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肆虐的一年,也是我的执业理想发生历史性颠覆的一年。这一年对于整个国家和对于我们律师事务所以及本人来说,都是不平凡的一年。回顾今年的执业经历,虽说喜忧参半,但实际上堪忧难平。
一、全年形势:半半堪忧半半平
受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给人们的消费信心的影响,再加上本人对执业环境的极度不信任,2009年上半年,本人的业务受到了明显的负面冲击。业务创收较之去年同期明显下降,执业心态更是一落千丈。下半年,律师事务所采取了积极措施,挖掘潜力,提升信心,才使整体情形有了慢慢的起色。到年底,本人整个业务创收虽然较2008年有所下降,但整体上差距不大,特别是逐月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止跌回升的势头得到发挥。特别是后三个月,出现了明显的回升。起落巨大、悲欣交集的2009年过去了,在金融危机正在逐步缓解、企业企稳回升、信心逐步趋健的时刻,我们仓促迎来了必定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的2010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国家民族经历得太多,既有建国60周年庆典的成功举办,更有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H1N1流感等消极因素的加重。而对于我这个刑事律师来说,一年中最难堪对的是重庆出现的“打黑”行动和随之发生李庄“造假门”案件,这显然是一件在法制政治化环境下出现的非常极端的事件,这个事件无论结果如何,都必将深刻地记载在中国的法制史中。
二、本人的德能勤绩
德(思想层面):我信仰上帝已非一日,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信仰的深入,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似乎愈加消极但也更加积极,因而对于我自己创造的那个只有一个教徒的“宗教”,就更加痴迷。一年来,我在这方面付出的思考很多,留下了不下5万字的思想记录。这一系列的思考,基本上涵括了我对这个充盈的世界、运动的万物所呈现给我的有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决定了我为人处世的方法论。至于工作上的“德”,正面说依然是坚持“诚实做人、阳光办案”,反面说就是坚决杜绝出现被投诉的现象。特别是李庄一案通过开庭之后,我坚信,像李庄这样的办案方法显然还不适合中国的法制现状和多数人的承受力,特别是他有些“笔走偏锋”的做法,我也非常难以认同;但是我坚持认为,就犯罪层面来说,李庄无罪是我内心坚实的认定,这一点没有半点含糊。
能(技能层面):依然放弃继续读研的念头,职称也还是十几年前在报社供职时混到的中级职称。据说根据我的情况,明年竟可以免考英语而获得高级职称了,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没有兴趣。其实很多年前,我的
这种“向上爬”的欲望是很强烈的。可是,自从从事律师行业以来,由于看到的和交往的高级知识分子太多,因此面对泥沙混流、良莠不齐的高知们,有时候竟然会在心头掠过一丝名实不符的感觉。相反,一些身边的“草根级”的非著名人物倒经常令我佩服得很,因此我也想混入其中,清流得意一番。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能力其实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自己办过的案子能够尽可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至于其他方面,我更看重的是自己在法学领域之外开放性知识结构的积累。2009年,我同样是朝这个方向努力的。
勤(态度层面):一直以来,作为农民的孩子,我从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总坚信泥土里有黄金,基于此,我从来都是只相信躬身亲为的努力。正是因为这样,我的收获和我的努力相比,往往是“丰年歉收”,不过这些收获倒都是一些“绿色有机”产品。平生没有涉足赌博、彩票、股票等带有机会性的操作,兴趣爱好在某些人看来有些迂腐,但是并不偏执,可以说是一个“聪明的糊涂蛋”。依然是每天凌晨入睡,不是酒聚就是阅读和涂写,第二天则往往晚起,尽管都会安排好工作,但这种生活方式是病态的。工作态度方面,上半年因为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积极性不高;下半年为“稻粱谋”,不得已再次上岗拼杀。至于内心,“勤”对我而言,更多是一种尽职尽责的心态,而不是故作辛勤状。因此,无论什么案件,我一定会做到认真地准备好辩护词,做好各种可能发生情形的预案,绝对不会发生因为晚起、时间紧张而影响办案或开庭的事情。
绩(绩效层面):总结年年写,但是唯有绩效年年不同,因为这是不可能重复的指标。即使硬着头皮,有时候也得自我吹嘘一番(尽管翻开年头的打算,很多事情远远没有完成):
1、案件情况:作为专职刑事律师,一年来办理刑事诉讼案件38起,刑事非诉讼案件3起,刑事非诉讼案件没有获得根本性突破。所有刑事案件中,70%为经济犯罪案件,又其中的90%为反贪、反读和资金、金融类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案件的涉案金额在30亿元以上(其中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单案案值9.9亿元)。
2、创收收入:虽然属于廉价物美的劳动力,但一年下来特别是下半年的辛勤劳作,我对自己的业绩是满意的。实际收入方面,虽然目前还没有结算出来,但由于去年的税收优惠政策作用,我应该比同城同龄各种公务员的加权平均工资要高的(我一直是将这作为我的收入目标的。因为,尽管我没有公务员的终身保障,但我有公务员所没有的相对自由,因此,收入上只要大体相当或
略高就很满意了);
