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取证跟踪班协议

尚德机构嗨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保过协议

甲 方:北京尚仁睿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 400-7062008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11层 邮政编码: 100013

乙 方: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北京尚仁睿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供2012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课程 ,学员(以下简称乙方)自愿报名参加本课程学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考试说明

1、 201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2、本协议所称的通过本次考试,是指根据 2012年确定的通过标准达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二条 课程说明

1、甲方提供2012年举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课程为 。课程价格 元。

2、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缴付培训费用¥ 元(大写 )。

3、乙方如未达到本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线,甲方则赠送乙方下一考试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直到乙方通过考试为止。

第三条 保障服务

1、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履行协议约定的所有义务后,仍未通过本次考试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免费赠送乙方下一个考季最新课程,直到乙方通过考试为止。

2、乙方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甲方网站录入准考证号码、考证成绩,未通过者向系统提交免费获赠下一考季课程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免费获赠的权利。

3、为保障乙方的学习效果,甲方承诺提供高质量的网络课程,无限次循环播放,科学有效的复习战略,配备权威师资授课,发放配套的复习辅导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向乙方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

3、甲方有义务保证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嗨学网备案使用;

4、甲方有权根据科学合理的考试复习方案安排网络课程上线计划。在教学进程中,如确有必要进行课程调整,须提前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中乙方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对免费获赠新考季课程申请进行考试成绩查询工作,如果因乙方原因无法核实成绩导致无法办理免费获赠课程的,由乙方自负责任。

6、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网络课程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全部培训费用后,有权利享受甲方所提供的配套课程服务。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因信息不实或不符造成乙方未能通过本次考试的,乙方无权向甲方申请免费获赠下一季课程。

3、乙方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甲方官方网站登记准考证号码、考证成绩,提交免费获赠新考季课程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甲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考试成绩公布时终止,但与缴费相关的内容不因此而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变更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有效。

4、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不产生协议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法律效力以外),视作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3、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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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北京尚仁睿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 400-7062008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11层 邮政编码: 100013

乙 方: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北京尚仁睿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供2012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课程 ,学员(以下简称乙方)自愿报名参加本课程学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考试说明

1、 201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2、本协议所称的通过本次考试,是指根据 2012年确定的通过标准达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二条 课程说明

1、甲方提供2012年举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课程为 。课程价格 元。

2、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缴付培训费用¥ 元(大写 )。

3、乙方如未达到本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线,甲方则赠送乙方下一考试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直到乙方通过考试为止。

第三条 保障服务

1、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履行协议约定的所有义务后,仍未通过本次考试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免费赠送乙方下一个考季最新课程,直到乙方通过考试为止。

2、乙方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甲方网站录入准考证号码、考证成绩,未通过者向系统提交免费获赠下一考季课程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免费获赠的权利。

3、为保障乙方的学习效果,甲方承诺提供高质量的网络课程,无限次循环播放,科学有效的复习战略,配备权威师资授课,发放配套的复习辅导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向乙方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

3、甲方有义务保证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嗨学网备案使用;

4、甲方有权根据科学合理的考试复习方案安排网络课程上线计划。在教学进程中,如确有必要进行课程调整,须提前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中乙方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对免费获赠新考季课程申请进行考试成绩查询工作,如果因乙方原因无法核实成绩导致无法办理免费获赠课程的,由乙方自负责任。

6、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网络课程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全部培训费用后,有权利享受甲方所提供的配套课程服务。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因信息不实或不符造成乙方未能通过本次考试的,乙方无权向甲方申请免费获赠下一季课程。

3、乙方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甲方官方网站登记准考证号码、考证成绩,提交免费获赠新考季课程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甲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考试成绩公布时终止,但与缴费相关的内容不因此而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变更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有效。

4、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不产生协议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法律效力以外),视作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3、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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