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研究

  “十五”期间,贵州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把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029.9亿元预计增加到2005年的1910亿元,年均增长10.2%左右,呈现出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结构逐步改善、协调性逐渐增强的良好态势。   “十一五”时期是贵州省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进一步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机遇,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实现全省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基本条件。      一、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力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   坚持把新阶段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采取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救助等措施,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整合各类扶贫开发资金,重点实施整乡推进和整村推进相结合的“百乡千村扶贫工程”,继续抓好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每年抓好1000个左右一类扶贫重点村,统筹安排二、三类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现有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      (二)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继续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十一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左右,粮食年均产量保持在1160万吨左右。      (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采取综合措施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依托生物多样性、利用环境差异性,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围绕市场需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逐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在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实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打造一批有特色、上规模的知名品牌,加快形成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继续发展烤烟、油菜等优质农产品,大力发展马铃薯、辣椒、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花卉等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城郊型农业和市场农业,规划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重点发展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观光园区。建立和完善良种繁育、技术推广服务和营销体系。注重通过发展林业、科学利用林地和发展乡村旅游等增加农民收入。以培育及引进龙头企业、发展中介组织和建设原料基地为基本途径,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向市场化、产业化和现代化转变。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农产品加工和营销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户增收。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对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结合重点小城镇建设,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集中布局和结构调整,力争到2010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80万人。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商贸、餐饮、运输、乡村旅游等服务业发展,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综合和专业批发市场。积极构建政府扶持与市场推进互动的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公益性技术服务和农业综合执法为主的服务管理体系。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各类中介组织,积极组织农村劳务输出,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的统筹协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十一五”期间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00万人。      (四)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依法原则流转土地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基本完成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粮食企业改革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国有林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整顿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服务、指导和协调,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加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度,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培育发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多种所有制农村商业金融组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创新“五保”供养机制,推进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灾民救助制度。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改善农村人口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的制度环境。继续抓好毕节试验区建设及其他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      二、驾驶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本建成适应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抢抓国家实施高速公路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等机遇,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高速、高等级公路和铁路为骨架,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相配套,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高效、可持续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在解决工程性缺水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加快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大型灌区建设改造工程、水利配套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工程和“三小”为主的雨水

集蓄利用“益民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开工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滋黔”一期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遵义灌区一期工程、道塘水库等项目收尾工作,新建“三小”工程100万个以上,有序安排病险水库治理,积极完善现有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力争2010年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0.5亩。加强以中心城市和县城为主的城镇供水能力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部分城镇的缺水问题,县城以上城市供水的水量水质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力争解决农村7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江河治理,建设一批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成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深化水利投资、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设立各级地方政府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政府资金,强化管理和监督,大力提高投资效益。      (三)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数字贵州”建设。全面完成各市(州、地)至县(市、区)的长途光缆干线建设和省、市(州、地)两级有线网络的数字化改造,改善全省信息化基础条件,扩大城乡有线和无线通信覆盖率。力争到2010年,全省电话普及率提高到40部/百人。加快城乡宽带网、用户接入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构建为全社会服务的多媒体网络平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网络体系;加快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系统、完备的数据库体系,构建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发布和使用的规范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强化网络资源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以推进电子政务为先导,以企业信息化为龙头,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基础信息资源整合,着力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省、地、县三级领导机关和工作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数字化、网络化、信息交换规范化和政务信息公开化,建立涵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城市管理、文化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旅游服务、环境保护、灾害预防、智能社区等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经济领域和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以“十二金工程”为重点的应用系统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信息专业人才。积极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和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建设农村电信网络和加强邮政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电信和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确保通信安全。      (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防洪、污水和垃圾处理、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城镇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中心城市和县城以上城镇基本完成供水管网和电网改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加快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通乡油路改造和“村村通公路”工程,90%以上的乡镇通沥青路或水泥路,95%的行政村通公路;继续扩大农村电网覆盖率和入户率,大力发展小水电,建设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抓好农村沼气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通信工程和经济信息网进乡入村工程,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95%以上的行政村通电话;加快农村改水、改圈、改厕步伐。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特色经济体系      (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构建特色经济体系   进一步做强做大能源新兴支柱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外送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按照“大煤保大电”的要求,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和集团化发展路子,优化提升煤炭产业结构。力争到2010年,煤炭产量突破1.5亿吨;原煤洗、选比率达到70%以上;建成一批年产原煤200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大中型煤矿产量占2/3以上,进一步提高煤矿产业集中度。做强做大优势原材料新兴支柱产业,把发展煤化工作为重化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力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和深加工转化,规划建设贵州西部煤化工产业带,重点实施一批煤炭液化制油、合成氨、甲醇、二甲醚、煤焦化、乙烯等大中型煤化工项目,努力建成全省重要的新型煤化工基地。