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
来源: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时间:
2014-04-22 13:26
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宿迁市政府决定对宿豫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撤销宿豫区顺河镇,在原所辖镇区与陆集镇部分区域范围内相应设立顺河街道办事处、豫新街道办事处、下相街道办事处。以原顺河镇卓圩、文昌、祥盛、京东、周石庄、陆河、张圩、蔡老庄、陆槽坊、椿树10个居委会区域设立顺河街道办事处,并将林苗圃划归顺河街道办事处管理,街道办事处驻扬子江路8号。以原顺河镇锦华、中通、江山、天一、庐山、豫苑、雨露、顺河、闸东、高滩10个居委会区域设立豫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松花江路2号。将原顺河镇油坊、陆桥、三合、新化、罗桥5个居委会区域与陆集镇的河塘、兴隆2个居委会和陆墩、季桥、德太3个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下相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峨眉山路9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顺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9.53平方公里,人口10.26万人,管理10个居委会和林苗圃;豫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29平方公里,人口7.79万人,管理10个居委会;下相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7.78平方公里,人口6.19万人,管理7个居委会、3个村委会;陆集镇行政区域面积41.89平方公里,人口2.56万人,辖1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
宿迁市宿豫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
来源: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时间:
2014-04-22 13:26
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宿迁市政府决定对宿豫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撤销宿豫区顺河镇,在原所辖镇区与陆集镇部分区域范围内相应设立顺河街道办事处、豫新街道办事处、下相街道办事处。以原顺河镇卓圩、文昌、祥盛、京东、周石庄、陆河、张圩、蔡老庄、陆槽坊、椿树10个居委会区域设立顺河街道办事处,并将林苗圃划归顺河街道办事处管理,街道办事处驻扬子江路8号。以原顺河镇锦华、中通、江山、天一、庐山、豫苑、雨露、顺河、闸东、高滩10个居委会区域设立豫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松花江路2号。将原顺河镇油坊、陆桥、三合、新化、罗桥5个居委会区域与陆集镇的河塘、兴隆2个居委会和陆墩、季桥、德太3个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下相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峨眉山路9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顺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9.53平方公里,人口10.26万人,管理10个居委会和林苗圃;豫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29平方公里,人口7.79万人,管理10个居委会;下相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7.78平方公里,人口6.19万人,管理7个居委会、3个村委会;陆集镇行政区域面积41.89平方公里,人口2.56万人,辖1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