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与剧毒物品运输

爆炸品特性及安全运输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做机械功的过程。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核爆炸是由核反应引起的爆炸。例如:原子弹或氢弹的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物理原因所引起的爆炸,例如:蒸汽锅炉因水快速汽化,压力超过设备所能承受的强度而产生的锅炉爆炸;装有压缩气体的钢瓶受热爆炸等。

化学爆炸是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的爆炸。化学爆炸可以是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遇明火或火源而引起(如煤矿的瓦斯爆炸);也可以是可燃粉末与空气的混合物遇明火或火源而引起(粉尘爆炸);但更多的是炸药及爆炸性物品所引起的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极快,放出大量的热,产生大量的气体,只有上述三者都同时具备的化学反应才能发生爆炸。爆炸品的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一、爆炸品定义

本类化学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爆炸品包括以下几种:

1、爆炸性物质

爆炸性物质是指固体或液体物质(或物质混合物),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围造成破坏。烟火物质即使不放出气体,也包括在内。不包括那些太危险以致不能运输或其主要危险性符合其他类别的物质。

2、爆炸性物品

爆炸性物品是指含有一种或几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的数量或特性,不会使其在运输过程中偶然或意外被点燃或引发后因迸射、发火、冒烟、发热或巨响而在装置外部产生任何影响。

3、其他

为产生爆炸或烟火实际效果而制造的,爆炸性物质和爆炸性物品中未提及的物质或物品。 常见的爆炸品有:火药、炸药、起爆药、雷管、引信、弹药、烟花爆竹、信号弹、土地雷等。

二、爆炸品分项

将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按危险程度分为6项:

第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

三、爆炸品特性

1.爆炸性强

爆炸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的大量气体和热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逸散开去,致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并产生巨大的压力而引起爆炸。例如,黑火药的爆炸反应:

2KNO2+S+3C=K2S+N2↑+3CO2↑+热量

显然,黑火药的爆炸反应就具备化学爆炸的三个特点:反应速度极快,瞬间即进行完毕,产生大量气体(280L/kg),放出大量的热(3015kJ/kg),火焰温度高达2100℃以上。 煤在空气中点燃后,虽然也能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 C+O2=CO2↑+热量

但由于煤的燃烧速度比较慢,产生的热量和气体逐渐地扩散开去,不能在其周围产生高温和巨大压力,所以只是燃烧而不是爆炸。

2.敏感度高

各种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但如果没有必要的外界作用,爆炸是不会发生的。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给它一定的能量——起爆能。不同的炸药所需的起爆能不同,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简称感度)。起爆能与敏感度成反比,起爆能越小,敏感度越高。从储运的角度来讲,希望敏感度低些,但实际上如炸药的敏感度过低,则需要消耗较大的起爆能,造成使用不便,因而各使用部门对炸药的敏感度都有一定的要求。我们应该了解各种爆炸品的敏感度,以便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适当控制,确保安全。

爆炸品的感度主要分热感度(加热、火花、火焰),机械感度(冲击、针刺、摩檫、撞击),静电感度(静电、电火花),起爆感度(雷管、炸药)等。不同的爆炸品的各种感度数据是不同的。爆炸品在储运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及防震等要求就是根据它的热感度和机械感度来确定的。在各种形式的感度中主要是确定爆炸品的热敏感度和撞击敏感度。

(1)热感度

爆炸性物质的热感度是指爆炸性物质在热作用下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一般用“爆发点”来表示。

“爆发点”是指物质在一定延滞期内发生爆炸的最低温度。“延滞期”是指从开始对炸药加热到其发生爆炸所需要时间。

可见,同一爆炸品,虽未受高热,但受热时间足够长的话,也会诱发爆炸。

(2)撞击敏感度

撞击敏感度是指爆炸品在机械冲击的外力作用下,对冲击能量的敏感程度,用发生爆炸次数的百分比表示。

几种常见炸药的撞击感度

炸药的纯净度对撞击感度有很大的影响。当炸药中混入坚硬物质,如玻璃、铁屑、沙石等时,其撞击感度增加,危险性增大。因此,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混入坚硬杂物,车厢货舱应保持干净清洁,炸药撒漏物绝不能再装入原包装内。

炸药中混入惰性物质(也称钝化剂)如石蜡、硬脂酸、机油等时,撞击感度降低,危险性减小。水是爆炸品的一种“稳定剂”。很多的爆炸品溶解于水或与水相混时,性质就变得稳定了,并随着其含水量的增加,渐渐失去它们的爆炸性质。例如:硝化纤维素是爆炸品,但其含水量在25%以上时,这些货物失去爆炸性,可贴易燃固体标志,按易燃固体运输运输。 同时必须指出装运此类易燃固体的包装必须完好,并能保证其含水量的百分比在运输过程中不致下降,否则随着含水量一下降,此种易燃固体又可恢复其爆炸性。

