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分行专项资金托管 号
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
目 录
第一条 定 义 ............................................................................................................................................................................ 1
第二条 账户开立、资金存入 .................................................................................................................................................. 2
第三条 数据的传输和接收 ...................................................................................................................................................... 4
第四条 托管资金的管理 ........................................................................................................................................................... 5
第五条 独立性 ............................................................................................................................................................................ 6
第六条 捐赠服务费及汇划费用 .............................................................................................................................................. 7
第七条 免责事件 ........................................................................................................................................................................ 7
第八条 托管终止 ........................................................................................................................................................................ 8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通知 .......................................................................................................................................................................... 8 法律适用、司法管辖及其他 .............................................................................................................................. 8 其他约定条款 .................................................................................................................................................... 9
附件一:电子交易入金确认规则 ............................................................................................................................................ 11
附件二:数据 .............................................................................................................................................................................. 12
附件三:业务人员联系表 ........................................................................................................................................................ 13
附件四 网站接口设计(实时模式)......................................................................................................................................... 14 附件五 划款通知书------------------------------------------------------------------------- 15
公益慈善捐赠结算资金托管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下称“托管行”) 丙 方: 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与丙方合作、以丙方所属“公益网”电子捐赠平台开展相关捐赠活动、设立各相关慈善基金。为维护捐赠人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甲方与捐赠人及各方所涉捐赠资金的安全,甲、丙双方特此委托乙方对在“公益网”网站注册的各会员单位(个人、企业)通过电子捐赠平台进行捐赠所形成的各个慈善项目资金进行托管。
(2)托管行同意接受前述委托,对相关捐赠资金进行托管。
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 义
1. 定义: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者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 网上慈善捐赠平台:指甲方为组织慈善捐赠,依托甲方、丙方所属“公益网”平台所构建的专业化在线捐赠服务体系(以下简称:公益网);
捐赠会员:指经丙方所属公益网审核的个人或企业;或经甲方确认的捐赠个人或企业; 工作日:指托管行通常开门营业的一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因节假日调整而对外营业的除外)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
捐赠日:指公益网为会员单位提供在线捐赠服务的工作日,捐赠日的范围必须小于工作日的范围。
托管账户:指为对慈善捐赠资金进行保管和清算,以甲方名义在托管行开立的银行实体结算账户,该账户仅限用于因捐赠活动而产生的资金管理与清算而提供的资金归集、资金保管,及资金支付服务。