3、业界活动:作为行业协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了省、市律协刑事业务委会会议各2次。组织参加《律师和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研讨1次。参加年度律师培训一次。组织初审省、市律师协会理论实务研讨会刑事部分的论文各1次。参加第七届华东律师论坛1次。合作论文——《律师法为何尴尬?》获省内行业论文评比2等奖。
4、业余活动:参加“律师与金融危机”讨论会一次。参加“律师与司法鉴定”研讨会一次。参加“新律师上岗面试”一次。为社区矫正机构讲授“社区矫正的法律问题”二次。为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开设专题讲座1次。为大学EMBA课程班演讲“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专题1次。其他义务法律咨询若干;【补注:2010年1月9日,获得海曙区社区义工先进个人,呵呵。】
5、其他建设:“专业成就价值”的办所理念深入人心;专业化、团队化的服务方式开展有了一些成效;单位搬迁后方针大计确定,事务所战略合作与联合着手进行;法律顾问工作虽然从无到有,但起色不大;所内OA系统建成使用一年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公益慈善事业继续进行;所办杂志《海泰法讯》每月坚持刊行,受到各方好评;法律文本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本所网站建设、维护进一步规范化,但效益未见彰显;文体活动和旅游活动积极参加;等等。
6、经验教训:看了一下去年的教训,今年竟然一样存在。看来,要改变自己太困难。所以,只好照搬去年的内容了:
(1)过于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最后被不公平伤害。因此,上半年出现心理危机和金融危机并行局面。“诚实做人、阳光办案”的执业信条虽然好,但在倡导“和谐司法”的今天,无论什么理儿,过于坚持就是“认死理”。不要奢谈事事公平,唯有“案结事了”,才是司法官们的现实追求;
(2)提高法律素养、技能和注重责任心虽然重要,即使不考虑我完全规避的“拉关系”,做律师依然应当做到对政治、思想、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对于客户的维护和后续交往等软件(体)建设,是当前像我这样的律师改变“靠天吃饭”的重要修为;
(3)“形而下学谓之器”,要坚持智慧、勤奋和责任是自己可以做到的基础和前提,要明白阴损、轻信和投机是自己可以控制杜绝的死亡之路。其他那些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形,不在此列;
(4)人无法免除社会责任,家庭是重要的避风港,一定要正确处理好个人爱好、追求与社会、家庭责任之间的关系。控制心底欲望,是走向成熟的标志;学会适应挫折,是走向成功的起点。
面对2009,我如是说
。
2009年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肆虐的一年,也是我的执业理想发生历史性颠覆的一年。这一年对于整个国家和对于我们律师事务所以及本人来说,都是不平凡的一年。回顾今年的执业经历,虽说喜忧参半,但实际上堪忧难平。
一、全年形势:半半堪忧半半平
受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给人们的消费信心的影响,再加上本人对执业环境的极度不信任,2009年上半年,本人的业务受到了明显的负面冲击。业务创收较之去年同期明显下降,执业心态更是一落千丈。下半年,律师事务所采取了积极措施,挖掘潜力,提升信心,才使整体情形有了慢慢的起色。到年底,本人整个业务创收虽然较2008年有所下降,但整体上差距不大,特别是逐月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止跌回升的势头得到发挥。特别是后三个月,出现了明显的回升。起落巨大、悲欣交集的2009年过去了,在金融危机正在逐步缓解、企业企稳回升、信心逐步趋健的时刻,我们仓促迎来了必定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的2010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国家民族经历得太多,既有建国60周年庆典的成功举办,更有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H1N1流感等消极因素的加重。而对于我这个刑事律师来说,一年中最难堪对的是重庆出现的“打黑”行动和随之发生李庄“造假门”案件,这显然是一件在法制政治化环境下出现的非常极端的事件,这个事件无论结果如何,都必将深刻地记载在中国的法制史中。
二、本人的德能勤绩
德(思想层面):我信仰上帝已非一日,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信仰的深入,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似乎愈加消极但也更加积极,因而对于我自己创造的那个只有一个教徒的“宗教”,就更加痴迷。一年来,我在这方面付出的思考很多,留下了不下5万字的思想记录。这一系列的思考,基本上涵括了我对这个充盈的世界、运动的万物所呈现给我的有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决定了我为人处世的方法论。至于工作上的“德”,正面说依然是坚持“诚实做人、阳光办案”,反面说就是坚决杜绝出现被投诉的现象。特别是李庄一案通过开庭之后,我坚信,像李庄这样的办案方法显然还不适合中国的法制现状和多数人的承受力,特别是他有些“笔走偏锋”的做法,我也非常难以认同;但是我坚持认为,就犯罪层面来说,李庄无罪是我内心坚实的认定,这一点没有半点含糊。
能(技能层面):依然放弃继续读研的念头,职称也还是十几年前在报社供职时混到的中级职称。据说根据我的情况,明年竟可以免考英语而获得高级职称了,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没有兴趣。其实很多年前,我的
