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文件
渝委办[201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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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评选2010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加快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突出抓好统筹城乡、内陆开放、深化改革、振兴区县、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全市各行业、各地区涌现出了大批为推动重庆改革开放、实现重庆科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和先进人物。
为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更好地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新的发展阶段建设重庆、振兴重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早日实现“314”总体部署而努力奋斗,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2010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全市最高综合性荣誉。评选工作开展10年来,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营造了见贤思齐、共谋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了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和《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渝委办〔2005〕78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荐审议工作制度,强化评选部门和工作人员责任,切实抓好推荐审议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群众参与度。评选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务必要有更广泛的群众性。各地各部门要以提高参与率、扩大影响面、增强互动性为重点,发动社会群众广泛参与推选和投票。要把评选的过程转变为教育的过程,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群众的爱国爱市热情。要注重拓宽投票渠道,在以往报纸、短信、固定电话投票形式的基础上,各区县(自治县)以及有固定报刊的企事业单位,可按要求在所属报刊上印制统一规格的选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乡镇、车间、社区、院坝,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墙报、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提名人选和获奖人选。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通过集中讨论、座谈等形式,学习了解提名人选的先进事迹,发动群众参与推荐、评议、投票活动。
三、坚持标准,确保推出突出人选。评选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务必要突出权威性和代表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为重庆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典型人物推选出来,尤其要关注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五个重庆”建设和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中贡献突出的人士。推荐方式可采取独立推选,也可与其他部门、区县联合推荐。近年已获得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称号的人员,如没有新的重大贡献,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严格程序,提高推荐材料质量。评选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务必要严谨规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准备材料,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zxcqzggxj@126.com,并将纸质件报送至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评审表》及《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等表格和材料,请到华龙网首页www.cqnews.net“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张琼
联系电话:(023)63895045,63897143(传真)
联系地址: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委宣传部宣教处)
邮编:400015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0月18日
主题词:表彰先进 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 评选 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办 公 厅 2010 年 10 月 19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135份)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文件
渝委办[201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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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评选2010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加快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突出抓好统筹城乡、内陆开放、深化改革、振兴区县、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全市各行业、各地区涌现出了大批为推动重庆改革开放、实现重庆科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和先进人物。
为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更好地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新的发展阶段建设重庆、振兴重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早日实现“314”总体部署而努力奋斗,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2010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全市最高综合性荣誉。评选工作开展10年来,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营造了见贤思齐、共谋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了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和《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渝委办〔2005〕78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荐审议工作制度,强化评选部门和工作人员责任,切实抓好推荐审议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群众参与度。评选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务必要有更广泛的群众性。各地各部门要以提高参与率、扩大影响面、增强互动性为重点,发动社会群众广泛参与推选和投票。要把评选的过程转变为教育的过程,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群众的爱国爱市热情。要注重拓宽投票渠道,在以往报纸、短信、固定电话投票形式的基础上,各区县(自治县)以及有固定报刊的企事业单位,可按要求在所属报刊上印制统一规格的选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乡镇、车间、社区、院坝,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墙报、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提名人选和获奖人选。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通过集中讨论、座谈等形式,学习了解提名人选的先进事迹,发动群众参与推荐、评议、投票活动。
三、坚持标准,确保推出突出人选。评选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务必要突出权威性和代表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为重庆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典型人物推选出来,尤其要关注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五个重庆”建设和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中贡献突出的人士。推荐方式可采取独立推选,也可与其他部门、区县联合推荐。近年已获得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称号的人员,如没有新的重大贡献,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严格程序,提高推荐材料质量。评选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务必要严谨规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准备材料,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zxcqzggxj@126.com,并将纸质件报送至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评审表》及《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等表格和材料,请到华龙网首页www.cqnews.net“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张琼
联系电话:(023)63895045,63897143(传真)
联系地址: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委宣传部宣教处)
邮编:4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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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8日
主题词:表彰先进 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 评选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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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