清算账户:指乙方在托管账户项下为甲方设立的普通会员虚拟子账户及为公益网每个会员单位分别建立的虚拟子账户,专门用于会员单位与甲方捐赠托管账户资金清算往来;
托管资金:指由捐赠人存入托管账户的捐赠资金,该资金由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管理; 捐赠数据:指丙方所属捐赠网平台(网址:www.renrengy.com )每日对捐赠会员提交的网上各项指令(或申请)进行自动处理所生成的电子数据,该数据详情见于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2款及附件二;
资金数据:指乙方根据取自托管银行的会员资金入金信息及甲方确认的资金数据,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后,最终生成的业务处理结果电子数据,该数据详情见于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及附件二;
入金确认:指捐赠会员通过柜面汇款、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将捐赠资金汇入甲方开立的托管账户后,该笔资金被确认到托管账户项下捐赠会员专属的清算账户的过程。
出金:指甲方在可自由支配的额度内,向托管行申请支付资金,托管行进行有效审核后,从托管账户中将资金划出。
基金管理费:指按照我国《基金会管理条列》规定,甲方提取的用于各个慈善基金的管理、办公等的支出费用。
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第七条所规定的各类事件;
2. 在本协议上下文中,凡提及甲方、乙方(托管行)、丙方应被解释为包括其各自权益及义务的
继承人和受让人。
3. 法律法规:在本协议中凡提及任何一项法律、法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应被解释为包括
其当前或者随后任何有效的修订版本。
第二条 账户开立、资金存入
1. 在本协议中使用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如下账户为托管账户,用于接收捐赠人存入的捐赠资金:
账户名称: ;
账 号: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XX分行 ;
乙方建立用于捐赠资金统一管理和清算的托管账户体系,根据经丙方复核确认的捐赠会
员资料(包含会员身份证件、客户全称、会员号及关联账户号等资料),为每个捐赠会员在托管账户项下分别建立虚拟子账户作为清算账户,专门用于记录捐赠会员捐赠资金的存入。乙
方仅对捐赠托管账户资金计息,二级子账户不计息;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计算计入甲方托管账户。乙方建立托管账户体系时,应建立利息会员二级子账户,用于存放托管账户资金利息或理财收益。
2. 丙方应向捐赠会员提供会员注册、会员身份鉴定、会员通知等服务;丙方应将捐赠会员提供
的入金的银行账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名称及账号提交给乙方,乙方不再审核捐赠会员的身份真实性,所产生的计帐结果由甲方和丙方负责。网站对注册的捐赠会员进行身份证的初步审核,对于登记有误的,由捐赠会员向甲方提出申请后,由甲方确定向乙方发出确认证明,乙方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托管系统中确认。
3. 托管账户开立之后,在每一个交易日,乙方根据事先由甲、丙两方确定的入金规则及时进行
入金的信息确认,并在日终向丙方传送托管账户的每笔入金情况;如遇到入金信息不全从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进行入金确认的情况,乙方暂时先将入金资金归集到待确认资金账户,与当天的入金确认信息一并通知丙方;甲方有义务每天归集 “待确认入金”信息(见附件四《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通知丙方;甲方应同时将“待确认入金”信息以网银数据补录的方式通知乙方,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确认入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核对确认无误后,为捐赠人建立会员信息,并传送给乙方。托管账户每接收一笔捐赠会员存入的资金,甲乙丙三方按以下方式办理入金确认,即确认特定入账资金所应归属的会员单位:
(1) 乙方在每个交易日,每10分钟对托管账户轮询一次,实时获取托管账户的资金入账信
息,并根据甲丙两方确定的入金确认规则(见于附件一),自动判别资金应归属的捐赠会员。乙方托管业务系统仅依据协议确定的入金确认规则确认入金的,不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除非该种损失是由于乙方的故意过错或乙方未正确执行甲丙双方确定的入金确认规则所致。
(2) 捐赠会员入金确认后,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将捐赠会员二级子账户名下资金转入甲方指定
的会员二级子账户名下。乙方收到甲方出金划款指令申请时,直接由甲方指定会员二级子账户名下进行出金。
(3) 对于托管业务系统不能自动确认入金的入账信息,乙方托管业务系统自动记录到待确认
资金账户中;由甲方登录其公司网银电子商务托管功能模块,调阅该入账信息,进行数据补录并确认入金,同时出具《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附件四)传送至丙方;丙方确认后为捐赠人建立捐赠会员信息,将捐赠信息传输给乙方,待乙方确认后进行入账处理;乙方对甲方办理的入金确认结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4) 甲方资金收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捐赠结算款项的收付、捐赠服务费用的提取和支付等,
均应通过托管账户进行,除甲方已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接受捐赠账户外,不得通过托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以及其他方式直接收取捐赠会员提交的捐赠资金。
4. 本协议项下托管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为满足开展甲方慈善捐赠基金的捐赠资金的结算、
清算及划付的需要。甲方和乙方不得使用本托管账户进行捐赠资金清算及划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 本业务中乙方系统的自动入金操作按本协议附件一《入金确认规则》执行。
第三条 数据的传输和接收
1. 丙方所属之捐赠网平台在每个捐赠日接收捐赠人各项指令(或申请),包括捐赠会员注册申请、
甲方向捐赠网提交《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等,并由系统根据指令(或申请)及指令最终处理情况自动生成相关数据,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捐赠日实时向乙方传送上述数据。
2. 本条第1款所指捐赠数据至少包括:捐赠会员基本信息、对账数据等,为确保乙方能够完成
托管业务的资金保管、清算、监督等职能,丙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交易资金托管系统网站接口设计(实时模式)”中要求的交易数据的名称、内容、格式向乙方完整发送各项交易数据。
3. 为确保甲方能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办理入金确认,以及确保丙方捐赠网信息能够顺利进行,乙
