财产,特别是对外债务不知情或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如果离婚协议并不是故意逃避债务,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向原配偶追偿。
2案例解析:2006年初,小王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再加上父母支援,靠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2006年底,小王与小李结婚后搬到新房居住,两人一起承担月供,1年后小王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如今双方闹起离婚,小李主张房子本是婚后取得的,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王主张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现在房屋增值了2倍,也与小李无关。
答: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本案中,房屋应归小王所有,但应结合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并根据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小王给予小李相应补偿。 学习任务3 与婚姻相关的婚约及彩礼问题
1 结婚彩礼纠纷如何解决?
答: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类纠纷是笔者审理最多的,也是笔者体会最深的案件。男女双方从相识、相知、相爱、相恋,再到结婚生子组织家庭,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男女结合的方式亦不尽相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由恋爱;另一种是经媒人介绍。第一种方式以城市、城镇居民居多,另一种方式在农村及偏远地区的居民居多。相比较而言,经媒人介绍的比自由恋爱的,产生“彩礼”的纠纷较多。在司法实践中,彩礼的名目繁多,解决此类“彩礼”纠纷,有的学者认为:“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离婚时,一方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全部予以返还彩礼。如何确定“未共同生活”,笔者认为,双方没有性生活,经济上未合作,生活上不相互关心、扶助。在农村,一般以双方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作为同居生活的依据,但个案除外。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时,在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及子女抚养费承担方面产生的纠纷。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由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案由分割的是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彩礼”与“嫁妆”系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以自己的理解说说婚约的特性。
答: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①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②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
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
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③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
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学习任务4 在离婚纠纷中英注意的问题
1到当地民政部门实际了解我国关于结婚或者离婚的程序同时可以调查下当地
的离婚率情况。
答: 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时应持下列证件: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管理档案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
况证明》;
3、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二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寸)2张;
4、离婚者须持离婚证件(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均可。离婚判决书须有同一法
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二、审查:
(一)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要求结婚的男女符合结婚条件的,发给《婚
前医学检查证明》;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须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亲自到指定的妇幼保健单位
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
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
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第十一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
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
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
定证明。
(三)婚前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结婚当事人自理。
三、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
的,予以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
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小实践:到当地法庭实地旁听一次关于离婚或者遗产分割的案件受理。依据我
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民事案件只要不涉及但是人隐私的,一般
均会公开受理,允许民众旁听。
答:略。
学习任务5 继承法帮你了解家庭财产纠纷
P42 1答:赵氏长子不能以财产继承不公拒绝赡养自己的母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
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陈老先生的两个儿
子在庭审中以其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妹妹为由,认为多得利多尽责,要求妹妹
完全负起赡养父亲的责任,以自己没有得到父母的财产来借由免责,拒绝支付父
亲赡养费,这一做法显属不当。赡养父母是一种义务,并不是一种对价行为,不
应附有任何条件。子女不能以将来不继承父母财产,或父母分配财产不公为理由
拒绝承担应尽的赡养责任,因此,陈老先生要求两个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和分担
医疗费用的请求最终获得法庭的支持。
2、老人赵氏处理自己的财产方式合法。法院不会支持长子的诉讼请求。
第五单元 积极寻求维权途径,改变农民工权利困扰
学习任务1 当代农民工的生存困境及社会原因
1 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两种外出打工原因的影响
在传统时代,因为农民收入很低,他们不得不通过手工业和打工来维持家庭
生存。当前中国农村出现的外出打工行为则大多来自村庄内的“面子竞争”,是
超出了温饱需要以外的打工。
因为土地可以生产农民温饱所需的粮食,养殖业可以为农民提供一些收入,
菜蔬可以自给,使农民的外出打工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尤其在当前中央有相
对较好的农业政策和农村政策的状况下,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主要用于超出温饱
之外的需求,诸如建楼房,购买奢侈品,供子女上高中和读大学等。这些超出温
饱之需的收入可以让农民获得人生的体面与尊严。但这种“面子竞争”在很大程
度上是以浪费性使用资源甚至无效使用资源为特征的。
在农村,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只要身体康健,都会投入到力所能及的农业生
产和家务劳动中去,未满18岁的青少年也可以下地干活。再加上科技进步和基
础设施的改善,仅凭这些“半劳力”就可以有效地完成农业生产,这不仅可以解
决自己的温饱问题,而且可以为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基础的解决温饱的农
产品。而进城的农民不仅不能得到来自农业的收入,“半劳力”也缺少劳动的机
会,从而使得他们不得不靠打工维持城市生活。
此外,农村生活使得人们有了从事经济活动的目标,即收入并不只是要维持
生存,更不仅仅是追求更高的收入,而是要在村里竞争中处于较有利的位置,为
了延续香火,为了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为了让生活具有意义。而进城农民的生
活却可能因收支不平衡,而长期处在生存挣扎的状况。
2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遇到的困境是什么?