进一步加快磷化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高浓度复合肥和精细磷化工,配套发展合成氨等化工产品,加强磷化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按照“重点发展氧化铝,配套发展电解铝,大力发展铝加工”的思路,着力提升铝工业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全省氧化铝、电解铝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00万吨和100万吨,铝加工能力达到电解铝产量的1/3左右。做强做大以烟酒为主的传统支柱产业。积极培育以旅游业、生态畜牧业为重点的后续支柱产业。力争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入境游客年均增长7%以上,国内游客年均增长2%左右,201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700亿元左右。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力争“十一五”期间畜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以上,2010年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大力发展以民族制药、特色食品为代表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和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力争“十一五”期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达到190亿元左右,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推进存储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终端、数字电视、网络产品及电子应用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发展软件产业,建设以存储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终端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二)努力提高重点产业及骨干企业整体技术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主动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要求,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起来,在努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的同时,更加重视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技术改造和创新,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大力培养、引进高技术人才和产业技术工人,重点支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优势产业、优强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发挥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培育科技型企

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提高优势产业、重大项目的科技转化和技术开发能力,努力在高技术产业的一些重要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科技含量为重点,支持电力、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卷烟、民族制药、特色食品等行业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规划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提高技改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力争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      (三)努力促进服务业壮大规模,提升素质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提升档次、完善功能、更新业态、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服务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消费需求的比重逐步提高。      四、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积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坚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各市州地所在地城市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立有利于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制度和机制,走多元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全省城镇发展新格局。力争“十一五”期间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二)加快贵阳城市经济圈建设,逐步形成合理的区域开发格局   支持贵阳城市经济圈率先发展,促进金阳新区开发开放。实施贵阳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其经济技术基础较好、要素聚集和现代交通枢纽等优势,打破行政区划,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发展布局,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现代产业、现代城镇、经济网络、区域市场、生态环境、体制和政策等支撑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功能和整体竞争力,加快形成在西部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城市经济增长极,发挥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城市经济圈基本框架,基本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为重点的特色经济体系,生产总值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3%以上,城市化水平达到50%以上。鼓励各地依托资源比较优势,按照组团、区块集约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县与县之间恶性竞争的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办好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      (三)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把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作为全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摆在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支持民族地区开发优势资源,优先安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多渠道帮助民族地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设立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和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贵州省“十一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力争到2010年,民族地区实现85%的乡镇通沥青路或水泥路,95%的行政村通公路或通机动车;所有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05亩,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07年“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育及少数民族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四)建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和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和完善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和结构调整的利益导向。建立健全市场通道,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健全互助通道,鼓励较发达地方通过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带动欠发达地方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合作通道,完善区域间互动互促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多种形式的区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鼓励相邻地区联合创建融资平台、编制规划、共同建设、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五、坚持生态立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工业基地、工业园区、中心城市和火电、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制药业、食品工业等为重点,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发展,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组织模式,打破行业分工界线,鼓励上下游产业在市场原则下的结合,加快形成链式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全社会厉行节约,努力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二)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节约放在首位,重视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开发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依法保护和开发土地、矿产、森林、生物、水、旅游等重要资源,编制和实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依法管理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占补平衡制度,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非农用地鼓励建设项目多用坡地、闲置地和非耕地。按照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和开发管理,合理开采和有效保护稀缺矿产和优势矿产资源;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管理鼓励综合利用矿山废弃物。进一步搞好煤、磷、铝等重要资源的地质勘探,积极支持开发利用磷、煤等伴生或共生矿产资源。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搞好矿区生态移民。加强生物种群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和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对我省生态的损害。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综合规划,合理划定水功能区,切实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加强节约资源的立法以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工作,

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采取阶梯式定价、超量加价等办法促进资源节约。抓紧制定并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的能耗标准,大力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深入开展“521”节能降耗工程,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企业节能,大力实施能量优化工程。      (三)扎实推进生态建设   重点在西部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在中心城市周围开展森林等生态资源管护、在东部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高质量实施生态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突出重点区域,力争国家支持完成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1500万亩;扩大林草、林竹、林茶、林药、林果等特色种植规模,积极发展以坑木林和纸浆原料林为重点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力争完成特色经济林和丰产用材林700万亩;积极争取国家在全省实施石漠化专项治理工程,力争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2500平方公里。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每年建成农村沼气池20万口以上,采取营造薪炭林、推广秸秆气化炉、小水电代燃料等措施,解决好农村燃料问题。加大对林业重点县的扶持力度。把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生态畜牧业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促进自然生态的恢复。