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催告函
( )阁下:
就阁下购买我公司开发的( )的房产,尚未结清房款一事,我公司现郑重致函如下:
鉴于:
1、阁下于2010年12月31日与我公司签订了“( )项目认购书”(第 号)(下称“认购书”)。双方约定,阁下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我公司开发的( ),房屋总价款【】元。阁下签订认购书后交付( )元首期房款,剩余房款( )元将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2、2011年6月份阁下因个人原因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亦未向我公司补足房款。
3、2011年12月初我公司根据认购书的约定多次通知阁下交付余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阁下并未如约交付余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根据认购书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乙方不予办理或未获得银行批准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办理银行贷款通知后5日内或接到银行不予办理的通知后3日内补足剩余楼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物业的权利。
以及第三条的规定: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次日起三日内到甲方的售楼现场签订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该协议解除,此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所认购的物业。
阁下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给我公司造成了
重大损失,我公司有权根据认购书的约定,判定阁下放弃购买该房产的权利,同时保留追究阁下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公司特郑重通知阁下:
1、阁下须在2011年 12月30日前于我公司售楼现场补足剩余房款( )元,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如阁下超过上述期限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我公司将依照认购书的约定,视同阁下放弃购买的权利,届时我公司将自行处理该房产,并扣除阁下已交付的定金;
3、我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径行采取法律措施,阁下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
专告此函,望慎思并谨慎对待。
( )
2011年12月19日
房款催告函
( )阁下:
就阁下购买我公司开发的( )的房产,尚未结清房款一事,我公司现郑重致函如下:
鉴于:
1、阁下于2010年12月31日与我公司签订了“( )项目认购书”(第 号)(下称“认购书”)。双方约定,阁下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我公司开发的( ),房屋总价款【】元。阁下签订认购书后交付( )元首期房款,剩余房款( )元将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2、2011年6月份阁下因个人原因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亦未向我公司补足房款。
3、2011年12月初我公司根据认购书的约定多次通知阁下交付余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阁下并未如约交付余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根据认购书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乙方不予办理或未获得银行批准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办理银行贷款通知后5日内或接到银行不予办理的通知后3日内补足剩余楼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物业的权利。
以及第三条的规定: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次日起三日内到甲方的售楼现场签订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该协议解除,此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所认购的物业。
阁下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给我公司造成了
重大损失,我公司有权根据认购书的约定,判定阁下放弃购买该房产的权利,同时保留追究阁下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公司特郑重通知阁下:
1、阁下须在2011年 12月30日前于我公司售楼现场补足剩余房款( )元,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如阁下超过上述期限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我公司将依照认购书的约定,视同阁下放弃购买的权利,届时我公司将自行处理该房产,并扣除阁下已交付的定金;
3、我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径行采取法律措施,阁下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
专告此函,望慎思并谨慎对待。
( )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