这种“向上爬”的欲望是很强烈的。可是,自从从事律师行业以来,由于看到的和交往的高级知识分子太多,因此面对泥沙混流、良莠不齐的高知们,有时候竟然会在心头掠过一丝名实不符的感觉。相反,一些身边的“草根级”的非著名人物倒经常令我佩服得很,因此我也想混入其中,清流得意一番。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能力其实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自己办过的案子能够尽可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至于其他方面,我更看重的是自己在法学领域之外开放性知识结构的积累。2009年,我同样是朝这个方向努力的。
勤(态度层面):一直以来,作为农民的孩子,我从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总坚信泥土里有黄金,基于此,我从来都是只相信躬身亲为的努力。正是因为这样,我的收获和我的努力相比,往往是“丰年歉收”,不过这些收获倒都是一些“绿色有机”产品。平生没有涉足赌博、彩票、股票等带有机会性的操作,兴趣爱好在某些人看来有些迂腐,但是并不偏执,可以说是一个“聪明的糊涂蛋”。依然是每天凌晨入睡,不是酒聚就是阅读和涂写,第二天则往往晚起,尽管都会安排好工作,但这种生活方式是病态的。工作态度方面,上半年因为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积极性不高;下半年为“稻粱谋”,不得已再次上岗拼杀。至于内心,“勤”对我而言,更多是一种尽职尽责的心态,而不是故作辛勤状。因此,无论什么案件,我一定会做到认真地准备好辩护词,做好各种可能发生情形的预案,绝对不会发生因为晚起、时间紧张而影响办案或开庭的事情。
绩(绩效层面):总结年年写,但是唯有绩效年年不同,因为这是不可能重复的指标。即使硬着头皮,有时候也得自我吹嘘一番(尽管翻开年头的打算,很多事情远远没有完成):
1、案件情况:作为专职刑事律师,一年来办理刑事诉讼案件38起,刑事非诉讼案件3起,刑事非诉讼案件没有获得根本性突破。所有刑事案件中,70%为经济犯罪案件,又其中的90%为反贪、反读和资金、金融类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案件的涉案金额在30亿元以上(其中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单案案值9.9亿元)。
2、创收收入:虽然属于廉价物美的劳动力,但一年下来特别是下半年的辛勤劳作,我对自己的业绩是满意的。实际收入方面,虽然目前还没有结算出来,但由于去年的税收优惠政策作用,我应该比同城同龄各种公务员的加权平均工资要高的(我一直是将这作为我的收入目标的。因为,尽管我没有公务员的终身保障,但我有公务员所没有的相对自由,因此,收入上只要大体相当或
略高就很满意了);
3、业界活动:作为行业协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了省、市律协刑事业务委会会议各2次。组织参加《律师和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研讨1次。参加年度律师培训一次。组织初审省、市律师协会理论实务研讨会刑事部分的论文各1次。参加第七届华东律师论坛1次。合作论文——《律师法为何尴尬?》获省内行业论文评比2等奖。
4、业余活动:参加“律师与金融危机”讨论会一次。参加“律师与司法鉴定”研讨会一次。参加“新律师上岗面试”一次。为社区矫正机构讲授“社区矫正的法律问题”二次。为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开设专题讲座1次。为大学EMBA课程班演讲“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专题1次。其他义务法律咨询若干;【补注:2010年1月9日,获得海曙区社区义工先进个人,呵呵。】
5、其他建设:“专业成就价值”的办所理念深入人心;专业化、团队化的服务方式开展有了一些成效;单位搬迁后方针大计确定,事务所战略合作与联合着手进行;法律顾问工作虽然从无到有,但起色不大;所内OA系统建成使用一年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公益慈善事业继续进行;所办杂志《海泰法讯》每月坚持刊行,受到各方好评;法律文本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本所网站建设、维护进一步规范化,但效益未见彰显;文体活动和旅游活动积极参加;等等。
6、经验教训:看了一下去年的教训,今年竟然一样存在。看来,要改变自己太困难。所以,只好照搬去年的内容了:
(1)过于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最后被不公平伤害。因此,上半年出现心理危机和金融危机并行局面。“诚实做人、阳光办案”的执业信条虽然好,但在倡导“和谐司法”的今天,无论什么理儿,过于坚持就是“认死理”。不要奢谈事事公平,唯有“案结事了”,才是司法官们的现实追求;
(2)提高法律素养、技能和注重责任心虽然重要,即使不考虑我完全规避的“拉关系”,做律师依然应当做到对政治、思想、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对于客户的维护和后续交往等软件(体)建设,是当前像我这样的律师改变“靠天吃饭”的重要修为;
(3)“形而下学谓之器”,要坚持智慧、勤奋和责任是自己可以做到的基础和前提,要明白阴损、轻信和投机是自己可以控制杜绝的死亡之路。其他那些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形,不在此列;
(4)人无法免除社会责任,家庭是重要的避风港,一定要正确处理好个人爱好、追求与社会、家庭责任之间的关系。控制心底欲望,是走向成熟的标志;学会适应挫折,是走向成功的起点。
面对2009,我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