炸药(如黑索金、泰安等),在运输过程中为确保安全,可加入一些石蜡使其钝化,以增加

安全系数。

3、其他性质:

(1)很多炸药,例如梯恩梯、硝化甘油、雷汞等都具有一定的毒性。

(2)有些爆炸品与某些化学药品如酸、碱、盐发生化学反应的生成物是更容易爆炸的化学品。例如:苦味酸遇某些碳酸盐能反应生成更易爆炸的苦味酸盐;雷汞遇盐酸或硝酸能分解,遇硫酸会爆炸。

(3)某些爆炸品与一些重金属(铅、银、铜等)及其化合物的生成物,其敏感度更高。例如:苦味酸受铜、铁等金属撞击,立即发生爆炸;雷汞与铜作用的生成物具有更大的敏感度等;为此苦昧酸等不得用金属容器包装。

(4)某些爆炸品受光照易于分解。如叠氮银、雷酸银等。

(5)某些爆炸品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受潮或遇湿后会降低爆炸能力,甚至无法使用。如硝铵炸药等应注意防止受潮失效。

三、影响爆炸品敏感度因素

决定爆炸品敏感度的内在因素是它的化学组成和结构,影响敏感度的外来因素还有温度、杂质、结晶、密度等。

1、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

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是决定其具有爆炸性质的主要因素。具体地讲是由于分子中含有某些“爆炸性基团”引起的。例如:叠氮化合物中的-N=N≡N基;雷汞、雷银中的-O-N=C基;硝基化合物中的-NO2基;重氮化合物中的-N=N-基等。

另外,爆炸品分子中含有“爆炸性基团”的数目对敏感度也有明显的影响,例如芳香族硝基化合物,随着分子中硝基(-NO2)数目的增加,其敏感度亦增高。硝基苯只含有一个硝基,它在加热时虽然分解,但不易爆炸,因其毒性突出定为毒害品;(邻、间、对)二硝基苯虽然具有爆炸性,但不敏感,由于它的易的燃性比爆炸性更突出,所以定为易燃固体;三硝基苯所含硝基的数目在三者中最多,其爆炸性突出,非常敏感,故定为爆炸品。

2、温度

不同爆炸品的温度敏感度是不同的,例如:雷汞为165℃,黑火药为270~300℃,苦味酸为300℃。

同一爆炸品随着温度升高,其机械感度也升高。原因在于其本身具有的内能也随温度相应的增高,对起爆所需外界供给的能量则相应地减少。因此,爆炸品在储存、运输中绝对不允许受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避免日光照射,在夏季要注意通风降温。

3、杂质

杂质对爆炸品的敏感度也有很大影响,而且不同的杂质所起的影响也不同。在一般情况下,固体杂质,特别是硬度高、有尖棱的杂质能增加爆炸品的敏感度。因为这些杂质能使冲击能量集中在尖棱上,产生许多高能中心,促使爆炸品爆炸。例如梯恩梯炸药中混进砂粒后,敏感度就显著提高。因此,在储存、运输中,特别是在撒漏后收集时,要防止砂粒、尘土混入。相反,松软的或液态杂质混入爆炸品后,往往会使敏感度降低。例如:雷汞含水大于10%时可在空气中点燃而不爆炸;苦味酸含水量超过35%时就不会爆炸。因此,在储存中,对加水降低敏感度的爆炸品如苦味酸等,要经常检查有无漏水情况,含水量短少时应立即添加,包装破损时要及时修理。

4、结晶

有些爆炸品由于晶型不同,它的敏感度也不同。例如:液体硝化甘油炸药在凝固、半凝固时,结晶多呈三斜晶系,属不安定型。不安定型结晶比液体的机械感度更高,对摩擦非常敏感,甚至微小的外力作用就足以引起爆炸。因此,硝化甘油炸药在冷天要做防冻工作,储存温度不得低于15℃,以防止冻结。

5、密度

爆炸品随着密度增大,通常敏感度均有所下降。粉碎、疏松的爆炸品敏感度高,是因为密度不仅直接影响冲击力、热量等外界作用在爆炸品中的传播,而且对炸药颗粒之间的相互摩擦也有很大影响。在储运中应注意包装完好,防止破裂致使炸药粉碎而导致危险。

