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馆镇人民政府
回龙镇
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实施方案
按照邛崃市下达我市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1年目标任务:
(一)帮扶72户计划生育户(其中:新增户4户,联系户16户,帮带户48户)。
(二)新建1个为民办实事计生‚三结合‛成片帮扶基地。
通过帮扶措施和帮扶政策的落实,让被帮扶的计划生育户在经济上得到实惠,真正成为当地少生、快富的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新增户的帮扶工作。
新增帮扶户是指第一次纳入帮扶计划的计划生育‚三结合‛户。新增帮扶户的选定和帮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选择好帮扶对象。
新增户的选择对象是:(1)低保户中的计生困难户;(2)退出育龄期后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残疾;(3)独生子女父母病残;
(4)独生女孩户中的困难家庭。
2.张榜公示。
为增强选择帮扶对象的透明度,选择帮扶对象时,应经群众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
3.落实好帮扶责任。
每一户被帮扶户都要落实帮扶单位和具体帮扶人。帮扶单位应与被帮扶户签订帮扶协议,要切实为被帮扶户选择1-2个致富项目,使其掌握1-2门致富技术。
4.认真落实优先、优惠、优待政策。
新增帮扶户由帮扶联系单位提供帮扶资金,让被帮扶户真正得到实惠,切实做到真帮实扶。帮扶资金主要用于为新增户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增收项目投资、实用技术培训等。
5.规范标识。每一户帮扶户门前要挂上‚计划生育‘三结合’新增帮扶户‛标识。
6.档案资料规范。
每户被帮户应有帮扶证、帮扶卡、帮扶协议及帮扶记录。帮扶内容应落实专人逐项填写,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年度考核评定工作。
(二)按要求做好联系户的帮扶工作。
联系户是指新增帮扶户被帮扶一年后,第二年、第三年仍继续接受帮扶的对象。从第二年起,政府仍按第一年签订的帮扶协议要求继续对联系户进行巩固帮扶,一直要帮扶到第三年结束为止,其
档案资料应按要求规范管理。计生‚三结合‛帮扶户的帮扶周期一般为三年,经过三年帮扶仍未脱贫致富的,可纳入下一个帮扶周期继续实施帮扶。
(三)结合实际做好帮带户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帮带户是指在重点搞好新增户、联系户帮扶和成片帮扶基地建设的同时,其技术培训、项目实施等对周围其他计生户的覆盖和影响,并使之得到相应益处的计生户。各镇(乡)要按计生‚三结合‛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帮带工作和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四)成片帮扶基地建设。
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基地建设,要以部门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以优先优惠政策为核心,以被帮扶计生户的满意程度和实际增收为目标,做到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一体化。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基地。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建设,必须以各种涉农项目为载体。要切实抓住部门(单位)的项目在基层的落实渠道,由帮扶部门(单位)和镇(乡)政府共同商议,选准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项目进行真帮实扶。计生‚三结合‛成片帮扶基地的覆盖面不得少于30户。
2.帮扶部门(单位)要针对基地计生户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先优惠政策和措施(以文件为准)。‚基地‛内计划生育户与非计划生育户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应有明显区别,这既是让计划生育户得到实惠的具体体现,又是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区别于其他基地的实质所在。
3.树立和悬挂标识。一是每个成片帮扶基地应有醒目的标识,主要内容包括:帮扶基地名称、帮扶基地内总户数、计划生育户数、
主导项目、优惠政策、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基地建立时间。二是每户被帮户门前应悬挂‚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帮扶户‛标识。
4.认真落实优先、优惠、优待政策,由帮扶单位提供帮扶资金,切实做到真帮实扶。
5.我镇应作好计划生育‚三结合‛成片帮扶基地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对新增‚三结合‛户和成片帮扶基地的选定。
2.负责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信息报道工作。
3.负责对联系户和帮带户的帮扶资金投入和具体优惠政策的兑现。
4.负责‚三结合‛工作的规范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归档和考核等工作。
主题词:计划生育 “三结合”任务 通知
回龙镇党政办 2011年3月17日印 (共印12份)