答:收入不高是新生代农民工实现社会融合的一个重要障碍。
调查显示,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人均年收入仅16965.7元,月均收入1413.8
元,平均小时工资7.5元,较老一代农民工低了近0.5元,低于很多地区的最低
标准。而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已达12264.55元。调查者认为,
偏低的收入,让新生代农民工缺少了融入社会必要的物质基础,让他们更没有时
间和财力参与休闲、娱乐活动,失去了融入城市的精神纽带。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收入较低的原因,调查者认为,一是农村教育质量欠佳,
使其技能储备严重不足;二是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各类培训效果欠佳;三是他们
工作流动频繁。
学习任务2 农民工维权的艰辛与维权的误区
1 当代农民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
答:1..心理情绪问题。
(1)自卑心理和悲观情绪。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在就业、生活、医疗、
教育等许多方面与城里人隔着一条人为的然而却是难以逾越的鸿沟。这种身份差
别而导致的不平等很容易使农民工产生自卑心理。
(2)失衡心理和焦虑情绪。城乡居民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上的巨大反差,使得
农民工在心理上有一种政府的疏离感,感到自己过多地承受了改革的代价,是改
革中的吃亏受损者,容易产生失衡心理和对政府、社会的失望、埋怨情绪。
(3)孤独心理和受挫情绪。很多农民工只身一人外出务工,缺少家庭温暖。加
之他们务工的一些私营企业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业余文化生活贫乏,这种
孤独寂寞使不少农民工形成封闭的心理,缺乏人际交往,对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不利。
(4)压抑心理和怨恨情绪。农民工的过客心理使得他们对城市缺少归属感和责
任感。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农民工经常受到个别城市居民的不公正对待。直接伤
害了农民工的自尊心,从而容易产生农民工与城里人的对立怨恨情绪。
(5)被剥夺心理和抵触情绪。分配问题上的不公平容易使农民工产生强烈的被
剥夺感,这种心理的长期潜伏和蔓延,必然引发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并在个
别人身上发展为反社会心理。
2.婚恋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婚恋出现家乡的“归根”和城市的“扎根”的两难局面,婚恋取向
呈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两栖”婚恋模式为以后婚姻埋下
隐患,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当青年农民工在遇到现实的困难时,会经历“脱
根”———“扎根”———“归根”的过程,经历文化震惊、心理压力以及“农
民”———“农民工”———“农民”角色的转变等。
3.对城市的适应。
农民工融入城市,不仅是地理空间上由农村向城市的迁移,更重要的是他们逐渐
适应城市生活、从心理上认同城市的过程。主要表现为生活空间的扩大,交往范
围的拓展。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社会价值观念的适应要高于对城市规则的适应。
新生代农民工的未来愿望倾向于融入城市,成为“新城市人” 很多青年农民工
的愿景参照系已经由农村劳动者向城市同龄劳动者转变,由自己与自己的过去比
向拿自己的现在与他人的现在比转变,由个体纵向比较转向群体横向比较转变。
4.社会保障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两大方面来说,农民工都没有得到应有完善的保障,社会保障问题也会使农民工
危机意识加重,从而影响农民工心理,导致一系列随之而生的社会问题。
2:《若干意见》是一部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全面系统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
性文件,农民工劳动安全条件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若干意见》采取哪
些举措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答:职业安全卫生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
动权利,也是他们就业后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多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包
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已经颁布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职
业安全卫生标准,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针对当前职业安全
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若干意见》强调了五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
的责任。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有关部门要切
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企业和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用
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必须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履行告知义
务,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
行健康检查。三是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
力。特别提出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四是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五是对
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禁止使用童工提出了严格要求。
学习任务3 农民工权益与国家法律援助 1就自己的理解,农民工权益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权。在我国,
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
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
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
治性权益,有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从这个方面来看,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问题之一是劳动权益屡遭侵害。劳动权益遭侵害第一表现就是就业受限制。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
市场。
第二表现在于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遭到侵害。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屡屡
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
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拖
欠甚至拒付工资。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的重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已经有
所好转,但仍然任重道远。
第三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
福利待遇普遍没有保障。
第四工作生活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
不注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工作的
安全隐患多,职业病发病率较高。
问题二是政治权益难以实现。第一政治权利不能实现。由于长年在外,有的
地方村委会选举有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回乡参加过选举。
问题三是社会权益得不到尊重。一来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由于城市
里公办学校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农民工很难承担。二来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
得不到保证。农民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重。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经
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即使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过,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限及报酬
对这些企业来说形同虚设。
2查找资料理解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农民工权益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职业病和工伤等方面。在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农民工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如果是被拖欠
工资,农民工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讨薪。
讨薪程序:
第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
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
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
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单元 解决土地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的核心利益
学习任务1 常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应对办法
1《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这部法律的出台有何重大意义?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对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有着
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巩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
分结合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是我们国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这一制度,
核心是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
二是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承包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
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这部法
律的颁布,有利于规范土地承包与流转,制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行为,保障
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提供有力
的法律武器。
三是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这部法律的颁布明确了调解和仲裁是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法律渠道,有利于公正、及时地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纠纷,化解涉及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同时,这部法律的颁布为依法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也提供了法律依
据。从我们的工作实践来看,调解和仲裁是解决这类纠纷的有效方式、重要渠道。
这部法律的颁布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活动,为各地开展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提供了法律武器。
2从总体上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情况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
视的问题。就自己的理解说说都有哪些问题存在。
答:一是法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
二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从全国看,目前还
有少数村组没有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户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
营权证书。一些地方因部分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产权不明晰,边界不确定等原因,
林权证发放不及时。个别地方还存在随意终止或变更承包合同,以及以村规民约
剥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
三是违法批地用地、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比较突出,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
得不到落实。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承包土地的主体地位,违反土地利用规划,随
意扩大征地规模,违法越权审批土地。有些地方为了减少征地成本,降低征地补
偿标准,忽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有些地方补偿费的分配没有充分体现
农民的受益主体地位,以各种名目拖欠、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由此,引发了
不少矛盾和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
学习任务2 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解读
1就我县的实际情况,说说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问题有哪些?