方应在每个交易日终下午17:00点之前向丙方发送资金数据。本款所指资金数据至少包括:入金确认数据、交易数据、出金确认数据等,乙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交易资金托管系统网站接口设计(实时模式)”中要求的数据的名称、内容、格式向丙方完整发送各项数据。
4. 甲乙丙三方应确保根据自身系统所产生并发送给对方的捐赠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有效性,并对此承担责任,乙方对因丙方数据传输错误或不及时等过失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错误或不及时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5. 丙方应按以下时间向乙方及时发送交易数据:
每个交易日终下午17:00点之前,实时向乙方发送当日的交易数据,17:00点以后的数据集
中到T+1日早上9:00以后再发送。
6. 乙方应按以下时间向丙方及时发送入金数据:
每个交易日终下午17:00点之前,乙方及时向丙方发送当日确认的入金数据,在此时间后托管行收到的入金数据均视作下一个工作日的数据处理,托管账户内的资金的冻结、解冻、划转不受影响。
7. 甲方、乙方、丙方分别指定专人(见附件三)负责数据的传输和接收,确保各自交易数据的
安全性和保密性。
8. 丙方在系统升级或者因网站升级,需要乙方配合的,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审核后安
排进行相关对接或升级测试。由于升级所产生的风险及网站本身原因而产生的问题由丙方负责。
第四条 托管资金的管理
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对托管账户项下任何的资金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捐赠会员资金的
入账、各清算账户之间资金的划转、甲方划款申请、支付管理费等,均须依据托管行直接取得的会员资金入金信息、出金指令,否则,乙方不得对托管账户项下资金进行划付或其他任何处理。在没有资金入金信息、出金指令和捐赠数据的情况下,乙方擅自处理的,由此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因正确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出金指令执行划款而对托管资金造成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
和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未正确依据甲方的有效划款指令执行清算而使托管资金受到损害或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该责任。
3. 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划款指令,应提示托管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数据,乙方
有权不予执行相关划款指令、不予清算,但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因未执行错误划款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4. 在托管期间,除了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划款,乙方应当确保托管资金的安全性。
同时应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发送有关托管账户项下的余额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5.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所进行的划款仅指乙方审核甲方提交的划款指令进行的对外划款;
乙方对甲方划款资金的支付使用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做监管。
6. 托管期间,乙、丙双方应于每个工作日下午17:30点前对托管账户余额、当日托管账户资金
余额及托管账户项下各清算账户项下资金余额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乙方在T+1日可处理甲方出金申请划款;若出现核对不一致的,由三方共同查明原因,直至三方完全一致,或就出现不一致情况下的解决办法达成书面共识后,乙方可处理出金申请划款。
7. 出金的具体管理及操作为:甲方登录托管网银系统,提交出金指令,乙方仅依据甲方的出金
指令信息在第二个工作日上午执行出金操作。
8、托管行有权根据甲方通过托管行的电子商务托管网银提交的划款指令进行划款,只要:
(1)划款指令载明的划款日晚于划款指令提交日;
(2)划款指令所指定的划款金额及汇划费用不大于托管账户资金余额;
9. 如因网络等原因,甲方未能通过托管行的托管网银提交划款指令,托管行有权根据甲方提交的
书面的单方划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五)进行划款,只要:
(1)单方划款通知书如附件五格式,授权签发人签字与预留印鉴相符;
(2)划款通知书载明的划款日晚于划款通知书的送达日;
(3)划款通知书所指定的划款金额及汇划费用不大于托管账户资金余额。
10. 凡涉及甲方对外公布接受捐赠款项明细、捐赠款支付明细,需经乙方和丙方对信息进行确人,
其中乙方具体负责审核甲方托管账户划出资金的具体明细,包括对方收款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托管账户出金明细与乙方记录不符,乙方不予盖章确认。
第五条 独立性
1. 甲、乙、丙三方特此确认: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的托管义务独立于甲方、丙方所签订的《技
术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行为,不受《技术服务协议》本身效力的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资金清算,不审核甲方提交的各相关文件本身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
2. 甲方应确保所提交的文件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交易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因所提交的文件以及
与之相关的交易本身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的问题导致的任何侵权、损害赔偿及其他民事、刑事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仅对依据甲丙双方提供或确认的各类交易数据、出入金资金数据所
进行的资金清算、出入金操作的结果负责,但对由于甲丙双方提供或确认的各类交易数据、
出入金资金数据不正确所导致的资金清算、出入金操作结果不正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丙双方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交易数据、出入金资金数据负责,但因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资金清算、出入金操作结果不正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捐赠基金服务费及汇划费用
1.
