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常见特定用语和批示用语
大家都知道,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今天小编来梳理一下公文写作中常见的特定用语和批示用语,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一、公文常用特定用语
1.开端用语。主要用于文章开头,表示发语、引据。为、为了、为着、查、接、顷接、根据、据、遵照、依照、按照、按、鉴于、关于、兹、兹定于、今、随着、由于。
2.称谓用语。用于表示人称或对单位的称谓。第一人称:我、我单位、本人、本公司、 我们、敝单位。第二人称:你、你局、贵公司、贵方。第三人称:他、该公司、该项目。
3.递送用语。用于表示文、物递送方向 。上行:报、呈。平行:送。下行:发、颁发、颁布、发布、印发、下达。
4.引叙用语。用于复文引据。悉、接、顷接、据、收悉。
5.拟办用语。用于审批、拟办。拟办:责成、交办、试办、办理、执行。
6.经办用语。用于表明进程。经、业经、已经、兹经。
7.过渡用语。用于承上启下。鉴于、为此、对此、为使、对于、关于、如下。
8.期请用语。用于表示期望请求。上行:请、恳请、拟请、特请、报请。平行:请、拟请、特请、务请、如蒙、即请、切盼。下行:希、望、尚望、切望、请、希予、勿误。
9.结尾用语。用于结尾表示收束。上行:当否,请批示;可否,请指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如无不妥,请批准;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批转;以上报告,请审核。平行:此致敬礼;为盼;为荷;特此函达;特此证明;尚望函复。下行:为要;为宜;为妥;希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此复;为……而努力;……现予公布。
10.谦敬用语。用于表示谦敬。承蒙惠允、不胜感激、鼎力相助、蒙、承蒙。
11.批转用语。用于上级对下级来文的批转处理 批转、转发。
12.征询用语。用于征请、询问对有关事项的意见、态度。当否、妥否、可否、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无不当、如无不妥、如果可行等。
二、常见的批示用语
1.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1)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2)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3)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4)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5)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①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②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③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2.几种常见情况的批示用语
(1)签发文件
①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②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③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④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2)请领导签发文件
①直接签发:“请××签发。”
②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审阅并报××签发。”
③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或个人)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3)请××单位签发文件
①直接签发:“请××单位签发。”(如确知此单位领导在单位,也可直接批示“请
××领导签发”、“请××同志签发”。)
②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XX(单位或个人)审阅并请XX单位签发。”
③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签发。” (适用于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会签”字样。)
(4)批示阅读文件
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
(5)批示办理文件
①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 “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
②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
③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④对需要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
⑤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⑥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
(6)批示送审文件
①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
②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
(7)批示会签文件
①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②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8)请示的结束语
①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②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公文写作中常见特定用语和批示用语
大家都知道,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今天小编来梳理一下公文写作中常见的特定用语和批示用语,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一、公文常用特定用语
1.开端用语。主要用于文章开头,表示发语、引据。为、为了、为着、查、接、顷接、根据、据、遵照、依照、按照、按、鉴于、关于、兹、兹定于、今、随着、由于。
2.称谓用语。用于表示人称或对单位的称谓。第一人称:我、我单位、本人、本公司、 我们、敝单位。第二人称:你、你局、贵公司、贵方。第三人称:他、该公司、该项目。
3.递送用语。用于表示文、物递送方向 。上行:报、呈。平行:送。下行:发、颁发、颁布、发布、印发、下达。
4.引叙用语。用于复文引据。悉、接、顷接、据、收悉。
5.拟办用语。用于审批、拟办。拟办:责成、交办、试办、办理、执行。
6.经办用语。用于表明进程。经、业经、已经、兹经。
7.过渡用语。用于承上启下。鉴于、为此、对此、为使、对于、关于、如下。
8.期请用语。用于表示期望请求。上行:请、恳请、拟请、特请、报请。平行:请、拟请、特请、务请、如蒙、即请、切盼。下行:希、望、尚望、切望、请、希予、勿误。
9.结尾用语。用于结尾表示收束。上行:当否,请批示;可否,请指示;如无不当,请批转;如无不妥,请批准;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批转;以上报告,请审核。平行:此致敬礼;为盼;为荷;特此函达;特此证明;尚望函复。下行:为要;为宜;为妥;希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此复;为……而努力;……现予公布。
10.谦敬用语。用于表示谦敬。承蒙惠允、不胜感激、鼎力相助、蒙、承蒙。
11.批转用语。用于上级对下级来文的批转处理 批转、转发。
12.征询用语。用于征请、询问对有关事项的意见、态度。当否、妥否、可否、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无不当、如无不妥、如果可行等。
二、常见的批示用语
1.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1)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2)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3)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4)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5)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①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②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③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2.几种常见情况的批示用语
(1)签发文件
①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②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③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④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2)请领导签发文件
①直接签发:“请××签发。”
②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审阅并报××签发。”
③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或个人)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3)请××单位签发文件
①直接签发:“请××单位签发。”(如确知此单位领导在单位,也可直接批示“请
××领导签发”、“请××同志签发”。)
②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XX(单位或个人)审阅并请XX单位签发。”
③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签发。” (适用于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会签”字样。)
(4)批示阅读文件
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
(5)批示办理文件
①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 “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
②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
③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④对需要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
⑤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⑥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
(6)批示送审文件
①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
②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
(7)批示会签文件
①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②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8)请示的结束语
①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②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