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作业流程
1.0 目的
为规范和完善采购作业程序,确保物料的申购、采购得到合理、有效的管控,特制定本作业流程。
2.0范围
适合所有物料的采购、采购入库及不合格品退货的过程实施。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采购订单》与《请购单》的最终审核审批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生产物料《请购单》的审核工作;
3.3采购部:负责物料采购经办、进度跟催及与供方沟通和管理工作;
3.4仓库:对采购数量的验收、按照指令将不良物料退给供方、对供方的交期、交量进行考核、统计工作。
3.5 生技部:所有物料的图纸资料及产品BOM 资料与材料定额的及时、准确的提供;对采购过程中新开发物料进行样板确认与评估。
3.6品管部:按公司标准对采购物料进行品质验收。
3.7各职能部门负责《请购单》的申请
4.0 作业程序
4.1 生产物料由物控以《请购单》方式提出申购,经副总经理审批;样板物料及工、量具、辅助用料等非生产物料由使用部门以《请购单》方式提出申购,经副总经理审批(如需采购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或《采购订单》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所有经过审批的申购指令统一交到采购部,采购员负责签收、处理。
4.2 采购员对接到的《请购单》进行审核,并结合采购周期、最小订购量、在途量等资料,进行采购期、量分析,要求在1天内完成。若发现有无法达成期、量需求时,采购员与供方进行沟通,如仍无法达成要求的。采购员于30分钟内反馈给上一级处理。若正常,则按《请购单》的要求编制《采购订单》。
4.3 采购员根据《请购单》、《供应商资料》等信息选择满足物料要求的供方,并于当日内编制完整、准确的《采购订单》(必要时,附上样板或技术文件、报价单等资料)交总经理审批。
4.4 凡采购物品金额在100元以下的直接采购品、小量补采物料不需编制《采购订单》,直接以《请购单》或外购方式采购,但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4.5 《采购订单》审核、审批规定:
4.5.1 全部采购订单由责任采购员编制后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可由代理人先行批准,总经理回厂后再进行补签)。
4.5.2 审核、审批、批准时间规定:紧急《采购订单》于30分钟内完成,常规《采购订单》于1小时内完成。
4.6 总经理对《采购订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批、批准。若发现有误,则通知责任采购员进行修改(必要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无误,则返交采购员实施采购作业。
4.7 若审核、审批、批准通过,由相应采购员将《采购订单》下达供方,紧急《采购订单》于30分钟内完成,常规《采购订单》于2小时内完成并要求对方书面回签(紧急《采购订单》要求供方在半个工作日内回签,常规《采购订单》要求1个工作日内回签)。若《采购订单》审核、审批、批准不通过时,采购员在30分钟内回复请购部门负责人。
4.8 采购员将审核、审批、批准通过得《采购订单》相应联在供应商确认后2个工作小时内分发给仓库、财务,并保管好所有《采购订单》及《请购单》,以备对帐时提供给财务人员审查。
4.9 责任采购员负责对下达给供方得《采购订单》进行回签跟催。
4.10 指定主管定期、不定期对采购员得跟催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异常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11 如因公司内部原因产生《采购订单》内容需作变更时,采购员确认须变更后2个工作小时内与供方协商变更事宜,并书面通知变更,尽量减少本公司损失。若因供方原因产生《采购订单》内容需作变更时,采购员于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通知上级主管处理,变更涉及到赔偿处理的按《供应商合作协议》执行。
4.12 采购员须要求供方按照我司要求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的《送货单》,若未生产急料送货,采购员须于供方送货到厂前2小时通知仓库做好收货准备工作,若为供方晚上送货,采购员须于供方送货到厂的当天下午下班前通知仓库,以便仓库安排仓管员加班收货。