2.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托管费不收取。 托管账户开立后,乙方在托管账户项下建立“基金管理费账户”二级子账户,专门用于核
算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标准由甲方核算确认,乙方根据甲方指令进行提取和支付。
3.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汇划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按以下优先级顺序从二级子账户直接扣划
资金汇划费。利息会员-->非定向捐赠会员-->定向捐赠会员。
第七条 免责事项
1. 在托管期间,下列事件构成乙方的免责事件:
(1) 法律变化 若本协议的适用法律发生变化,致使乙方依据本协议履行的托管义务成为
非法,或者由于国家或者人民银行或者其他有关的国家监管部门的政策、命令导致乙
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2) 司法或行政干预 因司法或行政当局对于托管账户所进行查询、冻结、扣押、司法执
行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流行病、政府行
为、罢工、停工、停电、通讯或电脑系统故障、联网系统故障或失灵、、系统故障、
设备故障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导
致乙方不能够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要求履行义务。
2. 在托管期间,如果发生上述免责事件之一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乙方应立
即通知甲方,但对甲方所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甲方应将该事项及时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披露。
第八条 托管终止
1. 除非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规定的免责事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丙方
的捐赠网平台终止运作,自本协议成立后任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法、任何事实解除、终止本协议及/或使本协议不生效。
2. 协议各方承诺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或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禁
止性规定,都对各方产生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及相关附件所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通知或者指令均应采用书面方式(网银指令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与预留印鉴相符的通知或者指令以书面发出者为有效的通知或者指令。
2.以书面形式提交的通知或者指令,应寄至以下地址,如果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变动的一方应当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XX分行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授权签发人:
签字或预留印鉴样本: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授权签发人: 签字或预留印鉴样本: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授权签发人: 签字或预留印鉴样本: 丙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司法管辖及其他
1. 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
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经协议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甲方和丙方加盖公章后于签署日起生效。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直至协议各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可能发生的变更事项,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
根据本协议的附件格式所签署的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在其签署时生效。 本协议项下托管资金存入、托管资金管理等业务环节所涉及数据对接、传送及相关业务流程安排、网站交易接口说明文件等事宜,由本托管协议之操作备忘录具体约定。 6.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每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条款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各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讨论,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与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附件一:电子捐赠入金确认规则
兹就 、 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分行于年的《公益慈善捐赠结算资金托管协议》第二条第4款(1)的规定,甲方、丙方按如下规则确认会员单位资金入金:
□ A 会员号
B 来账账户名,来账账号 □ C 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 AB会员号,来账账户名,来账账号 AC会员号,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 BC来账账户名,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 ABC会员号,来账账户名,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甲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数据
兹就 (甲方)、 (丙方)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的《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第三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丙方向乙方发送的捐赠数据以及乙方向丙方发送的资金数据参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资金托管系统_网站实时交易接口设计1.2》(见附件)文档所示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丙方(公章):
附件三:业务人员联系表
郑州厚普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联系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业务人员联系表
总机: 慈善会业务人员联系表