刘家馆镇人民政府
回龙镇
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实施方案
按照邛崃市下达我市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1年目标任务:
(一)帮扶72户计划生育户(其中:新增户4户,联系户16户,帮带户48户)。
(二)新建1个为民办实事计生‚三结合‛成片帮扶基地。
通过帮扶措施和帮扶政策的落实,让被帮扶的计划生育户在经济上得到实惠,真正成为当地少生、快富的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新增户的帮扶工作。
新增帮扶户是指第一次纳入帮扶计划的计划生育‚三结合‛户。新增帮扶户的选定和帮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选择好帮扶对象。
新增户的选择对象是:(1)低保户中的计生困难户;(2)退出育龄期后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残疾;(3)独生子女父母病残;
(4)独生女孩户中的困难家庭。
2.张榜公示。
为增强选择帮扶对象的透明度,选择帮扶对象时,应经群众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
3.落实好帮扶责任。
每一户被帮扶户都要落实帮扶单位和具体帮扶人。帮扶单位应与被帮扶户签订帮扶协议,要切实为被帮扶户选择1-2个致富项目,使其掌握1-2门致富技术。
4.认真落实优先、优惠、优待政策。
新增帮扶户由帮扶联系单位提供帮扶资金,让被帮扶户真正得到实惠,切实做到真帮实扶。帮扶资金主要用于为新增户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增收项目投资、实用技术培训等。
5.规范标识。每一户帮扶户门前要挂上‚计划生育‘三结合’新增帮扶户‛标识。
6.档案资料规范。
每户被帮户应有帮扶证、帮扶卡、帮扶协议及帮扶记录。帮扶内容应落实专人逐项填写,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年度考核评定工作。
(二)按要求做好联系户的帮扶工作。
联系户是指新增帮扶户被帮扶一年后,第二年、第三年仍继续接受帮扶的对象。从第二年起,政府仍按第一年签订的帮扶协议要求继续对联系户进行巩固帮扶,一直要帮扶到第三年结束为止,其
档案资料应按要求规范管理。计生‚三结合‛帮扶户的帮扶周期一般为三年,经过三年帮扶仍未脱贫致富的,可纳入下一个帮扶周期继续实施帮扶。
(三)结合实际做好帮带户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帮带户是指在重点搞好新增户、联系户帮扶和成片帮扶基地建设的同时,其技术培训、项目实施等对周围其他计生户的覆盖和影响,并使之得到相应益处的计生户。各镇(乡)要按计生‚三结合‛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帮带工作和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四)成片帮扶基地建设。
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基地建设,要以部门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以优先优惠政策为核心,以被帮扶计生户的满意程度和实际增收为目标,做到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一体化。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基地。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建设,必须以各种涉农项目为载体。要切实抓住部门(单位)的项目在基层的落实渠道,由帮扶部门(单位)和镇(乡)政府共同商议,选准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项目进行真帮实扶。计生‚三结合‛成片帮扶基地的覆盖面不得少于30户。
2.帮扶部门(单位)要针对基地计生户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先优惠政策和措施(以文件为准)。‚基地‛内计划生育户与非计划生育户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应有明显区别,这既是让计划生育户得到实惠的具体体现,又是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区别于其他基地的实质所在。
3.树立和悬挂标识。一是每个成片帮扶基地应有醒目的标识,主要内容包括:帮扶基地名称、帮扶基地内总户数、计划生育户数、
主导项目、优惠政策、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基地建立时间。二是每户被帮户门前应悬挂‚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帮扶户‛标识。
4.认真落实优先、优惠、优待政策,由帮扶单位提供帮扶资金,切实做到真帮实扶。
5.我镇应作好计划生育‚三结合‛成片帮扶基地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对新增‚三结合‛户和成片帮扶基地的选定。
2.负责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信息报道工作。
3.负责对联系户和帮带户的帮扶资金投入和具体优惠政策的兑现。
4.负责‚三结合‛工作的规范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归档和考核等工作。
主题词:计划生育 “三结合”任务 通知
回龙镇党政办 2011年3月17日印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