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 内容 4.1 总经理 4.2 制造(管理)部长 4.3 生产管理科 4.4 人事总务科 4.5 财务科 4.6 生产班组 4.7 工段长 4.8 环保员 4.9 员工 2. 相关文件 3.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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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谁污染、谁负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切实 搞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3. 责任事项
3.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3.2 制造(管理)部长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 3.3 人事总务科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现场各工段、班组是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单位。 3.5 公司各级人员是环境保护的实施人。
4. 内容
4.1 总经理
4.1.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外 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1) 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2) 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批准重大环保投资项目,保证公司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4)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审定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改进公司环境管理绩效。 6) 及时、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4.1.2 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 度,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4.1.3 设立环保管理机构,为环保管理提供资源保障。 4.1.4 督促开展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1.5 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必须有环保技术指标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4.1.6 检查并考核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4.1.7 支持、配合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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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制造(管理)部长
4.2.1 制造(管理)部长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搞好环保工作。制 造(管理)部长外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4.2.2 领导、支持和指导环保部门的工作,为环保工作配置资源;督促、指导各单位 搞好环保工作。 4.2.3 听取人事总务科对环保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环保工作方面的问题。 4.2.4 审定环境保护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 4.2.5 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4.3 生产管理科
4.3.1 组织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环境保护制度, 确保装 置运行稳定, “三废”排放符合指标要求。 4.3.2 组织编制操作
方案、工艺规程,满足环保要求。 4.3.3 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 考虑订单和内示信息进行集约化生产, 节约水电气及 消耗品等资源,实现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在制定技术改造、增产节约的措施计划 时,必须包括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配合人事总务科对现场进行每月 1 次的 6S 巡 查,对垃圾分类、地面清洁度等进行监督。 4.3.4 在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时, 应包括环保内容。每周 1 次的 工段长会议上,涉及环保内容,提高环保意识。 4.3.5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如物流公司)按照公司 ISO9001 和 14001 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3.6 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经公司环保部门同意。
4.4 人事总务科
4.4.1 人事总务科在总经理和制造(管理)部长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和制造(管理) 部长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 4.4.2 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 4.4.3 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境目标、指标体系。并对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4 负责公司环保技术教育,组织人员培训。 4.4.5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有权对各单位环保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提出考核建议;有权对影响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提出批评;有权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和违反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4.4.6 负责公司“三废”排放及应急救援监测的分析与评价工作;定期组织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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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测单位对公司环境现状进行监测与评价,填写“环境监测数据一览表” 。 4.4.7 监督各单位“三废”排放的控制,不断改进环境成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4.4.8 协调、组织公司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建成后的环保竣工 验收工作,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监督“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办理《排 放污染物许可证》报批的相关手续。 4.4.10 积极推广、应用环保先进技术;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环保装 置运行的可靠性和管理水平。 4.4.11 在授权或职责范围内代表公司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搞好环保工作,按要求报送 环保资料。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4.4.12 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档案。 4.4.14 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
4.5 财务科
4.5.1 提供环保项目(含技改技措)投入的费用保障。 4.5.2 提供各种依法进行的监测、环保教育等经费保障。
4.6 生产班组
4.6.1 负责制订本班组的环保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
施与考核。 4.6.2 负责对本班组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与考核。 4.6.3 负责本班组产品实现过程的环保管理,对环保治理装置运行可靠性负责。 4.6.4 对“三废”排放的符合性负责。 4.6.5 负责本班组产生的废弃物的收集、存放,认真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表” 。 4.6.6 负责本班组生产区域、库房的整理、整顿。
4.7 工段长
4.7.1 工段长是工段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对工段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4.7.2 严格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预防污染事故。对本工段违章指挥、违 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 4.7.3 组织检查并采取措施消除跑、 冒、 滴、 漏, 降低作业场所粉尘, 实现节能降耗、 保护环境。 4.7.4 组织本工段各类污染(超标)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 4.7.5 对当班期间责任区内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负责。 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报经 单位领导同意。
4.8 环保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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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负责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 业务上受公司环保部门的指导, 有权直接向环保部 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4.8.2 制(修)订、审查车间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和考核。 4.8.3 建立环保工作台帐及档案,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4.8.4 深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确保 “三废”排放符合要求。 4.8.5 参加车间改、 扩建工程中环保措施的审查, 设备检修环保措施审查以及工艺条 件变更环保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8.6 负责单位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4.8.7 对班组环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9 员工
4.9.1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 保护负全责。 4.9.2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4.9.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责任区 域的“三废”排放符合要求。 4.9.4 保持工作、作业现场整洁,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做到文明生产。 4.9.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对明知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或因本人违章 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
5. 相关文件
KS-P14.41-管-113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相关记录