《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根据与贵行签订的《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要求,对于待处理入金调查确认,请对以下人员建立会员号。
我们确保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错误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确认。
甲方: (公章)
年 月 日
单方划款通知书(格式)
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兹就贵行及 (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的《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出具本函。
托管协议中所定义的词语在本函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根据托管协议有关规定,我公司特此向贵行发送本通知书,请贵行按照托管协议的规定在 年 月 日将托管资金(人民币)划入以下收款账户。同时我们再次确认:
收款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发人(签字或盖章):____ 甲方预留支付印鉴:
年 月 日
编号:XX分行专项资金托管 号
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
目 录
第一条 定 义 ............................................................................................................................................................................ 1
第二条 账户开立、资金存入 .................................................................................................................................................. 2
第三条 数据的传输和接收 ...................................................................................................................................................... 4
第四条 托管资金的管理 ........................................................................................................................................................... 5
第五条 独立性 ............................................................................................................................................................................ 6
第六条 捐赠服务费及汇划费用 .............................................................................................................................................. 7
第七条 免责事件 ........................................................................................................................................................................ 7
第八条 托管终止 ........................................................................................................................................................................ 8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通知 .......................................................................................................................................................................... 8 法律适用、司法管辖及其他 .............................................................................................................................. 8 其他约定条款 .................................................................................................................................................... 9
附件一:电子交易入金确认规则 ............................................................................................................................................ 11
附件二:数据 .............................................................................................................................................................................. 12
附件三:业务人员联系表 ........................................................................................................................................................ 13
附件四 网站接口设计(实时模式)......................................................................................................................................... 14 附件五 划款通知书------------------------------------------------------------------------- 15
公益慈善捐赠结算资金托管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下称“托管行”) 丙 方: 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与丙方合作、以丙方所属“公益网”电子捐赠平台开展相关捐赠活动、设立各相关慈善基金。为维护捐赠人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甲方与捐赠人及各方所涉捐赠资金的安全,甲、丙双方特此委托乙方对在“公益网”网站注册的各会员单位(个人、企业)通过电子捐赠平台进行捐赠所形成的各个慈善项目资金进行托管。
(2)托管行同意接受前述委托,对相关捐赠资金进行托管。
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 义
