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2011年2月28日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标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安定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的,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流行传染病、爆炸、危险品泄漏造成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的公共事件等。
三、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事件四个等级。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⑴ 无人员伤亡的校园小范围火灾;
⑵ 师生在校园或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
⑶ 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10人以下症状不严重的食物中毒;
⑸ 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
⑹ 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⑴ 校舍倒塌;
⑵ 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
⑶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 ⑷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伤害的交通事故;
⑸ 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事件;
⑹ 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
⑺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⑴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
⑵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
⑶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30人以上的中毒事件;
⑸ 学校发生较大数量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⑹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⑴ 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 ⑵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多人死亡的事件; ⑶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5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30人以上的中毒事件;
⑸ 学校发生特大数量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⑹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特大影响的事件。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组长:成甘霖(校长)
副组长:周江(副校长),刘伟(政教主任)
成员:王柏林、史天祥、张琮贤、各班班主任。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负责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主任室。
应急处理指挥部:校长办公室。
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校长外出时,由副校长或政教主任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主要做好有关安全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制订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在突发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平时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落实,保证信息畅通;负责安
全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道;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各班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建设、卫生安全、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和监管等;协助相关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后勤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后勤保障,负责校舍及学校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
五、信息报告及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及时报告,教师或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校长报告,学校必须迅速、准确、全面地向学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方式分为“直报”和“续报”。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等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等。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后0.5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突发事件在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学区。
六、工作原则及应急程序:
突发事件的处理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临危不乱,安全有序;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并按预案规定的时限报告学区。
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分别采取以下应急程序:
1、一般性事件应急程序:
当学校境内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学校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边立即亲临现场,和全体师生一起开展互救工作,一边及时收集信息,在15分钟内将实情报告学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2、较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 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及时收集信息,立即报告学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⑶ 召开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突发事件实情,安排部署救援及应急行动。
3、重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 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情况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设立现场指挥部,将情况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申请并配合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
4、特别重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当发生重大事件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及时报告(或直报方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并迅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根据情况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设立现场指挥部,将情况及
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申请并配合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
最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附: 学区电话:8846227
公安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务急救中心:120
领导小组办公室:[1**********]
应急处理指挥部:[1**********]
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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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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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标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安定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处置与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伤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的,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流行传染病、爆炸、危险品泄漏造成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的公共事件等。
三、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划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事件四个等级。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⑴ 无人员伤亡的校园小范围火灾;
⑵ 师生在校园或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
⑶ 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10人以下症状不严重的食物中毒;
⑸ 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
⑹ 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⑴ 校舍倒塌;
⑵ 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
⑶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 ⑷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伤害的交通事故;
⑸ 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事件;
⑹ 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
⑺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⑴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
⑵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
⑶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30人以上的中毒事件;
⑸ 学校发生较大数量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⑹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⑴ 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 ⑵ 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多人死亡的事件; ⑶ 学校车辆发生师生5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
⑷ 校园内发生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30人以上的中毒事件;
⑸ 学校发生特大数量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⑹ 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特大影响的事件。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组长:成甘霖(校长)
副组长:周江(副校长),刘伟(政教主任)
成员:王柏林、史天祥、张琮贤、各班班主任。成员随岗位变化自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负责安全管理,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主任室。
应急处理指挥部:校长办公室。
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校长外出时,由副校长或政教主任统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主要做好有关安全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制订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确保在突发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平时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落实,保证信息畅通;负责安
全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道;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各班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建设、卫生安全、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和监管等;协助相关分管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后勤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后勤保障,负责校舍及学校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
五、信息报告及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及时报告,教师或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校长报告,学校必须迅速、准确、全面地向学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方式分为“直报”和“续报”。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等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工作进展和下一步打算等。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后0.5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突发事件在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学区。
六、工作原则及应急程序:
突发事件的处理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临危不乱,安全有序;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确定的相关人员职责开展工作,并按预案规定的时限报告学区。
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分别采取以下应急程序:
1、一般性事件应急程序:
当学校境内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学校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边立即亲临现场,和全体师生一起开展互救工作,一边及时收集信息,在15分钟内将实情报告学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2、较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 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及时收集信息,立即报告学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⑶ 召开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突发事件实情,安排部署救援及应急行动。
3、重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 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 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根据情况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设立现场指挥部,将情况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申请并配合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
4、特别重大事件应急程序
⑴当发生重大事件时,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及时报告(或直报方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并迅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抢险救灾或自救互救工作。
⑵根据情况实行特别管理措施,设立现场指挥部,将情况及
时、准确、实事求是地报告学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申请并配合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援救工作。
最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附: 学区电话:8846227
公安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务急救中心:120
领导小组办公室:[1**********]
应急处理指挥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