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函2010年21号 签发:吴良
关于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9级本科同学:
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和《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款的规定,现开始启动09级学生下学期的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校一年级学生(招生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表现; 3.在一年级学习中,必修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二、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规定与程序 1.优秀学生免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凡具备基本资格,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类别排名前8%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三前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并经公示后,办理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相关手续。
2.普通生考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凡具备基本资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三前报名参加转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下学期第一周周六(具体时间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考试科目:英语(含听力)、数学(按拟转入专业的数学课程等级要求考核)。
录取原则:各单科成绩在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或专业大类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对有面试要求的专业或大类,录取的学生还需参加面试,能否被录取由面试学院决定。
3.特长生测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凡具备基本资格,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突出成绩(如在市级以上相关竞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等)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递交转专业书面申请,经本学院同意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该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优良且该学院同意接受,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或专业大类手续。
4.接受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名单和接纳人数见附表。
三、说明 大类内的专业(方向)选择不属于本次转专业大类或专业的范畴。 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的学生,在修完专业大类基础学业后,可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个人能力依据学分制专业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专业大类内某一专业的系列课程,达到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即可从该专业毕业。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同样适用此条规定。
非艺术类和艺术类专业间不能互转,中外合作类专业和一般专业也不能互转。
注:普通生转专业报名表、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特长生转专业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咨询电话:67792065
附:2010-2011学年各学院专业大类或专业接纳转专业人数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0年6月7日
附: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函2010年21号 签发:吴良
关于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9级本科同学:
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和《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款的规定,现开始启动09级学生下学期的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校一年级学生(招生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表现; 3.在一年级学习中,必修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二、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规定与程序 1.优秀学生免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凡具备基本资格,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类别排名前8%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三前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并经公示后,办理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相关手续。
2.普通生考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凡具备基本资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三前报名参加转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下学期第一周周六(具体时间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考试科目:英语(含听力)、数学(按拟转入专业的数学课程等级要求考核)。
录取原则:各单科成绩在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或专业大类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对有面试要求的专业或大类,录取的学生还需参加面试,能否被录取由面试学院决定。
3.特长生测试转专业或专业大类 凡具备基本资格,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突出成绩(如在市级以上相关竞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等)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递交转专业书面申请,经本学院同意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该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优良且该学院同意接受,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或专业大类手续。
4.接受转专业或专业大类名单和接纳人数见附表。
三、说明 大类内的专业(方向)选择不属于本次转专业大类或专业的范畴。 根据《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的学生,在修完专业大类基础学业后,可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个人能力依据学分制专业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专业大类内某一专业的系列课程,达到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即可从该专业毕业。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同样适用此条规定。
非艺术类和艺术类专业间不能互转,中外合作类专业和一般专业也不能互转。
注:普通生转专业报名表、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特长生转专业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咨询电话:67792065
附:2010-2011学年各学院专业大类或专业接纳转专业人数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0年6月7日
附: