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会的法律地位

我们通常说的股东会是狭义上的股东会,仅指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会。广义的股东会应是各类公司中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构。在此,我们(聚行家)仅仅讨论狭义上的股东会。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从法律的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股东会是指依法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利机构。从立法的角度确定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这就是股东会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并由此决定了股东会与其他组织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

股东会作为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首先就表现在股东会的组成是全体股东,股东代表着所有者权益,股东的出资额的集合构成了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股东会必须由全体股东组成,哪怕是仅持有少量股权的股东也有权通过参与股东会表达自己的意思,维护自己的权益。股东无论出资比例大小,都是股东会的组成人员。出资比例高低,只能影响表决权的大小,不影响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会。

其次,股东会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设立的公司组织机构,是决定公司意思的机构。股东会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决议决定公司的意思。其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选择管理者。它在公司组织机构中居于最高的层次,掌握着公司的最高的权力。 再次,股东会的承担的职权时公司的最高决议机构。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最后,股东会的作为公司的权利机构这一地位是被法律所赋予的。

我们通常说的股东会是狭义上的股东会,仅指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会。广义的股东会应是各类公司中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构。在此,我们(聚行家)仅仅讨论狭义上的股东会。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从法律的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股东会是指依法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利机构。从立法的角度确定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这就是股东会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并由此决定了股东会与其他组织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

股东会作为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首先就表现在股东会的组成是全体股东,股东代表着所有者权益,股东的出资额的集合构成了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股东会必须由全体股东组成,哪怕是仅持有少量股权的股东也有权通过参与股东会表达自己的意思,维护自己的权益。股东无论出资比例大小,都是股东会的组成人员。出资比例高低,只能影响表决权的大小,不影响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会。

其次,股东会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设立的公司组织机构,是决定公司意思的机构。股东会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决议决定公司的意思。其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选择管理者。它在公司组织机构中居于最高的层次,掌握着公司的最高的权力。 再次,股东会的承担的职权时公司的最高决议机构。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最后,股东会的作为公司的权利机构这一地位是被法律所赋予的。


相关文章

  •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及裁判方法探析
  •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及裁判方法探析 备受网络关注的山西神木法官张继峰索取入股煤矿分红一案已经尘埃落定,该案出现原告一审胜诉,二审败诉的戏剧性结局,并导致原告及一审办案法官均受处分.对此结果,司法系统及学界褒贬不一,莫衷一是.隐藏在该案被告的隐 ...查看


  • 浅析股权性质和夫妻共有股权
  • 关于股权性质和夫妻共有股权若干问题的探讨 股权,有广.狭两义.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向公司得以行使的各种权利,故股东作为买卖契约之债的债权人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亦包括在内:狭义的股东权,则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 ...查看


  • 经济法结课论文 1
  • 经济管理学院 学 年 专 学 姓 期: 2013-2014-2 级: 11国本4班 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号: [1**********]9 名: 厉蔷 题目:厉蔷[1**********]9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健全与否的 分析研究 摘要:公 ...查看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一股独大"情况突出,对控股股东缺乏有效监督,给公司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2.股东大会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够. 3."三分开"."两独立"不到位,公 ...查看


  • 公司人格否认案例 1
  • 裁判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分为两种情形,一为公司控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存在转移资金,恶意逃避债务等行为,使公司形骸化,丧失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应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该情形可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有关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的 ...查看


  • 自考企业与公司法简答题
  • 企业与公司法 简答题 一.企业法律形式的含义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答:含义:是指企业依不同的法律标准和条件所形成的组织形式. 特征(1)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2)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3)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 (4)企业法律 ...查看


  •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点及防范对策 股权代持是指,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亦即隐名股东)与公司公开文件以及工商登记中的股东(以及名义股东)相分离,隐名股东通过与名义股东约定,由名义股东代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这种股权处置方式在现实商事交往中并不少见,实 ...查看


  • 论公司中隐名出资人的法律问题
  •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存在很多投资人为了规避国家法律法规或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采用隐名方式进行投资,由于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没有对隐名出资进行规范,导致纠纷较多却没有法律依据可循.对公司中隐名出资人的法律问题进行研 ...查看


  • 浅论董事的义务.doc(定)
  • 浅论董事的义务 叶剑波 内容摘要: 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和公司制度日益发展,公司董事会拥有越来越大的职权.一方面由股东大会对所有公司事务进行决策有着较高的成本和诸多不便,另一方面商业决策的迅捷性也要求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迅速作出.这样,作为公司的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