四、常运爆炸品

按爆炸品的性质和用途又可分为以下四小项:

(1) 点火器材:用来引爆雷管、黑火药。如导火索、火绳等。

(2)起爆器材:用来引爆炸药。如导爆索、雷管等。

(3)炸药和爆炸性药品:按敏感度和爆炸威力又可分为: ①起爆药:敏感度极高,用来诱爆其他炸药的药剂。如雷汞、叠氮铅等。非常敏感,极易通过火花点火和轻微撞击使之爆炸。 ②爆破药:爆炸威力强大,是装填炮弹、炸弹或用于各种爆破的烈性炸药。军用的如梯恩梯、黑索金等。民用的有铵油炸药、硝铵炸药等。③ 火 药:能进行迅速而有规律地燃烧的药剂。如硝化纤维火药、硝化甘油火药等军用发射药(溶塑火药)及民用黑火药等。

④其他爆炸物品:指含有黑火药的制品。如爆竹、烟花、礼花弹等。

1、导火索

理化性质:导火索以黑火药为芯体,外层包有棉线,外形与棉绳相似,制成卷状,每卷长50米。对火焰敏感,爆燃点290~300℃,爆温2200~2380℃,燃速约lcm/s。能用明火或拉火管点燃。 危险特性:接触火焰、电火花或受到猛撞和摩擦,均能引起燃烧。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砂土压盖。

2、2,4,6—三硝基甲苯(干的或含水

理化性质:白色或淡黄色针状结晶。无嗅,有毒,几乎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溶于苯、甲苯和丙酮。遇碱则生成不安定的爆炸物。撞击敏感度14.7N·m。暴露在日光下颜色会变深。是猛性炸药,亦是多种混合炸药的组分。

危险特性:撞击,摩擦,明火,高温,均能引起燃烧爆炸。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砂土盖压。

3、环三次甲基三硝胺(含水≥15%或含钝感剂)

别 名:黑索金;旋风炸药 分子式:C3H6N3(NO2)3

理化性质:无嗅无味白色粉状结晶,几乎不溶于水,可溶于浓硝酸和丙酮。是爆炸力极强大的猛性炸药。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温或受震动、撞击、摩擦,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砂土压盖。

4、雷酸汞(含水或水加乙醇≥20%) 分子式:Hg(ONC)2

理化性质:粗制品为灰色至暗褐色的晶体或粉末;精制品为白色有光泽的针状结晶体。有毒。能溶于温水、乙醇、氨水,不溶于冷水。干燥时对震动、撞击和摩擦极敏感,而且容易被火星和火焰引爆。用作起爆药。

危险特性:在干燥状态时,即使是极轻微的摩擦、冲击,也会引起爆炸。在含水情况下较为稳定,例如含水10%可在空气中点燃而不炸,含水30%时,则点不燃。 灭火剂:大量水、泡沫。

5、叠氮化铅(简称氮化铅)

氮化铅密度为4.71 g/cm3,压缩性好, 不吸湿,也不溶于水,它与雷汞盐不同,在潮湿状态下甚至30%水分也不会失去爆炸能力。它能与稀硝酸或溶于有少量亚硝酸钠的稀醋酸作用,利用这一特性来洗涤由氮化铅所沾染的器皿,避免其发生危险。

氮化铅与镍,铝不起作用,但能与铜作用,其在有水分及二氧化碳存在的情况下,反应生成的碱式氮化铜机械感度很大,容易发生危险。氮化铅的化学安定性好,使在50 ℃下长期加热也不会改变性质。氮化铅由于机械感度小,而起爆能力大,因此被广泛应用于雷管以及火帽中。

灭火剂:大量水、泡沫。

6、苦味酸

学名2,4,6-三硝基苯酚,俗称黄色炸药。淡黄色晶体或粉末,味苦,有毒。熔点122℃,不易吸湿,难溶于冷水,较易溶于热水,苯、硝酸和硫酸。溶于乙醇、氯仿,乙醚。有强爆炸性,是军事上最早用的一种猛炸药。

苦味酸属于爆炸品(UN0154,1.1D);当含水量大于10%时,则属于易燃固体(UN3364,4.1)其金属盐(如苦味酸钠,苦味酸铵等)也属爆炸品,但当其含水量大于一定值后,则属于易燃固体。

7、硝化甘油

硝化甘油于1846~1847年间首次在试验研究中制得。但由于它具有很高的机械感度,而未能得到实际应用。直到1862年由诺贝尔用硅藻土吸收硝化甘油制成代那迈特炸药后,才开始大量生产与使用。

