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支机构手续和流程
1、 分公司负责人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分公司名称。
2、 分公司负责人去工商行政部门领取建立分公司的表格,包括:
A、 负责人登记表
B、 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申请书
C、 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的证明
D、 营业场所证明
(1)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复印件
(2)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3) 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
(4)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
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将上述材料填好后,连同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填好内容)寄
给总公司。
4、 总公司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盖章后,寄回给分公司负责人。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总公司公司章程副本
C、 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D、 总公司“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股东会决议”
E、 总公司“广告登记证”复印件
F、 总公司“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G、 总公司“固定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复印件
H、 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I、 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 分公司负责人接到资料后,去工商局办理分公司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6、 获准工商局登记批准后,经过公安局有关部门批准,刻制分公司公章。
7、 此后,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分公司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提交资料如下:
A、 公司章程副本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C、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D、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到技术监督局办理分支机构,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资料如下;
A、 公司章程副本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 到银行办理分支机构开户手续,领取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资料如下:
A、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B、 分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C、 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10 工商局、税务局、技术监督局和银行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下列资料盖章后,报送总公司备案。
A、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B、 分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C、 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D、 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E、 分公司印模(在空白纸上盖章)
办理分支机构手续和流程
1、 分公司负责人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分公司名称。
2、 分公司负责人去工商行政部门领取建立分公司的表格,包括:
A、 负责人登记表
B、 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申请书
C、 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的证明
D、 营业场所证明
(1)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复印件
(2)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3) 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
(4)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
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将上述材料填好后,连同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填好内容)寄
给总公司。
4、 总公司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盖章后,寄回给分公司负责人。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总公司公司章程副本
C、 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D、 总公司“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股东会决议”
E、 总公司“广告登记证”复印件
F、 总公司“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G、 总公司“固定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复印件
H、 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I、 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 分公司负责人接到资料后,去工商局办理分公司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6、 获准工商局登记批准后,经过公安局有关部门批准,刻制分公司公章。
7、 此后,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分公司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提交资料如下:
A、 公司章程副本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C、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D、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到技术监督局办理分支机构,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资料如下;
A、 公司章程副本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 到银行办理分支机构开户手续,领取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资料如下:
A、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B、 分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C、 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10 工商局、税务局、技术监督局和银行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下列资料盖章后,报送总公司备案。
A、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B、 分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C、 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D、 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E、 分公司印模(在空白纸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