逐步建立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制度,合理安排林产工业发展规模和布局,促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四)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力争到2010年,全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江河湖泊和水源地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主要河流出省断面水质达到三类以上,部分达到二类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六、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巩固提高“两基”攻坚成果,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建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设置初中的乡镇基本建成一所寄宿制初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收杂费,继续落实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2007年“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力争2010年在市(州、地)所在地和部分县(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使在校生规模达到100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办好一批骨干性、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每个县重点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0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0所,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40万人以上。继续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转移,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市场适应性和创新能力;整合省属高校资源,集中力量按“211工程”要求建设好贵州大学,同时办好2--3所省属重点大学;争取国家支持,建好民族学院;加强大学教育学科建设,调整专业结构,优化现有省级重点学科,新增省级重点学科20个左右,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合理调整高校布局和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省地共建的本科院校。力争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左右,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45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1万人左右。积极发展远程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积极推进科技自主创新   按照全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排,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保持科技投入持续增长,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在2%以上,全社会研究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万人研究与发展科学家和工程师数(人/万人)达到3.7;建成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7-8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建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5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利申请量保持10%的年增长率,专利授权量保持5%的年增长率,达到1000项左右,其中发明专利占30%左右,科技论文数量年均增长3%,引用率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我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等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的开机率达到60%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十五”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高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数量达到400家左右。      (三)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全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促进总量增长、结构改善和素质提高。加强后备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6万人以上,人才在区域、城乡、产业分布趋于合理,重点领域急需人才基本得到满足,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人才培养开发体系和有利于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的机制和社会环境。着力实施好“四个一”和支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人才培养和开发工程,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重要保证。完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全省重要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构建人才发展服务平台,重点加强市、州、地一级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县级人才市场和各类专业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全省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坚持培养、引进和使用相结合稳定和壮大人才队伍。深化党政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建功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加速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业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以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七、深化体制改革,实施开放带动战略

     (一)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和完善政府调控,创新管理方式,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更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起草、制定和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合理划分省和市(州、地)及县(市、区)的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管理范围,分清责任层次。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调,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强化审计、监察等行政内部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政府公告、行政听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积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工作实际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调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和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力争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相互参股,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企业依法向社会募集资金,争取有更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市。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健全和完善出资人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国有企业的投融资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国有资本的优化重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审计工作。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市(州、地)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切实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并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改组。      (三)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方向,在合理界定事权,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基础上,坚持并完善“以奖代补”等力、法,逐步健全省直接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坚持实行增收有动力、节支有压力的机制,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则政管理方式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税收征纳行为。实行促进电力体制改革、煤炭生产集团化、烟草工业结构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好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合理划分投资管理权限,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利用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措施,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决策责任制度,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吸引投资的引导性投入,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投融资主体建设,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促进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省级和各地区重点项目库建设,增加项目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健全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密切配合的省级投融资调控体系。积极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好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市场硬件建设、规则建设、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劳动力、技术、土地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险、证券市场的监管,完善和规范投融资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土地一级市场,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统一管理一级探矿权市场,实行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各类中介组织。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整合流通资源,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制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生产与流通相结合、符合国际市场规则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和信用不良行为警示惩戒制度,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大力推进“诚信贵州”建设。      (六)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努力为外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服务环境,认真落实损害投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把东部发达地区作为全省招商引资的重点,全面开放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制造业,加快推进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现代流通、旅游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招商引资机制,完善统筹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及投诉机构工作保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促进引进项目和到位资金显著增长。进一步办好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企业,创造条件建立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基地。积极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提高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的比重。鼓励进口省内短缺资源,完善大宗产品进出口协调机制,提高加工贸易的层次,鼓励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造条件建立出口加工区,加快发展新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完善适应世贸和国际市场准入规则的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和应诉、起诉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争取把贵阳龙洞堡机场建成国际机场,提升贵阳铁路货运口岸类别,申请新开放一批货运口岸,建设遵义海关。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和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合作,继续推进与兄弟省区市的双边合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协作。抓住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发展多种形式的对内对外经贸关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与竞争。      (作者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责任编辑 徐敬东