1. 定义: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者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 网上慈善捐赠平台:指甲方为组织慈善捐赠,依托甲方、丙方所属“公益网”平台所构建的专业化在线捐赠服务体系(以下简称:公益网);
捐赠会员:指经丙方所属公益网审核的个人或企业;或经甲方确认的捐赠个人或企业; 工作日:指托管行通常开门营业的一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因节假日调整而对外营业的除外)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
捐赠日:指公益网为会员单位提供在线捐赠服务的工作日,捐赠日的范围必须小于工作日的范围。
托管账户:指为对慈善捐赠资金进行保管和清算,以甲方名义在托管行开立的银行实体结算账户,该账户仅限用于因捐赠活动而产生的资金管理与清算而提供的资金归集、资金保管,及资金支付服务。
清算账户:指乙方在托管账户项下为甲方设立的普通会员虚拟子账户及为公益网每个会员单位分别建立的虚拟子账户,专门用于会员单位与甲方捐赠托管账户资金清算往来;
托管资金:指由捐赠人存入托管账户的捐赠资金,该资金由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管理; 捐赠数据:指丙方所属捐赠网平台(网址:www.renrengy.com )每日对捐赠会员提交的网上各项指令(或申请)进行自动处理所生成的电子数据,该数据详情见于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2款及附件二;
资金数据:指乙方根据取自托管银行的会员资金入金信息及甲方确认的资金数据,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后,最终生成的业务处理结果电子数据,该数据详情见于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及附件二;
入金确认:指捐赠会员通过柜面汇款、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将捐赠资金汇入甲方开立的托管账户后,该笔资金被确认到托管账户项下捐赠会员专属的清算账户的过程。
出金:指甲方在可自由支配的额度内,向托管行申请支付资金,托管行进行有效审核后,从托管账户中将资金划出。
基金管理费:指按照我国《基金会管理条列》规定,甲方提取的用于各个慈善基金的管理、办公等的支出费用。
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第七条所规定的各类事件;
2. 在本协议上下文中,凡提及甲方、乙方(托管行)、丙方应被解释为包括其各自权益及义务的
继承人和受让人。
3. 法律法规:在本协议中凡提及任何一项法律、法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应被解释为包括
其当前或者随后任何有效的修订版本。
第二条 账户开立、资金存入
1. 在本协议中使用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如下账户为托管账户,用于接收捐赠人存入的捐赠资金:
账户名称: ;
账 号: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XX分行 ;
乙方建立用于捐赠资金统一管理和清算的托管账户体系,根据经丙方复核确认的捐赠会
员资料(包含会员身份证件、客户全称、会员号及关联账户号等资料),为每个捐赠会员在托管账户项下分别建立虚拟子账户作为清算账户,专门用于记录捐赠会员捐赠资金的存入。乙
方仅对捐赠托管账户资金计息,二级子账户不计息;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计算计入甲方托管账户。乙方建立托管账户体系时,应建立利息会员二级子账户,用于存放托管账户资金利息或理财收益。
2. 丙方应向捐赠会员提供会员注册、会员身份鉴定、会员通知等服务;丙方应将捐赠会员提供
的入金的银行账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名称及账号提交给乙方,乙方不再审核捐赠会员的身份真实性,所产生的计帐结果由甲方和丙方负责。网站对注册的捐赠会员进行身份证的初步审核,对于登记有误的,由捐赠会员向甲方提出申请后,由甲方确定向乙方发出确认证明,乙方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托管系统中确认。
3. 托管账户开立之后,在每一个交易日,乙方根据事先由甲、丙两方确定的入金规则及时进行
入金的信息确认,并在日终向丙方传送托管账户的每笔入金情况;如遇到入金信息不全从而导致乙方无法及时进行入金确认的情况,乙方暂时先将入金资金归集到待确认资金账户,与当天的入金确认信息一并通知丙方;甲方有义务每天归集 “待确认入金”信息(见附件四《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通知丙方;甲方应同时将“待确认入金”信息以网银数据补录的方式通知乙方,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确认入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核对确认无误后,为捐赠人建立会员信息,并传送给乙方。托管账户每接收一笔捐赠会员存入的资金,甲乙丙三方按以下方式办理入金确认,即确认特定入账资金所应归属的会员单位:
(1) 乙方在每个交易日,每10分钟对托管账户轮询一次,实时获取托管账户的资金入账信
息,并根据甲丙两方确定的入金确认规则(见于附件一),自动判别资金应归属的捐赠会员。乙方托管业务系统仅依据协议确定的入金确认规则确认入金的,不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除非该种损失是由于乙方的故意过错或乙方未正确执行甲丙双方确定的入金确认规则所致。
(2) 捐赠会员入金确认后,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将捐赠会员二级子账户名下资金转入甲方指定
的会员二级子账户名下。乙方收到甲方出金划款指令申请时,直接由甲方指定会员二级子账户名下进行出金。
(3) 对于托管业务系统不能自动确认入金的入账信息,乙方托管业务系统自动记录到待确认
资金账户中;由甲方登录其公司网银电子商务托管功能模块,调阅该入账信息,进行数据补录并确认入金,同时出具《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附件四)传送至丙方;丙方确认后为捐赠人建立捐赠会员信息,将捐赠信息传输给乙方,待乙方确认后进行入账处理;乙方对甲方办理的入金确认结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4) 甲方资金收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捐赠结算款项的收付、捐赠服务费用的提取和支付等,
均应通过托管账户进行,除甲方已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接受捐赠账户外,不得通过托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以及其他方式直接收取捐赠会员提交的捐赠资金。
4. 本协议项下托管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为满足开展甲方慈善捐赠基金的捐赠资金的结算、
清算及划付的需要。甲方和乙方不得使用本托管账户进行捐赠资金清算及划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 本业务中乙方系统的自动入金操作按本协议附件一《入金确认规则》执行。
第三条 数据的传输和接收
1. 丙方所属之捐赠网平台在每个捐赠日接收捐赠人各项指令(或申请),包括捐赠会员注册申请、
甲方向捐赠网提交《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等,并由系统根据指令(或申请)及指令最终处理情况自动生成相关数据,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捐赠日实时向乙方传送上述数据。
2. 本条第1款所指捐赠数据至少包括:捐赠会员基本信息、对账数据等,为确保乙方能够完成