答:(一)农民思想观念陈旧,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意识薄弱。
在我县农村,有很大一部分村民中都存在有盲目攀比的现象,尤其是对住房,已
经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主题。
(二)村镇建设规划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宅基地布局零散,土地低效
利用。
近年来,在县政府的要求下各乡镇也制定了一些简单的村镇规划,这些规划大多
只是支差应付,认识不到位、观念老化,缺乏整体的、长远的考虑,效果不明显。
由于规划建设未能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农民随意建房,村庄相应的
占用耕地外扩、村内老宅基闲置、宅基地零散无序,又造成了土地的利用率低下。
另外,到现在为止,大多数村庄都还在延续过去的风俗,坚持“单门独院”的建
房格局,形成地表和空间的浪费。
(三)农村村民违法用地是宅基地管理混乱的重头戏 。
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主要存在着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
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
在我县的土地信访件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
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三是超面积占地、
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这中间还存在一个尖锐的问题,也是当
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
2查找资料,解析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及解决方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方针政策,挖
掘土地资源潜力,使土地资源有效合理利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现状,我个人认为解决方法如下:
(1)、领导干部要思想重视,制定政策,抓好落实。一是党委、政府牵头要
切实把解决农村村庄“空心村”问题摆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各乡镇、行政村要在
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结合本村实际,检查“空心村”的实际状况,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据有关政策,制定出整治“空心村”实施方案,科学合理
地编制农村土地使用规划,并严格落实执行。三是土地、规划部门要定期对农村
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以保障规划的法律
效力。
(2)、依法办事,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大
对《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
节约土地资源的思想意识。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明白土地是国家、集体所有,“一
户一宅”是法律规定,树立“保护耕地,人人有责和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
线”的观念,自觉节约用地,有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3)、真抓实干,做好开展农村“空心村”全面整治工作。尽快组织一次规模大、
见效快的农村“空心村”全面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实行旧村改造,填实“空心
村”。二是引导村民按统一标准进行建房,逐步改变一家一户的建房方式。有条
件的,村委规划可采取统建、联建方式建造公寓式住宅,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
积率,实现村庄用地集约节约。三是加强在外务工人员旧宅的管理。
学习任务3 农村土地被征收过程中常见的若干问题
1结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谈谈应当怎样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 答:①从法律上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并完善其权能。
②建立征地补偿市场标准。
③完善征地补偿机制。
④健全农村保障体系。
⑤健全户籍管理制度。
⑥提高法律意识。
⑦建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2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谈一下,为何当代农村关于土地征收及补偿的纠纷呈现
出多发趋势,当地政府采取了哪些相应的对策?
答:从面上来说,要解决上述拆迁难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对上述分析拆迁难成因
中找出根本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①要完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立法工作,做
到有法可依。②明确补偿标准。 目前所见的有关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
范围均为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的拆迁补偿,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无
规定。③各级政府对征地后所引进的项目或建设内容严格审查,从有利于可持续
发展的角度出发,避免盲目攀比引进外资数量,而引导到有选择地引进对环境不
产生严重污染的优质的阳光产业,不能只讲规模不论内涵,并将该项目的建设论
证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加强前期宣传工作,争取农民的支持配合。 ④在征
地拆迁实施中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相应的监督力
度,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过多的所谓“人情化”操作,强调“人性化”操作。
⑤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政策法律方面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正确摆正国
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让农民认识到:只有国家经济的发展,农民的
生活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才能缩小城乡差别,才能逐步实现城镇化,农民才能
达到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准;只有国家这一大家富强了,个人才能富裕;只有国家的
强盛,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