  “十五”期间,贵州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把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029.9亿元预计增加到2005年的1910亿元,年均增长10.2%左右,呈现出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结构逐步改善、协调性逐渐增强的良好态势。   “十一五”时期是贵州省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进一步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机遇,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实现全省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历史性跨越,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基本条件。      一、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力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   坚持把新阶段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采取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救助等措施,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整合各类扶贫开发资金,重点实施整乡推进和整村推进相结合的“百乡千村扶贫工程”,继续抓好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每年抓好1000个左右一类扶贫重点村,统筹安排二、三类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现有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      (二)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继续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十一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左右,粮食年均产量保持在1160万吨左右。      (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采取综合措施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依托生物多样性、利用环境差异性,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围绕市场需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逐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在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实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打造一批有特色、上规模的知名品牌,加快形成有竞争力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继续发展烤烟、油菜等优质农产品,大力发展马铃薯、辣椒、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花卉等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城郊型农业和市场农业,规划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重点发展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观光园区。建立和完善良种繁育、技术推广服务和营销体系。注重通过发展林业、科学利用林地和发展乡村旅游等增加农民收入。以培育及引进龙头企业、发展中介组织和建设原料基地为基本途径,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向市场化、产业化和现代化转变。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农产品加工和营销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户增收。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对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结合重点小城镇建设,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集中布局和结构调整,力争到2010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80万人。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商贸、餐饮、运输、乡村旅游等服务业发展,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综合和专业批发市场。积极构建政府扶持与市场推进互动的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公益性技术服务和农业综合执法为主的服务管理体系。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各类中介组织,积极组织农村劳务输出,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的统筹协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十一五”期间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00万人。      (四)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依法原则流转土地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基本完成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粮食企业改革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国有林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整顿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服务、指导和协调,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加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度,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培育发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多种所有制农村商业金融组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创新“五保”供养机制,推进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灾民救助制度。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改善农村人口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的制度环境。继续抓好毕节试验区建设及其他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      二、驾驶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本建成适应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抢抓国家实施高速公路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等机遇,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高速、高等级公路和铁路为骨架,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相配套,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高效、可持续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在解决工程性缺水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加快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大型灌区建设改造工程、水利配套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工程和“三小”为主的雨水

集蓄利用“益民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开工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滋黔”一期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遵义灌区一期工程、道塘水库等项目收尾工作,新建“三小”工程100万个以上,有序安排病险水库治理,积极完善现有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力争2010年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0.5亩。加强以中心城市和县城为主的城镇供水能力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部分城镇的缺水问题,县城以上城市供水的水量水质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力争解决农村7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江河治理,建设一批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成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深化水利投资、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设立各级地方政府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政府资金,强化管理和监督,大力提高投资效益。      (三)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数字贵州”建设。全面完成各市(州、地)至县(市、区)的长途光缆干线建设和省、市(州、地)两级有线网络的数字化改造,改善全省信息化基础条件,扩大城乡有线和无线通信覆盖率。力争到2010年,全省电话普及率提高到40部/百人。加快城乡宽带网、用户接入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构建为全社会服务的多媒体网络平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网络体系;加快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系统、完备的数据库体系,构建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发布和使用的规范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强化网络资源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信息技术应用。以推进电子政务为先导,以企业信息化为龙头,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基础信息资源整合,着力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省、地、县三级领导机关和工作部门主要业务工作数字化、网络化、信息交换规范化和政务信息公开化,建立涵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城市管理、文化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旅游服务、环境保护、灾害预防、智能社区等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经济领域和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以“十二金工程”为重点的应用系统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信息专业人才。积极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和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建设农村电信网络和加强邮政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电信和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确保通信安全。      (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防洪、污水和垃圾处理、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城镇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中心城市和县城以上城镇基本完成供水管网和电网改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加快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通乡油路改造和“村村通公路”工程,90%以上的乡镇通沥青路或水泥路,95%的行政村通公路;继续扩大农村电网覆盖率和入户率,大力发展小水电,建设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抓好农村沼气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通信工程和经济信息网进乡入村工程,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95%以上的行政村通电话;加快农村改水、改圈、改厕步伐。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特色经济体系      (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构建特色经济体系   进一步做强做大能源新兴支柱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外送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按照“大煤保大电”的要求,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和集团化发展路子,优化提升煤炭产业结构。力争到2010年,煤炭产量突破1.5亿吨;原煤洗、选比率达到70%以上;建成一批年产原煤200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大中型煤矿产量占2/3以上,进一步提高煤矿产业集中度。做强做大优势原材料新兴支柱产业,把发展煤化工作为重化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力推进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和深加工转化,规划建设贵州西部煤化工产业带,重点实施一批煤炭液化制油、合成氨、甲醇、二甲醚、煤焦化、乙烯等大中型煤化工项目,努力建成全省重要的新型煤化工基地。