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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答问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下称无形资产准则)已经财政部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如何界定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是什么?无形资产应如何计量?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何确定?如何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何种情况下应转销无形资产?等等,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简要回答。
一、会计准则是如何定义无形资产的?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所下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完全相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无形资产。鉴于我国长期以来就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无形资产准则继承了这一做法,但国际会计准则是将商誉放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规范中。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就是说,某个项目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还要符合以上两项条件。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这虽是企业一般资产所具有的特征,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显得尤其重要。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企业自行研制的专利技术通过申请依法取得后,在一定期限内便拥有了该专利技术的法定所有权。又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约,允许其在一定期间
内使用其拥有的商标权。由于合约的签订,使商标使用权受让方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反之,如果没有通过法定方式或合约方式认定企业所拥有的控制权,则说明相关的项目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比如,某企业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且能认定通过进一步的培训将会使员工的技术更有长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预期员工将会继续把他们的技术贡献给企业。但是,企业通常无法对因拥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以及对他们进行过培训所引起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因而不能认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出于类似的原因,特定的管理或技术才能也不大可能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除非这些管理或技术才能的利用以及预期从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受到法定权利的保护。再比如,企业可能拥有一定的客户或市场份额,并且为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和信赖付出了努力,从而期望这些客户继续与其进行商业往来。但是,因为缺乏法定权利来保护或缺乏其他方式来控制这种客户关系或客户对企业的信赖,所以企业一般无法对这种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产生的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从而不能认为这些项目(市场份额、良好的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实施职业判断。在实施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件设备、相关的原材料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当然,最为重要的是应关注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赖以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总之,在实施判断时,企业的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稳健的估计。
3.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来说,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企业自创商誉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但形成自创商誉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却难以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又比如,一些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难以辨认,加之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
能作为企业的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
三、无形资产应如何计量?
无形资产计量是指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准则分别无形资产取得方式的不同,对如何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作了规定。比如,外购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规定确定入账价值,等等。其中,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按什么价值入账,是无形资产准则制定过程中存在较多争议的问题。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分两种情况确定。对于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由于发行当时股票尚未形成公允市价,因而应以该无形资产在对方(即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而其他情况下接受投资获得的无形资产,仍与现行做法一样,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如何核算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无形资产准则明确规定,自创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何确定?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通常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但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情况下,则无形资产摊销应在受益年限或有效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内进行;如果不存在受益年限或有效年限,则应在不超过10年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我国的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所作的规定,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存在一些不同。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有一种倾向性的规定,即,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存在,否则无形资产不应在超过20年的期限内摊销。围绕那些摊销年限超过20年的无形资产,该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不少限制性要求。比如,特别要求每个会计年度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等。
五、如何进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或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其中,“定期”通常指每隔一年、半年或季度,具体
由企业根据不同的要求作出选择。但是,任何企业都至少应于每年年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在检查时,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以前期间导致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在报告当期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出现时,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同时,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六、在何种情况下应转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发布前,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没有明确无形资产转销这个问题。无形资产准则对此作了规定,即,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则应将其转销。同时指出,企业在判断某项无形资产是否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实施判断。判断时应关注的方面主要有:(1)该无形资产是否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2)该无形资产是否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七、如何进行无形资产披露
无形资产披露对于反映企业的无形资产信息非常必要。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1)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2)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3)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无形资产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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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经报》 200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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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答问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下称无形资产准则)已经财政部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如何界定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是什么?无形资产应如何计量?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何确定?如何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何种情况下应转销无形资产?等等,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简要回答。
一、会计准则是如何定义无形资产的?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所下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完全相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无形资产。鉴于我国长期以来就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无形资产准则继承了这一做法,但国际会计准则是将商誉放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规范中。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无形资产确认是指将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记录并将其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就是说,某个项目要确认为无形资产,首先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还要符合以上两项条件。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这虽是企业一般资产所具有的特征,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显得尤其重要。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企业自行研制的专利技术通过申请依法取得后,在一定期限内便拥有了该专利技术的法定所有权。又比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约,允许其在一定期间
内使用其拥有的商标权。由于合约的签订,使商标使用权受让方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反之,如果没有通过法定方式或合约方式认定企业所拥有的控制权,则说明相关的项目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比如,某企业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且能认定通过进一步的培训将会使员工的技术更有长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预期员工将会继续把他们的技术贡献给企业。但是,企业通常无法对因拥有一支熟练的员工队伍以及对他们进行过培训所引起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因而不能认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出于类似的原因,特定的管理或技术才能也不大可能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除非这些管理或技术才能的利用以及预期从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受到法定权利的保护。再比如,企业可能拥有一定的客户或市场份额,并且为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和信赖付出了努力,从而期望这些客户继续与其进行商业往来。但是,因为缺乏法定权利来保护或缺乏其他方式来控制这种客户关系或客户对企业的信赖,所以企业一般无法对这种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产生的经济利益实施足够的控制,从而不能认为这些项目(市场份额、良好的客户关系和客户信赖)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实施职业判断。在实施这种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比如,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相关的硬件设备、相关的原材料等来配合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当然,最为重要的是应关注外界因素的影响,比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或赖以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总之,在实施判断时,企业的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稳健的估计。
3.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来说,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企业自创商誉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但形成自创商誉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却难以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又比如,一些高新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难以辨认,加之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
能作为企业的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
三、无形资产应如何计量?
无形资产计量是指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准则分别无形资产取得方式的不同,对如何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作了规定。比如,外购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规定确定入账价值,等等。其中,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按什么价值入账,是无形资产准则制定过程中存在较多争议的问题。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分两种情况确定。对于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由于发行当时股票尚未形成公允市价,因而应以该无形资产在对方(即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而其他情况下接受投资获得的无形资产,仍与现行做法一样,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如何核算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无形资产准则明确规定,自创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何确定?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通常应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但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情况下,则无形资产摊销应在受益年限或有效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内进行;如果不存在受益年限或有效年限,则应在不超过10年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我国的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所作的规定,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存在一些不同。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有一种倾向性的规定,即,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存在,否则无形资产不应在超过20年的期限内摊销。围绕那些摊销年限超过20年的无形资产,该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不少限制性要求。比如,特别要求每个会计年度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等。
五、如何进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或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具体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其中,“定期”通常指每隔一年、半年或季度,具体
由企业根据不同的要求作出选择。但是,任何企业都至少应于每年年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在检查时,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以前期间导致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在报告当期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出现时,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同时,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六、在何种情况下应转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发布前,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没有明确无形资产转销这个问题。无形资产准则对此作了规定,即,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则应将其转销。同时指出,企业在判断某项无形资产是否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实施判断。判断时应关注的方面主要有:(1)该无形资产是否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2)该无形资产是否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七、如何进行无形资产披露
无形资产披露对于反映企业的无形资产信息非常必要。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1)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2)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3)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无形资产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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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财经报》 200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