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函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现位于桐庐县城桥北路38号,2013年由于浮桥埠区块道路拓宽,我公司积极配合道路拓宽建设,有部分房产已被拆除,受场地限制我公司现址已不能满足验车条件。将公司地址迁往合同下宗地位置也是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协调一致后的意见。因此在2014年12月16日与贵局签订了编号为3301222014A21078的合同,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已经在2015年1月16日前付清了全部地价款项,贵局按合同约定应在2015年6月2日之前将合同下宗地交付使用,但至今却没有交付土地。
要求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客观因素如下:
一、 检测站相关评审专家提出:检测站是人员车辆
进出密集场所,合同宗地进出路上有两根高压
线桩,且道路进出口狭小,大型货车根本无法
顺畅进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做检测
站。
二、 我站许可证在3个月后必须要递交评审换证资
料,现址场地根本无法通过评审。迁址迫在眉
睫。
三、 因为车辆检验机构的市场化,桐庐第二家检验
机构:桐庐天隆车辆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发区租用了一块场地,注册资金50万,已在审批办理中。 目前桐庐县一家检测站一个月的检测费总计只有28万左右,职工月工资15万左右。两家以后,我站月检测费最多也就只有15万。鉴于这种投资利益毫无保障的情况,银行也明确表态不再借贷资金支持我公司发展。
四、 中国企业的现状是80%以上面临着资金压力、
倒闭风险、经营困难,合同宗地下1030万地价款,我公司也是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借贷凑齐支付的,这期间利息已经支付100多万,现已有债权人不断地催讨借款。像我们这种小微企业靠借贷筹集资金履行完毕与贵局的土地出让合同,而贵局却不能履行合同,这对一个小微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五、 因为贵局没有交付土地超过期限已经3个月以
上。
鉴于以上这些客观因素,恳请与贵局协商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桐庐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2015-8-21
关于要求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函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现位于桐庐县城桥北路38号,2013年由于浮桥埠区块道路拓宽,我公司积极配合道路拓宽建设,有部分房产已被拆除,受场地限制我公司现址已不能满足验车条件。将公司地址迁往合同下宗地位置也是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协调一致后的意见。因此在2014年12月16日与贵局签订了编号为3301222014A21078的合同,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已经在2015年1月16日前付清了全部地价款项,贵局按合同约定应在2015年6月2日之前将合同下宗地交付使用,但至今却没有交付土地。
要求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客观因素如下:
一、 检测站相关评审专家提出:检测站是人员车辆
进出密集场所,合同宗地进出路上有两根高压
线桩,且道路进出口狭小,大型货车根本无法
顺畅进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做检测
站。
二、 我站许可证在3个月后必须要递交评审换证资
料,现址场地根本无法通过评审。迁址迫在眉
睫。
三、 因为车辆检验机构的市场化,桐庐第二家检验
机构:桐庐天隆车辆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发区租用了一块场地,注册资金50万,已在审批办理中。 目前桐庐县一家检测站一个月的检测费总计只有28万左右,职工月工资15万左右。两家以后,我站月检测费最多也就只有15万。鉴于这种投资利益毫无保障的情况,银行也明确表态不再借贷资金支持我公司发展。
四、 中国企业的现状是80%以上面临着资金压力、
倒闭风险、经营困难,合同宗地下1030万地价款,我公司也是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借贷凑齐支付的,这期间利息已经支付100多万,现已有债权人不断地催讨借款。像我们这种小微企业靠借贷筹集资金履行完毕与贵局的土地出让合同,而贵局却不能履行合同,这对一个小微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五、 因为贵局没有交付土地超过期限已经3个月以
上。
鉴于以上这些客观因素,恳请与贵局协商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桐庐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201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