进一步加快磷化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高浓度复合肥和精细磷化工,配套发展合成氨等化工产品,加强磷化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按照“重点发展氧化铝,配套发展电解铝,大力发展铝加工”的思路,着力提升铝工业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全省氧化铝、电解铝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00万吨和100万吨,铝加工能力达到电解铝产量的1/3左右。做强做大以烟酒为主的传统支柱产业。积极培育以旅游业、生态畜牧业为重点的后续支柱产业。力争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入境游客年均增长7%以上,国内游客年均增长2%左右,201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700亿元左右。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力争“十一五”期间畜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以上,2010年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大力发展以民族制药、特色食品为代表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和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力争“十一五”期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达到190亿元左右,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推进存储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终端、数字电视、网络产品及电子应用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发展软件产业,建设以存储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终端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二)努力提高重点产业及骨干企业整体技术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主动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要求,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起来,在努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的同时,更加重视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技术改造和创新,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大力培养、引进高技术人才和产业技术工人,重点支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优势产业、优强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发挥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培育科技型企

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提高优势产业、重大项目的科技转化和技术开发能力,努力在高技术产业的一些重要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科技含量为重点,支持电力、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卷烟、民族制药、特色食品等行业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规划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提高技改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力争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      (三)努力促进服务业壮大规模,提升素质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提升档次、完善功能、更新业态、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服务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消费需求的比重逐步提高。      四、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积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坚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各市州地所在地城市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立有利于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制度和机制,走多元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全省城镇发展新格局。力争“十一五”期间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二)加快贵阳城市经济圈建设,逐步形成合理的区域开发格局   支持贵阳城市经济圈率先发展,促进金阳新区开发开放。实施贵阳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其经济技术基础较好、要素聚集和现代交通枢纽等优势,打破行政区划,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发展布局,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现代产业、现代城镇、经济网络、区域市场、生态环境、体制和政策等支撑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功能和整体竞争力,加快形成在西部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城市经济增长极,发挥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城市经济圈基本框架,基本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为重点的特色经济体系,生产总值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3%以上,城市化水平达到50%以上。鼓励各地依托资源比较优势,按照组团、区块集约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县与县之间恶性竞争的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办好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      (三)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把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作为全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摆在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支持民族地区开发优势资源,优先安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多渠道帮助民族地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设立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和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实施《贵州省“十一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力争到2010年,民族地区实现85%的乡镇通沥青路或水泥路,95%的行政村通公路或通机动车;所有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05亩,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07年“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育及少数民族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四)建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和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和完善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和结构调整的利益导向。建立健全市场通道,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健全互助通道,鼓励较发达地方通过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带动欠发达地方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合作通道,完善区域间互动互促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多种形式的区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鼓励相邻地区联合创建融资平台、编制规划、共同建设、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五、坚持生态立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工业基地、工业园区、中心城市和火电、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制药业、食品工业等为重点,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发展,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组织模式,打破行业分工界线,鼓励上下游产业在市场原则下的结合,加快形成链式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全社会厉行节约,努力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二)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节约放在首位,重视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开发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依法保护和开发土地、矿产、森林、生物、水、旅游等重要资源,编制和实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依法管理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占补平衡制度,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非农用地鼓励建设项目多用坡地、闲置地和非耕地。按照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和开发管理,合理开采和有效保护稀缺矿产和优势矿产资源;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监督管理鼓励综合利用矿山废弃物。进一步搞好煤、磷、铝等重要资源的地质勘探,积极支持开发利用磷、煤等伴生或共生矿产资源。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搞好矿区生态移民。加强生物种群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和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对我省生态的损害。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完善水资源综合规划,合理划定水功能区,切实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加强节约资源的立法以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工作,

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采取阶梯式定价、超量加价等办法促进资源节约。抓紧制定并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的能耗标准,大力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深入开展“521”节能降耗工程,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企业节能,大力实施能量优化工程。      (三)扎实推进生态建设   重点在西部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在中心城市周围开展森林等生态资源管护、在东部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高质量实施生态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突出重点区域,力争国家支持完成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1500万亩;扩大林草、林竹、林茶、林药、林果等特色种植规模,积极发展以坑木林和纸浆原料林为重点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力争完成特色经济林和丰产用材林700万亩;积极争取国家在全省实施石漠化专项治理工程,力争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2500平方公里。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每年建成农村沼气池20万口以上,采取营造薪炭林、推广秸秆气化炉、小水电代燃料等措施,解决好农村燃料问题。加大对林业重点县的扶持力度。把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生态畜牧业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促进自然生态的恢复。逐步建立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制度,合理安排林产工业发展规模和布局,促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四)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力争到2010年,全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江河湖泊和水源地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主要河流出省断面水质达到三类以上,部分达到二类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六、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巩固提高“两基”攻坚成果,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建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设置初中的乡镇基本建成一所寄宿制初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收杂费,继续落实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2007年“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力争2010年在市(州、地)所在地和部分县(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使在校生规模达到100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办好一批骨干性、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每个县重点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0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0所,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40万人以上。