KS-P12.41-管-104-308 KS-P12.41-管-103-307 环境监测数据一览表 危险废物管理表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 内容 4.1 总经理 4.2 制造(管理)部长 4.3 生产管理科 4.4 人事总务科 4.5 财务科 4.6 生产班组 4.7 工段长 4.8 环保员 4.9 员工 2. 相关文件 3. 相关记录
管理番号 名称
P12.41-管-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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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谁污染、谁负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切实 搞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3. 责任事项
3.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3.2 制造(管理)部长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 3.3 人事总务科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现场各工段、班组是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单位。 3.5 公司各级人员是环境保护的实施人。
4. 内容
4.1 总经理
4.1.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外 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1) 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2) 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批准重大环保投资项目,保证公司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4)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审定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改进公司环境管理绩效。 6) 及时、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4.1.2 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 度,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4.1.3 设立环保管理机构,为环保管理提供资源保障。 4.1.4 督促开展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1.5 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必须有环保技术指标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4.1.6 检查并考核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4.1.7 支持、配合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工作。
管理番号 名称
P12.41-管-115
改-A/0
3 / 5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4.2 制造(管理)部长
4.2.1 制造(管理)部长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搞好环保工作。制 造(管理)部长外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4.2.2 领导、支持和指导环保部门的工作,为环保工作配置资源;督促、指导各单位 搞好环保工作。 4.2.3 听取人事总务科对环保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环保工作方面的问题。 4.2.4 审定环境保护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 4.2.5 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4.3 生产管理科
4.3.1 组织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环境保护制度, 确保装 置运行稳定, “三废”排放符合指标要求。 4.3.2 组织编制操作
方案、工艺规程,满足环保要求。 4.3.3 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 考虑订单和内示信息进行集约化生产, 节约水电气及 消耗品等资源,实现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在制定技术改造、增产节约的措施计划 时,必须包括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配合人事总务科对现场进行每月 1 次的 6S 巡 查,对垃圾分类、地面清洁度等进行监督。 4.3.4 在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时, 应包括环保内容。每周 1 次的 工段长会议上,涉及环保内容,提高环保意识。 4.3.5 负责部门和外部相关方的环保教育,并对外部相关方(如物流公司)按照公司 ISO9001 和 14001 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3.6 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经公司环保部门同意。
4.4 人事总务科
4.4.1 人事总务科在总经理和制造(管理)部长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和制造(管理) 部长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 4.4.2 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 4.4.3 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境目标、指标体系。并对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4 负责公司环保技术教育,组织人员培训。 4.4.5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有权对各单位环保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提出考核建议;有权对影响或污染环境的行为提出批评;有权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 和违反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4.4.6 负责公司“三废”排放及应急救援监测的分析与评价工作;定期组织有资质
管理番号 名称
P12.41-管-115
改-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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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测单位对公司环境现状进行监测与评价,填写“环境监测数据一览表” 。 4.4.7 监督各单位“三废”排放的控制,不断改进环境成效、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4.4.8 协调、组织公司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建成后的环保竣工 验收工作,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监督“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办理《排 放污染物许可证》报批的相关手续。 4.4.10 积极推广、应用环保先进技术;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环保装 置运行的可靠性和管理水平。 4.4.11 在授权或职责范围内代表公司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搞好环保工作,按要求报送 环保资料。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4.4.12 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档案。 4.4.14 负责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
4.5 财务科
4.5.1 提供环保项目(含技改技措)投入的费用保障。 4.5.2 提供各种依法进行的监测、环保教育等经费保障。
4.6 生产班组
4.6.1 负责制订本班组的环保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
施与考核。 4.6.2 负责对本班组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与考核。 4.6.3 负责本班组产品实现过程的环保管理,对环保治理装置运行可靠性负责。 4.6.4 对“三废”排放的符合性负责。 4.6.5 负责本班组产生的废弃物的收集、存放,认真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表” 。 4.6.6 负责本班组生产区域、库房的整理、整顿。
4.7 工段长
4.7.1 工段长是工段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对工段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4.7.2 严格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预防污染事故。对本工段违章指挥、违 章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 4.7.3 组织检查并采取措施消除跑、 冒、 滴、 漏, 降低作业场所粉尘, 实现节能降耗、 保护环境。 4.7.4 组织本工段各类污染(超标)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 4.7.5 对当班期间责任区内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负责。 停运环保治理装置必须报经 单位领导同意。
4.8 环保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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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4.8.1 负责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 业务上受公司环保部门的指导, 有权直接向环保部 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4.8.2 制(修)订、审查车间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和考核。 4.8.3 建立环保工作台帐及档案,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4.8.4 深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确保 “三废”排放符合要求。 4.8.5 参加车间改、 扩建工程中环保措施的审查, 设备检修环保措施审查以及工艺条 件变更环保措施的审查,使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8.6 负责单位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4.8.7 对班组环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9 员工
4.9.1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对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环境 保护负全责。 4.9.2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4.9.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责任区 域的“三废”排放符合要求。 4.9.4 保持工作、作业现场整洁,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做到文明生产。 4.9.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对明知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或因本人违章 作业造成的后果负责。
5. 相关文件
KS-P14.41-管-113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相关记录
KS-P12.41-管-104-308 KS-P12.41-管-103-307 环境监测数据一览表 危险废物管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