托管业务的资金保管、清算、监督等职能,丙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交易资金托管系统网站接口设计(实时模式)”中要求的交易数据的名称、内容、格式向乙方完整发送各项交易数据。
3. 为确保甲方能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办理入金确认,以及确保丙方捐赠网信息能够顺利进行,乙
方应在每个交易日终下午17:00点之前向丙方发送资金数据。本款所指资金数据至少包括:入金确认数据、交易数据、出金确认数据等,乙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交易资金托管系统网站接口设计(实时模式)”中要求的数据的名称、内容、格式向丙方完整发送各项数据。
4. 甲乙丙三方应确保根据自身系统所产生并发送给对方的捐赠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有效性,并对此承担责任,乙方对因丙方数据传输错误或不及时等过失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错误或不及时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5. 丙方应按以下时间向乙方及时发送交易数据:
每个交易日终下午17:00点之前,实时向乙方发送当日的交易数据,17:00点以后的数据集
中到T+1日早上9:00以后再发送。
6. 乙方应按以下时间向丙方及时发送入金数据:
每个交易日终下午17:00点之前,乙方及时向丙方发送当日确认的入金数据,在此时间后托管行收到的入金数据均视作下一个工作日的数据处理,托管账户内的资金的冻结、解冻、划转不受影响。
7. 甲方、乙方、丙方分别指定专人(见附件三)负责数据的传输和接收,确保各自交易数据的
安全性和保密性。
8. 丙方在系统升级或者因网站升级,需要乙方配合的,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审核后安
排进行相关对接或升级测试。由于升级所产生的风险及网站本身原因而产生的问题由丙方负责。
第四条 托管资金的管理
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对托管账户项下任何的资金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捐赠会员资金的
入账、各清算账户之间资金的划转、甲方划款申请、支付管理费等,均须依据托管行直接取得的会员资金入金信息、出金指令,否则,乙方不得对托管账户项下资金进行划付或其他任何处理。在没有资金入金信息、出金指令和捐赠数据的情况下,乙方擅自处理的,由此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因正确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出金指令执行划款而对托管资金造成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
和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未正确依据甲方的有效划款指令执行清算而使托管资金受到损害或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该责任。
3. 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划款指令,应提示托管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数据,乙方
有权不予执行相关划款指令、不予清算,但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因未执行错误划款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4. 在托管期间,除了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划款,乙方应当确保托管资金的安全性。
同时应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发送有关托管账户项下的余额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5.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所进行的划款仅指乙方审核甲方提交的划款指令进行的对外划款;
乙方对甲方划款资金的支付使用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做监管。
6. 托管期间,乙、丙双方应于每个工作日下午17:30点前对托管账户余额、当日托管账户资金
余额及托管账户项下各清算账户项下资金余额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乙方在T+1日可处理甲方出金申请划款;若出现核对不一致的,由三方共同查明原因,直至三方完全一致,或就出现不一致情况下的解决办法达成书面共识后,乙方可处理出金申请划款。
7. 出金的具体管理及操作为:甲方登录托管网银系统,提交出金指令,乙方仅依据甲方的出金
指令信息在第二个工作日上午执行出金操作。
8、托管行有权根据甲方通过托管行的电子商务托管网银提交的划款指令进行划款,只要:
(1)划款指令载明的划款日晚于划款指令提交日;
(2)划款指令所指定的划款金额及汇划费用不大于托管账户资金余额;
9. 如因网络等原因,甲方未能通过托管行的托管网银提交划款指令,托管行有权根据甲方提交的
书面的单方划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五)进行划款,只要:
(1)单方划款通知书如附件五格式,授权签发人签字与预留印鉴相符;
(2)划款通知书载明的划款日晚于划款通知书的送达日;
(3)划款通知书所指定的划款金额及汇划费用不大于托管账户资金余额。
10. 凡涉及甲方对外公布接受捐赠款项明细、捐赠款支付明细,需经乙方和丙方对信息进行确人,
其中乙方具体负责审核甲方托管账户划出资金的具体明细,包括对方收款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托管账户出金明细与乙方记录不符,乙方不予盖章确认。
第五条 独立性
1. 甲、乙、丙三方特此确认: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的托管义务独立于甲方、丙方所签订的《技
术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行为,不受《技术服务协议》本身效力的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资金清算,不审核甲方提交的各相关文件本身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
2. 甲方应确保所提交的文件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交易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因所提交的文件以及
与之相关的交易本身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的问题导致的任何侵权、损害赔偿及其他民事、刑事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仅对依据甲丙双方提供或确认的各类交易数据、出入金资金数据所
进行的资金清算、出入金操作的结果负责,但对由于甲丙双方提供或确认的各类交易数据、
出入金资金数据不正确所导致的资金清算、出入金操作结果不正确,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丙双方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交易数据、出入金资金数据负责,但因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资金清算、出入金操作结果不正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捐赠基金服务费及汇划费用
1.