纯硝化甘油在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当含有少量杂质时,呈淡黄色(或淡棕色);含少量水分,则呈半透明乳白色。热的硝化甘油受到日光的直射后,由于吸收了紫外线便产生自行分解。例如:将硝化甘油加热到100℃,然后用强度为900焦耳的紫外线进行照射,就会立即引起硝化甘油的爆炸。硝化甘油具有很大的能量,很高的机械感度。例如在铁砧上放少量硝化甘油,用铁锤打击就会立即引起爆炸。

目前,硝化甘油不仅用作双基发射药和胶质炸药的组份,而且还作为高能燃料用于火箭推进剂中。

8、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是指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其原料是大多是氧化剂(如氯酸钾、硝酸钡等),可燃物质(如木炭、硫磺、镁粉、铝粉等),发色剂(如硝酸钾浅紫、硝酸钙砖红、硝酸钠黄、硝酸铜绿、硝酸锂紫红、硝酸锶洋红、硝酸钴淡蓝)。由于烟花爆竹中的火药成分,运输、燃放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爆炸品运输安全及应急处置

1、运输安全要求

(1)汽车运输爆炸品禁止使用以柴油或煤气作为燃料,这是因为柴油车尾气易发出火星、煤气容易发火。

(2)装车前应将货箱清扫干净,排除异物,装载量不得超出额定负荷。所装货物超出栏板部分不得超出货厢栏板高度1/3;密封式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没有外包装的金属桶(一般装硝化棉或发射药)只能单层摆放,以免压力过大或撞击摩擦引起爆炸;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爆炸药都不能同车装运或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汽车运输爆炸品时,其运输时间、路线应事先报请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不得搭乘无关人员和危及安全的其他物质。

(4)行驶中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保持行车平稳。多辆车列队行驶时,应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不得超车,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刹车。

2、应急处置

爆炸品由于内部结构特性,爆炸性强,敏感度高,受摩擦、撞击、振动、高温等外界因素诱发而发生爆炸,遇明火则更危险、其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瞬间完成猛烈的化学反应,同时放

出大量的热量,产生大量的气体,且火焰温度相当高。如爆破用雷管、弹药用雷管、硝铵炸药等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如炮用发射药、起爆引线、催泪弹药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如二亚硝基苯无烟火药、三基火药等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如烟花、爆竹、鞭炮等具有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导爆索(柔性的);B型爆破用炸药、E型爆破用炸药、胺油炸药等属于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1)发生爆炸物品火灾时的处置方法:

①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积极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发生爆炸。

② 凡有搬移的可能,在人身安全确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应立即组织力量,在水枪的掩护下及时搬移着火源周围的爆炸品至安全区域,远离住宅、人员聚集、重要设施等地方,使着火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③ 禁止用沙土类的材料进行覆盖,以免增强爆炸品爆炸时的威力。扑救爆炸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造成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④灭火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场地形、物品作为掩体和尽量采用卧式等姿势射水;消防设备、设施和车辆不要停靠在离爆炸品太近的水源处。

⑤灭火人员发现有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撤退并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

速做出判断,却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和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迅速撤离灭火人员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的灭火人员,应迅速就地卧倒,等待时机和救援。

(2)爆炸品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处置方法

①事故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同时迅速疏散周围群众,设立禁戒线。

②爆炸品车辆途中发生事故,应尽可能将车上货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落实指派专人负责守护,对撒落在地上不能转移的,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设立禁戒线。

③如果事故发生了火灾,首先要充分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苗的扩大。

(3)灭火方法与撒漏处理

①爆炸品通常有效的灭火方法是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用窒息法和隔离法。禁止使用沙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导致由燃烧转化为爆炸。对有毒性的爆炸品,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②对爆炸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润湿,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并保持相当湿度,报请公安部门或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剧毒化学品特性及安全运输

随着安全生产法规的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运输一般均能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事先防范的安全措施是有保障的。但是,依据“任何一种事物都不可能绝对安全”的安全理论,生产经营活动中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尤其是剧毒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并以毒气雾状向大气扩散或引发火灾爆炸的连锁事故,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惨剧。此类泄漏事故影响城市安全、社会危害极大,因此,快速而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控制事故危害程度的关键,在执行应急任务的同时,应遵循科学规律,既要有效地控制事故,又要避免应急人员遭遇不必要的伤亡。

一、剧毒化学品定义

剧毒物品系指进入人体,在极短时间内,能引起人体局部或全身中毒,甚至造成死亡的物质。一般在生物试验中,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mg/kg,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D50≤20mg/kg,经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2mg/L的毒物均属剧毒物品。