继续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转移,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市场适应性和创新能力;整合省属高校资源,集中力量按“211工程”要求建设好贵州大学,同时办好2--3所省属重点大学;争取国家支持,建好民族学院;加强大学教育学科建设,调整专业结构,优化现有省级重点学科,新增省级重点学科20个左右,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合理调整高校布局和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省地共建的本科院校。力争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左右,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45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1万人左右。积极发展远程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积极推进科技自主创新   按照全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排,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保持科技投入持续增长,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在2%以上,全社会研究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万人研究与发展科学家和工程师数(人/万人)达到3.7;建成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7-8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建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5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利申请量保持10%的年增长率,专利授权量保持5%的年增长率,达到1000项左右,其中发明专利占30%左右,科技论文数量年均增长3%,引用率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我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等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的开机率达到60%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十五”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高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5%,数量达到400家左右。      (三)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全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促进总量增长、结构改善和素质提高。加强后备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6万人以上,人才在区域、城乡、产业分布趋于合理,重点领域急需人才基本得到满足,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人才培养开发体系和有利于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的机制和社会环境。着力实施好“四个一”和支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人才培养和开发工程,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重要保证。完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全省重要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构建人才发展服务平台,重点加强市、州、地一级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县级人才市场和各类专业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全省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坚持培养、引进和使用相结合稳定和壮大人才队伍。深化党政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建功立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加速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业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以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七、深化体制改革,实施开放带动战略

     (一)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和完善政府调控,创新管理方式,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更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起草、制定和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合理划分省和市(州、地)及县(市、区)的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管理范围,分清责任层次。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调,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强化审计、监察等行政内部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政府公告、行政听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积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工作实际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调动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和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力争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相互参股,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企业依法向社会募集资金,争取有更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市。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健全和完善出资人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国有企业的投融资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国有资本的优化重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审计工作。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体系,市(州、地)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切实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并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改组。      (三)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方向,在合理界定事权,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基础上,坚持并完善“以奖代补”等力、法,逐步健全省直接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坚持实行增收有动力、节支有压力的机制,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则政管理方式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税收征纳行为。实行促进电力体制改革、煤炭生产集团化、烟草工业结构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好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合理划分投资管理权限,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利用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措施,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决策责任制度,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吸引投资的引导性投入,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投融资主体建设,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促进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省级和各地区重点项目库建设,增加项目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健全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密切配合的省级投融资调控体系。积极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好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市场硬件建设、规则建设、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劳动力、技术、土地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险、证券市场的监管,完善和规范投融资市场。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土地一级市场,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统一管理一级探矿权市场,实行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各类中介组织。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整合流通资源,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制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生产与流通相结合、符合国际市场规则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和信用不良行为警示惩戒制度,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大力推进“诚信贵州”建设。      (六)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努力为外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服务环境,认真落实损害投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把东部发达地区作为全省招商引资的重点,全面开放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制造业,加快推进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现代流通、旅游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招商引资机制,完善统筹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及投诉机构工作保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促进引进项目和到位资金显著增长。进一步办好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企业,创造条件建立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基地。积极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提高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的比重。鼓励进口省内短缺资源,完善大宗产品进出口协调机制,提高加工贸易的层次,鼓励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造条件建立出口加工区,加快发展新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的能力,完善适应世贸和国际市场准入规则的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和应诉、起诉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争取把贵阳龙洞堡机场建成国际机场,提升贵阳铁路货运口岸类别,申请新开放一批货运口岸,建设遵义海关。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和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合作,继续推进与兄弟省区市的双边合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协作。抓住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发展多种形式的对内对外经贸关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与竞争。      (作者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责任编辑 徐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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