2.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托管费不收取。 托管账户开立后,乙方在托管账户项下建立“基金管理费账户”二级子账户,专门用于核
算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标准由甲方核算确认,乙方根据甲方指令进行提取和支付。
3.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汇划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按以下优先级顺序从二级子账户直接扣划
资金汇划费。利息会员-->非定向捐赠会员-->定向捐赠会员。
第七条 免责事项
1. 在托管期间,下列事件构成乙方的免责事件:
(1) 法律变化 若本协议的适用法律发生变化,致使乙方依据本协议履行的托管义务成为
非法,或者由于国家或者人民银行或者其他有关的国家监管部门的政策、命令导致乙
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2) 司法或行政干预 因司法或行政当局对于托管账户所进行查询、冻结、扣押、司法执
行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流行病、政府行
为、罢工、停工、停电、通讯或电脑系统故障、联网系统故障或失灵、、系统故障、
设备故障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导
致乙方不能够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要求履行义务。
2. 在托管期间,如果发生上述免责事件之一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乙方应立
即通知甲方,但对甲方所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甲方应将该事项及时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披露。
第八条 托管终止
1. 除非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规定的免责事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丙方
的捐赠网平台终止运作,自本协议成立后任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法、任何事实解除、终止本协议及/或使本协议不生效。
2. 协议各方承诺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或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禁
止性规定,都对各方产生约束力,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及相关附件所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通知或者指令均应采用书面方式(网银指令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与预留印鉴相符的通知或者指令以书面发出者为有效的通知或者指令。
2.以书面形式提交的通知或者指令,应寄至以下地址,如果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变动的一方应当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XX分行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授权签发人:
签字或预留印鉴样本: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授权签发人: 签字或预留印鉴样本: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授权签发人: 签字或预留印鉴样本: 丙方: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司法管辖及其他
1. 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
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经协议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甲方和丙方加盖公章后于签署日起生效。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直至协议各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可能发生的变更事项,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
根据本协议的附件格式所签署的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在其签署时生效。 本协议项下托管资金存入、托管资金管理等业务环节所涉及数据对接、传送及相关业务流程安排、网站交易接口说明文件等事宜,由本托管协议之操作备忘录具体约定。 6.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每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条款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各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讨论,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与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附件一:电子捐赠入金确认规则
兹就 、 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分行于年的《公益慈善捐赠结算资金托管协议》第二条第4款(1)的规定,甲方、丙方按如下规则确认会员单位资金入金:
□ A 会员号
B 来账账户名,来账账号 □ C 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 AB会员号,来账账户名,来账账号 AC会员号,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 BC来账账户名,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 ABC会员号,来账账户名,来账行号,来账账号
甲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数据
兹就 (甲方)、 (丙方)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的《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第三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丙方向乙方发送的捐赠数据以及乙方向丙方发送的资金数据参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商务资金托管系统_网站实时交易接口设计1.2》(见附件)文档所示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丙方(公章):
附件三:业务人员联系表
郑州厚普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联系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业务人员联系表
总机: 慈善会业务人员联系表
《待确认入金会员入金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根据与贵行签订的《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要求,对于待处理入金调查确认,请对以下人员建立会员号。
我们确保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错误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确认。
甲方: (公章)
年 月 日
单方划款通知书(格式)
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兹就贵行及 (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的《慈善捐赠资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出具本函。
托管协议中所定义的词语在本函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根据托管协议有关规定,我公司特此向贵行发送本通知书,请贵行按照托管协议的规定在 年 月 日将托管资金(人民币)划入以下收款账户。同时我们再次确认:
收款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发人(签字或盖章):____ 甲方预留支付印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