4.13 供方送货到厂后,由仓库仓管员对来料进行数量点收、品管部进料检验员对来料进行验收关将结果通知采购员。
4.14 采购员需对仓管员或品管员反馈在收料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进行协调与处理,必要时,与供方沟通、处理。
4.15 检验合格,仓管员填写《入库单》,按进仓规定办理进仓手续,判定不合格,则暂放退料区。
4.16 仓库将《入库单》汇整交财务部,财务签收后将财务联做入结算凭证。
4.17 公司财务会计核实《采购单》、《报价单》、《入库单》内容,在与供方对帐无误后,将采购金额列入应付款项。
4.18 若车间退料,品管员判定为来料不良时,采购员在接到品管员的《检验报告》后于规定时间内处理后续工作。
4.21 采购员及时跟进因物料拒收而退货处理的后续工作;及时跟进因车间退料、需再退供方以及短缺补采等处理工作;向供方反馈不良信息,并要求供方改善及确认退(换) 货、补货交期。
5.0 处罚规定
5.1 对未按本流程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元/次。
5.2 未办理有效手续进行采购的,处罚采购员50元/单,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情节严重处罚,严重者做开除处理。确有特殊先采购后补单的,只限小额、少量物料,且第二天必须完成补办手续,违者处罚20元/天,直至完成补办手续为止。
5.3 对不按照流程规定交上级审核、审批、批准的,处罚责任人20元/单。
5.4 《采购订单》未及时下达给相关部门的,处罚责任采购员5元/单。
5.5 《采购订单》下达给供方后,未要求供方回签的(部分供应商如无传真机,请供应商送货在入库前签字),处罚责任采购员5元/单。
5.6 采购员丢失《入库单》的,按30元/单处罚。
5.7 采购员未按时联络退货的,按5元/单处罚责任采购员。
5.8 财务对帐时审查《采购订单》或《请购单》而采购员不能提供的,处罚采购员5元/单
5.9 凡接受供应商贵重礼品、金钱,一经发现,一律开除,并对责任人进行赔偿追溯,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0 相关表格
6.1 《请购单》6.2 《采购订单》
6.3 《检验报告》
6.6 《入库单》
采购作业流程
1.0 目的
为规范和完善采购作业程序,确保物料的申购、采购得到合理、有效的管控,特制定本作业流程。
2.0范围
适合所有物料的采购、采购入库及不合格品退货的过程实施。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采购订单》与《请购单》的最终审核审批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生产物料《请购单》的审核工作;
3.3采购部:负责物料采购经办、进度跟催及与供方沟通和管理工作;
3.4仓库:对采购数量的验收、按照指令将不良物料退给供方、对供方的交期、交量进行考核、统计工作。
3.5 生技部:所有物料的图纸资料及产品BOM 资料与材料定额的及时、准确的提供;对采购过程中新开发物料进行样板确认与评估。
3.6品管部:按公司标准对采购物料进行品质验收。
3.7各职能部门负责《请购单》的申请
4.0 作业程序
4.1 生产物料由物控以《请购单》方式提出申购,经副总经理审批;样板物料及工、量具、辅助用料等非生产物料由使用部门以《请购单》方式提出申购,经副总经理审批(如需采购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或《采购订单》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所有经过审批的申购指令统一交到采购部,采购员负责签收、处理。
4.2 采购员对接到的《请购单》进行审核,并结合采购周期、最小订购量、在途量等资料,进行采购期、量分析,要求在1天内完成。若发现有无法达成期、量需求时,采购员与供方进行沟通,如仍无法达成要求的。采购员于30分钟内反馈给上一级处理。若正常,则按《请购单》的要求编制《采购订单》。
4.3 采购员根据《请购单》、《供应商资料》等信息选择满足物料要求的供方,并于当日内编制完整、准确的《采购订单》(必要时,附上样板或技术文件、报价单等资料)交总经理审批。
4.4 凡采购物品金额在100元以下的直接采购品、小量补采物料不需编制《采购订单》,直接以《请购单》或外购方式采购,但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4.5 《采购订单》审核、审批规定:
4.5.1 全部采购订单由责任采购员编制后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可由代理人先行批准,总经理回厂后再进行补签)。
4.5.2 审核、审批、批准时间规定:紧急《采购订单》于30分钟内完成,常规《采购订单》于1小时内完成。
4.6 总经理对《采购订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批、批准。若发现有误,则通知责任采购员进行修改(必要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无误,则返交采购员实施采购作业。
4.7 若审核、审批、批准通过,由相应采购员将《采购订单》下达供方,紧急《采购订单》于30分钟内完成,常规《采购订单》于2小时内完成并要求对方书面回签(紧急《采购订单》要求供方在半个工作日内回签,常规《采购订单》要求1个工作日内回签)。若《采购订单》审核、审批、批准不通过时,采购员在30分钟内回复请购部门负责人。
4.8 采购员将审核、审批、批准通过得《采购订单》相应联在供应商确认后2个工作小时内分发给仓库、财务,并保管好所有《采购订单》及《请购单》,以备对帐时提供给财务人员审查。
4.9 责任采购员负责对下达给供方得《采购订单》进行回签跟催。
4.10 指定主管定期、不定期对采购员得跟催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异常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11 如因公司内部原因产生《采购订单》内容需作变更时,采购员确认须变更后2个工作小时内与供方协商变更事宜,并书面通知变更,尽量减少本公司损失。若因供方原因产生《采购订单》内容需作变更时,采购员于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通知上级主管处理,变更涉及到赔偿处理的按《供应商合作协议》执行。
4.12 采购员须要求供方按照我司要求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的《送货单》,若未生产急料送货,采购员须于供方送货到厂前2小时通知仓库做好收货准备工作,若为供方晚上送货,采购员须于供方送货到厂的当天下午下班前通知仓库,以便仓库安排仓管员加班收货。
4.13 供方送货到厂后,由仓库仓管员对来料进行数量点收、品管部进料检验员对来料进行验收关将结果通知采购员。
4.14 采购员需对仓管员或品管员反馈在收料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进行协调与处理,必要时,与供方沟通、处理。
4.15 检验合格,仓管员填写《入库单》,按进仓规定办理进仓手续,判定不合格,则暂放退料区。
4.16 仓库将《入库单》汇整交财务部,财务签收后将财务联做入结算凭证。
4.17 公司财务会计核实《采购单》、《报价单》、《入库单》内容,在与供方对帐无误后,将采购金额列入应付款项。
4.18 若车间退料,品管员判定为来料不良时,采购员在接到品管员的《检验报告》后于规定时间内处理后续工作。
4.21 采购员及时跟进因物料拒收而退货处理的后续工作;及时跟进因车间退料、需再退供方以及短缺补采等处理工作;向供方反馈不良信息,并要求供方改善及确认退(换) 货、补货交期。
5.0 处罚规定
5.1 对未按本流程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元/次。
5.2 未办理有效手续进行采购的,处罚采购员50元/单,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情节严重处罚,严重者做开除处理。确有特殊先采购后补单的,只限小额、少量物料,且第二天必须完成补办手续,违者处罚20元/天,直至完成补办手续为止。
5.3 对不按照流程规定交上级审核、审批、批准的,处罚责任人20元/单。
5.4 《采购订单》未及时下达给相关部门的,处罚责任采购员5元/单。
5.5 《采购订单》下达给供方后,未要求供方回签的(部分供应商如无传真机,请供应商送货在入库前签字),处罚责任采购员5元/单。
5.6 采购员丢失《入库单》的,按30元/单处罚。
5.7 采购员未按时联络退货的,按5元/单处罚责任采购员。
5.8 财务对帐时审查《采购订单》或《请购单》而采购员不能提供的,处罚采购员5元/单
5.9 凡接受供应商贵重礼品、金钱,一经发现,一律开除,并对责任人进行赔偿追溯,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0 相关表格
6.1 《请购单》6.2 《采购订单》
6.3 《检验报告》
6.6 《入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