爆炸品特性及安全运输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做机械功的过程。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核爆炸是由核反应引起的爆炸。例如:原子弹或氢弹的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物理原因所引起的爆炸,例如:蒸汽锅炉因水快速汽化,压力超过设备所能承受的强度而产生的锅炉爆炸;装有压缩气体的钢瓶受热爆炸等。

化学爆炸是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的爆炸。化学爆炸可以是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遇明火或火源而引起(如煤矿的瓦斯爆炸);也可以是可燃粉末与空气的混合物遇明火或火源而引起(粉尘爆炸);但更多的是炸药及爆炸性物品所引起的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极快,放出大量的热,产生大量的气体,只有上述三者都同时具备的化学反应才能发生爆炸。爆炸品的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一、爆炸品定义

本类化学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爆炸品包括以下几种:

1、爆炸性物质

爆炸性物质是指固体或液体物质(或物质混合物),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围造成破坏。烟火物质即使不放出气体,也包括在内。不包括那些太危险以致不能运输或其主要危险性符合其他类别的物质。

2、爆炸性物品

爆炸性物品是指含有一种或几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的数量或特性,不会使其在运输过程中偶然或意外被点燃或引发后因迸射、发火、冒烟、发热或巨响而在装置外部产生任何影响。

3、其他

为产生爆炸或烟火实际效果而制造的,爆炸性物质和爆炸性物品中未提及的物质或物品。 常见的爆炸品有:火药、炸药、起爆药、雷管、引信、弹药、烟花爆竹、信号弹、土地雷等。

二、爆炸品分项

将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按危险程度分为6项:

第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

三、爆炸品特性

1.爆炸性强

爆炸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的大量气体和热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逸散开去,致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并产生巨大的压力而引起爆炸。例如,黑火药的爆炸反应:

2KNO2+S+3C=K2S+N2↑+3CO2↑+热量

显然,黑火药的爆炸反应就具备化学爆炸的三个特点:反应速度极快,瞬间即进行完毕,产生大量气体(280L/kg),放出大量的热(3015kJ/kg),火焰温度高达2100℃以上。 煤在空气中点燃后,虽然也能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 C+O2=CO2↑+热量

但由于煤的燃烧速度比较慢,产生的热量和气体逐渐地扩散开去,不能在其周围产生高温和巨大压力,所以只是燃烧而不是爆炸。

2.敏感度高

各种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但如果没有必要的外界作用,爆炸是不会发生的。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给它一定的能量——起爆能。不同的炸药所需的起爆能不同,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简称感度)。起爆能与敏感度成反比,起爆能越小,敏感度越高。从储运的角度来讲,希望敏感度低些,但实际上如炸药的敏感度过低,则需要消耗较大的起爆能,造成使用不便,因而各使用部门对炸药的敏感度都有一定的要求。我们应该了解各种爆炸品的敏感度,以便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适当控制,确保安全。

爆炸品的感度主要分热感度(加热、火花、火焰),机械感度(冲击、针刺、摩檫、撞击),静电感度(静电、电火花),起爆感度(雷管、炸药)等。不同的爆炸品的各种感度数据是不同的。爆炸品在储运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及防震等要求就是根据它的热感度和机械感度来确定的。在各种形式的感度中主要是确定爆炸品的热敏感度和撞击敏感度。

(1)热感度

爆炸性物质的热感度是指爆炸性物质在热作用下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一般用“爆发点”来表示。

“爆发点”是指物质在一定延滞期内发生爆炸的最低温度。“延滞期”是指从开始对炸药加热到其发生爆炸所需要时间。

可见,同一爆炸品,虽未受高热,但受热时间足够长的话,也会诱发爆炸。

(2)撞击敏感度

撞击敏感度是指爆炸品在机械冲击的外力作用下,对冲击能量的敏感程度,用发生爆炸次数的百分比表示。

几种常见炸药的撞击感度

炸药的纯净度对撞击感度有很大的影响。当炸药中混入坚硬物质,如玻璃、铁屑、沙石等时,其撞击感度增加,危险性增大。因此,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混入坚硬杂物,车厢货舱应保持干净清洁,炸药撒漏物绝不能再装入原包装内。

炸药中混入惰性物质(也称钝化剂)如石蜡、硬脂酸、机油等时,撞击感度降低,危险性减小。水是爆炸品的一种“稳定剂”。很多的爆炸品溶解于水或与水相混时,性质就变得稳定了,并随着其含水量的增加,渐渐失去它们的爆炸性质。例如:硝化纤维素是爆炸品,但其含水量在25%以上时,这些货物失去爆炸性,可贴易燃固体标志,按易燃固体运输运输。 同时必须指出装运此类易燃固体的包装必须完好,并能保证其含水量的百分比在运输过程中不致下降,否则随着含水量一下降,此种易燃固体又可恢复其爆炸性。

