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纪律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永恒的主题。强化监督机制,实施奖惩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严肃安全纪律,强化安全管理,在监督、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对下列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的,处于经济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罚款20元;未扣安全帽
带的,罚款10元;无防护设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
2、 未经许可擅自拆下安全网的,每一处罚款50元;提出
警告后不及时复原的罚款100元;擅自拆除各种安全设施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3、 现场零星材料散落,场容场貌不洁罚款50—100元;各
种材料不分类整齐堆放或堆放混乱的罚款100—200元。
4、 吊装区域材料占道堆放,不按规定时间吊装清理,影响
行人车辆的罚款100元。
5、 在脚手架上睡觉罚款100元,作业期间不走安全通道,
擅自攀登脚手架和其他防护设施罚款100元。
6、 向下或向上乱掷工具、材料视性质罚款50--300元。
7、 违反用电规定,乱拖乱拉或赤膊线直接进插座的罚款
100元。
8、 不懂电器机械,擅自上岗操作的罚款50—100元。
9、 禁火区域擅自用明火或抽烟的罚款50—100元。
10、 施工楼层随地小便罚款20元;随地大便罚款100元;
生活区随地小便罚款50元,楼层小便罚款100元。
11、 不搞好当天落手清,检查不合格,根据情况罚50—200
元,留有安全隐患加倍处罚。
12、 寝室内白天不关灯罚款20元;不及时关闭水龙头罚款
10元。
13、 参与赌博、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视情节罚款
100—300元,并按额定工资80%结帐清退。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4、 以上1—13条造成的后果均由违章者自负,并承担由此
造成的一切责任。
违反安全纪律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永恒的主题。强化监督机制,实施奖惩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严肃安全纪律,强化安全管理,在监督、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对下列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的,处于经济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罚款20元;未扣安全帽
带的,罚款10元;无防护设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
2、 未经许可擅自拆下安全网的,每一处罚款50元;提出
警告后不及时复原的罚款100元;擅自拆除各种安全设施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3、 现场零星材料散落,场容场貌不洁罚款50—100元;各
种材料不分类整齐堆放或堆放混乱的罚款100—200元。
4、 吊装区域材料占道堆放,不按规定时间吊装清理,影响
行人车辆的罚款100元。
5、 在脚手架上睡觉罚款100元,作业期间不走安全通道,
擅自攀登脚手架和其他防护设施罚款100元。
6、 向下或向上乱掷工具、材料视性质罚款50--300元。
7、 违反用电规定,乱拖乱拉或赤膊线直接进插座的罚款
100元。
8、 不懂电器机械,擅自上岗操作的罚款50—100元。
9、 禁火区域擅自用明火或抽烟的罚款50—100元。
10、 施工楼层随地小便罚款20元;随地大便罚款100元;
生活区随地小便罚款50元,楼层小便罚款100元。
11、 不搞好当天落手清,检查不合格,根据情况罚50—200
元,留有安全隐患加倍处罚。
12、 寝室内白天不关灯罚款20元;不及时关闭水龙头罚款
10元。
13、 参与赌博、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视情节罚款
100—300元,并按额定工资80%结帐清退。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4、 以上1—13条造成的后果均由违章者自负,并承担由此
造成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