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屯矿电厂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2016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年9月
目 录
1. 适用范围 ............................................. 3 2. 编制依据 ............................................. 3 3. 总体要求、目标 ....................................... 3 3.1总体要求 ........................................... 3 3.2总体目标 ........................................... 4 4. 职责分工 ............................................. 4 5. 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 ..................................... 4 6.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 ..................................... 5 7. 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 ............................... 5 8. 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 ..................................... 6 9. 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 ..................................... 7 10. 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 ................................ 7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 7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表 . ............................... 9 附件2基层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 10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 .............................. 10 附件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 ............................. 10 附件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 11 附件6年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 13 附件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 14
南屯矿电厂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南屯矿电厂各中心(室)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主席令(201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75号)
3. 总体要求、目标 3.1总体要求
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
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
逐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管控体系,实行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分级检测管控、分级跟踪督办,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4. 职责分工
电厂主要负责人对厂各中心(室)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本单位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查;各心(室)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各中心(室)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导;安技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
安技室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牵头部门,其他中心(室)按职分工予以配合。
5. 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隐患排查坚持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即车间日排查、厂级月排查。
其中:
5.1电厂定于每月22日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并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分类筛选确认隐患级别,按隐患分级责任范围制定编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负责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每月25日前向上级公司汇报一次隐患排查情况。
5.2公司实行月度隐患排查,车间执行每日排查、每周上报。车间每日排查,每周由车间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并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价、确认后,进行上报,上报时间定于每周周五。
6.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隐患排查按照兖矿集团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东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等规定认定。
6.1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定期对安全事故隐患重点部位、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事故隐患分级意见。
6.2车间执行每日排查、每周上报制度。车间每日排查,每周由车间负责人组织车间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价、确认后,进行上报,上报时间定于每周周五。
6.3对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电厂应当按照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7. 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7.1电厂各中心(室)对整改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的现场动态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和工程量较大的隐患治理,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措施“六落实”。
7.2电厂已排查的隐患,必须编制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状态的描述(原因分析)、整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责任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重大隐患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一级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核,报上级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二)A 级隐患治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二级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三)B 级隐患治理方案由公司相关部室负责编制,本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三)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隐患,由上级公司协调治理。 (四)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相关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立即整改,做到小隐患不过班,一般隐患不过天。
8. 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按照隐患的危险程度,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 第16号),可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个等级。其中:
(一)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工治理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出的隐患。
(二)一般隐患,是指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可以边治理边生产的隐患,按危害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划分为A 、B 、C 三级。
A 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上级公司协调、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治理的隐患。
B 级:危害较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公司行政分管副职牵头治理的隐患。
C 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由电厂总工、车间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治理的隐患。
9. 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9.1 电厂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等级建立治理跟踪台账,由公司业务部门对隐患治理过程实施跟踪指导,安全监察科对隐患治理进行监督,对B 级及以上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9.2实行隐患告知制度,公司对B 级及以上隐患进行公示,挂牌告知现场人员。在隐患现场告知内容要载明隐患名称、等级、影响地点(范围)、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10. 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隐患治理验收实行分级管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一)重大隐患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二)A 级隐患由煤业公司组织验收; (三)B 级隐患由华聚公司组织验收;
(四)C 级隐患由电厂安技室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验收。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11.1隐患治理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隐患档案包括管理台账、整理方案、评价报告(A 级)、验收记录等。
11.2隐患治理资料保存期限:重大隐患5年、A 级隐患3年、B 级隐患2年、C 级隐患1年。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表
附件2:基层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附件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
附件5: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附件6: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附件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附件1: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表
9
附件2: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附件3: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附件4:
附件5: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11
12
附件6:
年 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13
附件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14
南屯矿电厂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2016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年9月
目 录
1. 适用范围 ............................................. 3 2. 编制依据 ............................................. 3 3. 总体要求、目标 ....................................... 3 3.1总体要求 ........................................... 3 3.2总体目标 ........................................... 4 4. 职责分工 ............................................. 4 5. 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 ..................................... 4 6.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 ..................................... 5 7. 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 ............................... 5 8. 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 ..................................... 6 9. 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 ..................................... 7 10. 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 ................................ 7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 7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表 . ............................... 9 附件2基层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 10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 .............................. 10 附件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 ............................. 10 附件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 11 附件6年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 13 附件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 14
南屯矿电厂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南屯矿电厂各中心(室)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主席令(201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兖煤华聚股发[2010]75号)
3. 总体要求、目标 3.1总体要求
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
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
逐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管控体系,实行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分级检测管控、分级跟踪督办,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4. 职责分工
电厂主要负责人对厂各中心(室)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本单位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查;各心(室)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各中心(室)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导;安技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
安技室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牵头部门,其他中心(室)按职分工予以配合。
5. 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隐患排查坚持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即车间日排查、厂级月排查。
其中:
5.1电厂定于每月22日前,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并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分类筛选确认隐患级别,按隐患分级责任范围制定编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负责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每月25日前向上级公司汇报一次隐患排查情况。
5.2公司实行月度隐患排查,车间执行每日排查、每周上报。车间每日排查,每周由车间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并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价、确认后,进行上报,上报时间定于每周周五。
6.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隐患排查按照兖矿集团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东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等规定认定。
6.1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定期对安全事故隐患重点部位、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事故隐患分级意见。
6.2车间执行每日排查、每周上报制度。车间每日排查,每周由车间负责人组织车间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价、确认后,进行上报,上报时间定于每周周五。
6.3对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电厂应当按照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7. 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7.1电厂各中心(室)对整改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的现场动态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和工程量较大的隐患治理,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措施“六落实”。
7.2电厂已排查的隐患,必须编制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状态的描述(原因分析)、整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责任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重大隐患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一级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核,报上级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二)A 级隐患治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二级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三)B 级隐患治理方案由公司相关部室负责编制,本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三)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隐患,由上级公司协调治理。 (四)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相关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立即整改,做到小隐患不过班,一般隐患不过天。
8. 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按照隐患的危险程度,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 第16号),可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个等级。其中:
(一)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工治理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出的隐患。
(二)一般隐患,是指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可以边治理边生产的隐患,按危害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划分为A 、B 、C 三级。
A 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上级公司协调、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治理的隐患。
B 级:危害较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公司行政分管副职牵头治理的隐患。
C 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由电厂总工、车间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治理的隐患。
9. 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9.1 电厂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等级建立治理跟踪台账,由公司业务部门对隐患治理过程实施跟踪指导,安全监察科对隐患治理进行监督,对B 级及以上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9.2实行隐患告知制度,公司对B 级及以上隐患进行公示,挂牌告知现场人员。在隐患现场告知内容要载明隐患名称、等级、影响地点(范围)、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10. 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隐患治理验收实行分级管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一)重大隐患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二)A 级隐患由煤业公司组织验收; (三)B 级隐患由华聚公司组织验收;
(四)C 级隐患由电厂安技室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验收。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11.1隐患治理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隐患档案包括管理台账、整理方案、评价报告(A 级)、验收记录等。
11.2隐患治理资料保存期限:重大隐患5年、A 级隐患3年、B 级隐患2年、C 级隐患1年。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表
附件2:基层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附件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
附件5: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附件6: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附件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附件1: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表
9
附件2: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附件3: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表
附件4:
附件5: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11
12
附件6:
年 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13
附件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