炸药(如黑索金、泰安等),在运输过程中为确保安全,可加入一些石蜡使其钝化,以增加

安全系数。

3、其他性质:

(1)很多炸药,例如梯恩梯、硝化甘油、雷汞等都具有一定的毒性。

(2)有些爆炸品与某些化学药品如酸、碱、盐发生化学反应的生成物是更容易爆炸的化学品。例如:苦味酸遇某些碳酸盐能反应生成更易爆炸的苦味酸盐;雷汞遇盐酸或硝酸能分解,遇硫酸会爆炸。

(3)某些爆炸品与一些重金属(铅、银、铜等)及其化合物的生成物,其敏感度更高。例如:苦味酸受铜、铁等金属撞击,立即发生爆炸;雷汞与铜作用的生成物具有更大的敏感度等;为此苦昧酸等不得用金属容器包装。

(4)某些爆炸品受光照易于分解。如叠氮银、雷酸银等。

(5)某些爆炸品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受潮或遇湿后会降低爆炸能力,甚至无法使用。如硝铵炸药等应注意防止受潮失效。

三、影响爆炸品敏感度因素

决定爆炸品敏感度的内在因素是它的化学组成和结构,影响敏感度的外来因素还有温度、杂质、结晶、密度等。

1、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

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是决定其具有爆炸性质的主要因素。具体地讲是由于分子中含有某些“爆炸性基团”引起的。例如:叠氮化合物中的-N=N≡N基;雷汞、雷银中的-O-N=C基;硝基化合物中的-NO2基;重氮化合物中的-N=N-基等。

另外,爆炸品分子中含有“爆炸性基团”的数目对敏感度也有明显的影响,例如芳香族硝基化合物,随着分子中硝基(-NO2)数目的增加,其敏感度亦增高。硝基苯只含有一个硝基,它在加热时虽然分解,但不易爆炸,因其毒性突出定为毒害品;(邻、间、对)二硝基苯虽然具有爆炸性,但不敏感,由于它的易的燃性比爆炸性更突出,所以定为易燃固体;三硝基苯所含硝基的数目在三者中最多,其爆炸性突出,非常敏感,故定为爆炸品。

2、温度

不同爆炸品的温度敏感度是不同的,例如:雷汞为165℃,黑火药为270~300℃,苦味酸为300℃。

同一爆炸品随着温度升高,其机械感度也升高。原因在于其本身具有的内能也随温度相应的增高,对起爆所需外界供给的能量则相应地减少。因此,爆炸品在储存、运输中绝对不允许受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避免日光照射,在夏季要注意通风降温。

3、杂质

杂质对爆炸品的敏感度也有很大影响,而且不同的杂质所起的影响也不同。在一般情况下,固体杂质,特别是硬度高、有尖棱的杂质能增加爆炸品的敏感度。因为这些杂质能使冲击能量集中在尖棱上,产生许多高能中心,促使爆炸品爆炸。例如梯恩梯炸药中混进砂粒后,敏感度就显著提高。因此,在储存、运输中,特别是在撒漏后收集时,要防止砂粒、尘土混入。相反,松软的或液态杂质混入爆炸品后,往往会使敏感度降低。例如:雷汞含水大于10%时可在空气中点燃而不爆炸;苦味酸含水量超过35%时就不会爆炸。因此,在储存中,对加水降低敏感度的爆炸品如苦味酸等,要经常检查有无漏水情况,含水量短少时应立即添加,包装破损时要及时修理。

4、结晶

有些爆炸品由于晶型不同,它的敏感度也不同。例如:液体硝化甘油炸药在凝固、半凝固时,结晶多呈三斜晶系,属不安定型。不安定型结晶比液体的机械感度更高,对摩擦非常敏感,甚至微小的外力作用就足以引起爆炸。因此,硝化甘油炸药在冷天要做防冻工作,储存温度不得低于15℃,以防止冻结。

5、密度

爆炸品随着密度增大,通常敏感度均有所下降。粉碎、疏松的爆炸品敏感度高,是因为密度不仅直接影响冲击力、热量等外界作用在爆炸品中的传播,而且对炸药颗粒之间的相互摩擦也有很大影响。在储运中应注意包装完好,防止破裂致使炸药粉碎而导致危险。

四、常运爆炸品

按爆炸品的性质和用途又可分为以下四小项:

(1) 点火器材:用来引爆雷管、黑火药。如导火索、火绳等。

(2)起爆器材:用来引爆炸药。如导爆索、雷管等。

(3)炸药和爆炸性药品:按敏感度和爆炸威力又可分为: ①起爆药:敏感度极高,用来诱爆其他炸药的药剂。如雷汞、叠氮铅等。非常敏感,极易通过火花点火和轻微撞击使之爆炸。 ②爆破药:爆炸威力强大,是装填炮弹、炸弹或用于各种爆破的烈性炸药。军用的如梯恩梯、黑索金等。民用的有铵油炸药、硝铵炸药等。③ 火 药:能进行迅速而有规律地燃烧的药剂。如硝化纤维火药、硝化甘油火药等军用发射药(溶塑火药)及民用黑火药等。

④其他爆炸物品:指含有黑火药的制品。如爆竹、烟花、礼花弹等。

1、导火索

理化性质:导火索以黑火药为芯体,外层包有棉线,外形与棉绳相似,制成卷状,每卷长50米。对火焰敏感,爆燃点290~300℃,爆温2200~2380℃,燃速约lcm/s。能用明火或拉火管点燃。 危险特性:接触火焰、电火花或受到猛撞和摩擦,均能引起燃烧。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砂土压盖。

2、2,4,6—三硝基甲苯(干的或含水

理化性质:白色或淡黄色针状结晶。无嗅,有毒,几乎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溶于苯、甲苯和丙酮。遇碱则生成不安定的爆炸物。撞击敏感度14.7N·m。暴露在日光下颜色会变深。是猛性炸药,亦是多种混合炸药的组分。

危险特性:撞击,摩擦,明火,高温,均能引起燃烧爆炸。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砂土盖压。

3、环三次甲基三硝胺(含水≥15%或含钝感剂)

别 名:黑索金;旋风炸药 分子式:C3H6N3(NO2)3

理化性质:无嗅无味白色粉状结晶,几乎不溶于水,可溶于浓硝酸和丙酮。是爆炸力极强大的猛性炸药。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温或受震动、撞击、摩擦,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

灭火剂:大量水。禁用砂土压盖。

4、雷酸汞(含水或水加乙醇≥20%) 分子式:Hg(ONC)2

理化性质:粗制品为灰色至暗褐色的晶体或粉末;精制品为白色有光泽的针状结晶体。有毒。能溶于温水、乙醇、氨水,不溶于冷水。干燥时对震动、撞击和摩擦极敏感,而且容易被火星和火焰引爆。用作起爆药。

危险特性:在干燥状态时,即使是极轻微的摩擦、冲击,也会引起爆炸。在含水情况下较为稳定,例如含水10%可在空气中点燃而不炸,含水30%时,则点不燃。 灭火剂:大量水、泡沫。

5、叠氮化铅(简称氮化铅)

氮化铅密度为4.71 g/cm3,压缩性好, 不吸湿,也不溶于水,它与雷汞盐不同,在潮湿状态下甚至30%水分也不会失去爆炸能力。它能与稀硝酸或溶于有少量亚硝酸钠的稀醋酸作用,利用这一特性来洗涤由氮化铅所沾染的器皿,避免其发生危险。

氮化铅与镍,铝不起作用,但能与铜作用,其在有水分及二氧化碳存在的情况下,反应生成的碱式氮化铜机械感度很大,容易发生危险。氮化铅的化学安定性好,使在50 ℃下长期加热也不会改变性质。氮化铅由于机械感度小,而起爆能力大,因此被广泛应用于雷管以及火帽中。

灭火剂:大量水、泡沫。

6、苦味酸

学名2,4,6-三硝基苯酚,俗称黄色炸药。淡黄色晶体或粉末,味苦,有毒。熔点122℃,不易吸湿,难溶于冷水,较易溶于热水,苯、硝酸和硫酸。溶于乙醇、氯仿,乙醚。有强爆炸性,是军事上最早用的一种猛炸药。

苦味酸属于爆炸品(UN0154,1.1D);当含水量大于10%时,则属于易燃固体(UN3364,4.1)其金属盐(如苦味酸钠,苦味酸铵等)也属爆炸品,但当其含水量大于一定值后,则属于易燃固体。

7、硝化甘油

硝化甘油于1846~1847年间首次在试验研究中制得。但由于它具有很高的机械感度,而未能得到实际应用。直到1862年由诺贝尔用硅藻土吸收硝化甘油制成代那迈特炸药后,才开始大量生产与使用。

纯硝化甘油在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当含有少量杂质时,呈淡黄色(或淡棕色);含少量水分,则呈半透明乳白色。热的硝化甘油受到日光的直射后,由于吸收了紫外线便产生自行分解。例如:将硝化甘油加热到100℃,然后用强度为900焦耳的紫外线进行照射,就会立即引起硝化甘油的爆炸。硝化甘油具有很大的能量,很高的机械感度。例如在铁砧上放少量硝化甘油,用铁锤打击就会立即引起爆炸。

目前,硝化甘油不仅用作双基发射药和胶质炸药的组份,而且还作为高能燃料用于火箭推进剂中。

8、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是指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其原料是大多是氧化剂(如氯酸钾、硝酸钡等),可燃物质(如木炭、硫磺、镁粉、铝粉等),发色剂(如硝酸钾浅紫、硝酸钙砖红、硝酸钠黄、硝酸铜绿、硝酸锂紫红、硝酸锶洋红、硝酸钴淡蓝)。由于烟花爆竹中的火药成分,运输、燃放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爆炸品运输安全及应急处置

1、运输安全要求

(1)汽车运输爆炸品禁止使用以柴油或煤气作为燃料,这是因为柴油车尾气易发出火星、煤气容易发火。

(2)装车前应将货箱清扫干净,排除异物,装载量不得超出额定负荷。所装货物超出栏板部分不得超出货厢栏板高度1/3;密封式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没有外包装的金属桶(一般装硝化棉或发射药)只能单层摆放,以免压力过大或撞击摩擦引起爆炸;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爆炸药都不能同车装运或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汽车运输爆炸品时,其运输时间、路线应事先报请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不得搭乘无关人员和危及安全的其他物质。

(4)行驶中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保持行车平稳。多辆车列队行驶时,应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不得超车,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刹车。

2、应急处置

爆炸品由于内部结构特性,爆炸性强,敏感度高,受摩擦、撞击、振动、高温等外界因素诱发而发生爆炸,遇明火则更危险、其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瞬间完成猛烈的化学反应,同时放

出大量的热量,产生大量的气体,且火焰温度相当高。如爆破用雷管、弹药用雷管、硝铵炸药等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如炮用发射药、起爆引线、催泪弹药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如二亚硝基苯无烟火药、三基火药等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如烟花、爆竹、鞭炮等具有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导爆索(柔性的);B型爆破用炸药、E型爆破用炸药、胺油炸药等属于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1)发生爆炸物品火灾时的处置方法:

①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积极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发生爆炸。

② 凡有搬移的可能,在人身安全确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应立即组织力量,在水枪的掩护下及时搬移着火源周围的爆炸品至安全区域,远离住宅、人员聚集、重要设施等地方,使着火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③ 禁止用沙土类的材料进行覆盖,以免增强爆炸品爆炸时的威力。扑救爆炸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造成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④灭火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场地形、物品作为掩体和尽量采用卧式等姿势射水;消防设备、设施和车辆不要停靠在离爆炸品太近的水源处。

⑤灭火人员发现有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撤退并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

速做出判断,却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和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迅速撤离灭火人员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的灭火人员,应迅速就地卧倒,等待时机和救援。

(2)爆炸品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处置方法

①事故当事人(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同时迅速疏散周围群众,设立禁戒线。

②爆炸品车辆途中发生事故,应尽可能将车上货物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落实指派专人负责守护,对撒落在地上不能转移的,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设立禁戒线。

③如果事故发生了火灾,首先要充分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苗的扩大。

(3)灭火方法与撒漏处理

①爆炸品通常有效的灭火方法是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用窒息法和隔离法。禁止使用沙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导致由燃烧转化为爆炸。对有毒性的爆炸品,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②对爆炸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润湿,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并保持相当湿度,报请公安部门或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剧毒化学品特性及安全运输

随着安全生产法规的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运输一般均能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事先防范的安全措施是有保障的。但是,依据“任何一种事物都不可能绝对安全”的安全理论,生产经营活动中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尤其是剧毒化学品,一旦发生泄漏,并以毒气雾状向大气扩散或引发火灾爆炸的连锁事故,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惨剧。此类泄漏事故影响城市安全、社会危害极大,因此,快速而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控制事故危害程度的关键,在执行应急任务的同时,应遵循科学规律,既要有效地控制事故,又要避免应急人员遭遇不必要的伤亡。

一、剧毒化学品定义

剧毒物品系指进入人体,在极短时间内,能引起人体局部或全身中毒,甚至造成死亡的物质。一般在生物试验中,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mg/kg,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D50≤20mg/kg,经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2mg/L的毒物均属剧毒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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